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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挚爱郭敬明-第13部分

小说: 挚爱郭敬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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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敬明对买书的执着态度把我感动得一塌糊涂,那天他说要买顾湘的《租一条船漫游江南》,二楼几乎所有的书柜都被他翻了个遍,可是怎么买都买不到,于是不停地追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只好陪他一起找,我看得挺不忍心,就劝他算了,下次我看到给他买了邮寄过去就是了,可郭敬明就是不依不饶,号称这本书他向往了很久很久,这次买不到一定会遗恨终生。没有办法,我们一大帮子人只好随着他为了一本书到处奔走,那场景甚是壮观。最后终于在六楼的儿童文学专柜找到了这本书,郭敬明抱着这本书幸福得直叫,我们却累得几乎要瘫倒在地。 
  那天郭敬明一共采购了几十本书,因为钱不够,愣是从我身上“抢”了100块钱,最后他无比幸福地对我说:“看什么看,帮我拿呀!你那么大个,难道还不知道自觉吗?” 
  考虑到书城是公众场合,我强忍住没晕倒,咽了口口水,搬起几十斤重的书。 
  然后他一看表,大叫:“哇!这么晚啦,快走,赶不上考试了要。”说完人就奔了出去——我真怀疑他练过乾坤大挪移、凌波微步之类的邪门武功。 
  可怜的我又咽了口水,紧随了出去。 
  一边追赶,一边暗自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和他一起买书了。 
  冲出书城,他突然又叫了声:“好渴,我要去买水。”说完径直走到路边的一家便利店。 
  听他说渴,本来我想立即去买的,但看他动作如此之快,只好由他,心中多少有点欣慰:我也很渴,他肯定会给我也买一瓶水的,这几天我用全部心思照顾他,他应该知道我对他有多好,我不求他怎么报答我,能主动给我买瓶水我就心满意足了。   
  决赛(2)   
  于是我满心欢喜的站在便利店门口等他。 
  过了几分钟他出来了,只见他手里握着瓶统一鲜橙多,一边仰头痛快喝着,一边对我吆喝:“你还愣在这里干吗?快叫车啊,时间来不及了。” 
  我嗓子干得快冒烟了,艰难地从喉咙里冒出一个字:“好。”然后转身拦车。 
  眼睛却酸了起来,想流泪,委屈的。 
  他怎么会这样?难道他不知道如何去对身边的人好吗?真是太奇怪的一个人。 
  我并没有把悲伤表现出来,或许他只是忘记了。 
  我宁愿他真的是忘记了,而不是其他原因。 
  我们很快上了出租车,一路上郭敬明念咒语似的说:“快点,再快点。” 
  也不知道开车的师傅是烦了他还是怕了他,反正车开得邪门的快,一路上邪门得没遇到红灯,20分钟便赶到了十公里之外南洋模范中学。 
  三点差一刻,时间尚有剩余,南洋模范中学里满是神态各异的少年,不少家长忧心忡忡地在对自己的子女交待着什么,那样子多少让人觉得悲壮。到是我和郭敬明身心轻松,很是潇洒地先是在贴在墙上的一张榜单上找到他的考场,然后两个人有说有笑地朝考场走了过去,一路上顺便观察这届“新概念”有没有美女。 
  在考场入口处,我看到一个头发黄黄,个子高高,衣服大大的男孩子正在教室里面晃来晃去,好像等会儿他不是要考试,而是要参加街舞比赛一样。 
  我嘀咕:怎么“小流氓”也能来参加“新概念”吗? 
  “小流氓”如果当天听到我这样说他肯定会晕倒,很多天以后,我知道这个“小流氓”有一个很好听的网名:乱世佳人。 
  很多天以后,乱世佳人已经成了我非常好的一个朋友,他会经常拿着个PS2三更半夜冲到我家,然后昏天暗地玩个痛快,声音大得能把整个小区的人吵醒,要不就是躺在我床上温柔无限地给他远在香港的女朋友打电话,柔情蜜意得让我受不了想自杀。 
  据说乱世佳人会说14门外语,他的捷克语比汉语还要流利。 
  据说乱世佳人对烟酒研究颇深,白酒能喝两斤,啤酒一口气能喝十瓶,还不要上厕所。无数次,号称酒量“惊天地、泣鬼神”的蒋峰被他灌得北都找不到。至于另外一个“新概念”出来的风云人物张家玮只要听到乱世佳人说要喝酒就“两股颤颤,几欲先走”。 
  据说乱世佳人为人超级懒惰,只要有烟抽,有酒喝,有肉吃,可以躺在床上三天三夜不动弹,如果“新概念”要评选第一懒人,根本没人敢和他抗衡。 
  关于乱世佳人,据说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新概念”出来的一帮牛人们总归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流言,或好或坏,或多或少,反正听上去都挺美。 
  关于乱世佳人,下文我还会有交待,在我和郭敬明的交往中,他将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并且我坚信,对郭敬明的理解,超过他的人确实不多。这个人实在太聪明了,聪明得让别人和他说话都害怕,指不定何年何月他会把你曾经说过的话拿出来,和你对薄公堂。 
  又扯远了,总之在考场门口,郭敬明神色轻松地对我说:“你在这等我哦。”然后抱着包,匆匆冲进了考场。 
  我根本没有机会拒绝,当然,我也不会拒绝。 
  考试很快开始了,我躲在一大群家长中间,看着他们骄傲地说着自己孩子多么争气的故事,心中居然也产生了一丝温暖。因为考场里也有一个人让我期待和牵挂,此时此刻,他是我的骄傲。 
  那次“新概念”决赛的文章是《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郭敬明拿了一等奖。 
  颁奖晚会我没去,因为那天我已经回到了江苏老家,再过两天就是2001年春节了,我实在受不了父母的催促,只好提前回家。当然,离开上海时,我安排好了郭敬明的吃穿住行,确保他安全并且舒服。 
  据说,颁奖晚会上郭敬明很是风光,被无数镁光灯映照下的笑容比什么时候都灿烂和明媚,这应该是他第一次风光面对大众吧?不知道当时他到底有没有紧张,或者会觉得很光荣。很多年以后,我们都习惯了在各种公众场合看到浓妆艳抹后的郭敬明面对记者滴水不漏地回答着各种花边问题,我们都习惯了作为娱乐明星而不是作家的郭敬明在电视和网站上用标志性的微笑面对所有热爱他的人民,我们甚至习惯了他单薄的身体上穿着名贵的皮草露出只有排骨的胸部在舞台上高唱口水歌。我们是不是还会记得其实就在几年前,在上海一个并不豪华的舞台上,纤弱瘦小的郭敬明夹杂在一大群人中间,站在第一排,随着别人的喝彩而不停拼命鼓掌再鼓掌的模样?   
  决赛(3)   
  时光荏苒,关于一个人的蜕变,其实并不需要多少时间便可面目全非。 
  离开上海那天,我和他挥手告别时,突然变得很伤感很伤感,鼻子有点儿酸。几天的相处,我们已经从网络上的知音变成了生活中的好兄弟,虽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芥蒂,但并不妨碍情感上产生很多共鸣。 
  “谢谢你,一草,这几天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应该的,我们是兄弟。” 
  “嗯,明年‘新概念’决赛我还来。” 
  “好,我等你。” 
  我们没有拥抱,甚至没有握手,我们只是互相温情地看着对方,微笑以及点头,寥寥的话语,算作彼此的承诺,在新的一年里共同恪守,并且为之奋斗。     
  深爱郭敬明,爱情路上她好辛苦   
  我和郭敬明的女友开始交往(1)   
  2001年的春节,我前后总共在家呆了没一星期。大年初四便匆匆从江苏赶回上海,愤怒的父母虽然动用各种手段和势力横加阻拦却也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看着我背着个包笑嘻嘻地和他们挥手拜拜,然后屁颠屁颠地跳上开往上海的长途汽车。 
  真搞不懂,我都大学快毕业的人了,他们干吗还那么想管着我,难道我会按照他们规划的道路去前行我的人生吗? 
  根本不可能,我是自由的。 
  虽然在家时日短暂,但我却胖了足足十斤,平均一天胖一斤半,这是什么速度啊!太可怕了,上海GDP增长速度也不过如此吧?总之,当我顶着十斤肥肉出现在上海,出现在童童面前时,此恶人仿佛看到了外星人,立即瞳孔放大,然后对我尖叫:“猪啊!” 
  “你怎么可以这样?太过份了。”和我一起回学校的路上,童童抱怨了整整一路,好像我刚刚强奸了她一样。 
  我虽扪心自问并没有做错什么,但在童童百般羞辱下还是觉得很理亏,于是发誓立即减肥,不把这十斤肥肉减没了绝不罢休,只是诺言许了不下一千遍,却没想到童童依然不依不饶:“真不要脸,居然可以胖成这样,简直面目全非哦,你看看人家小郭,多瘦,多精神,你要好好向他学习。” 
  当时我正在大口喝着可乐,听到这话,顿时毫不犹豫地将口乐喷到了童童脸上——我体重差不多要有70公斤,而郭敬明,估计也就70斤的样子,和他比什么不好,和他比瘦,这……这不搞笑吗? 
  不过说起郭敬明,我突然想到,自去年底上海一别后,除了春节那天打了个电话彼此说了声祝福外,其他时间都还没有和他联系过呢,也不知道这小子最近在忙些什么,过得快乐不快乐。 
  我决定一到宿舍,立即给他写mail,嘘寒问暖关心一下,怎么说也是好兄弟嘛。 
  石涛寒假没回重庆,我回到宿舍时他自然是在打星际,我忧心忡忡地对他说:“别打啦,快毕业了,赶紧找工作吧,否则会饿死的。” 
  石涛抬头,用混浊的眼神看了我眼,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然后继续埋头熟练操作着键盘和鼠标。 
  估计他是打星际给打傻掉了。 
  收拾好行李,送走童童后,天色渐暗,我站在窗口,让冷风吹着,看着外面阴沉的天,不时有零星的炮仗声在广袤的空中漂浮,多少显得很落寞。我快毕业了,怎么这么快?几年大学,光学会吃喝玩乐,什么有用的本领都没学会。走上社会,我到底能做些什么?我又到底想做什么? 
  我无法回答自己。 
  于是,我又开始无法自拔地陷入一种悲伤情绪。 
  悲伤的时候我总是思如泉涌,于是我赶紧打开电脑,趴在键盘上劈里啪啦敲打了起来,很快就写了封长达三千字巨阴郁的mail,想也没想就给郭敬明发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便收到郭敬明的回信: 
  一草: 
  怎么快就回上海了?不要怪我最近没有和你联系,我知道这学期你应该忙你毕业的事了,所以很多事我不敢烦你。看到你的信后我心情也很沉重,没想到你现在有那么多的悲伤无法释放,如果你想哭,那你千万别憋着,因为保留眼泪的感觉像凌迟,很痛很痛。 
  我最近状态其实也不是很好,每天有考不完的试。我始终处于内心流离失所的生活,赶稿子赶到深夜,然后第二天抱着很多书去考试。我在黑夜中总会看见大把大把的幻觉,迷幻的色彩,像是凡高的蓝色鸢尾。我总是告诉自己不要寂寞要开开心心,要一脸阳光明媚,可是很多时候泪水总是大颗大颗地掉下来。也许我真的不该拒绝长大,一个人不可能像彼得·潘一样永远做个小孩子。可是那天我看《小王子》的时候我是真的哭了。其实我们有太多的寂寞和太多的喧嚣。只是它们总是分批分批地到来。于是我们就觉得极端,极端之后是一场末世的漂泊,不管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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