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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基督教伦理学 (马特生)-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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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主义的第四特点,为其继续不断的阶级斗争。基督教标榜无阶级的爱。资本主义已经造成了两个迥然不同的社交阶级。在一方面有占有阶级,一切生产器具都为他们所有,归他们管理。在另一方面则为劳工阶级。劳工阶级通常无权管理事务,对于他们自身的利益,除非有了劳工的组织,不然是无发言权的。这两个阶级成为对立的形势,而资本主义的本身并无可以使两下调和之路。这两下所有利益完全互相冲突。即或有时偶有调和之可言。其因素并非来自资本主义之自身。在经济方面,资本主义夺去了劳工阶级的独立地位,在这方面既失了独立,在人生的其他方面亦无独立可言,如在政治方面。就经济而言,基督教把人的价值看为至上,要求把财产权看为次要,要使之为人权服务。然而资本主义却把财产权看为首要,把人当作生产财富的工具。在这一点上,资本主义与基督教两下势不相容。「我们大发其财,是因为整个的人种民族因我们而死,一洲一洲的人口因我们而减少。」(Walter Rauschenbush.Chritianizing the Social Order;p。245)因为这样重看财产权,而不顾人权,实行资本主义的结果总是引起战争。现代战争大都是以经济为原因。
    现代马克斯式的共产主义有好些与资本主义类似之点。许多抱资本主义的人攻击共产主义,并不是因为他们反对它的唯物论与无神论,乃是因为他们要保全资本制度中自私的利益。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二者均为唯物思想,为暴力之源。上面所举资本主义各特点,是不能与一种灵性的人生意义相调和的。人的灵性生活多因资本主义而腐化,在它的怀抱中归于窒息。资本主义并不显然反对基督教,反而依附它,求它的祝福,而且太多时候竟公然蒙了它的祝福。然而这却是最大的危险。资本主义这样利用基督教而得的成功,常把基督徒蒙蔽住了,而看不出这两下相互矛盾的地方。
    那些攻击资本制度的基督教伦理学家,谴责这种制度,因为它是建立在唯物主义之上,因为它以争夺财利为出发点,置物权于人权之上,引起战争。他们也感觉得现代资本主义与基督教的人生观立于敌对地位。(参贺川丰彦之著述及Barclay 著The World Mission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均对此点有透彻发挥)。失业以及因繁荣与不景气之循环而引起的社会痛苦,致使人们对这种经济制度之建立基础发生疑问。
     (二)合作
    合作包含有相互扶助之意,使大家有一共同目的。合作可以养成好意,以及团结的精神。友爱的心也可由此促成。个人的智力技能,在合作条件之下,可以用来完成群众的利益,而不为一己的私利作想,因为有这些好处,所以许多人把合作运动看为一种促进社会基督化的方法。因为资本主义制度缺点很多,所以现代人士都注意到这一运动。合作运动可以从工业中消除谋利的动机。只要政府准许资本主义照样进行,这种运动并不想用政治的势力去求改革,它也不提倡革命,又不凭藉任何武力。它也不像社会主义,因为它不提倡财产国有。它所攻击的只是为少数人的利益而生产分配,不为多数人的需用作想。它要用实用与服务来代替义。
    合作运动在历史上也并非新奇的事。人很少知道有这回事,是因为这运动不作宣传,也不必要宣传。这运动积极开始于十八世纪之下半期。到了今天,世界各文明国家大部分的买卖都是用这合作的方法。世界最有名的合作社要算英国北都罗克兑(Rochdale)所办的这合作社办了将近一世纪之久,大半成功的合作社均以此为榜样。它的起源是这样:一八四三年冬季在罗克兑城中,有些织布匠人,聚集讨论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之道。把劳工组织起来谋求工资增益在他们看来似无补于事。于是他们计划开办一所合作社以求减少生活费用,于无形中增加工资。这著名事业是这样开始的。为征集开店所需资本费了些时间,但资本终于征集够了。在店门开放的时间内,各社员轮流充任店员。店中货物仍照市价售出。但顾主得按购物之多少分得利润。又将利润之一部分充保留基金。原来投资的资本按当时的流行率算息。社中事务每个社员不论股分的多少,都有投票权。这种办法无非要把财产价值置于人权价值之下。这种制度是不以谋利为出发点的。由购物多少所得的利润,不算利益,不过是将物价退回一部分。合作社的经理有一定的薪俸。照这种办法不必取消私有制度,也不必废除交易,更不必因图改革把一种文化消灭。合作社也不消灭私人贸易。它的活动无非是稳定商务和交易。罗克兑的办法作了后来 多成功的合作社之基础。合作社的办法消灭了争夺的气息,代之以服务的精神,至少使得服务的精神有能表现的馀地。这运动所提倡的原则是不能反对的。假如个人或公司应该占有管理个生产分配的机构,一个合作社岂不也可以这样作么?这运动还有一个伦理的含义,那就是可以省去一些无益有害的广告。凡是合作运动成功之处,合作思想的教育亦必发达,与其他社交生活亦有很大的利益。
     (三)劳工
    在牛津所开生活与事工会议,对这问题采取了如下立场:「既然上帝为人的福利而规定劳工,其中自有它的价值和尊严。工作是人所当行的本分,是应当重视的。在工业上,总不可把劳工看作货物,人应当在日常工作上,承认成就他基督徒的天职。工人,无论在田野或工厂,所得工资应该能以维持生活。所处环境当清洁卫生,凡与工人福利有关的事都当有发言的权利。」(The Church And The Economic Order)
    美国基督教协会,订有一种社会信经,其中关于教会所当采取的立场有如下各点:「一切保全己身应享的权利;财富更普遍更合正义的分配;在生活的起码工资以外,工人对于工业和农业的生产要有一分合理的享受。担保城市和乡村的工人,不受劳工情况的损害,免去受扰和致疾的危险。关于疾病、失事、养老,以及失业的社会保险。工业生产普遍增加,工作时间随之减少;七日之中至少有一日休假,以期每周工作日数逐渐减少。女人工作当订特别规章,保证她们的福利,以及家庭和社团的福利。雇主和雇员同有权利团结组织起来,争取一己的利益;两下有权保护自己,两下亦有为社会福利工作的义务。
    公理宗的社会行动协会对于这问题(一九三五)亦有如下的话说:「美国工业工人应有组织的权利,不受阻碍;应当有权集体的争取利益,对于决定他工作状况的问题,他应当多享参与的权利」
    南部教会领袖团契(The Fellowship of Southern Churchmen)最近通过了如下的一条议案:「把人的劳力作为货物买卖,把它放在剥削者手中作为工具,这种观念我们拒绝,因为这种观念违反男女人们参与经济生活组织中应有的权利,不把他们看作负责的人格,而把他们的地位看作与一架现代社会的机器同等。因为我们相信人的价值超过财产的价值,所以我们主张一种以服务为动机的经济制度,来代替这种以谋利为动机的制度。我们相信要维持工人的自尊,唯有让他们自由参加有组织的劳工运动。是以我们主张工人都要加入工会,而且要教导我们教会的教友们,欣赏护卫一切男女人们集体为争取利益而行动之权利,但不要用合法或不合法的暴力。 」
    罗马教会,尤其是经教皇利欧十三世(Leo XIII) 和庇乌十一世(pius XI )发出通谕之后,不但承认了劳工有组织起来集体争取利益之权利,而且有此必要。
    国家政府应该保让劳工团结组织起来,达到集体争取一己利益的目的。在目前经济制度之下,单独的一个工人想要抵抗偌大的工业机构是不可能的。有的雇主对工人抱提搞态度,这种态度也许不可厚非。不过,若将工业的管理改变一下,这种由提搞主义(paternalism)而来的利益依然可以保存。而且,假如不是因为对有组织的劳工运动发生恐惧,也许连这提搞主义也不会有。还有,提搞主义并非民主,它也不让劳工对他一己的工作状况,发表任何决定的意见。工人也享有工业一部分的主权,那就是他的工作。工作与机器一样同占一部分主权,如果民主要实行,出力工作的人对于如何应用他的力气也得有所主张。工作与工资之多少普通是工会争取的目的,但有时也有事实证明,工会之组织使女工不受侮辱。
    为护卫它的权利起见,劳工是该组织起来的,但追求社会全体的利益,不妄用组织而来的权力,也是今日工人应负的责任。

            第四节  违法与犯罪
    国家应该保护公民免受罪犯以及一切违法行为之害。讲到罪犯,我们应当记得犯罪不单是个人的事,乃是由个人与社会秩序联合产生的。国家与教会同有职责,把使人犯罪的原因由社会挪去。如果国家改革经济方面各种不良的制度,一定可以减少许多犯罪的行为;例如:为公民设各种正当的娱乐和运动,消除那直接或间接使人犯罪的童工制。国家和教会对于安定结婚的生活以及免使家庭破裂,都有许多事可作。儿童犯罪的事与家庭分裂有密切关联,应以后者之挽救补救前者。
    照基督教的精神讲,作奸犯科的人应该设法对付,但不可以报复的态度出之,应该由改善的观点出发,社会秩序应当维持,但要用改善罪犯的方法。对罪犯不可纵容,虽当同情因罪犯而牺牲者,不当同情罪犯,但以基督教的精神来说,还是要以人道对罪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章,就是那些对罪犯加以严刑酷罚的记录。非人道的刑罚只有使罪犯的人生更加恶化。监狱中最成功的看守,均将罪犯所应得的自由和特权尽他们享受。这就是寓刑律于人道之中的一种原则。囚犯在狱中也应为之安排合适的工作。古谚有云:「 懒惰人的头脑是魔鬼工作的场所。」把这句话引用到囚犯身上,更为恰切。囚犯由监狱中出来应当作较好的公民。达到这目的可用的方法,如:学习手艺、各种教育、提高健康的体育、图书室、宗教训导和感动。囚犯出监以后当有合适的职业以及恢复生活的指导。
    许多基督徒认为死刑是不能与基督的精神相调和的。在新约中他们找不到根据。他们注重人性能被改善的思想,而指明死刑却将这个可能消没。他们也注重人的生命是由上帝而来的事实,只有那赐人生命的主才有权利把人的生命夺去。其他反对死刑的理由,如:不能一例平等的执行,有冤枉的可能,根据统计,死刑并不减少罪犯。在执行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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