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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宣教学概论-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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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也当考虑另一个可能性;有时候;某些初信的基督徒;可能急着承袭宣教士的文化习俗;而立刻放弃自己祖先的习俗。他们这样做可能是不得已;又或是需要帮助;是可以谅解的;但我们却不应加以鼓励。这种做法在断绝传统习俗方面是太快太急了;往往会造成一种错觉;使人觉得成基督徒就等於是接纳西方文化;这种错觉会成为传福音绊脚石;故此;宣教士明智的做法是对刚得救的本地信徒循循善诱;指导他们对同胞当承担的责任。过份孤立;或是过份模仿宣教士的生活方式;会使当地非基督徒与基督徒之间产生误解与不信任。那些刚离弃异教归主的基督徒;虽然仍在原来的环境中生活;但一开始却已刻意效法宣教士;这种做法;我们可以谅解;但这同时也是牵强的;而长期来说是危险而不必要的。一个新教会;是在耶稣基督裏建立的;因之必须探求一种配合当地环境的新样式;宣教的工作是要鼓励;而不是要抑制这种成长的过程。

第三;我们必须提出一点;『适应』一词;对於实际的情形;并不是一个恰当的形容词;因为它是指采取或接纳与福音有别的风俗与习惯。这种采纳;只能形成一种混杂的结合;就是将各种风俗习惯结集在一起;但并不能构成基本上的合一。『适应』也含有拒绝;否认;或改变等意思;因此我们应当用另一个词;即『取为己有』。基督徒的人生并不是要适应或采纳异教的生活方式;而是要将之取为己有;然后将之转化为新的生活方式。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在非基督徒的生活架构中;风俗与习惯都培养或包含了拜偶像的倾向;使人远离真神。基督徒的人生却是要将这些取来;使之转到另一个新的方向;从而建立一个全新的内容;虽然外表上看来似乎与从前没有多大分别;但实际上却都变成新的了;旧的早已过去;都已变成新的。基督接纳了人的生命;就将他们人生中歪曲;腐化的东西;都更新改造过来;所以任何一件事;一句话;一种习惯;祂都给予新的内容与新的方向。基督在此所作的;不是『采纳』;也不是适应;而是在本质上将人生中的一切都正式取为己有;因为上帝早已将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赐了给祂。


第卅二章 取为己有的实践

当然;要将万事取为己有;在理论上是很容易的;很实行起来却并不容易。『取为己有』的问题;在世界各处实行都不易。最大的困难是很少有人真正按着圣经的原则来实行;却往往是加入了其他各种因素。

其中有两种因素;是应该特别注意的。首先;今天世界各地都非常盛行民族主义或国家主义;这种运动对西方和西方文化都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在某些情形下;这种压力会形成一种倾向於夸耀并提倡本国文化的做法。这种情形发生时;问题就牵涉到政治的层面;因此就很难心平气和地根据原则来探讨这个问题。其次; 这种激烈的民族主义也可能会造成一种反动的现象;就是为了要逃避原有的文化;而以接纳西方习俗作为报复。当这种事情发生时;任何宣教士;若是在建立教会或决定教会的仪节时;鼓励信徒保持原有的文化模式;他们就会以为宣教士有意要抑制他们;阻止他们分享西方生活的丰富与能力。为此;他们会坚持要以问题就更形复杂了;因为以这种方式行事;并不符合圣经的原则;而是以各种情感上的冲动行事;因之只会造成更多的困难。遗憾的是;部份宣教士并没有平稳有力地按照基督耶稣的命令来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要了解这个问题在实际方面的意义;可以提出几种牵涉特殊困难的事例;如嫁娶的仪式;拜师的入门礼;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死亡与丧葬的礼节;土地的耕种;以及崇拜的仪式等;这种种问题是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由於篇幅关系;在此只能提出其中最重要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於婚姻的习俗;我们会注意到;在许多社会中;婚礼并不是新郎新娘两个人的事;而是关乎整个羣体的事。因此;婚礼常是铺张其事。有时;一个宗族的男子;不得娶本族的女子为妻;他必须从别的宗族中找寻对象。部落中的青年在找对象时;也一定要考虑自己部落的风俗;一般来说;女家的宗族;都会收到男家宗族送来一份很大的聘礼。婚礼常被视为天地结合的象徵;因天地结合;人们才能从土地中获得食物。

如果我们清楚知道这些基本信念;就不难明白为甚麼婚姻的习俗统管着整着社会的生活。当然;婚礼也有经济上的重要含意。一个男子要有许多畜牲及其他货财;那麼当他准备结婚时;才可以有足够的聘礼送给女家的父母。因此;部落中不同宗族之间的关系;都变成一种经济的连系;其中常有货财的交换。向女家致送厚重的聘礼;多少是要向未来新娘保证;这段婚姻不会轻易破裂;从而使她有一定的安全感;当然;在实际上;她的丈夫很可能也会娶其他女子为妻。按照部落传统的规矩;她必须下田耕作;这是妻子当尽的本份;如困她不能工作;或是年纪老了;很自然;她的丈夫就会另娶一个比她年轻而能工作的女子为妻。在大多数情况下; 妻子不能生育;也会成为丈夫另娶的理由;因为不育就不能达到婚姻的主要目的。

显然;我们不能以几节经文来驳斥这种婚姻观。外邦人的婚姻观;基本上是以自然主义为基础的;由於这种看法是以自然的情况为出发点;所以就会与圣经中关於婚姻的主要教训有所冲突。在圣经中;婚姻乃是丈夫与妻子之间在属灵与道德方面的结合。肉身的结合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并不是惟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圣经裏所描写的婚姻;是反映了上帝与祂的百姓;基督与祂的教会之间的圣约(参看弗五31…33)。由於圣经所描写的婚姻的本质;与其他宗教自然主义的婚姻观;截然不同;自然就决定了妇女地位的不同。这或许也是妇女较男人更容易接受福音的原因。妇女在听到福音时;几乎可以说在直觉上就感到;藉着耶稣基督的福音;几乎可以说在直觉就感到;藉着耶稣基督的福音;她们可以获得一个更平等的地位;这就使她们获得一份新的自尊。

当然;在不同的宣教工场中;宣教士都会遭遇到非常困难的问题。当地人对婚姻的看法;已经有了多年的传统背景;要向他们传讲另一种新的婚姻观;是非常不容易的。一般说来;这个过程是非常缓慢的;而且必须要有极大的耐心。除非我们逐步将圣经中有关婚姻的教训;讲解给当地人听;否则我们提出各对多妻制;或指出妇女不平等地位的错误;是不会发出果效的!旧约圣经中并没有激烈驳斥多妻制;摩西也因为犹太人心硬;而准许他们休妻(太十九8);可见上帝在开启人的眼睛去看婚姻的本质的时候;也是非常谨慎的;而且圣经中所显示出来的这个过程;也是要经过很长的年日的。我们不必惊讶;今天在宣教工场中;多妻制仍然是宣教士很难应付的一个问题。

在宣教的工作上;多妻制实在是应当注意的问题。例如说;是否能容让一个人与妻妾一同加入教会 还是要叫他将所有的偏房都休了;然后才能加入教会 通常后一种做法是不必要的;特别是因为要休弃这麼多小妾是极之困难的。此外;一个娶有多个妻子的男子;是否可以在教会中任长老或执事的岗位 根据保罗在提多书中所说;这在原则上是不可能的。教会是否可以允许会友娶妾 假使有不听教会劝告;另娶一个妻子的;教会是否应当予以惩治 要解决后一个问题;尤为困难;在刚建立的教会中;惩治信徒应当非常谨慎。主要的问题;还是要看全会众是否觉察到圣经在这方面的教训;以致看多妻是一种罪。 假使会众本身尚未完全明白;就实行惩治的处分;这种处罚的手段;就会变成权力的工具;很可能会把会众带进律法主义的危险;所以我们必须要按着圣经的教训来解释婚姻的原则;使会众逐渐看到多妻是一种罪。

另一个实际的事例;是拜师的入门礼。在世界上许多部落中;青年到了某一个年龄;就要暂时隐退;拜入某位老师的门下;接受教导。青年人接着就会接受多种磨錬;以试验他的勇气;同时也要培养他的男子气慨;他所接受的教导;主要是集中以性方面的教导;他同时也要学习部落的生活规范与俗例;以及部落的传统和历史;后者的教导包括部落的宗教生活;世界的起源;部落的历史;以及他们神圣祖先的丰功伟绩。

常有人这样问;我们是否可以将整个入间礼取过来变为教会使用的仪节 在青年人到达了某个年龄的时候;牧师可以带他们到森林中举行退修会;一些试验个人耐力或毅力的方法;也可取自一些旧有的习俗。当然对他们的教导是不同的; 他们可以讨论婚姻及有关的事情;但内容与精义却有所不同;乃以耶稣基督的福音为中心。

在某些宣教工场中;已经有人实行这种做法;且很成功。导师与入门学生之间亲切的关系;往往都使他们培养出一种团结契合的感情;可坦诚讨论各种问题。 这样传道人能与教会的年青人更加接近;这是一般课堂的教育所做不到的。然而;这样做也有缺点与危险。入间的仪式;完全充满着异教的色彩;要将之净化更新; 几乎是不可能的。此外;入门礼若是失去了神秘的特质;是否还能引起青年的兴趣呢 入门礼将青年栽培为成年人;因着学习部落的传统和历史;及经过极端艰难的考验;他就确切知道自己已是部落中的成年人。在基督教的教会中;很难会包容这样的神秘仪式。虽然有危险;但若是环境许可;可以考虑是否能将部落中古旧的入门风俗转移为基督化的活动。换言之;这岂不也是属於『取为己有』的概念吗 也就是基督将外邦人的风俗取来净化吗

至於吃祭过偶像的食物一事;是教会在异教社会中常会遇到的;许多人以设宴来庆祝各种事情。有时宰杀牲畜;也是按着宗教的仪式而行;宰杀包含了宗教神圣的含意;一部份的食物往往要供奉在神只或祖先的神位前。这些庆宴;小如婚礼;生子等;大如庆祝收获;可能全村大排筵席。有一个大家都要问的问题是:基督徒是否也可参加此种宴会 假使他们不参加;就是脱离了社会的羣体;如果参加;良心又觉得不安 我们曾多次指出;教会不应与外邦人的社会断绝接触;教会若只处於一个角落;不能为主作见证;很易就会变为一个小派系;最终被人遗忘;致销声匿迹。然而;问题是如果我们参加这种外邦宴会;所付的代价是否太大。幸亏保罗曾多次对此事有正确的指示(参看罗十四13 – 25;林前十15…33)。当时保罗所遇到的情形;虽与今天刚归主的基督徒所遭遇的完全不同;但保罗所讨论的;是针对人们从市场买回来的肉;今天初信主的基督徒所关心的;是祭过偶像的食物。不但如此;今天的基督徒面对的危险更大;因为可能会影响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纵然如此;有许多基督徒仍然觉得;他们应当避免不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当然;他们是否能参加这些宴会中的某些活动;需视环境而定;但他们绝不能违背良心去参加那些明显含有异教色彩的活动;否则他们的同伴会觉得他们仍然敬拜祖先。他们还要考虑到自己的灵性;若他们仍是很輭弱;信心不坚固;最好还是不吃那些祭过偶像的食物;免得在心灵裏对主不忠。在遇到抉择取舍的困难时;绝对不能忘记我们的主是我们的元首;我们必须对祂忠诚;然而;我们也不应与社会完全隔绝。

死亡丧葬的风俗;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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