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短篇H文电子书 > 大智度论 之作者及其翻译 >

第2部分

大智度论 之作者及其翻译-第2部分

小说: 大智度论 之作者及其翻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說:「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裕2) 但論後的「後記」卻說是
弘始「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裕3) 。「後記」與僧叡的「論序
」,時間上似乎有點不合。我以為:「後記」作者會編經論為一了。
先譯經,後譯論,在『智論』的

                        16頁

翻譯過程中,發現經文與論文不合的,就加以改正。如『大品經序』
說:「以釋論撿之,猶多不盡,是以隨出其論,隨而正之;釋論既訖
,爾乃文定。」(裕4) 經與論先後譯出,論訖而後經定。經論會編為
一,也就不妨說經與論同時譯出了。
    僧叡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序』(大正二五.五七中-下)說

      「(羅什)法師於秦語大格,唯識一往,方言殊好,猶格而未通
      。」
      「進欲停筆爭是,則交競終日,卒無所成:退欲簡而便之,則
      負傷於穿鑿之譏。以二三唯案譯而書,都不備飾,幸冀明悟之
      賢,略其文而挹其玄也。」

    羅什留住姑臧(今甘肅省武威縣)十九年,才來到長安。對「秦語
」--中國語文,他是能說能寫的。但佛典的譯出,是給中國人讀的
;不但要文義通順明確,還要有漢文的文學意味,這樣才能引起讀者
的愛好,使佛法廣大流通。從這一觀點來看,羅什的「秦語」,還是
不夠水準;對漢文的特色,文學的優美(「方言殊好」),是洠в猩钊
通達的。如早期譯出的『百論』,由於譯得太差,弘始六年又重新譯
出;『大品般若經』原已譯出,但在『智論』的譯出中,對於經文,
又隨時加以修正。這些都可證明:在僧叡等眾多義學沙門的眼中,羅
什的「秦語」還是不大理想的。
    面對羅什「秦語」能力不太理想之局限,僧叡等筆受者,有點無
可奈何。如果放下筆來,好好的論究原本與「秦語」間的恰當性,又
要面臨譯場中人多口雜,不容得到定論的難睿H绻罁g語 (譯語
太繁) ,而改寫成簡要而便於受持的論文,又不免要被譏諷為穿鑿附
會。於是,只好決定:譯者怎麼說,他們就怎麼記。既然洠в泻煤玫
潤飾辭藻,所以也只好要讀者「略其文而挹其玄」了。
    雖然有這樣的局限,但僧叡等筆受者,終究不會忘記:這是「秦
語」譯本,是為中國人而翻譯的。

      
      (裕1)『出三藏記集』卷九(大正五五.六四中)。
      
      (裕2)『出三藏記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五上)。
      
      (裕3)『大智度論』末後附記(大正二五.七五六下)。
      
      (裕4)『出三藏記集』卷八(大正五五.五三中)。

二、『大智度論』的卷數
    佛經的注釋,在古代是經與論分別流傳的。我國智顗的『妙法蓮
華經文句』,澄觀


                        17頁

的『大方廣佛華嚴經疏』,也還是這樣。但『大智度論』一百卷,實
際上卻是經論會編--『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三十卷,『釋論』七十
卷。『出三藏記集』卷二,在「『大智論』百卷」的目錄下,還說到
「或分為七十卷」(裕1) ,但一般都將經論會編本稱為『大智度論』
,而說是「百卷」了。論文的卷數,在翻譯時,就傳說為『大智度論
』百卷,更有铡畟鳛椤盖Ь怼拐撸@就難怪要引起近代學者的懷疑了
!在此先引僧叡的「經序」與「論後記」,再來解說。『出三藏記集
』卷一0『大智釋論序』(大正五五.七五上-中)說:

      「論之略本,有十萬偈,偈有三十二字,并三百二十萬言。胡
      夏既乖,又有煩簡之異。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
      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可見。」
      「此論胡文委曲,皆如初品。法師以秦人好簡,故裁而略之;
      若備譯其文,將近千有餘卷。」

    『大智論(後)記』(大正五五.七五中)說:

      「論初品三十四卷,解釋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已下,法師
      略之;取其要,足以開釋文意而已,不復備其廣釋,得此百卷
      。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

    『智論』百卷,是經與論會編所成的。如除去經文三十卷(裕2)
,論文實在只有七十卷。初品譯為三十四卷,若經文一卷不計,則論
文為三十三卷,二品以下,是「三分除二」的略譯。換言之:論文七
十卷,扣去初品三十三卷,則二品以下的論文實為三十七卷,這三十
七卷,是「三分除二」的略譯。
    近代學者都把『智論』所釋經本當作是二萬五千頌本,其實『智
論』末卷分明說到

      「如此中般若波羅蜜品,有二萬二千偈;大般若品,有十萬偈
      。」(裕3)

    「二萬二千偈」的經本,譯成經文,有三十卷。以此類推,論本
「十萬偈」,約可譯成百三十六卷,這是尚未「略譯」之原形。除去
初品論文三十三卷,應該還有百零三卷,但如今二品以下略譯為三十
七卷,那正是三分之中略去一.八分。所以古說「三分除二」,可說
是非常的正確!但由於經與論合編為一,泛稱「『大智度論』百卷」
,於是不免引起若干铡畷
    一、把合編百卷當作論文百卷。
    二、本來經文解釋,大都是先詳後略的;而『智論』的翻譯,也
是前詳後略。僧叡等忽略了這點,於是以為:初品以一卷經文而得三
十三卷釋論,共為三十四卷。那麼三


                        18頁

十卷經的全部釋論(其實是經論會編)豈不是「將近千有餘卷」嗎?那
豈不是目前百卷本的「十倍」?
    三、铡詾椤褐钦摗辉巍笇⒔в叙N卷」,於是推想現有十萬
偈百卷的論本為「略論」。
    這層層铡猓紡慕浾摃幎鴣怼a醽怼浮捍笾嵌日摗话倬怼沟
說法傳到江枺瑥'山慧遠在『大智論抄序』說:

      「約本(略本)以為百卷,計所遺落,殆過參倍。」(裕4)

    他以為詳本『智論』應有三百卷以上,那是「三分除二」引起的
又一铡狻
    「三分除二,得此百卷,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朗然
可見。」這幾句,漢文意思非常明白:百卷論文 (其實含有經文三十
卷,論文七十卷) ,對『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大智』三十萬言
」) ,已解釋得非常明白了。但是由於僧叡等對『智論』卷數算法錯
铡妒且惨鸾鷮W者的铡狻amotte 以為「『大智』三十萬言
」指的是『智論』,所以說:「原本。。。。。。共有十萬偈,。。。。。。若全
部譯出,將有一千卷。。。。。。。其譯本僅一百卷,約三十二萬中國字。
」(裕5)
    他把三十卷經的三十萬言,錯會成百卷經論會本的字數--三十
二萬中國字--了,百卷全部是約有百萬字的。
    而加藤純章則把僧叡的「於『大智』三十萬言,玄章婉旨」解說
為「係就初品三四卷而言」(裕6)  ,而「三分除二」則採慧遠的意見
,以為羅什攜來的略本為略譯本的三倍以上,而略譯本所依的略本,
另有大本原本,或有千卷之多。但這完全是臆測之辭,毫無文證可言
。所以他自己都對這種千卷原本,稱之為「虛幻」,並對其存在,表
示懷疑。(裕7)
    對中國文的铡猓鈬鴮W者是難免的!我敢肯定地說:『摩訶般
若波羅蜜經』三十卷,解經的『釋論』--『大智度論』七十卷,經
論會編則為百卷。泛稱會編本為『大智度論』百卷」,可說是引起卷
數、字數謬說的根源。

    
    (裕1)『出三藏記集』卷二(大正五五.一一上)。
    
    (裕2)『出三藏記集』卷二,「新大品經二十四卷」(大正五五.
         一0下)。隋『眾經目錄』卷一作三十卷 (大正五五.一一
         八中),「宋藏本」等也是三十卷,唯「麗藏本」作二十七
         卷。今依「大智論」「或分七十卷」說,取經文三十卷說。
    
    (裕3)『大智度論』卷百(大正二五.七五六上)。


                        19頁

    
    (裕4)『出三藏記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六中)。
    
    (裕5)Lamotte『《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 (郭忠生譯,『
         諦觀』六二期頁一六九)。
    
    (裕6)加藤純章『大智度論的世界』(『諦觀』五二期頁七)。
    
    (裕7)同上,頁八。

三、有關論文譯語問睿庖

    佛典之所以要譯為漢文,那是為了中國人閱讀之便。佛法早期傳
入中國,譯文並不大理想,解說也多少得採用中國文化中的傳統辭彙
。這就是「格義」的佛法。
    到了晉代,才有精通義學的西域(天竺也在內)沙門來華,使佛法
更為純正。為了便於中國人理解,在梵語辭彙下,有時會加上「晉言
」、「秦言」的譯語;如與中國風俗不同者,則附上「天竺」、「外
國」等注釋;若有深奧難解的術語,也往往附有小字的裕п尅
    這一翻譯方式,在中國佛典譯史中,可說由來久矣!苻秦時代,
在道安的主持下(西元三八二--三八五年),就是這樣譯法的。如僧
伽提婆(Samghadeva)「誦出」的『八揵度論』,在論文「佛語云何?
答曰:如來語一。。。。。。,語聲八,口行九,口教十」下,小裕г疲骸
天竺十種皆語也。」(裕1) 『四阿鋡暮抄解』,是鳩摩羅佛提(Kumarabodhi)
「誦出」的,在論文的「手授」下,小云:「外國婚禮,夫親印女。
。。。。。。澡夫手,父以女手授(夫),故云爾。」(裕2) 又如耶舍(Yasas)
誦出,竺佛念譯語的『鼻奈耶』也說:「外國三時分一年。春三月坐
,後一月詣佛、詣師;(餘)二時亦爾。」(裕3)  本文直接譯有「天竺
」的,如『那先比丘經』說:「生於天竺,字陀獵。。。。。。。天竺名象
為那(伽),父母便字為那先。」(裕4)
    羅什譯出『智論』,也只是繼承這一譯風而已。Lamotte 列舉了
「天竺」九例(裕5)  。其中,「天竺俗法,凡造事成辦,皆言到彼岸
」(大正二五.一四五中);「帝釋左面天王也。。。。。。右面天子」 (大
正二五.二一九上) 之二例,皆屬小字夾注,而非論文。「天竺說時
名有二種」(大正二五.六五中);「天竺國法,名諸好物,皆名天物
」(大正二五.一二三中);「天竺語法,眾字和合成語,眾語和合成
句」(大正二五.三八0中─下);「天竺法以捉足為第一恭敬供養」
(大正二五.一六一下)等,都是解說經文的,只因其與中國風俗不同
,所以加一「天竺國法」、「天竺語法」等,使讀者易於了解而已。


                        20頁

這都是筆受者的附筆,不能如干潟龍祥那樣,據此而認為這些文段,
是羅什「加筆」--附加上去的(裕6)  ;尤其不能如 Lamotte一般,
據此以論斷『智論』作者不是龍樹,而是「一位生活於西元四世紀初
西北印度之作者」(裕7) 。
    關於「秦言」,Lamotte 同意干潟龍祥的意見,並引述了更多的
「秦言」(裕8)  ,認係出於羅什或共譯者之手。不知加注「晉言」、
「秦言」,本是翻譯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