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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战争至上-第52部分

小说: 战争至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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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高吉山依靠他父亲的关系,本身就是个枪贩子。

    魏可已经在心里乐开了花。

    有了高吉山的这个保证,他这次出来的第一个目标,算是完成了一半,人家白送都能送一二十支,花钱买,自然更没有问题,要知道,他要的是上百支56全自动,一个营的装备了,普通的二道贩子,哪有这种实力。

    随着魏可的这番表演,他的地位水涨船高。

    不仅成了高吉山的“兄弟”,张望海对他的态度,也变得真正亲密起来。

    唯一心里不舒服的,大概只剩下迟永强。

    但,哪怕是迟永强,也不得不装模作样和魏可摆出笑脸,以兄弟相称。

    混黑的人,没有一个是笨蛋!

    他们不会再把魏可当作普通人看待,而魏可这种人,哪怕不成朋友,最好也不要成为敌人!

    原因很简单,一旦有人把魏可惹急了,他手持双枪和你拼命,就是一个人形大炮,以他恐怖的射击实力,你要付出多少条命,才能把他干掉,而且,人家也不是傻子,如果挑准了时机,在你身边人手少的时候动手,你就没命了。

    “迟少,看你这么喜欢沙漠之鹰,有没有兴趣用它打上两枪?”

    心里高兴,魏可就来了雅兴。

    何为雅兴,就是邀请迟永强打枪,而且是用沙漠之鹰。

    听说能用沙漠之鹰,迟永强立刻激动起来,就连刚刚输掉了20万元的沮丧,也一扫而空。

    这是世界名枪的沙漠之鹰,很多国际大片中,那些牛逼的特工、超级军人,曾经使用的武器,就算不能拥有,拿上它开两枪,也足够过瘾,别的不说,以后和人吹牛逼,也是个谈资。

    但,听了魏可的话,高吉山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就连两个保镖,原本没表情的脸上,也有了笑模样。

    魏可这是蔫坏!

    他为什么不请张望海,偏偏请了曾对夏雨口出不逊的迟永强,里面是原因!

    话说,沙漠之鹰被称为十大名枪之一,的确是把好枪。

    它的优点很多,首先,这是世界上第超大口径的大威力战斗手枪,有效射程达到200米,而且子弹口径远超普通手枪,比如高吉山拿出来的这沙漠之鹰标准款,是0。44英寸口径,相当于11mm多,比通常的9mm大口径手枪,子弹还要粗上一圈。

    沙漠之鹰的第二个优点是小巧,枪身长152mm,比****式还要短小。

    如此小巧的手枪,却装备超大口径的子弹,还能打出普通手枪数倍的射程,这是不是很神奇?

    别急!下面就要说这款枪的缺点。

    最不能容忍的缺点,恐怖的后坐力!

    有人形容说,沙漠之鹰的设计者是白痴,因为,这款枪根本不是为人类设计的,哪怕是一个80公斤的壮汉,如果事先不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贸然开枪,他的手臂就会在子弹飞出的一瞬间,像陀螺一样,往后飞起来!

    如此这般,足见魏可的居心!

    他请迟永强开枪,却忘记向对方说明,这款枪的恐怖了。

    果然,迟永强兴冲冲上前,煞有介事检查了手枪,然后,就单手把枪举了起来!

    为啥是单手?

    这不明摆的事吗,迟永强也是经常玩枪的人,他被手枪的尺寸迷惑了,手中这把枪,虽然看起来形状威猛,但比****式还要小巧,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要是双手握枪,岂不掉价?

    让自己显得更潇洒,他就用了单手。

    砰!

    一声略显沉闷的枪声。

    噗通!

    迟永强一往后坐倒,脸色发白,还不仅如此,他举着枪的手臂,已经指向了天空,那一发子弹,也不知道射到哪里去了。

    “迟少小心!”

    魏可早有准备,一步上前,恰好从迟永强手里接过手枪,动作自然,迟永强这一下坐倒在地上,就好像专门方便把手枪,递到魏可的手里。

    “咦?这枪的后坐力果然大?迟少,我刚想提醒,你就开枪了。”

    魏可嘀咕一句。

    迟永强气得要吐血。

    靠!老子摆弄半天,也没见你提醒,这时候说什么风凉话!

    不过,除了迟永强,已经没人注意魏可在说什么。

    只见他突然抬手举枪。

    同样是单手!

    砰砰!

    连续两声枪响,这是连续两发的短点射。

    几十米开外的那幢石头房子的顶端,就像是被一把锤子,陡然凌空砸中,石头崩裂,碎屑横飞,那石头摇晃两下,最终向后落了下去,轰隆一声砸起一片尘土。

第082章 魏夏() 
魏可原本的想法,是和高吉山一起返回Y南,原因就是沙漠之鹰手枪,这把手枪,简直就是天造地设为他准备的,别人害怕后坐力,他不怕,反而是这把枪类似于步枪的性能他足够喜悦。

    高吉山能把手枪带入国境,那么,带回Y南,自然也没问题。

    但,高吉山这次来中国,是陪着他新交的女朋友,来游玩的,暂时还不想回国,魏可若要想搭顺风车,就必须等,而且不知道要等多久。

    魏可等不起,也不愿等。

    幸好,张望海自己就是玩走私的,他有让魏可进出国境线的方法。

    此时的张望海,已经把魏可升级为“至交好友”。

    没别的,魏可让迟永强在射击场出了丑,既是为夏雨出了一口恶气,也同样给张望海涨了脸!

    到了这时候,魏可也知道了张、迟二人的关系,原来,他们都是钦州不黑不白的大哥级人物,而且同样都在偷偷做走私枪支的买卖,也就是竞争对手。

    这一次,高吉山来钦州,张迟两个人,都想交好这位Y南的“大供货商”,其中张望海算是拔了头筹,因为,高吉山的女朋友喜欢清静,看上了张望海的这座宅子,就住在这里,然而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张望海若想彻底胜出,还必须另想他法。

    恰恰就在这种关键时刻,魏可让迟永强在高吉山面前,大大的丢了脸。

    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爽?

    在两个人的竞争中,如果张望海原本占据六成优势,现在,他就占据八成,甚至九成……

    一天之后,魏可已经离开钦州,Y南了!

    一行是一支小小的队伍,三个人一条狗,除了魏可和沃嘎、小欢,就是张望海手下一个小弟,叫作阿勇,据说他是专门跑Y南这条线的,年纪不足三十岁,却已经是多年的老资格,极少失手。

    阿勇长得瘦小,却两眼有神,一看就很精明。

    在阿勇的带领下,一行人神不知过不觉徒步穿过边境线,混入Y南,比想象中还要容易。

    到了这里,魏可就放心多了。

    原因无他,他的Y南语说的很流利,甚至比阿勇还熟练,Y南北部这地方,人们的穿着也与国内没有大的区别,所以,除非有人刻意检查,否则,几乎没人能发现魏可不是Y南人。

    湾寨。

    这里是他们的首个目的地,一个邻近边境一侧的小村落,之所以来湾寨,是要搭乘那里的长途车,而魏可的最终目的地,叫作会安,是一个大镇子,也是靠近边境地区的武器黑市所在地。

    那一把印有罗曼诺夫变体字的步枪,就出自会安黑市!

    进了湾寨,果然,和想象中差不多,是一个很普通的小村。

    房屋有木头的,也有砖砌的。

    道路比较窄,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就像是一个国内的旅游热点小村,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到处有背着包的旅行客,在街边的店铺里逗留,或者是在大街上闲逛。

    阿勇看出魏可的疑惑,主动上来介绍。

    “貌昂老板,这里距离口岸近,一些自助游攻略提到了这里,所以,很多国内的游客就喜欢来这里转一转。这里没什么好看,我们不要在这里逗留。”

    魏可点头。

    Y南其实和国内差不多,只是比国内普遍落后一二十年,但有一点是共通的,越是旅游热点的地方,秩序就越乱,如果你是外地人,就要准备挨宰、被欺负,阿勇魏可的安全,不愿在这样的地方停留。

    不过,阿勇的好意,注定实现不了。

    三个人刚刚走了不远,魏可就皱着眉头站住了。

    就在街道旁边,聚拢了一群人,似乎是起了纷争,吵吵嚷嚷的。

    那群人里,明显有几个是来旅游的华夏人,剩下的还有一些当地人,奇怪的是,发生争执的,并不是当地人和游客,而是当地人和一个挑着担子做买卖的年轻人。

    Y南人当地人之间闹矛盾,魏可没那么多闲工夫去管。

    但,他听到了一句话。

    当地人中,有个家伙大喊了一句:“打死他!打死这个北佬的杂种!”

    北佬。

    这明显是一种带有歧视性的称呼。

    挑担子做买卖的年轻人,竟然是华夏人,这让魏可有点奇怪。

    话说,在Y南国内,华夏族后裔很多,但那些人已经不再是华夏人,而称为京族,这个年轻人被叫作北佬,肯定是没有加入京族,保留了华夏族人的身份,这种情况不多见。

    “朋友,出了什么事?”

    魏可拉住一个华夏游客,出声询问。

    他用的是纯真的华夏语,那个游客很自然把他当作自己的同类。

    “这些Y南佬不知道搞什么鬼!我们买那个人的布娃娃,结果一群人就冲上来打人,好吓人的!我们不要管闲事,赶紧走!”

    这人听不懂Y南语,并不知道原因。

    魏可再看时,那年轻人已经被逼到墙角,手里却死死护住一只竹藤编制的筐子,大声喊:“我进村的时候交过钱的!你们不要抢我的东西!我妈妈病了,需要钱看病!以后我再不来这里了!”

    “该死的北佬!你还想有下一次!”

    一个领头的当地人,恶狠狠抬起脚,一脚把年轻人踢翻,骂道:“揍他!把他的东西扔进河里!”

    这人对其他人下了命令。

    旁边的几个人,立刻围拢上去,有人举起拳头对着年轻人就打,还有的,就伸手去拽他护在怀里的筐子。

    “住手!”魏可怒不可遏。

    三两步冲了上去,把几个人狠狠地推开。

    几个当地人被吓了一跳,看见魏可凶狠,竟然没敢立刻向他动手,还是那个领头的家伙,上下打量几眼,语气冰冷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帮北佬?”

    魏可冷冷看了一眼,并不理他,而是回身看向年轻人。

    这时候,沃嘎已经跟了上来,护在魏可的身后,与他在一起的是小欢。

    小欢虽然没有向人发动攻击,但受到魏可的情绪感染,这小东西的圆眼珠瞪着,喉咙里发出一串串低沉的“唧唧”声响,听起来很吓人。

    几个当地人相互看看,不约而同往后退了几步。

    魏可蹲下身,轻声问道:“别怕,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他用的是华夏语。

    年轻人倒在地上,身体蜷缩,显然对周围的状况有点迷糊,却还是下意识回答道:“我,叫魏夏。”

第083章 黑市() 
魏夏,一个很标准的华夏人的名字。

    看模样,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很年轻,上身一件旧的蓝色上衣,下面是灰色的长裤,裤脚挽着,露出脏兮兮的脚踝,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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