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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史籍概论-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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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未及者,皆未尝按类以求,故皎、宣之书独阙也。
  三.《提要》谓:“赞宁此书,於武后时人皆系之周朝,殊乖史法。”不知此最合史法也。武后於载初二年九月,既改国号曰周,直至中宗神龙元年二月,始复国号曰唐,此十五年中,事实上为周,史家岂得称之为唐。即如释明佺於天册万岁元年撰《大周刊定众经目录》,後人为易於识别,易“大周”为“武周”可也,若必改为《大唐刊定众经目录》,岂非谬甚。赞宁博学,颇讲史法,吴处厚《青箱杂记》六,称其:“曾撰《非史通》六篇,为王禹称所激赏。”固未可以“乖史法”讥之也。
  四、《提要》谓:“本书所载,既托始於唐,而《杂科篇》中乃有刘宋、元魏二人,亦为未明限断。”不知本书继道宣书而作,固非断代之书也。前传有阙,後书补之,奚为不可,安得以“未明限断”讥之乎!且本书载唐以前人,不始於《杂科》,卷十八《感通篇》已有後魏、陈、隋五人,卷二十四《读诵篇》又有隋二人。赞宁曾於卷十八隋僧《钦师传》论发明其例,曰:“魏、齐、陈、隋舆宣年月相接,胡不入续传耶?通曰:有所不知,盖阙如也。亦犹大宋文轨既同,土疆日广,良难遍知,纵有某僧,其奈史氏未编,传家无据,故亦阙如,留俟後贤也。”此最合史法之论,撰《提要》者未之见耳。一部《宋高僧传》独阙云门偃禅师传,职是故也。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三

  《弘明集》十四卷  梁释僧佑撰
  僧佑即撰《出三藏记集》之人,见《梁高僧传》十一。天监十七年卒,年七十四,黑白门徒,一万一千余人。东莞刘勰为撰碑。
  《出三藏记集》十二有《弘明集目录序》,以《牟子理惑》始,以佑自撰《弘明论》终,凡十卷。其後续有增入,为十四卷。两《唐志》、晁氏《读书志》皆著录。
  《四库》著录释家类第一部,《提要》谓:“梁以前名流著作,今无专集行世者,颇赖以存”云。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
  本书为总集体,颇类《昭明文选》,故《旧唐志》入总集类。然以六朝佛教之盛,全部《文选》,关涉佛教者仅王简栖头陀寺一碑。此编所录,则概皆阐扬佛教之文,中以书启论述为多,铿然可诵。作者百人,又僧十九人,单第十卷作者已有六十三人,为严可均《全梁文》增益人数不少。序称:“道以人弘,教以文明,弘道明教,故谓之《弘明集》。”以今本舆《出三藏记集》所载目录互校,原本十卷,皆梁以前文,後
  所增人,多梁代文。今本第九、第十卷之梁武帝,高丽本作“大梁皇帝”,当是僧佑原文,称武帝者,後人追改也。

  本书板本及学人利用
  本书现在通行者,大别为两种本:一藏本,一单刻本。
  藏本又大别为两种:一嘉兴藏本,即所谓支那本;一频伽本。
  单刻本又大别为两种:一吴惟明刻本,即所谓汪道昆本;一金陵本。
  《四库》所著录者为吴刻本,《提要》言:“末有僧佑後序,而首无前序,疑传写佚之。”以是知为吴刻本也。
  藏本有前序,惟吴刻本无前序。周中孚《郑堂读书记》所著录者为支那本,即嘉兴藏本。记中所引者,亦即前序中语,然仍袭《四库提要》之说,谓“是书前无自序”,大可异也。
  《四部丛刊》所影印者,即吴氏两《弘明集》合刻本,封面题汪道昆本,循《郘亭书目》以来之误也,因卷首有万历十四年丙戌汪道昆序故。
  汪氏在隆、万间颇有名,然序中以梁裴子野为唐人,可谓一言不智。序中康虞之名凡数见:一则曰:“二集并入大藏,如海一沤,康虞抔而出之,易梵荚为儒荚。”再则曰:“二集所辑,具有羽翼功,幸得康虞为之胪传。”三则曰:“康虞之为是举也,殆将发墙面之蒙,解两家之难。”末则曰:“康虞得师达观,抑或可以语此,是集固将流通无间,恶用不佞之言。”
  康虞即吴惟明,与焦竑、冯梦桢友善,见《藏书纪事诗》三,紫柏老人弟子。汪序所谓达观者,即紫柏也。紫柏於万历八、九年间倡刻方册藏,改梵荚为方册,即後来所谓嘉兴藏。汪序所云。易梵荚为儒荚”,亦受紫柏影响。嘉兴藏《弘明集》刻於万历四十四年丙辰,吴氏捷足,先刻三十年,故万历间流通之《弘明集》,大半为吴刻。梅鼎祚辑《释文纪》、张溥辑《汉魏六朝百三家集》,皆曾利用之。《释文纪》二十八载僧佑《弘明集》前序,云:“见《出三藏记集》,《弘明集》不载。”知所据者为吴刻也。
  《四库提要》撰者既未见藏本,又未见《出三藏记集》,故不能补僧佑自序。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志》所收为嘉兴藏本,而所录之自序,则为後序,此自是张氏之疏,非嘉兴藏本无前序也。陆心源《丽宋楼藏书志》因之,乃亦以佑後序为自序。其实今《弘明集》卷末所载僧佑後序,本名《弘明论》,不名後序。《出三藏记集》载《弘明集》目录,明题此为《弘明论》,本论前数行亦自称《弘明论》,藏本前序亦谓附论於末,则此非後序明矣。然自《四库提要》以来,诸家均莫能正之,奇也。一误吴刻为汪刻,二误後序为自序,三後序固非自序,亦非後序,实乃《弘明论》。

  《牟子理惑》问题
  《弘明集》卷一载《牟子理惑》,撰者失名,今本有题汉牟融撰者,盖本之《隋志》。《隋志》儒家类有《牟子》二卷,题後汉太尉牟融撰。然太尉牟融乃後汉初人,著《理惑》之牟子乃後漠末逸士;太尉牟融所著之《牟子》是儒家,後漠末逸士
  所著之《牟子理惑》是释家。《隋志》著录太尉牟融书,何以置於後汉末人荀悦、魏朗之後。《旧唐志》著录《牟子》,出之儒家,入之释氏,何以仍循《隋志》题牟融撰,与《出三藏记》所载《弘明集》目录不合,因《三藏记集》目,只作《牟子理惑》,不著撰人名字。宋咸淳间,志磐撰《佛祖统纪》二十六,犹云“牟子不得其名”,则今本《牟子理惑》题汉牟融撰,实不可据。
  梁任公以此论为伪,见《任公近著》第一辑;周叔迦、胡适以此论为真,见周著《牟子丛残》,《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据吾所考证,今所传《牟子理惑》,本名《治惑》,如扬雄《解嘲》之类,初无“论”字,唐人改为《理惑》,後人又加“论”字。牟子为後汉逸士,失其名,今本《理惑》前,有苍梧太守《牟子传》,题曰:“一云苍梧太守牟子博传。”颇疑“博”者误文,“传”譌为“博”,回改为“传”,而未去“博”字,後人因牟子无名,遂题曰:“苍梧太守牟子博传。”但《出三藏记集》十二已如此,其来已古。苍梧太守《牟子传》者,苍梧太守所撰之《牟子传》也,故以此为牟子自传者非,称牟子为牟子博者亦非,直以牟子为苍梧太守者尤非,以为汉有两牟融,则调停之说也。
  《牟子传》所言时、地、人事,皆见於史。
  一、笮融与豫章太守朱皓,见《後汉书》列传六三《陶谦传》、《吴志》四《刘繇传》。
  二,笮融与刘彦及交州牧朱符,又见《吴志》八《薛综传》。
  三、豫章太守朱皓,又见《後汉书》列传六一《朱儁传》。
  四.交州牧朱符,又见《吴志》四《士燮传》。
  可见此传不伪。但《理惑》文中数称佛经、佛道,佛之名称为後汉末所无,当时概称佛为浮屠。假定今本《牟子理惑》为真後漠时作,亦必经後人改窜,不尽原文也。明末天主教人著书,恒译天主为上帝,自康熙时,教廷禁称上帝,教会翻刻明末书籍,遂悉将上帝等字改为天主,亦其例也。
  孙星衍得此篇於《弘明集》,以为汉魏旧帙,录出别行,刊入《平津馆丛书》,属洪颐煊考校其事,颐煊以为非牟融作,是也。然卷首仍题汉太尉牟融撰,以为因隋、唐之旧,不知僧佑采此,未尝作牟融撰,有《出三藏记集》及《大唐内典录》可证。宋、元藏亦云未详作者,明藏始题牟融撰,故谓因明藏之旧则可,谓因隋、唐之旧,则《隋、唐志》之《牟子》,未必即今本《牟子理惑》。且此篇在明万层间梅鼎祚辑《释文纪》时,已从《弘明集》中录出,亦不始於孙星衍也。

  《广弘明集》三十卷  唐释道宣撰
  道宣即撰《续高僧传》之人,《宋高僧传》十四有传。
  宋、元、丽藏皆三十卷,明南北及清藏四十卷。《四库》著录者三十卷,与《弘明集》同为纪昀家藏。《弘明集》《四库》用吴惟明刻本,知此书亦用吴刻,因吴氏两《弘明集》合刻也。吴刻出於宋、元藏,时在万历十四年丙戌,嘉兴藏出於明北藏,《广弘明集》先刻,在万历三十八年庚戌,《弘明集》后刻,在万历四十四年丙辰。

  本书体制及学人利用
  本书体制与《弘明集》略异,故不曰“续”而曰“广”。《弘明集》不分篇,此则分十篇:一归正,二辨惑,三佛德,四法义,五僧行,六慈济,七戒功,八启福,九悔罪,十统归。每篇前各有序。
  又《弘明集》皆选古今人文,自撰仅卷末《弘明论》一首。此则每篇恒有道宣叙述及辩论列代王臣对佛法兴废等事。故《弘明集》仅选辑而已,此则叙述辩论舆选辑并用者也。
  作者缁素共一百三十余人,内南北朝一百余人,唐近三十人,尚有在道宣叙述中所引用者未计。如卷六例代王臣滞惑解》,列举兴隆佛教者十四人,毁灭佛教者十一人,皆佛教史上重要史料。明冯惟讷编《古诗纪》,梅鼎祚编《古文纪》,张溥编《汉魏六朝百三家集》,皆曾利用之,三书皆自上古至隋。《四库提要》于此书卷三搜得阮孝绪《七录序》,矜为瑰宝,实则明人早巳见及,特明人纂述,不尽注出典,即注出典,亦不注卷数,方法不如後人之密,故每为清人所轻,而严可均《全汉魏南北朝文》遂称独步矣,此时代风气之赐也。

  本书板本及两本卷数对照
  本书板本,通行者大别为两种:一、三十卷本,吴刻及频伽本属之;一、四十卷本,嘉兴方册藏及常州本属之。
  《郑堂读书记》著录者为嘉兴藏本,而称三十卷,二者不相应,亦沿《四库提要》而误耳。《四库》用吴刻本三十卷。《全南北朝文》引《广弘明集》,除《全宋文》用四十卷本、《全南北齐文》用三十卷本外,余皆两本参用。
  《全晋文》一五七,支遁《八关斋会诗序》引《广弘明集》三十上,用三十卷本。《释伽文佛像赞》引《广弘明集》十六,用四十卷本。
  《全梁文》简文帝文引《广弘明集》,皆用三十卷本。独十三《菩提树颂》引《广弘明集》十七,用四十卷本。
  《全梁文》五七,刘孝标《与举法师书》引《广弘明集》廿四,用三十卷本。《金华山棲志》引《广弘明集》廿七,用四十卷本。
  《全後周文》廿二,释慧命《详玄赋》引《广弘明集》廿九上,用三十卷本。《酬济北戴先生书》引《广旷弘明集》廿七,用四十卷本。
  此事《全南北朝文》曾自言之。《全後周文》廿二,释昙积《谏沙汰僧表》引《广弘明集》二十七,云:“一本在二十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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