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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龙啸天下-第3部分

小说: 龙啸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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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亮没有姓,是一个平民,作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十岁孩子,他没有成为奴隶,已经是一种幸运了。他身材瘦小,细胳膊细腿在衣服下来回晃荡。吊儿锒铛的肩膀上顶着一颗浑圆的脑袋,黑溜溜的眼珠子透着狡黠之光。能活在这个乱世上凭的可不仅是运气,天亮虽然没有哥哥天明那样健壮的身体,但他的大脑袋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念头,仗着这股聪明劲,他俨然是青铜城里的地头蛇。平日里,他主要靠诈骗、行窃为生,三次出手总会有两次是成功的,日子也不至于太难过。今天他就在城门口蹲点,想挑个有钱的生意人下手,谁知道等来了阿里这么个傻蛋。
    天亮一溜烟跑到阿里身边,搭上他的肩膀:“嘿,老弟,我叫天亮,就是天亮了的天亮,你是外地来的吧。”
    阿里吓了一跳,连忙回答:“是,是啊,你怎么知道,我是从东日城来的,我叫阿里。”
    “青铜城里没有我天亮不知道的事儿,你是找人还是买东西,包在我身上。”他把胸口拍得咚咚响。
    “我要到青水城去。”
    “没问题!我三叔的小姨的女婿的表姐就住在青水镇,哦青水城。不远,两个时辰就到了,我带你到顺风车行去,我舅老爷开的。”
    “那太谢谢你了。”
    “不过……”天亮话锋一转,“我领你去也可以,你总得让我填饱肚子吧。”他用余光瞥了一眼路边的面包店。
    “好,好。”阿里慌不迭地掏钱买下两个牛角面包,天亮笑嘻嘻地摸出一个叼在嘴上,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不错,好久没吃这么新鲜的面包了,阿里你也买些吃的吧,从这里到顺风车行要走三条街,远着哩。”
    两人边说边往城西走,一路上天亮哄着阿里买了不少吃的,尤其推荐了一种叫“野美人”的酸枣汁,又甜又凉,阿里一口气喝了两大碗,这不,肚子里已经排山倒海了。
    “天亮,我想去茅房。”阿里红着脸。
    “茅房啊,前面,前面。”天亮憋着笑,认真地往前指。
    又转了两个弯。“天亮,我忍不住了。”
    “这不是到了嘛!”天亮把阿里带到一间破草棚前,让他进去。
    阿里正要抬腿,又被天亮拦住:“这个茅房又破又臭,你把值钱的东西给我保管吧,万一掉下去可就捞不上来了,前两天,张拐子就把拐给掉下去了,硬是在里面蹲了一早上。”
    “这……”阿里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把腰上的钱袋解下来,犹犹豫豫地放在天亮手上,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别担心,我就站在这,你从门下的缝里可以看见我的脚,是吗?”他跺了跺脚上的靴子,让阿里安心。
    这么一看,阿里也就放心了,他蹲在茅坑上,盯着门逢里的脚,暗怪自己不该怀疑他,想着等会要说声对不起。哪知道门一推,地上只剩下一双孤零零的烂靴子,天亮和钱袋不翼而飞。
    我中计了。这是阿里此时唯一的念头。(不要怪阿里太容易上当受骗,他才八岁。)
    没有钱,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寸步难行,更别提去帝都了。阿里紧绷了一天的弦终于松下来,孤独、害怕、无助一下子将他淹没,眼泪都无法表达他此刻的心情。他也许会饿死在某个街头,也可能被城防军当作流民充当奴隶,无数种可能,只是没有一种是他愿意看到的。
    天色渐渐暗下来,阿里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可他连下一顿的影子都找不到。正走着,前面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大群人围在一起,阿里便好奇地往里凑。
    人群中心是一个身穿银甲的骑士,阿里认得这种铠甲,是中级银甲骑士,和舅舅一样。骑士手里拎的是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正不停地挣扎。
    “我没偷,我真的没偷!”那孩子一边用手挡住头,一边努力澄清自己。
    “还不承认?那天在飘香楼明明是你偷走了我的三级魔核,看我不打折你的手!狗崽子,还敢还手。”他一脚把男孩踢了个四脚朝天,露出脸来。
    是天亮!阿里急了,忙挤进去扑在天亮身上:“天亮,你还我钱袋,还我钱袋,大骗子!”
    “好啊,你们俩认识,是一伙的吧。”骑士不容分说又是一阵猛打,连阿里也不放过。反正东西也拿不回来了,现在逮到人打一顿出出气也好。
    “我和他不是一伙的。”
    “我没偷!”
    两人的分辩在嘈杂声中更本听不清楚,周围的人也纷纷指责他们。
    “别打了!”突然一声大吼,又一个天亮冲了进来,没错,又一个天亮,和地上躺着的一模一样。他一见两人的狼狈样,忙说:“你别打他们,是我偷的,不关我哥和阿里的事。你要打就打我吧!”
    “是你小子,没错,你们三个我一个也不会放过的!”骑士虽不明白为什么小偷来了一个又一个,但对他来说,这样的小毛贼来多少都一样。
    天亮挨了几下打,灵机一动,连忙拿出从阿里那骗来的钱袋,递给骑士:“这些算我赔你的。”
    骑士接过钱袋一掂,估摸着有百来个金币,抵得上自己的魔核了,况且气也撒了,就没有再为难他们三个孩子,冷哼一声走了。
    天亮扶起阿里,很是内疚:“对不起,阿里,我骗了你的钱,还连累你被人打,真对不起,可惜你的钱我还不了了。”
    “算了,你也用那钱救了我。”
    “哥,我又连累你了,疼吗?”
    “没事,家里的钱都是你拿回来的,我笨,替你挨几下打又有什么。”哥哥天明憨笑着挠挠头。
    “咕噜……”一声怪叫传来,阿里和天明同时去捂肚子,三人一愣,会意地笑了起来。天亮魔法般从怀里拿出一个牛角面包,对二人说:“这是阿里买的,我原想给哥当晚饭,正好喂你们的肚子。”他把面包掰成两半,分给二人。
    阿里和天明又同时掰下一小块,递还给天亮,三人捧着面包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忽然有了一种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豪情。
第五章  什么叫兄弟
       “大叔,你这可丽果怎么卖啊?”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站在水果摊前东挑西拣。
    “三个银币一个,买十个还送一个。”
    “这个太小,这个又太青,这个烂了,这个……”
    “你别瞎翻啊,这都是早上刚摘的新鲜果子。”老板一脸心疼地阻止。
    “真的烂了,你看,你看这里。”男孩指着一个红斑点。
    老板连忙凑过来看:“哪儿?这是筐子挤的,没事,大不了这个便宜你一银币。”
    就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老板身后走过,走了几步,又回头冲男孩咧嘴一笑,交换了一下目光。
    那男孩故意皱起眉头,摇着手:“你的可丽果肯定是昨天的,你看叶子都蔫了,欺负我年纪小吗?哼,不买了。”
    “别别,全都卖两个银币,你别走啊!”
    男孩不理老板的吆喝,快速走进人群里,在下一个街口和刚才的那个瘦子碰头。
    “怎么样,二哥,到手了吗?”男孩急切地问。
    “放心吧,有我鬼手天亮出马,又有你小三子做掩护,有什么活干不了?今天就到这了,你先回家,我去千里香买只大烧鹅回来。”
    “耶!太好了。”
    这个瘦子就是天亮,三年来他没长高多少,倒是更黑更结实了,手上功夫炉火纯青,自封了个“鬼手”的名号。他嘴里的小三子,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阿里了,他自从三年前和天明、天亮两兄弟不偷不相识后,就结为了兄弟,排行老三,这才成了小三子。
    三年时间过得真快,阿里的个头拔高了一截,皮肤也显得黝黑,他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从误入歧途的过客变成了主人。现在的他,熟悉青铜城的每一条巷子,每一个店铺,至于青水城、帝都,似乎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们三兄弟现在有着明确地分工,老大天明在一家武馆里当杂役,当然了,运气好时可以偷学到一两招。天亮和阿里就在街上“碰运气”,一个掩护,一个下手,成功率大大上升。
    关于这段历史,后世史学家有着很大的分歧,有的说这是英雄王一生中唯一的污点,还有些英雄王的狂热追随者根本就不承认这段经历。自由帝国首席历史评论家阿里 〃自由在《英雄传奇》中写道:“在这期间,伟大的英雄王深入体察民情,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这也是他日后拥有强大号召力的原因,因为他在幼年时就与平民同甘共苦。”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重要的,就要数天明被一个黄金骑士夸有天份;天亮在一次失手中被事主打断了一条腿,躺了两个月;阿里开始学魔法了。
    学魔法不是件简单的事,像他们这样的平民更本就没有机会,连天明也苦口婆心地劝阿里不要做梦了,可他一门心思扑在上面。没办法,身为二哥的天亮绞尽脑汁,终于在副城主的家里偷出来一本《魔法基础》。三年来,阿里就靠着这本只有薄薄十五页的魔法书,发出了第一颗水球。
    水球是阿里接触的第一个完整魔法,从那时起,他就迷上了魔法,何况还有玫的约定。仅仅靠着书想成为魔法师,无疑是天方夜谭,如果真这么简单,大陆上的魔法师早就遍地开花了。可阿里不知道这一点,他以为每个魔法师都是这样学的,一有时间就钻研书上的东西。
    第一步:冥想。这是每一个魔法师的基本功课,冥想的时候是魔法师的精神力离神最近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空气中魔法元素的流动,从而和它们进行沟通,让那些小颗粒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魔力。魔法颗粒进入身体之后,就储存在魔法师的精神领域里,储存的越多,魔力越高,魔法也就越厉害。所以一个人的精神领域是决定性的,一般看一个人是否具有魔法天赋,都是看他的精神领域有多大。阿里的精神领域并不突出,这玫的爷爷早就知道了,因此他在刚开始冥想时怎么也进入不了状态,好不容易收服一小群魔法元素,转眼就跑个一干二净。但他没有放弃,仍然坚持每天晚上冥想,虽无大益,总算小有进步。
    慢慢地,阿里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每当他的疼痛症发作过后,他的魔法吸收就明显增加,难道这个怪病还可以提高精神力?他的疼痛症越来越严重,疼起来哪都不能碰,就像有几百条虫子从头啃到脚,妈妈配置的药丸已经没有了,最近两次他是咬牙硬抗的,每次都是死里逃生,可吸收魔法元素的速度也更快了。
    就这样一点一点积累,他终于储够了魔法元素,试着发出这辈子第一个魔法——水球术。成功的那一刻,他激动地抱着俩兄弟又喊又叫。兄弟三个都是魔法外行,谁也不知道水系魔法师的第一个魔法应该是水滴,就像当初的玫,只有对水有一定的理解,又能熟练控制魔法元素,才能发出水球来。第一次就发出水球,鬼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玫的爷爷如果看见,恐怕会为痛失好徒弟而扼腕吧。
    魔法学习进行得相当顺利,可阿里的老毛病却是颗炸弹,在平静四个月后,轰地炸开了,差点把他炸得粉身碎骨。
    这一次的发作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猛烈,阿里不止头疼、胸口疼、肚子疼,手和脚都疼,浑身上下像被人用钉子在扎,钻心地疼痛。他起初还能忍下来,不到半刻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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