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神-第3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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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亲爱的朋友,”施伯伦脸上的潮红更浓烈了,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如果你信任我的话,请给我一支军队,我要去打败那个该死的道格拉斯。”
“信任?我当然会无条件的信任我的朋友。”克拉姆站起来走到施伯伦的身旁,拉着他的手,以无比信赖的口气说道:“你是我见过最具军事才能的兽人,我始终相信,你一定可以像碾死一只臭虫那样把道格拉斯干掉。你能够主动帮我拦截道格拉斯,我万分感激。这样吧,我马上就抽调一支最具战斗力的狼兵,由你率领去和道格拉斯决战。”
一想到自己还有机会手握雄兵去和道格拉斯决战,施伯伦就兴奋的通身颤抖起来,用两只手抓住克拉姆的一只手紧紧的握着:“只要能报仇,只要能洗刷我所承受的屈辱,我一定会尽全力……”
“道格拉斯的队伍已经离这里很近了,如果不加阻拦的话,最多只要两天,或者一天半也说不定,他就会到来。所以,我希望你能够把他干掉。”
“一定会的,”施伯伦颤抖的如同寒风中的落叶,激动的难以自制:“我一定干掉他!”
“好吧,我马上着手安排这件事,”克拉姆微一招手,身后那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狼兵已经站了过来:“殿下有什么吩咐?”
“施伯伦阁下是我的朋友,明天你召集最精锐的狼兵交给施伯伦阁下率领,由他带领着去击败肯特的那群乌合之众,而你则是他的副官。”克拉姆着重强调着:“施伯伦阁下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你一定要不折不扣的执行!”
“是,我的殿下。”
不仅交给自己一支精锐的狼兵,而且还给自己委派了贴身的副官,这让施伯伦感动的都要哭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打仗呢。”
在说不尽的感激话语中,施伯伦回到自己的帐篷去休息。
灯火通明的大帐中,克拉姆王子已经命令女奴端来一盆清水,把自己的双手洗了又洗,嘴里还不住的嘟囔着:“施伯伦这个蠢货,一看到他,我就想起了粪坑中的蛆虫,真让我恶心。你们几个,把他坐过的椅子丢出去烧了,还有他碰过的所有东西,全都丢出去……”
旁边那个狼族副官遥望着施伯伦远去的背影,很小心问道:“殿下真的要把一支军队交给这个蠢货来指挥吗?”
这个问题让克拉姆感觉受到了某种侮辱,抡起巴掌重重的抽在副官的脸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你认为我有那么蠢吗?我为什么要你做他的副手?你还不明白?”
“尊贵的殿下,我已经明白了。”
所谓的把一直精锐部队交给施伯伦去指挥,让他带着去找道格拉斯复仇,只不过是最作为一句话施伯伦喜欢听到的话语随便说说而已。真正的指挥着是这个副官,而绝对不可能是施伯伦。
“但是……我的殿下,如果您是为了拦截道格拉斯,直接委派我去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让这个肮脏而又无能的蠢货……”
“笨蛋,”骂了自己的手下一句之后,克拉姆王子的脸上闪过一抹残忍的神情:“施伯伦是个地地道道的蠢货,但道格拉斯绝对不是。”
“我绝对不怀疑道格拉斯的精明,所以才派施伯伦去拦截他。”施伯伦盯着跃动的烛火,冷笑着说道:“现在的局面,我已经把绝大部分的兵力用来攻打莫尔斯城堡,根本就拿不出多余的兵力去拦截道格拉斯。如果只用一点微不足道的兵力去拦截,完全就是拿我们沃尔夫族的战士去送死。只有施伯伦,只有施伯伦才能引起道格拉斯的注意,才能让他放弃支援莫尔斯城堡的原定计划!”
道格拉斯本身就是神子,而且克拉姆估计道格拉斯的神性已经远远超过了施伯伦,甚至已经到了点燃神火的关键时刻(其实道格拉斯已经点燃神火成为半神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另外一个神子去作为诱饵,那将是道格拉斯无法拒绝的巨大诱惑。
第六章 援兵何在(下)
莫尔斯城堡虽然重要,但是和不朽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对于别人而言,施伯伦早已经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小角色。但是对于道格拉斯,施伯伦就是最好的诱饵。只要看到施伯伦,道格拉斯肯定会不顾一切的去追逐。
克拉姆当然知道道格拉斯的实力比施伯伦要强悍的多,但是他不在乎这一点。
施伯伦是死还是活,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
克拉姆王子在乎的只有一点:先利用施伯伦把道格拉斯调离主战场,然后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攻占已经岌岌可危的莫尔斯城堡。
在克拉姆的心目当中,莫尔斯城堡就是一块肥肉,而自己则是急于吞下肥肉的那只饿狼。而道格拉斯,就是一直虽然有点实力却不会对自己构成太大威胁的猫,至于施伯伦嘛,最多算是一条已经死透了的咸鱼。
道格拉斯这只猫,不可能拒绝一条咸鱼的诱惑,何况这条早已经死掉的咸鱼就是专门为他准备的!
一直以来,克拉姆王子都把感激涕零的施伯伦当作是一个死人,而且是那种死去之后散发出腐臭气息的死人。只不过,这个死人还有最后的一点利用价值而已。
“明天你和施伯伦一起去拦截道格拉斯,如果能打败道格拉斯最好,要是不能打败就尽可能的拖延时间。”
这个副官的战争经验和克拉姆一样丰富,在没有真正交战之前,从不奢求必胜。既然这一战主要是为了拖延时间,那就简单多了。
就算不能打败道格拉斯,难道还不能拖延几天时间吗?
“事成之后,那个蠢货应该怎么处理?”
克拉姆王子拿起一方雪白的毛巾,擦干净了手上的水渍,毫不在意的说道:“随便你怎么处理他好了,反正我再也不想看到那个蠢货了。一想到他,我就恶心的吃不下饭,我听说他是躲藏在粪坑里才保住了一条狗命,真是恶心透了!”
“我明白了!”
第二日拂晓,兴奋的一夜睡不着觉的施伯伦如愿以偿,率领着一支狼兵队伍出发了,同行的还有那个沃尔夫族的副官。
客客气气的打法走施伯伦之后,克拉姆王子全身披挂,来到战斗的最前线。
眼前不远处,就是巍峨耸立的莫尔斯城堡。
薄薄的晨曦当中,古朴、厚实的莫尔斯城堡已经“伤痕累累”。城墙上巨大的方形石砖已经有好几处被撬了下来,露出里边的夯土层。城头上的垛口已经被扒平了好几个,光秃秃的好像掉了几颗门牙的怪兽张口血盆大口。城楼附近的建筑上,早已经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羽箭,还有火焰灼烧过后残留下的焦黑色……
城墙上到处都是深褐色的痕迹,那是鲜血流淌浸泡的缘故。城墙下的护城河已经被填平,只留下一片被踩踏的稀烂的泥泞地带,千百个形态古怪的尸体已经暴露在护城河边,一具具早已经僵硬的尸体似乎还在诉说着对生命的眷恋!
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莫尔斯城堡已经饱受战火的蹂躏,表明这座坚固的堡垒已经经历了长时间高烈度的战争。
战争,尤其是这种强度非常高的攻坚战,对于战斗双方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就算是拥兵数万的克拉姆王子,也无力长久的坚持下去。
已经持续了好几天的战斗,让沃尔夫狼族的战兵们疲惫不堪,同时也损失惨重。但是克拉姆王子深深的知道,这种损失是会得到补偿的。
莫尔斯城堡虽然坚固,但是像佩姬公主这样把城门完全堵死绝对是一个错误的战术。
如果易地而处让战争经验丰富的克拉姆王子来守护这个堡垒的话,一定会在城门附近布置一定数量的军队,用来威胁进攻一方。
佩姬公主把所有的物资和军队都收缩进城堡之中,虽然最大程度的利用了城堡本身的防御工事,但这种被动挨打的方式主动不可能持久,而且让敌人可以毫无顾忌的进攻。
这是典型的死守待援。
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外部的援兵身上,这是一场豪赌。
就算守护城堡的是素有黄金种族之称的泰格族虎兵,但是他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只要蚂蚁的数量足够的多,完全可以把一头大象啃食的只剩下骨架!何况泰格族不是大象,沃尔夫的狼兵也不是蚂蚁!
克拉姆王子望着残破的莫尔斯城堡,迅速估算了一下,很快就得出一个十分确定的结论:只要拿出全部实力,完全有把握在今天的日落之前攻占这座堡垒!
回首望了一眼早已经准备好的数万狼兵,克拉姆王子大喊道:“沃尔夫族的勇士们,你们准备了没有?”
面对着的这几万狼兵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整齐呐喊:“准备好了。”
“敢死队,出列!”
沉重的脚步声中,由沃尔夫狼族最精锐的战士组成的敢死队已经越众而出,整齐的站立在克拉姆面前。
冷冽的寒风当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敢死队身上散发出浓烈的杀气!
“悬赏!”
随着克拉姆王子一声呐喊,他的手下抬出一个沉重的箱子。
抽出佩刀,呼的一下斩断箱子上铜锁,一脚把箱盖子踢飞,露出满满一箱子的金币。
朝阳的映衬下,金币闪耀着诱人的光泽。
克拉姆王子命令随行的手下把箱子里的金币分给每一个敢死队员,一点吝惜之色都没有,就好像散发出去的不是金币,而是一文不值的石块儿。
克拉姆从来就是不一是个吝啬的首领,悬出的赏格从来就非常大方:“每个战士五十枚金币,只要你们能活着回来,我再给你们每人一百枚。”
用佩刀遥指巍峨的莫尔斯城堡,克拉姆继续高声大叫:“第一个冲上城楼的战士,我会封他为莫尔斯公爵,这个城堡就他的封地。”
“任何一个战士,杀死一个泰格族的战兵,我就赏他一百枚金币,杀死两个就是两百枚,上不封顶!”
“我以神的名义立下誓言,只要攻破这座城堡,里边所有的金银、所有的财物,所有的一切,都是你们的,我绝对不会拿走一个铜板。”
“我发誓,杀进城堡之后,你们可以随意抢掠,哪怕你们能抢到一座金山,那也是你们自己的战利品。”
迎着风,面对着数以万计的狼兵,克拉姆王子从肋下的箭壶中抽出一支箭矢,折断这支箭矢丢在敢死队的面前:“城头上那个白袍女子就是泰格族的第二皇位继承人,就是以美貌著称的佩姬殿下。不论是谁,只要能抢到那个美女,就可以把高贵的公主殿下当作自己的女奴,这是我的誓言,若有违背,当如此箭!”
“勇士们,无数才财富和美女就在城堡之内,能抢到多少,就看你们的勇气了。”
狼兵的狂躁和野蛮已经被克拉姆王子的赏格激动的满满溢溢,一个个怪叫着发出说暮拷小�
克拉姆的佩刀指向了高高的莫尔斯城堡,高声大喊:“我的勇士们,冲锋!”
眼看着城下的狼兵已经铺天盖地的冲了过来,一身白袍的佩姬公主回首看了看残破不堪的城堡,又看了看早已经甲破刀残的泰格族士兵,知道今天的战斗必然十分惨烈百分血腥。
对于兵力居于绝对劣势的自己而言,再大的赏格都是没有用的,因为战士们的士气已经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