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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阿毗达摩四十九讲 玛欣德尊者-第14部分

小说: 阿毗达摩四十九讲 玛欣德尊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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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再来学习一下“阿毗达摩”的特点,“阿毗达摩”具有四个特点:

第一,系统地分析诸法。“阿毗达摩”将诸法进行分门别类,把《经藏》里佛陀所讲的错综复杂的诸法,很有系统地统合起来,条理很清晰。比如把诸法分为:善法、不善法、无记法,乐相应法、苦相应法、舍相应法,果报法、业法、非果报,非业法、有为法、无为法,世间法、出世间法等等。

第二,把一切法分至最基本的单位。例如我们说的这一副身体,从构造上来说,可以分为头、躯干、手、脚等等,而在经典里面,佛陀又把我们的身体分为三十二个部分,称为三十二身分,例如头发、体毛、指甲、牙齿、皮肤、肌肉、筋腱、骨、骨髓、肾、心脏、肝脏等等。但是在“阿毗达摩”里,就不再去考虑这些,而是把色法分到最小的单位,叫作色聚,但是色聚还是概念法,把所有的色法归为二十八类。又例如我们平时所说到的心,我们会提到了心理很多种不同的呈现,有时侯我很开心,我很高兴,我很愤怒,我自以为很了不起,我很沮丧,我很失落,这些其实都是世俗的范畴。但是在“阿毗达摩”里面,佛陀把所有这些法进行归类分析,把所有的心分为八十九种或者一百二十一种,又把伴随着心一起生起的心所分为五十二种,又再对这些心所,再进行归类、归纳。

例如我们说到的看,我说我看到什么东西,在“阿毗达摩”里面,就不仅仅用 “看”这样一个字。在“阿毗达摩”里面讲到的“看”,其实是眼识的作用,但是作为眼识的话,一共又有八种名法一起在起作用,也就是一个眼识的心,再加上触、受、想、思、一境性、作意、名命根,这七种心所在一起共同地运作,所以才会有我们平时说到的“看”这样的动作。而所有这些作为“看”的动作,又并不仅仅只是眼识的作用,它是用心路过程来完成的,也就是心的运作模式。

心路运作模式,又包括了一个五门转向,然后眼识,然后一个推度心、领受心、确定心,然后七个速行心,再加上两个彼所缘。但是,这也只是发生在极快速的时间。我们所说的看到一个人走过来、我在看书,这里的“看”,涉及到很复杂的心路过程,也就是涉及到无数个眼门心路过程,再加更多的意门心路过程在一起运作,所以才会有我们所说的“看”。

但是,如果是从世俗谛上来说,我看东西,看到什么,这并没有错,因为这是属于世俗谛的范畴。但是,在“阿毗达摩”里,就用胜义谛把“看”分为若干个心路过程,而每一个心路过程里又分为若干个心识刹那,每一个心识刹那里又分为一个心再加若干个心所,这就形成了我们所说到的“看”。对于“我想走,我在想”,这些都是涉及到很复杂的心理过程,而这些心理过程到底是怎么样呢?我们在以后学习“阿毗达摩”的时候,将会逐渐地来了解跟学习。

“阿毗达摩”的第三个特点,是整理诸经中的各种佛学术语。在经典中,佛陀是因材施教,因病施药,根据不同的人、不同的场合说法。因此佛陀会使用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同样的一样东西。比如我们在经教法里,佛陀会讲到智、智慧的智,跟慧,还有讲到三明的明,这些都是指智慧;有时候讲正见,正见也是智慧;在七觉支里,择法觉支也是智慧;在四神足里的观神足,也是指智慧;在五根、五力里的慧根、慧力也是指智慧;在十六种观智里的观智也是指智慧。所有不同的,例如讲到正见,讲到明、讲到光、讲到智、慧,这些在“阿毗达摩”里其实并不会再分析为这个、那个,只是依照同样的作用、同样的性质,而定为这就是一种心所,叫做慧根pañ;ñ;aindriya,或者称为无痴心所。所以,在经典里名相不同,但是在论典里面;会有很精准的一个名词。又例如我们在经典里会看到,很多种方式来形容一个“贪”,比如追求欲乐叫做欲贪;对生命的贪爱,叫作“有爱”;对断灭的追求称为“无有爱”;男女的情爱叫作“爱情”(pema);一般的贪婪,叫作“贪爱”(abhijjhà);贪染叫作“爱染”(ràga);更强的贪爱叫作“执取”(upàdàna);一般的贪爱又叫作“爱贪”(taõ;hà)。而爱又根据它所执取的对象,可以分为对颜色的爱叫作“色爱”;对声音的贪爱叫作“声爱”;对气味的爱叫作“香爱”;对味道的爱叫作“味爱”;对触觉、柔软的等等的爱叫作“触爱”;对法所缘的贪爱称为“法爱”;对色界生命的贪爱叫作“色贪”;对无色界生命的贪(爱)叫作“无色贪”。还有我们平时所说到的执取、执着、贪婪,这些在“阿毗达摩”里,并不会管你这个是什么名字,那个是什么名称,只是很准确地依照这一种心理的作用和特点,给它一个名字,叫作“贪”lobha。为什么一个“贪”字,会有那么多不同的表达方式呢?因为佛陀在经典里根据它的不同的层次,或者不同的对象,就是这种贪爱的不同的程度;给分别安立的不同的名词,但是在“阿毗达摩”里面,就只有一个名词叫作贪lobha。

“阿毗达摩”的第四个特点是《发趣论》。《发趣论》是以组织法统摄一切的究竟法。《发趣论》的总纲就是二十四缘。哪二十四缘呢?
(1) Hetupaccayo; (2) arammanapaccayo; (3) adhipati…paccayo; (4) anantarapaccayo; (5) samanantarapaccayo; (6) sahajatapaccayo; (7) abbamabbapaccayo; (8) nissayapaccayo; (9) upanissayapaccayo; (10) purejatapaccayo; (11) paccha…jatapaccayo; (12) asevanapaccayo; (13) kammapaccayo; (14) vipakapaccayo; (15) aharapaccayo; (16) indriyapaccayo; (17) jhanapaccayo; (18) maggapaccayo; (19) sampayuttapaccayo; (20) vippayuttapaccayo; (21) atthipaccayo; (22) natthi…paccayo; (23) vigatapaccayo; (24) avigatapaccayo ti ayam ettha patthananayo。

一共是二十四缘。也就是因缘、所缘缘、增上缘、无间缘、等无间缘、俱生缘、相互缘、依止缘、亲依止缘,这些就是用二十四种缘来统摄一切的究竟法。

这里的缘是什么意思呢?缘就是条件、因缘、互相的关系。在除了《发趣论》之外的其他的论典里,主要是分析,把一切法进行分析,例如把我们平时所说到的看、听、尝、嗅、触等等,分析为基本的单位,分析为心、分析为心所,把色法,把我们所面对的千变万化的物质世界分为二十八色。但是,色法与色法、色法与名法、心与心所、心与这些所缘,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支离破碎的呢?不是的。在《发趣论》里面,用二十四缘,就是说所有的名法跟色法,色法跟色法,名法跟名法,还有名法跟概念法之间关系,归纳为二十四种。

例如,我们说到的所缘缘,所缘就是我们看的对象,因为有了对象才会有心和心所的产生,是不是?因为有了这些对象,例如我们看到的颜色,因为有了这个颜色为所缘,才会有心的产生。那么,对象跟心之间这种关系就称为所缘缘。

又比如说无间缘,一个心灭去紧跟着另外一个心就生起,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的间隔,称为无间缘,无间缘就是没有间隔的,等无间缘就是完全没有间隔的。因为心就象河流,象水流一样,一灭去立刻就接着另外一个再生,然后灭去又再生,所以我们看到的这个世界好象是永恒存在,其实就是不断地生灭,但是在生灭当中没有间隔,所以这称为无间缘和等无间缘。对于后面生起的心来说,前面灭去的,因为灭去的没有间隔地生起了后面的心,这种关系称为无间缘。

在昨天也讲到了,如果我们把前面几部论里面讲到的究竟法,用分析法讲到究竟法,把它比喻成珍珠,比喻成珠宝的话,那么二十四缘就好象经线,把它们串起来。同样地,法跟法之间必定会有一定的关系,互相之间会有关系。我们就在《发趣论》里面就去寻找它们的关系,而且,往往一种法的产生跟存在,并不是只是一种关系的,它们会有很多种关系。而且同样一种法,例如我们说到的眼识,就会有一个心再加上七个心所,这一个心跟其它的心所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它们是互相缘、是俱生缘、是相应缘、是不离去缘,如果里面还有业缘的话,那么还有果报缘等等。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法,只要放在其他法中间,它们必定就会跟其他的现象、其他的法有关系,这种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因为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我们称为发趣(Pañ;ñ;hàna),这是“阿毗达摩”的第四个特点。

因为“阿毗达摩”的特点是分析诸法,分析诸法必须得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规则,这种原则就是把一切诸法分为四大类,哪四大类呢?         

第一是心citta,

第二是心所cetasika,这里讲到的心所是什么意思呢?心所,是cetas,cetas就是心的,cetas是心再加ka,所以就是心的或者属于心的。例如我们说的我跟我所,就是我跟我所拥有的,我所拥有的称为我所,就是我的。对于心,也是这样,如果我们说心是主人的话,心所就是属于随从。心跟心所,这两种合称为名法,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切的心理现象或者精神现象。

第三是色法。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色法比较好理解,就是物质的现象。

心法、心所法跟色法构成了我们这个世间,这些都称为有为法。为什么称为有为法呢?因为它们都是由因缘和合而生的,是经过造作的,需要有种种条件,在种种条件配合之下才能产生跟存在的。在这个世间上有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或者现象,完全没有条件,不依靠其他的条件就能够产生跟存在的,有没有?在这个世间上,如果有,请举出一个例子来,有没有?无条件投降!是不是?任何的东西,它的产生跟存在都必须得要众缘和合。因为众缘和合,所以它是因缘所生之法,因缘所生之法就是由经过造作的法,称为有为法(saï;khàta dhamma)。因为一切的有为法,都必须经过众缘的和合,由造作而生,因为是众缘和合,所以众缘一不相应,或者说一不和合,就会灭去。因为一切的有为法,会有生灭的相,所以也称为行法(saï;khàra dhamma),所以佛陀在经里面经常说:sabbe saï;khàra anicca诸行无常。

有为法不外乎是物质现象跟心理现象。换一句话说,就是身心现象,如果用“阿毗达摩”的角度来说,就是名法跟色法。我们平时所接触的这个世间,除了物质现象跟精神现象之外,能不能找出第三种现象呢?可以吗?有没有第三种现象?除了物质现象跟心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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