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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上海毒药-第13部分

小说: 上海毒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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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倒也是,上海好像还有个名称,叫白领之城。”
  “这也就是我刚才说的,上海的公司多,写字楼多。”骆羽说,“不过我倒觉得叫它平庸之城反而更合适。”
  匡小岚不解,问:“为什么?”
  “因为白领阶层是最平庸的,他们永远只是在替别人打工,虽然薪水拿得还可以。”骆羽说,“况且上海几乎没出现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老板、大企业家或者是大冒险家,相对于国内其他地方,就只能算是平庸之城。”
  “可至少你不是呀,你不是挺成功的吗,白手起家把公司办得这么红火?”
  “你这样说可是在嘲笑我,我开这么个小公司能算什么呢?”
  “可我真是觉得你挺成功的,我相信你早晚一定能够成为大老板大企业家。”
  “谢谢!你还是没听懂我刚才说的话,我是说上海这座城市不适合这些人的生存,也就是说不存在滋生这些人的土壤。”
  匡小岚不想和他激烈地争论,她觉得这些都是题外话,有些不关痛痒。记忆中她这是第一次陪一个男人在大街上散步。他们一起迈开步子,他迈左脚她也迈左脚,他迈右脚她也迈右脚,两人的步伐保持着高度协调,但她并没刻意,相信他也没,因为他压根就没注意到这些,他净是在不停地说,只她一人分神。暗自观察着这种奇怪的协调,她觉得很有趣,偷偷乐着,还差一点就笑出声来。不知道冯娆和他散步时的步子是否也这样高度协调。
  想到冯娆她就有些敏感,她这毕竟是在陪冯娆的男朋友散步,如果给她知道了,无疑又要吃醋。当然冯娆不会知道,因为骆羽不会告诉她。也就是说骆羽在背着冯娆请她吃饭并和她散步。不管骆羽的这种礼遇出于何种目的,她都觉得很开心,因为这至少说明冯娆并不比她高贵到哪里去,这在她很重要。
  “说说你的家乡,你的父亲以及你弟弟的情况。”骆羽已经岔开了话题。
  “我的家乡有什么可说的?那儿可是典型的农村,跟上海这边比起来算是穷得要命。”
  “那是肯定的,你不能把农村和城市放在一块比。”
  “我是说跟上海这边的农村比起来也是差得要命。”
  “所以你就决定走出来,想在城市中闯出一片天地是吗?”
  “我主要是想摆脱那种贫困。”
  “你为什么一下子就跑到上海来了呢?”
  “这有什么错吗?”
  “拿一般的人来说很可能是首选县城,这样好离家近些,或者也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你像省城呀什么的,好像很少有人会像你这样一下子跑得这么远。”
  “可我喜欢上海,既然要到城市中去生活,干吗不可以选择大城市呢?”
  “家里就你一个人出来是吗?”
  匡小岚看了他一眼,说:“是的,就我一个人出来的。”
  “你弟弟呢?他没出来?”
  “他没。”
  “他怎么就不想出来呢?”
  匡小岚又看了他一眼。“他还在读书。”
  “我好像听说你高中还没读完?”
  “是的,我只能算是跨进了高中的门槛,只读了几天就辍学了。”
  “为什么?是因为家里穷供不起吗?”
  “你说呢?”
  “所以你就出来挣钱好寄回去供弟弟读书是吗?”
  匡小岚低下头说:“这是没办法的事,就那么个家境,要想两个人都读书是不可能的。”
  “你对你弟弟真好。”
  “就这么个弟弟,能不对他好吗?”匡小岚笑了,“记得我小时候就对弟弟很好,因为我老早就懂事了,弟弟要是被人欺负,我就总护着他帮他。家里难得买回一点零食水果之类的东西,妈妈叫我吃,我总要留给弟弟吃。还有碰上雷雨天,又是闪电又是打雷,我就会像大人那样捂住弟弟的耳朵,想方设法安慰他,叫他别怕。”
  “你弟弟可真幸运,有这么好的姐姐,真让人羡慕。”
  骆羽注意到,说起弟弟她的兴致才真正调起来,显然她很爱弟弟,那么弟弟也爱她吗?针对这个问题,她说:“他当然也爱我啦,这是用不着说的。我妈活着的时候就说小初连我的话也不听,他就最听你的话了。我弟弟叫小初,匡小初。我妈说的没错,他那时候是最听我的话,我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说到这儿她竟突然停住,脸色阴郁下来,咬起了嘴唇。“想弟弟了?”骆羽问。她也还是没做声。
  他们开始往回走。为了让她从思念弟弟的痛苦中摆脱出来,他又说起了别的。好在她慢慢地总算恢复了正常。“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在礼拜天请你去我家里做客。”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很唐突,这句话无论怎样让人理解都像有弦外之意。
  果然她说:“那冯娆也去吗?”
  “我只是请你去做客,她去干吗呢?”
  于是她不再吭声,觉得自己好笨,竟然那么问他。
  过马路的时候,红灯突然亮了,一些车子不等他们走过,就冲他们驶过来,一辆车子开到她身边,她没注意,幸亏给他一把拽住,才没撞着。
  “好险啦!”她从内心对他充满感激。
  “那司机太莽撞了。”他说。
  他们走到街道对面,她冷不丁地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在朝他们迎面走来,她顿时吓得胆战心惊,赶紧躲到骆羽的左后侧,紧挨着他,并且尽量把头压得低些再低些。那男人是阿森,她一直担心遇见他,这种担心终于出现了。他那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姿势,那一头又粗又长的头发,还有那总爱穿在身上的早已发白的肮脏的牛仔裤,她都太熟悉了,只消远远瞅上一眼就能认出。她几乎是屏声息气,几乎把脸整个埋在骆羽的肩膀那儿,闭着眼。于是乎他们交叉而过。他竟然没发现她,近在咫尺他竟然没能发现她。他要发现了就肯定会追上来,肯定不会放过她。然而她平安无事,安全地从他身边走了过去。他怎么就没发现我呢?她想回头看,没敢。她差一点就又说出好险啦三个字。过了好一阵子她的心口仍在怦怦悸跳,慌得很。
  “你这是怎么啦?干吗要怕得浑身发抖呢?”骆羽不解。
  她赶紧说:“没,我没怎么呀。”
  “那司机真是太莽撞了,像他那样开车早晚会出事。”
  听骆羽这么一说她才总算舒了口气,心想还好他还不知道。但遇见阿森的惊吓仍未消除,她内心依然在怦怦跳着,只是已不再像刚才那样明显。
  当骆羽发现他竟然不知不觉爱上匡小岚时,就震惊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那天他请她出去吃饭,竟然莫名其妙地邀她礼拜天去家里做客,她听后迟疑了一下,显然是猜他有什么不轨的企图,而当时他又不便解释,弄得挺尴尬。他不明白在她面前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话来。为了消除误解,到了礼拜天他没有邀她去。
  她工作起来总是认认真真,除了做好服务台的工作,还把后勤搞得很到位。自从她来上班后,公司的秩序就比以前好多了,无疑是后勤得到保障的缘故,大家因此能够一心一意地工作。
  他总觉得她有着某种潜质,只要给予适当的引导,她就会迅速成长起来。这就好比她穿着一身破烂衣服,一件件剥去,就会看到她那精美绝伦的胴体;或者说只消给她换上一身漂亮衣服,她就会立马靓丽得刺眼。在她刚来公司的时候,他曾建议她化淡妆,说:“你可能没注意到,我们公司是提倡女员工化淡妆的。”他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把妆化得那么浓。她当时脸一红,低下头,没说什么,第二天,他发现她听信了他的话化了淡妆。他有些惊讶,这是因为看见了另一个不同的她,用出水芙蓉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见到他,她似乎有些紧张,不知道他是否满意。但他没把自己的感受告诉她。
  最令他赞赏的是她有着积极的进取心,总在不停地学习。他也相信,如果她不是因为家庭贫穷念不成书,那就肯定会一帆风顺地考上大学,也有可能是考上名牌大学,毕业后找个好工作,而绝不会沦落到在他这儿打工。想到这儿他竟有些庆幸,庆幸什么?庆幸她之所以找不到好工作之所以考不上大学?他不敢细想。
  他细心观察着她,对此她似乎也有所觉察。他们在公司平常不怎么搭理,而只要他一看她,她就会马上低下头,或者是从别处收回目光,样子很拘谨。于是他相信,她其实也在观察他,趁他不注意的时候观察他。
  又是一个礼拜过去了。在这个礼拜,他除了工作上的事就几乎没怎么跟她说话。她也不主动找他说。
  周末,员工们都很快离去了,他感觉有些疲劳,就收拾了一下办公桌比平时提前一步离开。走到服务台那儿,见匡小岚还坐着没走,在看书,他便站住,说:“下班了。”
  匡小岚抬头看了他一眼,说:“唔。”
  他走了两步,只两步,又站住,扭过头说:“明天你有空吗?”说这话时他尽量显得很随便,以免又要引起猜疑。
  “有事吗?”她的样子也很随便。
  “我想请你到我家里做客。”这句话他说得很快。
  “什么时候?”
  “上午。”
  “好的我一定过去。”她笑笑地说道,那已为他所熟悉的拘谨不知到哪儿去了。
  “要我过去接你吗?”
  “不用,我能够找到。”他跟她说过他住在什么地方。公司的人几乎都知道他的住处。
  “那好,我在家等你。”
  第二天上午,他没出去,在家等她。7点钟不到他就起床了,而以前在这一天他总喜欢睡个懒觉。他想她很可能会在9点钟的时候到,便不慌不忙耐心地等。直到这时,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叫她来家里做客。他自己也觉得是个谜。
  她来了。他独自一人住在一幢临街的公寓里。那是一条很窄的街道,单行线,为此车辆不多,很静。街道两旁是浓密的法国梧桐。他往窗前一站,正巧看见她来了,正走在浓密的树荫下。
  “这楼下的街道可真凉爽。”她说。
  “是的”他说,“都给树叶遮住了。”
  她发现他屋里的摆设非常简单,几乎没怎么装修,一个三居室的屋子看上去更像会议厅,很空旷,这是由于没砌隔墙的缘故。屋里有着一排书架,上面堆满了书,但除此之外办公桌上以及椅子上也都堆着很多书。她忍不住说道:“你这儿可真像个图书馆!”屋里的布置似乎很随意,只是让人感觉很舒适。墙上还挂着一些油画,她问:“这些都是你画的吗?”他说:“不,我不会画,有些是朋友送的,有些是买的。”她觉得他把整个屋子都布置成了书房。一张床给放在角落里,不用心还发现不了。使她感兴趣的是,在床前的矮柜上放着一尊半裸的维纳斯塑像。他让她坐下,他们坐的地方离床很远。
  “想喝点什么吗?”
  “随便。”
  他冲了两杯咖啡端了来。
  她轻轻呷了几口,然后端着站起身,去书架那儿看他的书。奇怪的是他的书很杂,并不都是电脑方面的。“你买的书也多吗?”他问。她很尴尬,因为她从未买过什么书,偶尔无聊的时候最多只买一两本《知音》或是《家庭》之类的杂志消遣消遣。
  “公司里几乎每一个人都上我这儿来过。”她知道他这是想解释什么。
  “他们都跟你相处得很好,好像你不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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