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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明尊焚影-第7部分

小说: 明尊焚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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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车辕上赶着马车的老铁说道:“少爷,你也该学学裴少爷,不开心的时候就要发泄出来,总闷在心里会闷出病的。”

李寻欢微笑起来,低声道:“其实我很羡慕他的,可是我却做不到他那样,年轻真好啊……”裴戎昭拥有他向往的很多东西,大气洒脱,想做什么就去做,想说什么就说出来,好像永远都不会被任何烦恼绊住。

他就那样透过车窗含笑看着裴戎昭一边教阿飞步法一边大笑着揉乱少年的头发的样子,眼神温和又柔软。

裴戎昭一回头看到了他对自己笑,眉毛一挑,就露出了一个傲气十足又灿烂的笑,简直就像一颗肆无忌惮释放热力的小太阳,照得人心里的阴霾一下子消散无踪。

他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对着大狼小狼喊道:“走快点儿,到了那里我请你们喝酒!”

可惜的是,等他们到了那个酒馆,却喝不上酒了,之前被裴戎昭赶走的那六个人,全都死在了酒馆里,每个人的胸口都陷了进去。

店里没有人,裴戎昭上前查看了那些死尸的伤口,皱了皱眉,“凶手是个用拳法的高手,胸骨都被打断了,而且他们死前还中过毒,看来是先中毒然后被人打死的。”

他突然看向了酒馆的后门,喝道:“出来!”

一个老人手中拿着一把剑,颤颤巍巍地从后门里走了出来,对着他们喊道:“你们……你们是什么人?”他虽然想尽量大声些,可是他的声音却有些发抖。

李寻欢朝他微笑:“你不认得我了么?我却认得你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我喝过酒。”

老人眼中的戒备减轻了些,却还是颤声问道:“客人贵姓?”

“我姓李,木子李,”李寻欢笑道,“老板不用紧张,我只是想问问这些人是怎么死的,除了他们以外,还有没有什么人死在这里?”

老人放下了剑,颤颤巍巍地去拿了一坛酒和几个杯子过来,给他们倒上,唉声叹气地说:“一言难尽,客官们先喝杯酒暖暖身子,老朽慢慢说来。”

裴戎昭看了看他的手,突然冷笑一声,手中弯刀飞快地架到了他脖子上,“行了,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了。”

李寻欢叹道:“裴兄弟,你就不能不这么干脆吗?我还想问问事情的经过呢。”

老人突然喊道:“贼婆娘,你还不快出来!”

一个很动听的女声伴随着木地板咚咚的响声渐渐飘了过来:“又有什么事啊?老娘正忙着脱那男人的衣服呢。”

接下来一座巨大的肉山就出现在了众人面前,李寻欢的表情突然变得像是突然吞下了一个鸡蛋。

“书呆你干嘛?”裴戎昭不解,“你不至于看到这样的也流口水吧?”

李寻欢苦笑,“我只是没想到,二十年前的江湖第一美人蔷薇夫人会变成这个样子。”

接着那蔷薇夫人就和那个原来是二十年前的风云人物“紫面二郎”孙逵的老人互相抱怨起来,一个怨对方没出息,带着自己私奔却二十年都让自己躲着见不了人,一个怨对方明明是红杏出墙勾搭了小白脸被丈夫发现,却拉了自己顶缸,还变成了现在这副又胖又丑的模样,两个人都一副早知今日会如此还不如死了的好的样子。

李寻欢笑道:“还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一定抱憾终身。”

“为什么?”蔷薇夫人娇笑道,“你真的这么想见我?”一边笑着,她脸上厚厚的粉就扑簌簌地落下来。裴戎昭痛苦地把视线转到了李寻欢脸上——再继续看那个女人他就要吐了。

只见李寻欢很认真很诚恳地说:“当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哪里能找到第二个?若是错过了多么可惜。”

裴戎昭忍不住笑了,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夸道:“你这书呆说话越来越讨我喜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原著的时候就觉得,探花的毒舌技能绝对是点满了,有时候好拉仇恨……还挺可爱的……

PS:总觉得这章有点拖沓了,写了这么多字还没把这段剧情过完QAQ一定是因为卡文的关系!明天我要简练再简练!

PPS:月云烟姑娘和姗姗姑娘你们在比赛写小剧场吗?都好萌!还有回复的大家,简直要萌死我啦!我的读者都是大萌物!真人最爱最爱你们大家了!每天看到大家萌萌的留言都好开心好开心!今天在作者群里好高兴地跟大家说“我的读者都超可爱~(≧▽≦)/~”然后被说拉仇恨,可是真的好开心啊!开心得想要在地上打几个滚!那种骄傲的心情真是一点都控制不住!好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读者最可爱最可爱!抱住大家群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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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美女遇上喵

蔷薇夫人听了李寻欢的话气得身上的肥肉都在发抖,恨得直咬牙:“你……我若是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接着拔下头上的金簪就朝李寻欢走去。

孙逵皱眉道:“你还不先把我救下来!”

她冷冷一笑,“我管你去死!反正金丝甲已经到手了,老娘这就把你们一并毒死远走高飞!”

说完突然一扬手,阿飞看到她出来之后早就防着她了,一剑刺中她手腕,一包东西就掉到了地上散落开来,却原来是一包毒粉——她是想要朝他们撒毒粉,却没想到阿飞出手那么快,几乎是在她刚有动作的时候就出剑了,看起来简直就像她自己用手去迎上阿飞的剑尖一般。

阿飞一剑刺中她手腕后并没有停手,紧接着就把剑架到了她脖子上。

李寻欢叹道:“我其实很不能理解,为什么你们已经得手了,还不赶紧逃之夭夭,看到我们有三个人,总该知道不能力敌了啊。”

孙逵长叹一声,“谁知道来的人竟然会是探花郎呢?我一出来就后悔了,但是却已经无路可退。”

裴戎昭伸手点了他的穴道,又点了蔷薇夫人,将两个人丢到一处,对李寻欢交代一声:“你先问着,我去后面看看。”他刚才听到蔷薇夫人说她正忙着脱男人衣服的时候,就想到后面一定有猫腻了。

他进了酒馆的后厨,果然看见了一个男人,那男人已经死了,身上的外衣都被解开,尸体旁边丢着一件金丝织就的软甲,想来就是蔷薇夫人所说的金丝甲了。男人的面色青黑,看上去是中了毒。

他也不好随便去动,万一沾上毒就麻烦了,于是便找了一根木柴将金丝甲挑了起来走出去,正好看见那对一把年纪的痴男怨女在互相抱怨,李寻欢还听得津津有味——这八卦书呆!

他走过去把金丝甲丢到了李寻欢面前的地上,“看,这就是那些人栽赃你拿的东西。”

李寻欢看了看那金丝甲,皱了皱眉,很认真地对蔷薇夫人说:“夫人,恕我直言,这金丝甲……就算把夫人劈成两半,也穿不上啊。”

“噗!”裴戎昭大笑,“读书人的嘴就是够毒!”

李寻欢问孙逵:“这金丝甲是什么来历?”

孙逵惨然一笑,“既然已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告诉你也没什么,这是金狮镖局的诸葛雷杀了他的朋友神偷戴五抢来的,诸葛雷死后,厨房里那个死鬼偷偷拿着这金丝甲走了,刚才查猛等人追来,我干脆就杀了他们,夺了这金丝甲,你猜,我拿来做什么?”

他接下来竟然说出了一件大事——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竟然又重现江湖了!

裴戎昭就看到李寻欢的脸色变了,就问他:“怎么?这梅花盗很厉害?”

“当然厉害!”孙逵嘿嘿怪笑道,“梅花盗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武功又高得出奇,就连当年的江湖第一剑客,点苍派的吴问天都死在他手上,而且死得无声无息,只有胸前有五个梅花般排列的血痕。凡是被他所杀的人,致命伤都在胸前,都是这个梅花状的伤口。”梅花盗再次出现之后,不但做了七八十件大案,盗走了无数财物,就连华山派掌门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这还是个采花贼——因此已有九十余户人家暗中约定,只要有人杀了梅花盗,就拿出一成家产送给他。不仅如此,江湖中的第一美人也放出话来,只要有人能杀了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李寻欢点了点头,若有所思,“所以你就要抢这刀枪不入的金丝甲,为的就是防着梅花盗那胸前的致命一击,然后你就可以将他制住,从此扬眉吐气?”

“不愧是探花郎,果然聪明过人,”孙奎长叹道,“可惜我现在已经落入你手里,金丝甲也是你的了,这抓住梅花盗的功劳,也要被你抢去了。”

裴戎昭嗤笑,“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还要靠那些身外之物才能把人抓住?”

不过他又摸了摸下巴,问李寻欢,“书呆,你说要是杀了梅花盗的人是个女人,那江湖第一美人也要嫁给她吗?”

李寻欢一呆,随即忍俊不禁,“嗯,好问题!不过这个得问那个美人自己了。”

裴戎昭兴致勃勃地说:“你看我们干脆把这金丝甲送给一个很厉害的女侠,让她去把梅花盗杀了,到时候我们帮她弄个迎亲队伍,吹吹打打地去迎娶江湖第一美人怎么样?”

“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的,”李寻欢哭笑不得地摇头,“你上哪儿去找个喜欢女人的很厉害的女侠?”

裴大爷很遗憾,“唉,要是我小师妹在就好了,她最喜欢美女。”

“你小师妹?”李寻欢有些疑惑,“对了,我还没问过你的师门呢……”

眼看他们俩旁若无人地把话题越扯越远,阿飞有点伤脑筋地清了清嗓子,问:“大哥还有裴大哥你们等会儿再聊啊,这两个人要怎么处理啊?”

裴戎昭抽空看了一眼孙逵和蔷薇夫人,哂笑:“不用处理了,他们很快就要死了。”这两人的脸已经渐渐变成了青黑色,一看就是中了毒。

蔷薇夫人这才惊叫起来:“不可能!我怎么会中毒?!该死,是花蜂——”话未说完,她已经浑身抽搐吐血昏迷,很快就没了声息,孙逵也是一样。

“花蜂?”李寻欢皱了皱眉,“妙郎君花蜂?”他把手伸向了桌子上的酒。

“你想喝?”裴戎昭皱眉按住他的手,“难道你看不出来里面有毒?”

李寻欢微笑,“我当然看得出来,否则孙逵刚才又怎么会想要我们喝酒,你不也是看出这一点才把他制住的吗?我只是在可惜,我已经十年没有喝过这里的酒,却没想到被那个下三滥的花蜂糟蹋了。”

就在他这么说的时候,阿飞突然看向了厨房门口,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个人,一个面色青惨惨阴森森的青衣人。

青衣人背负着双手,悠悠然地踱了进来,感慨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本以为还要亲自出手,没想到李探花竟帮我将麻烦都解决了,真是感激不尽,这金丝甲我就收下了。”

他缓缓地走过来,伸出了带着一双暗青色铁手套的双手,就要去捡那件金丝甲,却被裴戎昭的刀挡住了。

“兄台这是什么意思?”青衣人直起腰看着他——这人的眼睛竟然十分好看,但是搭配上他僵硬的脸,却像是两颗珍珠镶嵌在了死猪肉上一般——然后看向了李寻欢,“李探花家大业大,看不上这金丝甲吧?还不如便宜了在下的好。”

李寻欢看了看他的手,叹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可是青魔伊哭的青魔手,怎么会到了别人手上?”

“自然是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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