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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部分

水浒大宋-第342部分

小说: 水浒大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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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四人的罪证凿凿,初审、复审、核审只是走一趟程序罢了,等待他们的将是抄家和菜市口绞刑。

    因为此四人家产不足以支付百倍罚金,所以罚没家产后,只给其直系子嗣和妻妾按人头分配五亩地过活,其家属的私人财产按开国时期的财产登记上的数目加上这几年的国民人均收入发放。

    中华国律法明确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人身安全神圣不可侵犯,国家领土、领海、领空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利益神圣不可侵犯。

    每隔十年,律法明确将对国民个人财产进行审核和登记。

    在此期间,国民个人因违法犯罪而失去财产,祸不及家人。其家庭必须支付罚金(贪污罚百倍,造假罚百倍,偷税偷税罚百倍,恶意欺诈罚百倍等等)。若是支付不起,则拍卖当事人名下一切资产,包括房产、地产所有动产和不动产。

    但根据律法神圣规定,祸不及家属(家属有参与犯罪,沿用此条律令),对其妻妾二女和父母等直系内的血脉族人的财产予以保护,按照最近一次的财产登记上的数目原数发放,并且给予五亩田生存,名下田产超过五亩收回额外部分。

    并且自上一次财产登记至今的年数,酌情发放一定量的救济补贴。处罚只限于直系,若是有旁系参与转移资产,沿用此条律令同罪。

    也就是说,比如张三在中华元年的财产登记表上有100元钱,其妻妾父母二女加一起为200元钱。若张三在中华六年贪污了50元钱,则处罚金5000元。

    而此时他的名下存款才1000元,那么另外4000元就从他名下的房屋等不动产和商业动产等等里面继续追缴。若他的动产不动产加起来只有2000元,则差的另外2000元继续从他的妻儿老小名下追缴。若他妻儿老小财产加起来才1000元,则尽数充公没收。

    当他,上天有好生之德,朝廷也不会赶紧杀绝。不会追缴罪犯当事人的妻儿老小中华元年等级的财产数目200元,并且会按照国民人均收入乘以年限,补贴一笔生活费给他们,收回他们名下五亩田之外的额外田产。比如罪犯当事人妻儿老小五人,拥有总田产100亩,那么就收回75亩,按人头给他们算人均五亩过活。

    在查收罪犯当事人的财产期间,若是发现恶意转让行为,比如张三提前把财产转到弟弟张四名下,张四需要向朝廷转交这部分财产。若是张四恶意逃避,一旦被查实抓到,则跟其哥哥张三同罪。

    在张四被处罚期间,他可以在初审、复审、核审三次机会申诉,劳役期间每三年有一次机会申诉,由内务署、廉政总署、税务署、审计署、律法署五方介入查证。这是为了防止公职人员恶意构陷他人,若是发现恶意构陷,当事公职人员处以那部分财产的百倍罚金,按情况叛以贪污、渎职、恶意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重罪。

    这个对付贪污的律法说起来不复杂,简单一点:罚的你倾家荡产,却给你妻儿老小留条活路(若是女方嫁过来时资产丰厚,并且如实登记,那后续生活也不愁的)。若有人敢收藏你的转移资产,且想隐藏不上报,查出来一律同罪。若有公职人员在其中浑水摸鱼,也要被罚的倾家荡产,丢官入监。

    并且,服刑期间,你可以每三年申述一次,由五个独立系统的官署衙门派人组成调查组,对你的申述进行复查。放心,这个调查组里有人想借此晋升呢,绝对会认真给你查的。查不出来,你就继续坐监服劳役。

    当然,为了精简效率,罪犯坐监最多拥有五次申述调查组的机会。五次后,也就是十五年过去了,基本上也没翻盘的希望。

    若真是冤枉的,算你上辈子造孽太大,认命吧。

第576章 酷法() 
酷法也需要理由,若是理由合情合理,百姓是绝不会有怨言的。

    中华国制定的律法相对比较完善,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就是处罚太重,尤其是对公职人员的处罚。

    但在这酷法下,又比前朝多了一丝人性,至少不祸及妻儿老小,律法不会株连无辜。就算对待叛国罪的罪犯,也只是对其直系三代的儿孙禁止入公职,禁止出国境等限制,不会恶意滥杀。

    商务大臣鲜于光等四人落马后,坦坦荡荡地认栽了,放弃申述机会。将入监六个月后,在菜市口公开处以绞刑。

    这等待死刑的六个月内,他们还有一次申述机会,不过看样子是用不着了。

    这四人贪污最大的也就是鲜于光了,收受贿赂数额达到了一百七十万元,从他家地窖里挖出一堆前朝的金银块和朝廷新的金银钱币。

    他们四人的空缺,从次一级的行省级官署里挑选,张林完全放手。先从其中选出政绩优异的几个候选人,然后让内阁大臣们自行投票决议。

    这倒是很新鲜,前朝像内阁大臣可都是皇帝钦定的,宰相都做不了主。

    内阁大臣们也是有些兴奋,毕竟这可是人事权啊,尽管陛下和首先拥有三票权和优先权(候选人同票情况下以陛下选定的为优先,陛下放弃推选,则由首相推选),但不妨碍其他大臣们加一起的力量大啊。

    鲜于光等人的案子还没审完,四位候选人就呼之欲出了。等案件落实,候选人才能正式履职,这段时间,他们得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鲜于光等人等案件核审完结后,判刑剥离爵位,还得在离职手续上签押,正式给其他人腾出位置。

    法度化、条理化、规矩化的基础上,可以酌情带一点儿人情味,这是朝廷追求的目的。

    历朝历代,像是鲜于光等四人的位高权重,一般是由陛下亲自提审。而这次元武陛下全程没有参与其中,全部交由律法总署按规矩办,连见都没见一面儿,也就是让特使带了一份“朕很难过,尔等辜负朕的期望”之类话语的手诏在罪犯们面前读了一番。

    鲜于光等人在狱中接到陛下手诏,跪伏于地忏悔嚎哭,声称有负圣恩,谢陛下全尸和留妻儿老小活路之类的屁话,其声戚戚然也。

    讲实话,张林对这个鲜于光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在商务总署里干的有声有色,是个能吏。此番落马,也是可惜。贿赂此人的商人当然也逃不开去,被罚的倾家荡产,坐监劳役去了。

    后世乾隆留给其儿子一份家产,那便是有名的和梗吻斐员ァ�

    这次朝廷光处罚这四位内阁大臣和其牵连出的商人们,就充公了八百多万元的巨款,回收了四十多个私商工厂和许多房产。拍卖后,还能再赚一大笔,总额约莫一千万元。

    这对商人们而言,不亚于一场地震,看出了律法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朝廷动真格了,可是六亲不认的。

    跟着朝廷经济发展政策吃肉喝汤的商人们俱都收敛起来,许多没被查出来的官员也悄悄地把贿赂还回去,就算倒霉地被查出来,也可以努力抵赖一番。

    比起钱,还是官帽和命更重要。

    朝廷对自首的官员相对比较宽容,百倍罚金后(很少有人能偿还,最后基本都是抄家)叛以流放千里,坐监服刑期满,还可以在当地重新考基层公职人员,为国家发挥余热。

    贪污罪不论数额大小,最低五年坐监劳役期,自首减半。

    这个五年是最低时间,比如自首后叛了十年,表现好之类可以最高减刑三分之一的服刑期,需要最少服刑六年四个月。比如自首后叛了六年,那么减刑之下,不得低于五年。

    对于不自首,被人举报或者查出来的贪污犯,就算表现好……比如咬出其他人……也只能最多减刑四分之一。

    就比如后世三路毒奶粉的田某某,假若她是贪污犯叛了十九年,就算她咬出其他人,在狱中表现好,也不得减刑超过四分之一,必须得服刑满十四年九个月。当然,这样的人放在新朝廷,只有绞死一条路。

    中华国对死刑就是死刑,绝不姑息,哪怕放了其他罪犯一马,也绝不把死刑改为无期。表现好的,最多就是给予其家人救济补贴。

    对无期徒刑的罪犯,就算立下天大功劳,也得在监狱里服刑三十年。就算表现好,最多是给予其照顾,不让其在矿山这种扒皮的地方吃苦服刑,给安排个轻快的活计。

    中华国律法,对恶意生产并且批量贩卖假药、假食物致死的商人的处罚非常之重,不是死刑就是无期,没有商量余地。任你天大背景,咬出再多的人,绝无减刑一说。

    所以啊,新朝廷的律法,你说他是酷法,处罚的确是残酷无比。但狠辣之余,也非常的公正,很是人道主义。

    比起前朝动不动就抄家,动不动诛杀九族,官员动不动胡乱抓人,新朝廷很显然是讲规矩的。办你,就会拿出让你心服口服的理由,你不服还可以申述,申述还不止一次机会。

    你还可以聘请熟悉律法的律师给你申述(宋朝无有讼师,有的也只是说关系的人,这是新诞生的职业),给你找律法里的空子。能找出来,算你有本事。

    还别说,朝廷这几年律法之所以能愈来愈完善,还多亏了这些律师的帮忙。虽然不少人因此逃过一劫,但总归是把后来者想逃罪的路给堵死了。

    这些人逃过一劫后,自然是夹起尾巴做人,下次可没这么幸运。

    张林在律法上不比在经济发展上投入的精力少,和司法大臣李纲、律法大臣丁忧、最高法院长管卫等人不停地补充完善律法条令。对一些尚未出现但有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提前定刑,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

    前朝对刑事案例通常是采用“沿袭前案处罚结果”的规矩,意思是说,比如通奸……没杀人……的罪,前朝一般是把女人弄死,男人流放苦役之类。

    但新朝廷是明确定刑,凡通奸罪,不管情又如何,当事男女一律处以十年以上刑期。减刑后,最低十年服刑期。

    哪怕女人坏着孩子,也得在监狱里生,哪怕女人外面孩子嗷嗷待哺,也不得从宽保释出去。就算女子丈夫求情,也不能减刑免责。

    当然,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朝廷对男女双方离婚的判决,男方女方均有权去当地婚姻办公署里申请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按最近一次财产登记表实行,根据男女双方实际的工资水平,按比例分割。

    比如张三和李梅在中华元年结婚,男方有资产200元,房屋等等不动产,女方有资产100元,带来的嫁妆10元。婚后,男方工资为10元每月,女方为5元每月。

    那么离婚后,财产按照当初登记(中华国有婚嫁财产登记这个规定)的数目为基础,女方可以拿走当初登记的财产和嫁妆钱,并且按照工资比例2比1,进行夫妻双方存款总额的分配。至于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时是谁的就是谁的,不得分割。

    孩子按照工资高者归属,除非一方自愿放弃,并给与另一方每月定额补贴,或一次性大额补贴。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送入慈善教会,夫妻双方一次性大额补贴给教会。

    夫妻想要离婚,谁都可以去申请,不过必须在孩子三岁之后才可以,且必须经过最少两年的分居期,期间男方不得强迫妻妾行房(qj罪、猥亵罪),妻妾亦不能与外人男子行房或者光明正大地私情幽会(通奸罪、偷情罪)。

    这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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