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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俱舍问答-第2部分

小说: 俱舍问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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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依:语言的基础是名称,由于依靠具有意义的名称来宣说,因而语言的直接内容是名称,所耽著的内容是一切有为法;
出离:要脱离的是痛苦之处,痛苦是有为法,超离忧苦就达到了有为法的边际,由此称出离。得无余涅槃时舍弃道谛,故道谛亦是出离。
有基:有为法具有因的缘故而称有基,基即是因。

22、 有漏法的别名是什么?
答:近取蕴:有漏法近取之因是烦恼,由近取因中产生蕴,故称近取蕴,就像由草所生的火称为草火一样。
有诤:诤即烦恼,以烦恼损害自他故说是诤,诤于有漏法中以所缘或相应的方式增长,故名有诤。
痛苦:有漏法与三苦中的任何一种皆相关联故名痛苦。
集:是痛苦之因,故名集。
世间:有漏法刹那坏灭并能被违品毁灭,故名世间。
见处:即见的住处,因有漏法依靠见解通过所缘的方式随顺增长烦恼。
三有:即三界所有,因为由生死接连不断流转于三界中,故名三有。

23、 色蕴有哪几种?
答:色蕴有十一种:五根、五境、无表色。

24、 五根是什么?
答: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五根,是指毫不混杂地认知色等一切对境形象的诸识之所依或处所,是一种清净色法。如眼根:是执著自之对境色处的眼识之增上缘,是一种清净色法。余四根可依此类推。

25、 色法(境)有多少种?
答:色法共二种,或二十种:
根本显色:蓝、黄、白、红
支分显色:影、光、明、暗、云、烟、尘、雾
形色八:长、短、高、低、方、圆、正、歪

26、 声有多少种?
答:             悦耳声:如说法声
刺耳声:如粗语声
悦耳声:小钹发出之声
刺耳声:拳头打击声
悦耳声:幻人传法声
刺耳声:幻人粗语声
悦耳声:铜鼓声
刺耳声:岩塌之声
有执受大种声:由有情的不离五根的色香味触四境所发出的声音,即此声音由有情发出。
无执受大种声:非有情发出之声。
有记别声:此声音能够表达一种意义。
无记别声:此声音不能表达意义。

27、 味有几种?
答:味有六种:甜、酸、辣、咸、涩、苦。

28、 香有几种?
答:香有四种:妙香、恶香、平等香、不平等香。

29、 所触有几种?
答:所触共十一种:
因所触:地、水、火、风
果所触:柔软、粗糙、轻、重、冷、饥、渴

30、 无表色的五种特点是什么?
答:无表色是自己的发心不能以形相表示令他人了知的法。
无表色具有五种特点:
一、散乱:心在散乱时也有无表色,与有表色不同;
二、无心:在无想定、灭尽定等无心状态中无表色也存在;
三、善不善:无表色是善与不善法,不会是无记法(无记法心弱,不起无表色);
四、随流:乃至没有毁坏之因期间,因一直持续存在;
五、大种为因:无表色依四种而生,并且四大种作为其所依、处所、增长之因。
31、 四大种的作用与特征是什么?
答:一、四大种的作用:
地大:不舍而持受果色
水大:令所造色法不散,聚合的作用
火大:能成熟
风大:能增上
二、四大种的特征:
地大:坚硬
水大:湿润
火大:暖热
风大:轻、动

32、 世人所认识的四大与佛法中的四大有何不同?
答:世人认识地水火风皆是显色、形色、是眼根对境,如说地,绿地、方地;说水,碧蓝的河水,长长的小溪等。
佛法中说地水火风是所触,是身根的对境。

33、 受想行三蕴法相、事相分别为何?
答:受蕴 法相:心依自力而体验自己对境的差别。
事相:苦、乐、舍。
想蕴 法相:心毫不混杂地执著蓝黄等相。
事相:以六根识相应而言,分六想聚。
行蕴 法相:色受想识四蕴以外的一切有为法。
事相:除受想以外的一切心所相应行法与得绳四相等不相应行法。
受想行三蕴包括于法处(界)中。

34、 心、心所是一体还是异体?为什么?
答:心、心所是异体:
心以自力见到事物的本体。
心所见到事物的差别。

35、 识蕴是什么?识蕴在处、界中分别如何安立?
答:识蕴 法相:依自力分别认知对境的本体。
事相:六识聚。
识蕴在十二处中安立为意处。在十八界中为七心界。

36、 七心界有哪些?意界是什么意思?
答:七心界即六识界与意界。
意界 :六识刚刚灭尽无间阶段之识为意界,它并不是六识之外的异体法。

37、 有说若意界包括六识界则应为十二界,若六识界包括意界,则应为十七界,对此种观点应如何破斥?
答:前六识升起分别依五个色根,第六识升起没有一个色根可依,故以六识灭尽安立意根,作为意识升起的所依根,就是为了建立第六识的所依根,安立意根界。由此承许界有十八种。意界,六识界体虽是一,但作用各别。六识于现在位六识界摄,六识灭尽则是意界,所以不能安立为十二或十七界,唯应十八界。

38、 一蕴、一处、一界如何摄一切法?
答:一色蕴:包含色蕴、十有色界、十有色处以及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
一意处:包含识蕴、意处、七心界;
一法界:包含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受想行三蕴、法处、法界。
色蕴、意处、法界三种能摄是以自本体的方式来含摄一切法的(即所摄中的法虽然在蕴、界、处中有不同的安立,实际上是同一个体,故称以自本体方式含摄),并不摄他体法。
39、 “眼耳鼻各有两个,所以界应安立为二十一界。”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答:这种说法不对。眼耳鼻虽各有两个,但是:
(1)两只眼睛上面作为眼识所依的清净色法是同类的;
(2)两只眼睛所享受的对境色法是相同的;
(3)两只眼睛只产生一个眼识的果。
所以眼睛数量虽有二,但同为有色根,故称为一个眼界。耳鼻也可依此类推,所以界只应当安立十八,而非二十一。

40、 眼耳鼻为什么各生二数?
答:为了显得端严好看所以才生二数。因为众生(尤其是南赡部洲的众生)无始以来有一种习气,认为两个眼睛好看,一个头好看,心相续中有此贪爱习气,以此贪爱习气而积下如是之业,是故形成现在眼耳鼻各二数这样的结果,并非无缘无故而产生。另外,欲贤论师认为,生两个眼睛,一是为了看得明显;二是为了庄严。

41、 蕴处界各自的含义是什么?
答:蕴:许多实法聚集、积聚,故称蕴;
处:作为产生心与心所之门,故称处;(六根处作增上缘、六境作为所缘缘而生心心所法,故皆是处。)
界:种类义而称界,如有多种宝物之山称宝界山;一相续中有十八种类的法,而称十八界。此外,各自同类作后面同类之因,而称种类。

42、 为什么宣说蕴处界?
答:(1)为了遣除众生的三种愚痴心而说蕴处界:
为了遣除众生执著心、心所为整体(或为我)的愚痴而宣说了三蕴;为了分析受想行三蕴,为了遣除执著色为整体的愚痴而宣说十二处;为了遣除执著色与识为整体的愚痴而宣说了十八界,分析十色界、七心界。
(2)依利、中、钝三种根基而分别说三者。
(3)依喜欢简明、喜欢不广不略、喜欢详细三种意乐而分别说三者。

43、 为什么“蕴中不摄无为法”?
答:五蕴中未说无为法,是因为无为法不具备诸蕴的含义(即无为法之义与色蕴乃至识蕴之义皆不相合);无为法亦不能单立为第六蕴,因为它不具足蕴的法相(即没有积聚之义);并且无为法也不是时间所摄,因而无为法在蕴中未说。

44、 为什么受、想单独立蕴?
答:受与想二者成为在家与出家僧俗二者争论的根源,所有在家人均贪图体验乐受,于是为了财产、田地、牲畜与女人而争论不休;出家人由于对自他宗派有好坏的想法进而破立,展开辩论。而且,贪执乐受就会积累恶业,这也是由净乐等颠倒想所生,因而它们是轮回的主因,为此,除了其他一切心所以外,佛陀将受、想单独安立为蕴。

45、 五蕴次第如是安立的理由是哪些?
答:五蕴的次第是按照粗细的方式而宣说的,大多数色都是有阻碍并且粗大,因此最先宣说。从非色来说,所谓我的手感觉、脚感觉说明受是粗大的,因而其次说受,之后执相而有粗想,再后愿我安乐,不要痛苦即是粗行,识只是觉知事物的本体,所以是细微的。或者,依照产生烦恼的次第来说,无始以来众生由于喜色而首先看色,由色的美与丑而产生乐受与苦受,从苦乐的感受中产生颠倒想,由想中产生贪嗔行,从中生起烦恼识。或者,以盛所享用之饮食的器皿以及食品、厨师、烹调、食者诸喻依次说明意义,色如器皿,受如食品,想如厨师,行如烹饪,识如食者。或者按照界的顺序来说,欲界以色为主,禅天(色界)以受为主,前三无色界以想为主,有顶以行为主,识蕴则在三界中都存在。

46、 六根次第安立之理?
答:六根中:
先前五根:唯取现在对境之有境
后意根:取三时之有境且缘无为法而难以通达
前五根中:
先前四根:取四大所生的对境
后身根:取四大及四大所生的两种对境
前四根中:
先眼耳根:取较远之境
后鼻舌根:取较近之境
眼耳二根中:
先说眼根:取最远境
后说鼻根:取较远境
鼻舌二根中:
先说鼻根:先闻气味
后说舌根:后尝味道
另外,或按根所处位置而安立,眼根最上,余几乎都位于下方,意根无方所故最后说。

47、 为什么只是眼根的对境才称色处、色界?为什么只是意根的对境才称法处、法界?
答:一、色蕴中五根、五境均是色法,但它们均有各自的差别,故分别立名,而不是总的立一个色处之名。唯眼根对境立色处名,而余九皆不立色处之名,是因为:
(1)余九处各有别名,而眼根对境无别名,故名色处以总名而了达别名;
(2)眼根对境有见有对,是最主要的色法,故称色处。另外,世人共说其为色,故立色处名。
二、所有处、界均是法,而单独立意根对境为法处、界,是因为:
(1)以总名了达别名(一切法是总,意根对境是别);
(2)意根对境摄法最多,并且其中摄有涅槃法,其最主要,故称法处。

48、 八万法蕴如何包括在五蕴中?
答:八万法蕴,按照经部所说皆是耳根对境的语言词句,包括在色蕴中;按照有部的观点皆成为意根对境的名称,包括在行蕴中。

49、 颂词“所有八万诸法蕴”中八万法蕴有何不同说法?
答:克什米尔有部承认八万法蕴,其余小乘以及大乘普遍采取八万四千法蕴。

50、 每一蕴之量有多少?
答:一种说法:每一法蕴之量与《法蕴足论》相同,有六千颂。或者与舍利子论典中法蕴之量相同。
另一说法:圆满宣说蕴、处、界等每一部的完整语句就是每一法蕴的量。
也有说:为了对治所化众生贪嗔痴以及三毒平等八万行为而相应宣说八万法蕴,即每一法蕴之量以能对一烦恼而定。

51、 经中所说蕴、处、界,如何包括于论中所说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答:经中所说:
蕴:戒蕴、定蕴、慧蕴、解脱蕴、解脱知见蕴,其中戒蕴是身语七断,是无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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