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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胡晓光:唯识学"四缘"义略疏-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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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至究竟位,方成种子。此遮转识转易间断,与种子法不相应故,此显种子自类相生。四性决定,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此遮余部执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义。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自众缘合,功能殊胜,方成种子。此遮外道执自然因,不待众缘恒顿生果;或遮余部缘恒非无,显所待缘非恒有性,故种于果非恒顿生。六引自果,谓于别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此遮外道执唯一因生一切果,或遮余部执色心等互为因缘。唯本识中功能差别具斯六义,成种非余。”从上文可以证知,唯识学用种子六义释因缘法,是对种种异执边见的否定,同时是对万法唯识实相中道义的肯定。如种子的刹那灭义,是说常法实体自性不存在,因为一切有为法体都是刹那灭,这是唯识学的法体观。种子的果俱有义,讲的是三法展转,因果同时。所谓三法,就是种子生现行、现行生种子、种子生种子。果俱有义是同时因果观,是对异时因果的否定。种子的恒随转义,是对断灭见的否定,种子自类相生、一类相续,是唯识学的法相观。种子的性决定义,是讲因与果性质一致,是对因与果性相违论的否定,是唯识学的诸法性能决定观。种子的待众缘义,是说诸法因果须待众缘方生,是对自然因论的否定,是唯识学的诸法缘起观。种子的引自果义,讲的是诸法果相无量,其因相亦然,因为各各因法引生自类果法。引自果义否定唯一因论,即一因生多果论,否定色心诸法可以互为因缘,是唯识学的因果观。种子六义缺一不可,具足六义方是唯识学所说的种子。种子只是功能,不是实体,是性空无我的。唯识学中种子的分类颇多,如有漏种子与无漏种子、本有种子与始起种子、善种子与恶种子、业种子与名言种子、色法种子与心法种子等等,恐繁不述。

  等无间缘者,《成唯识论》云:“二等无间缘,谓八现识及彼心所前聚于后,自类无间,等而开导,令彼定生,多同类种俱时转故。”等无间缘也称次第缘,是指前念为后念生起的条件,前念灭时,可为后念生起让位开路,所以前念是后念之缘。所谓无间就是中间无障碍。此缘只有心法有,色法则无。《成唯识论》又云:“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如是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因现有位后果未生,因是谁因?果现有时前因已灭,果是谁果?既无因果,谁离断常?若有因时已有后果,果既本有,何待前因?因义既无,果义宁有?无因无果,岂离断常?……应信大乘缘起正理,谓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设。观现在法有引后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观现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假谓现识似彼相现。如是因果理趣显然,远离二边契会中道,诸有智者应顺修学。”这是唯识学对三世时间因果观的阐释。等无间缘义与种子果俱有义相通,都是关于心法相续的因果问题。唯识学等无间缘的时间观与一切有部三世实有的时间观不同,唯识学认为时间是假施设的,如《阿毗达磨杂集论》云:“时者,谓于因果相续流转,假立为时。何以故?由有因果相续转故。若此因果已生已灭立过去时,此若未生立未来时,已生未灭立现在时。”又《成唯识论述记》云:“依一念生灭,假说过、现、未,而实无有时分可得。”诸法生起,皆由识变,诸法因果及其种种分位差别如幻如化,实无自性法体可得。时间亦复如是,由于时间因果之相属心法范畴,所以主张“唯识无境”的唯识学只讲内在因果。众生由执我而有轮转,“我”者就是迷者妄执于心之幻相。佛说十二因缘法,讲的就是三世因果。所谓出世间法者,就是对时间妄执的超越。唯识学讲“唯识无境”,就是扬弃客观空间。因为我人所觉所知的一切法,皆是识化的时间幻现的空间之相,我人的觉知无法直接与客观空间接触。以时间否定空间,最后以无我性再否定时间,这就是转依过程。空间外在,时间内在,唯识讲内在,就是从时间上进行观行。轮回如时轮,解脱轮回就是超越时轮。世间哲学有以时间为宇宙本体的,他们认为宇宙是从时间产生的,这就是时间实有论。等无间缘义体现了唯识学的时间观,揭示了时间的奥秘。

  所缘缘者,《成唯识论》云:“三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若与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所缘缘义是建立“唯识无境”的理论依据。所缘缘是相分,是认识的对象,不过所缘缘法是不离识的。在唯识学中有两唯识,一是第八识唯识,是真异熟;二是第六识唯识,是异熟生。第八识是总报体,第六识是别报体。识所缘境有亲有疏,见相同种是亲所缘缘,见相异种则是疏所缘缘。在第六识中,相分有对象性、客观性,但无外在性,因为所缘一切不离总报识体。在第八识中,于凡夫位对所缘境无了别功能,故称无记性。但彼识确有所缘缘,亲者自变;疏者则是识外识,是增上缘,是异在关系,是一切有情共相种界。认识论问题即属于所缘缘范畴,唯识学对所缘缘问题阐释最细,立三类境以诠相分种类,立四分说广释认识结构与关系。唯识义重要的一面就是对所缘缘义的阐释。

  增上缘者,《成唯识论》云:“四增上缘,谓若有法有胜势用,能于余法或顺或违,虽前三缘亦是增上。”增上缘义此较易懂,凡是异体余法有作用于他,或顺或违都可称为增上缘。

  通过对唯识学四缘义的分析研究,可以得出几点结论:一、唯识学是彻底和有效的缘起论。二唯识学是内在论。三、唯识学是事用论。四、唯识学是观心修证论。五、唯识学的立论有两大依据圣者的现量和贤者的比量,既有事实证据,又有理性证明。六、唯识学是认识论和方法论,它对心识结构功能的分析极为精微。唯识学的彻底性在于把一切法纳入到识的范畴中,如《大乘法苑义林章·唯识章》所云:“摄法归有为之主故,言诸法皆唯识。”识是功能,识有能动性,举心动念、作业受果皆不离识,识是现量实事,唯识学讲的就是实事求是。唯识学的有效性就在于反观自觉识即了别功能,所以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修证法门。当然能够得出这一结论,在一定意义上,是靠对缘起正理及其具体的“四缘”法义的如实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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