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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乙亥讲演录-第7部分

小说: 乙亥讲演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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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本来不必修行; 正因所行不合; 于是乎要修。法亦本无邪正; 以合于所行者为正。修法亦本无是非; 以当机合缘者为正。法如药; 法之当机; 乃名正修。凡人自然赋有之本性; 故曰天命之谓性; 随性之施行者为道; 故曰率性之谓道。然失其本来; 欲恢复其本来而依于法; 故曰修道之谓教; 教者; 法布施也。性为体; 道为用; 言性与天道; 即是本来面目。要见到本来面目; 先得打除无明业障; 明其明德; 言修复其本德也。然本德之相貌何如乎? 曰本来清净; 本无生灭; 本来万能; 体用如如; 本来有光; 与佛不二; 徒因遮障; 迷而不见。正如醉人; 完全不缺; 只是颠倒; 酒醒即愈; 实无分别。然说得容易; 人却很难信; 所以信为修行之母。
  佛云; 于末法余四十年间; 为人说如来藏性; 是为难之尤难; 如以鸡毛滴大海水使干; 尚是容易; 此为尤难云云。非法施之难也; 乃众生自信是佛之难也。今且不说此高深佛法; 但说人生是苦; 伊尚不信; 伊明明受苦颠倒; 明明一切无常; 彼正乐此不疲; 如何肯信。等到大受打击时; 方悟无常空苦; 此已是上根人。更有到死不悟; 所谓有八种人; 佛亦无可如何也。一哑人; 又谓口能言而不言正道; 是为哑人。二聋人; 又言耳能闻而不能闻真理; 是为聋人。三地狱中人; 如人为无明所覆而行恶; 即是地狱中人。四恶鬼中人; 指贪求无厌; 悭吝不舍者。五畜生中人; 指不知理义者。六边地中人; 言生邪见; 以人死后断灭者。七长寿天中人; 又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人。八受法不精进奉行之人。此八种人; 佛虽慈心; 亦无可奈何也。世人迷惘; 以眼不见为非实; 此所以难劝化也。譬如一大木; 木中钉有一钉; 初钉时; 有半截在外; 尚易了知; 及渐渐钉没入木; 久久尘封泥塞; 或加胶漆; 光滑不见; 虽告之曰; 内有一钉; 彼必不信; 难信之法一也。及告以此钉非拔不可; 否则久久木朽受损; 彼必不信; 难信之法二也。既信矣; 又告以此钉在某处某方; 只要一门深入探讨; 不必多处; 彼必不信; 难信之法三也。及深信勿疑; 去其胶漆遮障; 发现钉头; 告以必可取出; 彼又畏难而勿信; 难信之法四也。及告以有种种法器; 如钻如钳及种种之方便; 彼自信自持其力; 不加信任; 不听所教; 难信之法五也。既行矣; 又告以拔除之法; 先由紧而松; 摇之使动; 除粗分; 再除细分; 彼又惑而不信; 难信之法六也。及正式告伊此钉与木; 本来无关; 冤枉钉入; 此心究非钉可比; 非同有相之物; 只要认清本来无钉; 当体是空; 即不拔而自除; 伊则尤难深信; 此真难之尤难; 难信之法七也。今日直告以钉在某处; 及不拔自除之理; 非深信人安得信心不逆。此心中心法所以曲高和寡; 彼修至一二千座尚不知起用; 实未闻此法精义之所在与立场之如何; 反疑法谤师; 呜呼! 夫复何言。
  修行之始; 先当将修行的经纬划定; 有了纲目; 然后有条不紊; 凡中途疑退者; 都因根本未明; 仍属情见用事; 正修分内; 以信愿行作三大纲; 证则为印证分; 信什么; 决定了; 然后发愿; 既发真愿; 没有不真去实行的; 于是如何信法; 如何愿法; 如何行法; 各各分为类目; 一一开示; 今先说信。

正  信
  佛说法四十九年; 三藏十二部; 千言万语; 只是要人认识本来面目; 相信自己本来是觉不是迷。但因何而迷; 要使自己研究个所以然出来; 方才肯去怖苦发心。发心的力量有大小; 因为研究有明白不明白; 有些人完全不知道苦; 自然完全不肯发心。有些人已经发心; 但因循放逸; 是半明半昧; 所以不痛切了。更有些人; 用功虽切; 但进步极迟; 不得亲切受用; 是由于明白不透彻; 信虽有而不坚; 愿虽发而不大; 行虽持而不恒。经云发心第一难事; 发心者; 发信愿行之心也; 信自己本来是佛; 只因迷而不觉; 今日既知所以; 只要肯修; 回转头来; 此生决定可以见性成佛。自己决不肯自暴自弃; 是谓信。既明白此理; 见到沉沦的苦; 彼岸的乐; 自然要于此生成佛; 勿再因循坐误; 是谓愿。既愿矣; 就要在事上去实行; 是谓行。前为理; 此为事; 理事相合; 是为信愿行合一。合一的境界有深浅; 所以证到的境界也有深浅; 不是他人可得而测; 只有自己知道。知道本来面目; 我人既抱利己利他之愿; 当为人决定一条正路。先把因地弄正; 使伊明白因果; 明白自己因地本来完全不缺; 与佛丝毫不二; 只是不肯启发; 所以不得果。我人既负这个劝导的责任; 总要教伊信得全; 信得大; 信得切; 否则误人慧命。关键只在此点; 可不慎哉。
  信是决定不疑之谓; 苟有一二犹豫; 即不是信。如何信全; 谓信理信事; 信心圆满; 不偏执不惑乱; 发信心者当如下: 
  一、信因果不二; 有因即有果。已成之果佛; 如释迦; 如弥陀; 如药师。一切果佛; 当初未成佛前; 其因地佛性本来完全; 亦曾经颠倒过来; 由迷而觉; 由觉而修; 由修而证。从前经过程序; 与我今日不二。
  二、信我今日之本体; 原是本觉; 土即是心; 本来是净土; 只因迷而颠倒; 然佛性始终不坏; 半点不缺; 因上完全可以成佛。譬如两块玉; 同样可以雕刻个佛; 一块是已雕; 一块是未雕; 未雕的; 一定照已雕的一样庄严; 维妙维肖; 才合正路。如存一种客气劣小之心; 不敢承当同佛一样; 目前且留一点不像; 待到来世再刻; 将当仁不让之义; 当作贡高我慢; 此是信得不全。
  三、信不但我如是; 一切众生各类皆同等有佛性; 我亦敬之如佛。彼今世不幸而为猫; 我则为人; 再世我或变为猫; 猫竟转为人; 伊却先修而成就; 先来度我; 我又何可轻之慢之。故学佛当三世论; 不得以今世所修之久暂而断其功行之浅深也。要如是信; 方不堕我慢贡高; 轻彼后学; 后学亦不至因此自弃; 故云心佛众生; 三无差别; 知理而不达事; 非全信也。
  四、信佛所说法; 不可拘执不化; 有了义; 有不了义; 当依义不依文; 不可执章句只字。盖佛说法; 往往少文而释多义; 切不可以情见测圣意; 执古不化; 死信而不活信。如信极乐世界。死执西方是极乐; 一若东方便是苦地; 要知弥陀经; 说西方一切庄严之后; 点明十方一切佛世界。明明说十方净土; 只因众生性情太活; 三心两意; 行持不专; 不得已而介绍西方一处; 又说明从是; 言从娑婆算起; 假定为西; 不致偏执。如是活信; 方是大信。
  五、要信自己佛性虽全; 但无始习气所覆; 自力断断不够; 当借佛力; 三密加持; 见功方速; 信心愈切; 则行持愈坚。
  六、信凡一切修行; 必受种种魔难; 惟恒久不变; 斯克成就; 恒久为老; 不变为实; 老实修持; 信方真切。
  七、信师师相传; 即是佛传; 善知识; 与佛不二; 十分恭敬; 即十分亲切; 即得十分利益。
  八、信一切法皆是无上; 以一切皆佛说故; 只因时代不同; 众生根器不同; 法无定法; 因机而变; 佛不涅 ; 法轮常转; 谤法即同谤佛故。
  九、信各种法门; 皆有次第; 各各不同; 且各人证得不同; 不得妄测他人境界; 忘却自己功行。
  十、信末法时代; 一样有利根人; 佛菩萨非可形见; 不可以色声相求。
  十一、信未得谓得; 未证谓证是妄。但意测亦是妄; 以未知谓知; 同一不实; 同为大妄。
  十二、信见性成佛; 要当下直承; 佛不欺我; 此生决能明心见性; 此是顿悟成佛。惟无始积习未除; 非此生所可扫荡净尽; 不能发通成佛实为二事。
  十三、外道亦有五通; 与佛法之证得不同; 佛法先求开大智慧; 证得漏尽通后; 再发五通; 方不为境转而堕落。
  十四、信人生苦因; 只是个心境习气缠缚; 知断习气; 即入正修行路; 即断一切苦。
  十五、信一切业障及六道轮转; 只是一习气心用事; 习重者业重; 习轻者业轻; 要除一切业障; 当参心地法门。
  十六、信减劫时代; 佛法衰落; 一世不如一世; 我如此生不了; 更待何时; 倘遇善知识; 宝山勿空过; 时不再来; 切不可稍存待心; 要如是信; 方是真切。

大  愿
  信为万行之母; 愿为百业之先; 事不问善恶; 在未做之先; 必有一个志愿; 愿即是行; 行愿即是真信; 行而不愿; 不得谓信; 愿而不行; 不谓信愿; 信坚则行力; 愿大则业宏。因地如何; 果地亦如何; 此愿之不可不宏也。宏何事; 曰尚志; 此即大愿。佛法是积极; 要发救度无量大千众生之愿; 要断除贪嗔痴疑慢邪见等病; 简言之; 积极的转邪归正; 转凡为圣; 转自了为利他; 转烦恼为菩提。华严经云: 此经不付予众生手; 乃至权乘菩萨; 此经付予大心凡夫云云。大心凡夫者; 在未行前; 先发正愿大愿之人也。经又云; 初发心即成佛; 愿力之大如是; 又当仁不让; 不让非同贪争; 乃愿之不居人后; 见义勇为之意; 然亦信心坚切; 故愿亦油然而生。经云; 依于众生而起大悲; 依大悲发菩提心; 依菩提心成等正觉; 此由大愿引起大行; 入于大乘位。故发愿要宏大痛切; 真实不虚; 兹再说愿。
  一、愿此生决定要见性成佛; 勿犹豫。
  二、愿由正知见入正修行路; 断众生知见; 开佛知见。
  三、愿不起劣慧小愿; 有负佛菩萨慈悲加被期望之恩。
  四、为报四恩故; 愿度一切众生皆成佛; 我以所证得者; 方便引导之。
  五、愿依仁王般若经十四忍位; 精进勤修; 不退本誓。
  六、愿此报生尽后; 随缘往生何土; 如西方极乐; 东方琉璃佛土; 或成就后再来娑婆度生。
  七、愿发四无量心; 勿轻后学; 勿贡高我慢; 平等慈度。
  八、愿依普贤十大愿; 自利利他; 并回向法界无量国土; 无量众生。
  取法乎上; 仅得其中; 况取法乎下乎? 故发愿第一要大; 佛菩萨决不因汝大愿而认为高慢; 人人皆可为尧舜; 当仁不让; 古有明训。虽然; 空愿不行; 即等于妄; 下当为说行。

实  行
  行是实行; 由理证事谓行; 乃正修分最主要者。众生苦恼; 只是处处有碍; 不明所以; 理碍也。动则得咎; 事碍也。今于佛理; 如真信勿疑; 理无碍也。行有证得; 事无碍也。理事双融; 入不二门; 理事无碍也。至体用如如; 得大自在; 事事无碍也。然非实行; 决不能证得; 兹再说行。
  一、行以不自欺为主; 要痛切实在; 盖不实行; 不能证得; 不得受用也。
  二、行以坚定为旨; 要精进勿退; 精者专一; 进者勿退; 使其日有利益也。
  三、行以不自是为主; 恐其中途生我见疑退也。
  四、行当择法; 以当机为上; 如垂暮之年; 只求简单修持; 毋庸精深考据; 法相之学; 徒劳无益; 当自决择。
  五、行当时时顾及信愿; 如有人督促在后; 勿退转也。
  六、行当活计; 不可拘执死法; 如一时无善知识为我决定; 我当审量自己之地位与机缘; 所修由博而约; 层层推进; 必得一究竟者。如入一学堂; 以毕业为止; 应年年上进升班; 岂得以留级为不违本愿。法门无量誓愿学者; 乃防固执不化之弊; 非可贪多不切实用也; 故善知识宜访求而亲近之。
  七、行当依法不依人; 倘由人情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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