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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道士成长日记-第5部分

小说: 道士成长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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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色的七月中(现在是黑色的六月了哟),我倒在了高考的冲锋中,以400分的差距我和北大失之交臂。当知道我的成绩后,老师夸奖我道:“这次你没考上北大,无论是对你还是对北大,都只能说是一种幸运。”

是回家待业还是再冲锋一次,我愚蠢地选择了后者。小霞也同样倒在高考的面前,但她并没选择复读。后来我听说,小霞一回家就结了婚,第二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小霞,我深深地祝福你。

小霞呀,每个女人生下来就是天使,虽然你是先落进茅坑里,但我永远不想失去你。假如世界有永远的话,那我希望那一天你都在我身边;假如世界没有永远,那我希望世界停在你的腋下间;

小霞呀,你要知道,你不但占据了我的心,你还占据了我的鼻子。假如可以放弃一样东西换取另一样东西的话,那我就会放弃我撸(和谐)管的右手换取你在我身边的一天;

…………

千军万马竞高考

不要因为男人称你为女神就沾沾自喜,因为男人喜欢的不是将女神放在心中,而是将女神压在身下。——张德帅语录

刚复读时,大家在一起问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考了多少分?”这个说我五百八上重点线了,引起一片唏嘘;那个说我四百二,大家表示明年肯定上本科;我说我二百五,他们点着头说很符合。

人,不一定是逼出来的,因为剖腹产的不能算;而幸福,却绝对是比出来的。假如你被一伙人劫持,他们让你们选一种水果,你选了只苹果,他们就逼着你将苹果塞进菊花里。正当你痛苦欲绝时,看到你一朋友抱了只榴莲过来。那时候,你的幸福感会油然而生。

复读的日子很沉闷,也很无聊。一开始我只有不停想着小霞,想着她那独特的味道,才能将那沉闷无聊的事件打发过去。

在那最沉闷的时光里,我认识了小梅。小梅是个很自卑的女生,无论做什么,她都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和她在一起,我常常开导她:“小梅呀,虽说你长得不是很漂亮,但你的胸大呀。胸大的女人就很有事业线。

“小梅呀,虽说你考试又没及格,但你的胸大呀。胸大的女人就很有事业线。

“小梅呀,虽说你脾气暴躁,但你的胸大呀。胸大的女人就很有事业线。”

经过我孜孜不倦的开导,终于让小梅脱下了自卑的外衣。她一有信心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我分手,找上了隔壁班的体育特长生。

小梅呀,因为你的无情离去,我只能用一首诗来形容:“借问酒家何处有,why/not/go/to/a/hotel?Go/to/the/hotel依旧愁,吞下伟哥跑了妞。”

在小梅移情别恋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消沉。后来,在上自习没事的时候,我就给我的同桌小凤讲故事听,讲我的爱情经历。

小凤听完我的故事,被我丰富多彩的爱情经历深深地吸引住了。她无法相信一个人经受这么多的打击,还能完好无损地坐在她身边给她讲自己的故事。正如我无法相信一个月能流七天血的人也完好无损一样。

好消息就是小凤因为我丰富多彩的爱情经历而为我着迷。她觉得我是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可靠的人,一个有着丰富爱情经验的人。

和小凤在一起的日子是幸福的。我俩总是在一起讲过去,道现在,聊未来。通过我们的聊天,我知道小凤的感情生活完全就是部百科全书,这让我心中耿耿。女人喜欢有感情经历的男人,因为有感情经历的男人更懂得心疼女人。男人喜欢没有感情经历的女人,因为没有感情经历的女人会觉得眼前的男人就是她整个世界。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别就如同钥匙和锁的区别。当钥匙能打开很多锁,大家称之为“万能钥匙”,这也就是我们羡慕的“情圣”;当一把锁能被很多钥匙打开,我们就会说锁有问题,这也就是我们所鄙夷的“破鞋”。然而,鉴于我们在理想上的高度契合,我没有向小凤提出分手。因为小凤的理想是艺术,而我的理想是深入艺术,俗称“搞”艺术。不过,小凤的艺术细胞确实有些欠缺:她坚持认为宋祖德就是宋(和谐)祖英的哥哥;她一直认为周杰伦是和尚出身否则念经不会那么好;当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迈克尔?杰克逊,她就惊呼“毛阿敏怎么变得这么丑了”……最终,由于小凤的缘由,我也没有实现我的理想——“搞”艺术。

在我众多的女朋友中,小凤是对我最好的一个。她每天都悄悄地从她家拿出一只卖不掉的苹果,塞进我的抽屉里。虽然我很喜欢小凤拿出的苹果,但我更喜欢小凤自身的那两只苹果。因为经历了小梅的事情,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性朋友和女朋友的区别就差了一个字——性。但是,我想将小凤从我的女性朋友版本升级到女朋友版本的请求,一直得不到她的批准。

在和小凤的日子里,有件事特让我感动。那是一次上体育课,我不小心将自己弄伤了。小凤忙将我送到医院。在车租车上,小凤先是用纸巾帮我将伤口捂上,但血流太多,纸巾一会就用完了。后来小凤鼓起勇气,掏出张卫生巾将我的伤口包了个严实,血一下子不流了。

当我被送到医院后,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医生看到包裹我的那张卫生巾,一把将其撕下,说了句经典的话:“这玩意不是天使,它是吸血鬼。”

小凤好像不放心我对她的感情,总喜欢让我对她说一些海枯石烂的誓言,还要不带重样的。有一天,我对着太阳说了句让她很感动的话:“假如我要离开你,那么就让太阳系的九大行星不再存在。”

可惜的是,到最后,冥王星被踢出了行星系列,变成了“矮行星”。于是,太阳系的九大行星不复存在。于是,我为了不违背自己的誓言,只得和小凤选择了分手。

后来,我听朋友说,一和小凤分手,我在她手机的名字就由“他”变成了“它”。

小凤呀,如果你要埋怨的话,就埋怨我是个重承诺的人吧。假如可以再选择誓言的话,我肯定会说“假如我要离开你,就让黄河水断流。”

小凤呀,你就是我春运时的火车,可惜我没买上车票。

在离开小凤的那段时间里,我学会了抽烟。因为抽烟,他只伤肺,不伤心。小凤,你可知道,我抽的每一颗烟,都是为你抽的;我撸的每一次管,都是为你撸的。你可知道,为了你,我可以站在世界的最高处打飞(和谐)机;为了你,我可以坐公交而不打的。

还记得那是2006年的第一场雪,比去年来得稍晚了一些。我坐在通往学校的8路公交汽车,看到了让我心动的姑娘。

我一上公交车,就看到了小云。当时,她嘴里叼了根吸管。挤公交车的人都知道,冬天的公交车,车里的空气总是很浑浊。里面总是夹杂着各种各样的香水,还有那香喷喷的包子,甚至还有那沁香的煎饼味道。就看到小云打开车窗,将吸管伸了出去,然后贪婪地吸了口外面的新鲜空气,一副很陶醉的样子。她的这一举动,深深地吸引了我:真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娘们。

在同一个站台,我俩一起下了车。由于当时快要迟到了,我俩做了同一个决定——横穿马路。

结果,当我俩刚走到马路的正中间,就见一个带红箍的对我俩吹口哨。等我俩一到马路对面,那个大妈就质问我俩:“知道你们刚才做什么了么?”

“知道,穿马路了。”在我心仪的女神面前,我总是要表现下自己。

“你知道那样做是不对的吗?为什么还要违反交通规则?”

“为了节省时间。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张口答道。这时候,我看到小云的眼神里开始有一种崇拜来。

大妈楞了一下,她没想到我竟然这么回答。她张了张嘴,才又问我:“难道你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

“习惯就好。地球是转动的,黄河是流动的,人是喘气的,世间万事都是无常的。蹦极危险不,很多人却很喜欢;坐在家里安全不,喝瓶三鹿结石了。明白了这些道理,穿条马路还怕什么危险。”

就这样,小云成为了我的下一任前女友。

和小云在一起,她很喜欢和我一起聊天:小云说她喜欢徐志摩,我说我喜欢十(和谐)八摸;小云说她羡慕林徽因,我说我羡慕西门庆;小云给我讲解X的一元三次方,我给小云解释你妈是我丈母娘;小云对我吟诗借问酒家何处有,我对小云摊牌why/not/go/to/a/hotel;小云说我喜欢她是喜欢和她开房,我回答她学习这么忙、恋爱不开房……

小云一说不过我就决我满肚子男盗女娼,我正义凛然回答她:男人不流氓、发育不正常;小云一说不过我就骂我不学无术,我就告诉她: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经过大家忐忑的等待,高考成绩出来了。小云终于如她所愿,考入了北大,而我的分数也达到了比她还好的学校——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度娘下“谷歌与蓝翔”就知道为什么我这么说了。当然,在这里不是为蓝翔打广告)的录取线。就这样,小云是脱衣野鸡变凤凰,而我是剥皮野鸡炖成汤。自从小云考上北大,她和我就彻底地划清了界限。

离开小云后我才知道,她就是我生命中的那团云,看上去很美,但不管饱;离开小云后我才知道,我就是她的浮云。

小云,我想对你说:“十三亿中国人早就看烦了中国国足,十三亿的看烦都不能解散这十一人的队伍,因为你一个人的厌倦就解散了两个人的队伍。”

虽然我不想接受小云离我而去的事实,但一天我一哥们的一句话点醒了梦中人。

那一天,我去网吧找我哥们,看到他在电脑屏幕上对一个小人指指点点,我问他这是什么。他边操作着那个小人边告诉我这是山口山,并鼓动我说这个很好玩。

我一脸兴趣索然地对他说:“我还是喜欢小云!小云纵使伤我千百遍,我待小云如初恋。”

“你妹,你喜欢小云。小云能让你花三十块钱玩四千分钟么?”他的这句话,将我彻底惊醒。

从此,我的生命里又出现个目标:Lok’tar,为了部落。小云在部落面前,终于变成了浮云。

最后,在我父母的劝解下,我没上成全国最有名的学校——山东蓝翔,而是进了一所三本学校。

一纸文凭心酸泪

我是位很尊重女性的人。比如在三八节那天,我就会给硬盘里的姑娘们放一天假。——张德帅语录

人,总是会变的。一开始我喜欢兰姐姐的敬业精神;兰姐姐走后,我就喜欢苍老师;苍老师息影后,我就喜欢波多野结衣。初中,男人寂寞打一架,女人寂寞吵一架;高中,男人寂寞打一架,女人寂寞吵一架;大学,男人寂寞打dota,女人寂寞穿丝袜。

宿舍里正是大呼小叫,我正用传说哥练习被别人爆头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我扫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上面清晰地写着两个大字:“小雪。”你们猜的没错,小雪是我女朋友,而我,可能是小雪男朋友之一。

小雪她无论走到哪儿都是引人注目的焦点。我第一次注意小雪,还是我们大一军训期间。在军训休息期间,我听到操场一角传来阵阵的掌声,就伸长脖子望去。结果,看到一个女孩用操场角的路灯表演钢管舞。她的精湛表演,引得周围人阵阵喝彩。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小雪。

再见到小雪,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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