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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重返狼群-第64部分

小说: 重返狼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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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亦风对视一眼心下凛然,虽然希望格林保住战利品,可也从来没想过他竟下如此狠口。和狗比起来,狼的攻击更迅速!更狡猾!更凶残!充斥着最原始的血腥暴力与残酷反击!

余下的一众狗还在狂热地争抢落地的野兔,对同伴的惨状丝毫不以为意。格林这才龇着牙,用刚才连伤两狗的积威把野兔护在爪下,左咬一口右咬一口,快如闪电。受伤的领地狗们呜呜叫着,纷纷逃离战场远远“叫骂”,没吃到苦头的狗还围着格林周旋,敢叫不敢冲。

我掏出铁链用蓝布带将链头紧缠在手上。“上吧!”我把打狗棒递给亦风,“小心!”

亦风手心冒汗,狂吼一声,握紧了棍棒迎上前去驱赶溃不成军的领地狗。我扬手把铁链在头顶抡得哗哗作响,大叫着向格林冲去。围着格林的领地狗们一见格林有了帮手,而且铁链来势汹汹,夹着尾巴一哄而散。

格林护着野兔留在原地,狼牙狼脸上全是血迹。他卷起舌头,舔着獠牙和嘴唇上的血腥,狼鬃竖立,进攻的状态还没完全松懈下来,适才黑皮被咬掉的头皮和耳朵就鲜血淋漓地摆在我面前脚下。格林的狼眼中迸射出残暴而冷酷的光芒,我突然感到一阵陌生的畏惧。

“他是格林,我的格林。”我心里对自己默念了三遍才缓缓收起铁链,试探着叫了一声格林的名字,声音有点发颤。

“吱吱,呜呜”,格林从喘息未平的肚子里挤压出两声亲昵的回答,眼睛里放射着兴奋难抑的光辉。他温和的目光让我顿时释然,随即一种自豪感包裹了我的身心——他赢了!我蹲下来抱着格林的脖子,他的心脏还在狂跳不已,身子抖个不停。是因为激战后的情绪还是重逢的喜悦,抑或是终于捍卫了尊严和食粮的自豪?或许都有吧。对格林来说现在的世界好像不同了,变得更加广阔,他也变得更加自信,有了一种英勇无畏的眼神,一股生命的豪情从体内涌起,这感觉在之前的日子里从未有过。格林已经能够更加残忍地对待生命,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他为自己战斗过了,他的牙齿曾经咬进敌人的肉里,他的舌头尝到了敌人的热血,他变得更加大胆更加勇猛,他藐视一切劲敌,他不再一味退让。别把小狼不当猛兽!

格林嗅嗅面前满是狗牙洞的半只兔子,伸下巴轻轻舔了舔我的脸,温柔而依恋。我心中既甜又酸:“谢谢你,格林,我先收着,留给你下顿吃吧。”我领受了这份狼的馈赠,解下手里的蓝布条拴着兔腿,拎在手里沉甸甸的。艰难的日子里,给相依为命的老妈留食已经成了他的习惯。狼的家庭观念很重。

我忙着拴兔子的时候,格林却愣愣地立在一边,望着远处发呆。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在刚才战败的首领白脸身边,那只黄狗还守在一旁帮着他艰难地站立起来,白脸的后腿已经断了。自身的骄傲与可悲的团体让他一败涂地,但是他还没有完全众叛亲离,黄狗温柔地舔着他的伤腿,用温暖的鼻梁轻轻承托着他的脖颈。黄狗的腹部微微隆起似乎孕育着生命的信息。

我突然有点心酸,如果没有这场战役,这对狗首领夫妇或许生儿育女享受着至高的荣誉,而今这些荣誉随着白脸断腿的遭遇将从此不再。虽然我曾经怕他们追我咬我、恨他们横行霸道,知道从今往后这片地方也会清静许多了,但此情此景我无论如何也幸灾乐祸不起来。

白脸还在艰难地挪动,努力保持着他曾经的威严,黄狗用身躯作为他的依靠。格林呆望着他们若有所思,眼神落寞而哀伤。我心里一阵难过,捧起格林的脸,在他宽大的狼头上轻轻一吻,像他小时候那样,我似乎很久没有这样做了。我隐隐能感受到格林内心的寂寞和渴望,却不知该如何弥补。

“走吧,格林,咱们回家。”我拎着兔子,格林跟在身后几步一回头地进了獒场。

月黑风高,獒场外偶尔传来一两声领地狗凄凉的吠叫,不知道是不是白天战败的领地狗在哀嚎。我悄悄走到窗前贴着玻璃向外望去——格林在窗外老地方卧着,他睡得很香,应该正做着胜利者的梦吧。

亦风躺在暖暖的炉火旁辗转反侧,喃喃地说:“他能在雪窝子里趴一天一夜等待伏击,他攻击敌人快、准、狠!他已经是一匹狼了。”我能理解亦风的感觉,毕竟他记忆中的小狼突然变成眼前的大狼,又目睹格林骤然彰显出的狼性一面,亦风的担心不言而喻。

我回到炉旁坐下,心事重重地烤着火。荒野的确是孕育野性的温床,这次带格林远行回来,他变化很大。格林在我心目中一直是需要我保护的小狼形象,可忽然之间我见识到了他的另一面——深藏不露的杀伤力和临敌时的烈性。下午,面对与狗群搏斗后的格林,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不认识他,甚至有过片刻的惊恐畏惧。虽然格林看敌人和看我的眼神迥然不同,但这种畏惧来自我最原始的反应,毕竟我直观地见识到了他是一只有能力杀死我的猛兽。我从前总看到格林对我温柔有加的一面,却忽视了他拥有的野性力量,这种野性让人不得不敬畏。难怪千百年来狼的食肉秉性与他的智慧和性格会引发人们对狼的感情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敬仰崇拜到极致,把狼神化;要么切齿痛恨到极致,把狼妖魔化。因为真实的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又多情。狼的爱不容易付出,一旦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

“格林找回野性不正是我们希望的吗?”亦风说。

“是啊,狼最值得尊崇的是天性,如果一匹狼连狼性都泯灭了,那还是狼吗?”

第二天觅食的时候,我们在河边发现了黑皮的尸体。格林远远地看了看,淡然地走开了。

生存竞争是残酷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搏斗——为自身继续存在而搏斗。格林已经懂得这一点,从今以后他只遵循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这是谁都无法阻挡的。

狼,野性不必掩饰,贪婪无须伪装,他冷对人们的憎恨与诅咒,长歌声中,独步荒野……

我对亦风细讲了遇见野狼的情形,我们下决心,再上狼山,一定要让格林重返狼群。

第29章 在獒场休整

一大早,亦风就帮老肖守在獒场门口,边刮胡子边等着送水的车来。獒场的人从不喝河里的水,送水就成了一件大事。

草原缺水?说来可悲。这里是中国最美丽的湿地,而且我们就在黄河源头的水边住,按说是最纯净的高原风水宝地了,可是这里的水质实在难以恭维,腐殖质含量极高。我曾与亦风沿着黑河走下去,河面上烂塑料袋、方便面盒、烂衣破袄、女士皮包、用废的药物、游客的零食包装……各种各样的垃圾随着流水浮浮沉沉地且停且漂,显然河面污染早非一日之功。看得我们心里堵得慌……人真是最脏的!自然界任何动物都不会制造垃圾,动物们消耗资源都是取于自然,还于自然。例如狼捕食猎物,吃剩下的还有别的动物进一步消耗,最后被细菌完全分解,甚至狼的尸体也还给自然中别的生物,这个循环过程完善干净。唯独人制造得出难以降解的垃圾,甚至连人类自己都成了自然界很难消化的负担,死后只好付之一炬。

河水不能用,獒场的人们又打起了地下水的主意,费九牛二虎之力打了一口井,使泵抽水上来用。那水完全像咖啡的颜色,而且许久都无法沉淀,用来洗手手裂口,洗衣服衣服全染成黄色。水里还漂着白色泡沫和死耗子之类的,洗东西都恶心,更别说拿来饮用了。盖好盖儿的井水里哪儿来的死耗子?我们分析了一下,草场上的鼠兔和鼢鼠实在太密集了,尤其在这一带,平均一米见方的地上就有三四个鼠兔洞或者鼢鼠丘。这一口井打下去,有的直接打到鼢鼠的“家里”去了;有的鼠兔在地道里散着步,不知此路已断,“咕咚”掉水里了;有的鼠兔或许往井的方向挖地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透水事件……井水里隔三差五有几只鼠辈遇难也就不足为奇了。这口井打得人也窝火,鼠也窝火。

獒场的人们只好远距离地从外面买山泉水来喝,每次拉一车过来,几家人各自用桶分装了,存放在炉子边暖和的地方避免结冰,几大桶水用一个星期左右,尤为珍贵。至于洗澡,那简直是奢侈的想法。我从前扎营的狼渡滩的小溪水算是好的了,但我仍需用纱巾叠成若干层,覆盖在水桶面上过滤腐殖质,并且生火烧煮。然而在气压不足的高原,即使沸腾的水,也能伸手进去摸一摸,要完全消毒杀菌是做不到的,只能让自己慢慢适应水土。

入冬以后,每晚零下二三十度的低温早把獒场的水管冻破,水泵无法抽井水了,平时用剩下的水还得存着冲厕所,一点不敢浪费。有时候厕所冲不下去,窘得人无计可施,因为下水管道也封冻了,只好烧开水冲厕所。几个留守獒场过冬的工人没事就聚在一起,讨论如何解决这个入冬以后每天都要面临的“当务之急”。

有人说:“干脆去野地解决算了。”

另一个说:“不成,上次在外面被野狗追,害我提着裤子满山跑。”笑得大伙前仰后合。草原的生活是很具体的,冬天会给这里的人增添很多的恶作剧,学会不去抱怨也是一种快乐。

烈日、狂风、雨雪、冰雹,无不考验着这里包括人在内的各种生命。严苛的草原上除了草啥也不长,除了牛羊,啥也不产,所以草原上的饮食是相对简单而朴素的,过久了方便面和酱油饭以及储存的土豆为主食的日子,大家一提到肉,口水流得要拿盆子接。老肖到处打听,终于找到一个肯卖羊的羊倌儿,我找这羊倌儿买了一只一百五十斤的大公羊,打算养一段时间,宰了给大伙儿打牙祭,也给格林储备肉食。

老肖刚把大羊牵到后场子,那羊看见草地上丢着个死牦牛头就发狂了,照着老肖屁股狠顶了一下,拖着绳子跑了。老肖只得捂着屁股关了后场门。

却说那牦牛头本是河边的领地狗们不知道从哪个牧场里拖出来的,一群狗分赃不均正围着大吵大闹,被格林循声找去直接没收了,领地狗们气得吹胡子瞪眼,可一个个都像在地上生了根,谁也不敢上前找格林的麻烦,只敢围成一圈鼓眼瞪着格林干号,我怕让人看见招眼就干脆把牛头捡了回来,扔进后场。格林抢那牛头本来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借题跟领地狗们打堆闹腾而已,我把牛头捡回来给他独享,他反而没了兴趣,光把牛舌头掏来吃了就回森格的笼子边睡觉去了。

先前老肖牵羊进院的动静早激起了格林的好奇心,他阴魂一般地尾随老肖穿过犬舍,见老肖关门后,他又从侧墙的铁栅栏破洞里神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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