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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葫芦山下的修真者-第9部分

小说: 葫芦山下的修真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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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生生不息的生命之力,才使得放入空间的这株绿色植物发生了异变,使得它在这短短的几天内长成了一株半人高的植物。
  因为怕这株植物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又担心这株变异了的植物对环境产生不好的影响,莫真最后还是将其连根拔起,然后用铁锤捣烂了它的根、茎和果实,直至将其“毁尸灭迹”才算了事。
  想了想,莫真又在空间的地面上拟出了一个大坑,然后用土将坑填平,土坑中央,他预留了一个水塘,并把水塘灌满了水。
  他跑到邻居家的菜地里偷了几株大蒜头、香葱之类的植物植入土坑,感觉到空间里还是单调了些,就想在土坑上种上几株桃树。
  因为不懂得如何种植桃树,他很不负责的从后院的桃树上折了几枝树丫,又摘了几个青涩的桃子。
  他不知道桃树是怎么种出来的,只是听人说有些树种截一节树枝就能当成树苗来种植,就把桃枝种在土坑里,把桃核埋在土壤中,在他想来,桃枝、桃核只要成活了一种,这桃树就算是种植成功了。
  做完这些,他才坐回到床上,开始了每天必做的修炼。
  莫真点燃了先天不灭灵光,在引魂诀的作用下,莫真身体内的真气和灵魂之光开始以一中独特的方式运行着,渐渐的在他体内形成了一个奇异的旋涡,体外的灵气以及灵魂之光,就是在这个旋涡的吸引力下涌入了他的身体。
  引魂诀并不是直接将屋外花草的灵魂吸入体内就算了事,而是在身体内外形成回流和循环,也就是在这个回流的过程中,涌入体内的灵魂之光得到了灵气的滋养便逐渐的壮大起来。
  与一般功法相比,引魂诀的强悍之处就在于它在将灵气转化为真气的同时,又能够将灵魂之光转化为真气,这样一来,修炼引魂诀就等于是花同样的时间吸收了两倍的真气,其效果也是比一般功法强一倍。
  不过,引魂诀是需要用先天不灭灵光来点燃的,就象是中药的药引一样,没有药引子,药方就起不了作用,同样的,没有先天不灭灵光,就无法进行引魂诀的修炼,所以引魂诀虽好,却是别人学不来的。
  莫真根据自己的理解将引魂诀的初级阶段分为九层,其第一层,就是他现在所处的层次,而最高层次即第九层大圆满,就是进入先天之境。
  他并没有急于求成,从开始得到引魂诀到现在,也就那么几天的时间,引魂诀再好,也不可能使他在几天内就神功大成,所以他每天所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挤出时间来修炼,尽可能的将引魂诀修炼到更高的层次。
  在修炼过程中,他不仅是将灵气转化为体内的真气,他的元神,也得到了灵气的滋养,而这就是引魂诀的特殊效果。
  今天是月初的第一天,按照他与刘勇的约定,从今天开始,他就得接刘勇的班,直到十五号刘勇来接他的班为止。
  所以他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做完了每天早晨必做的修炼之后,他便关上门离开了小院。
  在镇上的一个小吃摊吃完了早晨,然后就直接往乡工商所走去,在前往办公室的走廊上,他突然听到后面传来一阵刹车声。
  自从修炼了印魂诀之后,他的听力就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门外虽然不是水泥地面,但他还是听出有一双高跟鞋走在了门外的黄土地上,除此之外,他还闻到了一丝淡淡的幽香。
  香味越来越浓,高跟鞋走在地面的声音也越来越响,当感觉到身后面之人已经进入了走廊之后,莫真忽然停下了脚步。
  他没有回头,却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己的香烟和打火机。
  在掏出香烟与打火机时,他故意把口袋里的钱包、零钱都带了出来,使其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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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混个脸熟 字数:3093
  第十二章 混个脸熟
  莫真一边往前走着一边把烟点上。
  走没两步,他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把悦耳的女声“喂,那个谁谁谁,就是穿制服的那个,你的钱掉地上了。”
  莫真闻言止步,他回头一看地上,见自己的钱包果然掉在了地上,连忙快步上前将钱包捡起。
  把钱包与地上的零钱都放进了口袋,莫真才陪着笑脸说道“幸亏被陈所看到了,不然钱包要是被别人捡走了的话,我这一个月就只能喝西北风了,要知道这钱包里装着的,可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啊,谢谢陈所啊。”
  莫真在从口袋里拿烟出来时,就已经知道这位美女所长就在他的身后,他在掏烟时是故意将口袋里的钱包带出来的,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制造一个接近美女所长的机会,虽不至于幻想凭此获得美女的芳心,但至少也能与对方混个脸熟,为以后的交往打下坚实的基础,至少相对于几天前人家只是用眼角扫他一眼而言,而现在他却是真真实实的和人家说上了话,所以说这次的交流,无疑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没什么”陈香随意的望了莫真一眼,道“你以后不要这么粗心大意就行,对了,我以前没有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吧?”
  莫真闻言心中不免有些失落,原来在人家的心目中,他不仅是没有任何地位,而且还是没有任何印象的那种。
  没印象也好,这样就如同一张白纸,他可以尽量把一些好印象写在这张白纸上面“我叫莫真,是临时工,才来所里不久,是顶替杨涛来的。”
  莫真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来历,而且他也知道,他就是想隐瞒也隐瞒不了,他相信在葫芦乡工商所里,这位美女副所长只要随便提上一句,就会有很多人把他的来历告诉她,与其隐瞒自己的临时工身份,还不如直言不讳,给这位美女副所长留下一个诚实、可靠的印象,况且,他也并不认为临时工就是低人一等。
  “杨涛啊?嗯——”陈香轻轻的“嗯”了一声,也没说什么,便直接往挂有所长室门牌的办公室里走去,不过,临进门之前,她还是用眼角扫视了莫真一眼,看样子,她对莫真的印象还算不错。
  走廊的另一侧是一间小会议室,每天所里的人都会来这个会议室报个到,如果所长老大没什么事交代的话,他们便会前往各自的辖区收费,如此这一天的工作,便算是完成了,至于他们手上的收费任务,则需要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
  刚开始收费时,莫真还有些紧张,生怕别人不买他的帐,不过,到他成功的收取了几个摊位的费用之后,他就渐渐的有了信心,毕竟他身上还穿着杨涛留给他的工商制服,就冲着他身上的这一套制服,那些老板们也不会轻易挑起事端。
  莫真的辖区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有着固定门面的门店和商铺,这一部分的费用,一般是一个月结一次;而另一部分,则是镇上菜市场的收费,因为在菜市场卖菜的菜农并不是每天都会来卖菜,所以这一部分的费用,是必须要天收天,基本上这一部分费用,也是莫真每天必须到场收取的。
  镇上有二十一家商铺是属于莫真的辖区,但莫真并没有急着上门,他准备等过些时日再去上门收取,他今天只是在菜市场转了两圈,把菜市场内应该收取的费用收到了手上,这样他这一天的工作任务,就算是基本完成了。
  回到小院,他老远就看到了父母的身影,在老父老母的身旁,还有两个装有换洗衣服的大包。
  “小真回来了,快把门打开”莫老爹一手提着一只大包说道“你母亲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不放心,老是担心你一个人住不惯,于是就决定搬来与你一起住。”
  “死老头子,是你自己想和儿子住在一起的”莫真的母亲给了老头子一个白眼,道“现在却非要往人家身上扯,小真啊,你别信这老头子的,自从你来了这葫芦镇,这个老头子就呆不住了,总是唠叨着女儿靠不住,老莫家的香火,还是得靠儿子来继承,这不还是拉着我找到了这里,直把你姐气了个半死。”
  “好了,让我自己来吧,我还没有老到连这两件衣服都拿不起的地步”莫老爹拒绝了莫真帮他提包的好意,又把老脸转向了自己的老伴“你还不是一样?没来时总是担心儿子吃不好、睡不好,现在来了,怎不见你唠叨了?”
  进屋后,莫真连忙给两老倒上一杯水,道“妈,你们是自己来的,还是让二姐送来的?”
  “是你二姐送来的”莫老爹坐下喝了口水,道“家里还有被褥和一些洗嗽用具没有带来,她回家去拿了。”
  “那好,老爸您看,这里有三个房间”莫真知道两老既然来了就不会走,所以他就直接让两老选定住房“你们选一间吧,我随便住哪一间都行的。”
  结果两老选了左侧的偏房,莫真考虑到自己要进行修炼,就没有选人来人往的正房,而是选择了右侧的偏房。
  选定了房间,莫真又指着后院的荒地说道“老爸您看,这里还有半亩自留地,你们要是没事做的话,倒是可以尝试在地里种上蔬菜,生命在于运动,你们一边种菜,一边还能锻炼身体呢,而且种出来的蔬菜,可以让大姐挑着前往菜市场出售,反正她在县城也是摆地摊,她来的话,也可以和我们一起住的。”
  “这个——”莫老爹背着手在后院转了两圈之后道“不错,是块好地,倒是可以种上一些蔬菜,不过,我不大赞成把红儿接来,她在县城过得好好的,就不必让她来这里了吧,要知道多一个人就得多一张嘴,要是种出来的菜实在吃不完,我们两个老东西也能挑着去菜市场的,根本用不着把红儿叫来。”
  莫真知道老爹这重男轻女的思想又开始抬头了,便不再与他争论,反正到时候把人叫来了,莫老爹也拉不下脸把人赶走的,再说了,别看这老爹固执无比,但只要是莫真做出的决定,他是很少出言反对的。
  家里多了两位老人,好处是不用自己做饭,总是能按时按刻吃到香喷喷的饭菜,换下来的衣服,也有人洗涤和整理,从此以后,莫真便能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舒适日子了。
  与父母住在一起的坏处,就是得在找到女朋友之前在耳朵里塞上棉花,不然的话,就凭老妈的唠叨,就能让莫真烦不胜烦。
  这天下午,莫真没有出去,他与莫老爹一起在后院做了一些初步的清理,比如除草、锄地、松土等等,考虑到莫老爹的年纪,莫真抢去了大部分的体力活。
  好在莫真修炼了“引魂诀”,其身体的状况,是一天好过一天,他的力气,也是一天大过一天,所以他虽然抢去了大部分工作,但却没有感到一丝疲劳。
  然而在种植方面,老莫的经验,明显要比小莫丰富得多。
  莫老爹与莫真一样,都是在县城里长大,但在年轻时,莫老爹作为一名“知识青年”就曾经上山下乡接受过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农田里的那些活他都干过,现在重新拿起了锄头,却是让他想起了当年的青春岁月,所以一边干活一边还在说着一些当年的人或事。
  在莫老爹的指点下,莫真把买来的菜种植入了已经松动过的黄土里,而在另一边,莫真的母亲也在唠叨着要喂上一口猪,说这样才象是农户人家。
  这天晚上,莫真的电脑出了点小毛病,他找来懂电脑的行家,发现机是内存条铜质引脚有些磨损,遂换上了一条新的内存条,至于那条已有些磨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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