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穿越架空电子书 > 望族嫡妇之玉面玲珑 >

第471部分

望族嫡妇之玉面玲珑-第471部分

小说: 望族嫡妇之玉面玲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臣妾知道。”苏梓瑜随意答了一句。

    太后忙跟上前来,“皇上,这女人生孩子,你可靠近不得,还是先行出去,这里有还有母后看着,出不了乱子的……”

    “朕想在梓瑜的身边。”朱翊并不想出去,他想要补偿妻子。

    太后却容不得儿子破坏规矩,拖着他出去。

    苏梓瑜唤了几声痛,更是让朱翊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林珑做势给擦汗,心里看到皇帝那急切的样子,这会儿不禁有几分同情,虽然这皇帝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自家义母这样耍着他,真好吗?

    朱翊哪里愿意就出去?他恨不得一步也不离开苏梓瑜,与太后僵持住,等到太医过来,一番兵荒马乱后,太医和晋嬷嬷这才又出来禀告,说是吃了诈糊,皇后娘娘还没到生的时候。

    这其实不算什么,有些妇人提前就痛了约莫十天左右才开始真正的胎动,就连太后也不好指责半句。

    朱翊却是忙冲向淡定喝汤的苏梓瑜面前,“这会儿不痛了?”

    “让皇上担心了,显然我们的皇儿还不想出来。”苏梓瑜轻抚腹部,毫无半分歉意地道。

    “这小子,等他出来,朕打他屁股。”朱翊瞪了眼妻子的肚子,这还没出来就学会了与他作对,不给点颜色看还得了?

    “皇上,你若是把我们的孩儿吓得不敢出来了,我看你怎么办?”苏梓瑜板着脸道。

    “朕这不是吓唬吓唬他?哪能当真。”朱翊忙解释。

    苏梓瑜横了他一眼,这才不再围着这个问题打转。

    朱翊这才想起还跪着的钟老太太,忙问询是怎么一回事?

    一提到钟尤氏,太后的脸色又黑如锅底。

    朱翊没想到这老太太求到母后这儿来,叹息一声,轻抚妻子的秀发,“你且歇着,如果有不适要唤太医,这事交给朕来处理。”

    “皇上?”太后唤了一声。

    “母后,同意叶家女嫁进汝阳王府的人是朕,还是朕跟奶娘解释吧。”朱翊沉声道,转身就往殿外而去。

    太后的神情微微一黯,其实没有她的倡议,儿子如何会选中叶蔓君,在这点上,钟尤氏没有冤枉她。

    林珑的心又提到嗓子眼,就怕这钟老太太转不过弯来。

    苏梓瑜知道她担心,找了个名目让她出去看看。

    林珑不敢耽搁,忙抬脚就出了去,结果看到钟老太太已经被皇帝纡尊降贵地扶了起来,她立即松了口气。

    耳里听到皇帝道:“奶娘,朕明白你的心情,这搁在谁身上都不好受。这叶家女到底是你的亲外孙女,朕还真会让她守寡不成?你放心,朕无论如何会给她找一个如意郎君,会让她下半辈子有所依靠,不会孤苦伶仃……”

    钟尤氏睁着泪眼听皇帝画蓝图,其实这里面有多少真多少假,她也分辩不清,这孩子长大后,就不再是那个会窝在她怀里用脆生生的声音说着“奶娘,我要抱抱”的孩子。

    “皇上,真不能让她回来了吗?这远离千山万水的,我一想到她这心就难受……”钟尤氏终于把心底的话说了出来。

    皇帝却只是安慰,绝口不提叶蔓君回京之事。

    林珑听到这里,心里不禁凉透,看来运作叶蔓君回京一事是彻底没戏了。

    钟尤氏最后也没再犟下去,显然她对这个亲自奶大的孩子还是有几分感情的,到底还是听了他的劝,只是她与太后的交情怕是往后再难续了。

    苏梓瑜佯装生产吃诈糊,林珑一时也不好立即就出宫,免得叶钟氏和钟郭氏担心,惟有先安排钟尤氏出宫。

    太后站在楼上看着这昔日的闺中密友头也不回地离去,长长地叹息一声,最后扶住宫娥的手,“天冷了,我们也回屋吧。”

    她算计了太多,同时也失去了太多,这老天,还是公平的。

    林珑陪苏梓瑜回寝宫,同行的还有皇帝朱翊。

    到了苏梓瑜的寝宫,朱翊没离去,林珑不好再逗留,惟有会意地告辞离去。

    苏梓瑜不留她,只是嘱她得闲常进宫来陪她,林珑点头应“是”。

    随着宫娥走在出宫的路途上,却有人唤住她。

    “侯夫人。”

    亲爱的们,月底了,来点票票鼓励下撒,好吗?

第一百七十五章纠缠() 
这道声音让林珑的步子一顿,对这人的记忆瞬间浮现在脑海,最后还是转头看向那唤她的男人,“尉迟侍卫,这么巧?”

    尉迟士走近林珑,一身侍卫服饰的他显得身影很是高大,靠近时,那道阴影几乎笼罩了林珑,只见他拱手为礼,“远远地看着像是夫人的背影,试着唤了一声,没想到真是夫人。”

    林珑的品阶高过这个萍水相逢的侍卫,倒不用对他回礼,念及当日受过他的帮助,遂微微晗首算是回礼,“尉迟侍卫今儿个当差?”

    尉迟士微微一笑,但这笑容显得有几分僵硬,“不比侯夫人的命好,我们这些个侍卫都是奔波劳碌命。”

    “尉迟侍卫不用如此谦逊,你现在可是天子面前的红人,他日要一飞冲天有的是机会。”林珑客套地道,“我不过是妇道人家,再如何也只能在后宅转悠,不比你们男人可以天南地北地去闯。”

    尉迟士的目光略有些大胆地看着林珑,听到她这一番话,微微思忖,最后道:“夫人乃女中豪杰矣。”

    林珑觉得这人也真怪,他真没有必要吹捧自己,更何况这人有几分让人琢磨不透?“对了,上回外子要设宴答谢尉迟侍卫,你为何不应邀?就这么不赏脸给我们夫妻二人一个答谢的机会?”

    “侯夫人误会了。”尉迟士道,“当日在下正好有急事,这才与令夫婿错过了,并非是有意拒绝侯爷的邀请。能得侯爷赏识,乃是在下的荣幸。”

    林珑这回看得很仔细,这个尉迟士说这话好像有意巴结似的,其实全身都散发出不可察觉的拒绝意味,换做一般人得了她这句话还不打蛇随棍上?毕竟他们襄阳侯府的实力摆在那儿,这人,她真心看不透,心底渐渐竖起了高墙,杜绝掉任何潜藏的危险。

    随后她再说话显然更客气,没有与尉迟士深交的意思。

    尉迟士的感觉同样灵敏,看到她这个样子,眉间轻蹙,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惹得她不高兴?思前想后也没能得出个所以然来,不过想到自己唤住她的目的,遂又真挚道:“侯夫人,贵府千金的事情,你还是不要太过于担忧才好,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冥冥之中必有天意。”

    林珑暗吃一惊,她与他算来并没有多少交情,他却能来开解自己?狐疑归狐疑,人家现在没有表现出别的意图,她也就不能做得太过,遂道:“尉迟侍卫说得是,只不过我家小姑还年轻,少不得要操心,尉迟侍卫若是有妹妹,必然会明白我这番话的道理。”

    尉迟士为闻言,叹了口气道:“这倒也是,在下的妹妹也时常让在下操心,侯夫人真是个好嫂子,侯爷能得你为妻实是他的福份。”这话他说得万分感慨,似乎带着几分遗憾。

    林珑顿时感觉更为古怪,扯了扯脸皮,“我能嫁他也是我的福份,他是个好丈夫。”

    尉迟士在听到这话时,身体微微一僵,随后表情不太自然地应和了两声。

    林珑不想再也他站在这宫道上说话,让人看去也不大好,遂道:“这时候也不早了,我家下还有事,先行告退。”

    尉迟士也不拦她,朝她点了点头。

    林珑微微晗首,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要走,对于摸不清底细的人,她一向实行避而远之的策略,她还有一对儿子没抚养长大,万万不能出了什么事,把丈夫孩子拱手让给下一任,她绝对不允许出现这样的情况。

    越发胡思乱想,走得就越快,脚下却是不注意一绊,她惊叫一声摔倒在地。

    “侯夫人?”尉迟士急忙上前去与一旁的宫娥扶她起来,看到她的膝上面折裙的布料都蹭破了,露出微微带血丝的破皮样子,他的眉头就是一皱,“有没有觉得哪里疼?”

    掏出帕子,在林珑来不及阻止的时侯就用帕子直接给她包扎起来,那动作如行云流水,似乎两人熟络不已。

    林珑不由得发愣,对这个尉迟侍卫更是熟悉,可她与他确认过,他们俩真的不认识啊?“我们很久以前见过?”

    尉迟士动作一顿,随后还是给她包扎好,然后忙站起来退开一步,谨守男女大防,“这是我与夫人的第二次会面,夫人不记得了?”

    林珑看他坦然的样子,真不似说谎作弄自己的样子,这才打消了心底的些微疑虑,“谢过尉迟侍卫了,这帕子改日我洗干净了,再给尉迟侍卫送回去。”

    “侯夫人,不用了,不过就是一方巾帕,又值几个钱?”尉迟士忙道。

    “这是必须的,就这么说定了。”林珑单方面道,对于这个尉迟侍卫的底细,她也正自好奇着,不如就借这个机会探一探,为何这人老给她一种相识已久的错觉?

    不待这尉迟士再拒绝,她扶着宫娥的手,略有些瘸拐地离开。

    尉迟士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手握紧成拳,一条条青筋更是凸出,最后看不到她的背影,这才叹息一声转身往深宫里面走去。

    往后自己在她面前要更谨慎才是,不然迟早有一天会让她识破。

    抬头看了看天上的蓝天白云,这造化弄人,以前他不信,现在却是深信不疑,好一会儿,他才收起心思继续前行,还有好多事没做,其他的只能抛到一边去。

    林珑由宫娥扶着上马车,一直侯着的如雁和如眉两人看到她的伤势,均大吃一惊。

    在马车起程离开的时候,如雁给她把那方巾帕解开,然后擦干净伤口,再撒了些金创药重新包扎,“大奶奶,这是怎么摔的?都见血了。”

    “一时没看路,摔到地上磕着地面,没大碍的,不用惊呼。”林珑不以为意地道。

    “裙子都破了,还没事?”如雁不禁有几分碎碎念,回头必要落得侯爷的责骂。

    林珑也不劝阻她,倒是如眉为惊讶道:“大奶奶,这帕子是谁的?我瞅着不是奶奶的。”

    这帕子上的图案又土又丑,针线还不齐整,一看就是劣等手工,这不可能是林珑的物件。林珑身为侯府夫人,吃穿用度,哪一样不讲究?那都是精细得很,极考功夫的。

    林珑接过如雁手中的帕子看起来,上面绣着两只鸳鸯戏水,只是这两只鸳鸯看起来像溺水的鸭子,绣工之拙劣,连她也看不过眼。

    尉迟士给她包扎的时候,她还没有留意到这帕子的图案,这会儿才仔细看,这绝不可能出于京城贵女之手。各大贵族之家,哪家的闺女若是绣出这样的玩意儿,那可是要贻笑大方,往后别想抬起头来做人。

    尉迟士一个大男人哪会拿如此花哨的巾帕,显然是爱慕他的女子给他的,本来她心底一直隐隐将尉迟士与高志做对比的,但现在看了这帕子,她顿时打消这念头,直觉得自己可笑至极。

    高志就算没有见到尸首,或许真的活着回到京城改容换姓,也断不会看上这样粗鄙的姑娘,更遑论收下她的帕子带在身上?想当初在苏州时,这个昔日的国舅爷身边的女人,哪个不是长得如花似玉,外加多才多艺,这眼光高着呢。

    能把鸳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