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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变态心理揭秘-第21部分

小说: 变态心理揭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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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克利斯提罪实难逭,而将他判处死刑。

  解析:

  克利斯提跟前一个案中的库登有点类似,都是具有性虐待倾向的杀人狂魔,但在心理动因上可能稍有不同。

  克利斯提明显地具有性的自卑与挫折感,他有着强烈的性欲,但老天爷却作弄他,让他生来就是个畏缩、柔弱的小男人,早年受到玩伴的嘲笑及后来受到军人的殴辱,更使他对“无能”的自己及让他觉得“无能”的女性怀有模糊的恨意,为了满足他无法满足的性欲及恨意,将女性弄得“不省人事”,然后任意摆布、玩弄她们,遂成为他的最爱。克利斯提说,他在勒杀及强暴了女子之后,有一种奇怪的“和平”与“幸福”的感觉,甚至为自己感到“骄傲”,这种情绪反应似乎就是来自他积压甚久的性自卑与性挫折的宣泄。

  瑞佛(de River)曾报告过一个年方20岁的连续杀人色魔,他惯用的手法是在月圆之夜,手持木棒守候,将过路的女子击昏,然后加以强暴。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位色魔的性器非常短小,以致于他和太太必须彼此借“口交”才能获得满足。这样一个无法从正常性行为里获得满足的男人,为什么要外出去强暴女人呢?很可能就是来自性自卑与性挫折。瑞佛推测,那根“巨大的木棒”可能就是“勃起的男性性器”的象征,他用它来击倒受害的女子,是在发泄自己的性自卑与挫折。



  恐怖的掘墓人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在不可遏制的冲动下,到墓园里挖出女尸,在尸体上面自慰,有时还亲吻和爱抚尸体……

  巴黎近郊的某个墓园,在某年的春夏之交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怪事:刚埋下不久的尸体又接二连三地被挖出来,而且尸身受到蹂躏。所有被挖出的尸体都是女性,其中还有一个年仅七岁的小女孩。

  大家怀疑这是性变态者的疯狂举动,于是加派人手在夜间留守墓园。但当这个墓园的守卫增加后,凶手却又转移到另一个墓园去,而且变本加厉,不仅挖出尸体,还剖开尸体,掏出肠子和内脏,弄得满地狼藉。

  有一晚,在某某墓园的守候者发现一个黑影正翻墙想进来,他们开枪射击,但却被对方溜掉了,不过从现场留下的一块衣服碎片判断,对方是一个军人。

  几天后,一个挖墓工人听到一个工兵说,他们有一位同胞B中士最近意外受伤而在某军医院住院。有关单位派侦探去刺探,结果B中士很爽快地坦陈他就是那位令人发指的尸体蹂躏者。

  在犯案时,B中士年方27岁。当他被捕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甚为惊讶,因为他是一个表现出色的军人,还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在军中同胞之间颇孚众望,不像一般军人喜欢说脏话,而且定期上教堂做礼拜。同时,他也很有女人缘,善于对女性献殷勤,有不少女朋友——虽然都是乡下女孩,其中还有几个是真心想嫁给他。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成为令人发指的尸体蹂躏者呢?我们恐怕只能从他的过去中找答案。

  B中士成长于农村,据他说在8岁时就发现自己有非常强烈的性欲,耽溺于手淫,到十几岁时,一天自慰的次数常高达七八次,只要看见女性的衣服就会勃起。他不仅过度自慰,还一边自慰一边幻想自己正在折磨、蹂躏裸体的女孩。这种虐待倾向似乎跟他易怒及不耐烦的脾性有关,他从小就喜欢摔东西,他说笛子和小刀若落到他手里,不到一天就坏了,因为他忍不住用它们乱敲乱割。成年以后,他竭力想克制这种破坏的冲动,但每当喝醉酒时,就又失去理智,而摔打身手所及的任何东西。

  24岁时,他开始有了虐待动物的行为,曾将一只狗折磨至死,而且还掏出它的肠子来。第一次虐待尸体则发生在25岁时,据他自述:

  “某天中午,我和一个朋友外出散步,我们刚好走过一个墓园,看到一个尚未埋妥的坟墓(可能是工人做到半途歇工)。我找个借口离开那位朋友,又折返墓园。在一种可怕的兴奋和压力下,我拿起旁边的铲子开始挖墓,完全忘了这是大白天,而且可能被发现。当尸体被挖出后——那是一具女尸,我变得非常激狂,而用铲子猛击尸身,因为声音太大,结果引来一位在墓园附近的工人。当我看到他出现在墓园的大门口时,我连忙在尸体的旁边躺下来,保持安静。后来,他大概是跑去报警,于是我将一些土覆在尸体上面,然后离开墓园。我全身颤抖、冒冷汗,而且茫茫然地隐身于附近的一个小树林里。”

  那天晚上,他又潜回墓园,用手挖出那具女尸,而且撕开她的肚子。

  此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在不可遏制的冲动下,到墓园里挖出女尸,在尸体上面自慰,有时还亲吻和爱抚尸体,但最后则加以蹂躏摧残。如果挖出的是男尸,他就嫌恶地避开,有一次甚至连挖了十五次,才找到一具“理想”的女尸。

  晚上,他从事这些令人发指的恐怖行动,但在白天,他却周旋于乡下姑娘间,和她们谈恋爱,而且在性方面让她们获得完全的满足。但他还是比较喜欢女尸,他说:“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但我从活生生女人身上得到的所有欢乐都无法和它相比。”

  B中士最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在出狱后即不知所终。

  解析:

  这是一个恐怖的“虐尸症”(necrosadism)个案,属“虐待症”的一种。

  一般说来,虐尸症的患者以未婚男性居多,通常孤僻而冷酷,对“性”可能没有多大的兴趣,但在潜意识里,对女人可能有很深的积怨。多数的虐尸症者,都是先引诱或强逼活生生的女人,在将对方折磨至死后(有时是失手),内心的压力仍无法解脱,而继续以折磨尸体来取乐,譬如咬、割、捶打尸体,甚至“吃掉”对方的乳头或尸体的其他部分等。在这样做时,虽然会相当激狂,但事后通常并不惊慌或有罪恶感,照样吃饭、睡觉,可以说是相当病态的反应。

  本个案中的这位B中士,他和活生生女人的交往倒是相当正常,也没有特别的性挫折或演出焦虑,惟一的毛病是性欲过强及有破坏冲动,而且这两者似乎都含有体质的成分(虽然从记录里我们不知他是否有脑神经系统方面的毛病)。将“性”与“攻击”冶为一炉,对他而言可能是一种双料的刺激,但这却是他的道德意识所不容许的(他是一个天主教徒),于是他将这种冲动转移到他认为“无害”的对象上,先是猫、狗等动物,然后是已经“失去生命”的尸体,在这些“东西”上面发泄他的激情。也许是激情在夜里得到了发泄,所以在白天,他仍能做一个受欢迎的“好人”。




  乱伦世家    


  忍无可忍的妻子向他发出最后通牒:要么离婚,要么接受治疗。B君选择了治疗一途,但他的毛病不是性无能,而是乱伦……

  B君是一个39岁的已婚男子,和妻子育有四女一男。有一天,忍无可忍的妻子向他提出最后通牒:要么离婚,要么去接受治疗。B君选择了治疗一途——他的毛病是有乱伦行为,在医师面前,他说出了他的家庭三代之间惊人的乱伦内幕。

  B君说他来自一个缺乏温情的家庭,自己的长相和个性都和父亲很像,但父母之间的关系却非常冷淡,经常彼此公开地向对方表露敌意。在成长过程中,B君对性的概念除了来自同龄玩伴的灌输外,主要是得之于在自己家中的观察所得。

  他说当他11岁时,就曾目睹父亲和他13岁的姐姐性交。随后不久,他即有样学样,开始尝试和姐姐做性方面的游戏。姐姐对这种乱伦关系似乎不以为忤,不过B君说当时他只是好奇,并没有什么性高潮的体验。

  B君的母亲显然知道自己的丈夫和大女儿间的乱伦关系,但却懒得理睬,似乎是被动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事实上,B君说父亲经常和母亲及姐姐共睡一张床,而父亲就在母亲的身侧抚摸姐姐的身体。B君就这样和父亲各自为政地与姐姐发生性关系,直到她14岁时逃离家庭为止。

  B君在16岁时,也离开了家。当他不在时,他父亲又陆续和他刚届青春期的两个妹妹有乱伦的行为。两年后B君重返家门,很快就又步着父亲的后尘和这两位妹妹发生性关系,而且直到她们先后离家之前,一直断断续续地维持这种关系。

  21岁时,B君和一个18岁的农村少女结婚。婚姻生活乏善可陈,但也没有特别的问题。五年前,当他妻子因分娩最小的女儿而住院时,B君即在家里诱导12岁的大女儿和他发生性关系,此后数年,他每个星期和她性交二到三次。

  这位大女儿后来在和医师面谈时说,对父亲的侵犯她只能被动地接受,对这样的性行为她没有任何快乐可言,而她之所以让它持续下去,纯粹是父亲希望她这样做,因为当她拒绝时,看到父亲失望的样子,她心里感到难过,而且她也害怕如果不顺从父亲的意思,可能会失去父亲的爱。

  当B君食髓知味,而想染指他的第二个女儿时,却受到二女儿的强烈抗拒,因此,他能够顺利“完事”的机会并不多。接下来,B君更得寸进尺,竟想用手去玩弄他年方八岁的三女儿,但因她过度反抗与哭叫,而使他未再对她有进一步的举动。

  当他惟一的儿子进入青春期后,B君即教导他性行为的各种细节,而且怂恿他和自己的母亲性交。这位儿子最后终于对他母亲展开暧昧的性进攻,但却引起母亲极度的愤怒。在此路不通后,B君遂允许儿子和他已得手的两个女儿发生关系,大女儿接受了她弟弟的性索求,但二女儿则严峻地拒绝。

  对这些令人发指的乱伦行为,B君居然能毫不犹豫地在医师面前一一道出,虽然对自己的这种乱伦行为,B君说他有一些罪恶感,但却阻止不了他继续和自己女儿发生性关系的渴望,他安慰自己说对女儿作性的引导是在帮助她们。

  相当讽刺的是,在其他方面,B君都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甚至以颇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他的家人。而在工作上也相当尽责,同事都说他是一个正经的好人。

  解析:

  弗洛伊德曾借用希腊悲剧的故事,提出“俄狄浦斯情结”与“爱列屈拉情结”,分别指男孩和女孩在心性发展过程中对异性父母的迷恋,也就是乱伦的欲望。但他也指出,这种欲望因不被社会所容许,所以后来都受到了潜抑,如果一个人肆无忌惮地表现出这种欲望,可能就会像希腊悲剧里的俄狄浦斯和爱列屈拉,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种说法虽然相当魅人,但却跟现实社会里的乱伦事件有相当大的差距。在现实社会里,父女乱伦或母子乱伦几乎都是来自亲代对子代的引诱或胁迫,而非出于子女对父母的迷恋。根据报告,父女乱伦要比母子乱伦多出甚多,但最常见的则是兄妹或姐弟间的乱伦。

  因为血亲乱伦生下的后代在遗传上常有严重的缺陷,而较高等的动物也都有回避乱伦的生活形态。因此,不少人认为“乱伦禁忌”可能是自然的意旨,而人类社会更以各种文化约束及道德规范来强化这种“乱伦禁忌”。执是之故,乱伦一向被视为是一种性变态,最少,是一种严重的性偏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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