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叛军-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赛的业余球队,别说是布鲁斯这种前传奇巨星了,就算是英超一线队球星都未必肯来。
“安迪,我发誓,我一定要带着新曼联,冲上英超,成为英格兰,全欧洲,全世界都为之震撼的超级豪门,比曼联、阿森纳、尤文图斯、皇马、巴萨等球队都强!”
萧羽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这番话!
沃尔什和吉姆听得都是目瞪口呆,后者还好很快反应过来,赶紧集中精力开车,而沃尔什则是被萧羽的豪言壮语给震慑住了。
久久之后,沃尔什才一脸严肃,重重的拍着萧羽的肩膀,点头道:“好家伙,我支持你!”
“但是等新曼联将来变成豪门了,你可不能学爱德华兹那样,否则,我们就要组建一支新新曼联了。”吉姆找个机会,回过头来,郑重其事的说。
萧羽和沃尔什听了忍不住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飘出的士外的笑声大大的冲淡了碰壁所带来的挫败感,但却没有淡化萧羽的决心!
PS:小人物萧羽终于找到大梦想了!
7 豪门传统
“到了,两位先生!”
吉姆把车稳稳当当的停在乔治街红骑士酒吧门口,朝着坐在后头的萧羽和沃尔什两人开着玩笑,事实上,这一路车下来,他们交谈不多,谁都知道萧羽心情不好。
“谢谢你,吉姆,给你车钱!”萧羽掏出钱包。
“不用不用,萧羽,这次当我支持你的球队!”吉姆赶紧推迟。
萧羽直接把钱放到前排副驾驶座位上,推门下车,“不给钱可不行,下次我可不敢再叫你!”
“是啊,吉姆,收下吧!”沃尔什已经站在车窗旁了,指着前面的酒吧,“或者你甘脆到我酒吧里来,请我们喝一杯,怎样?”
吉姆很想,但很快就摇头,“不行,我还要上班,下次吧!我先走了!”
说完,吉姆就驾车离开了。
“真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萧羽看着吉姆的车尾灯消失在漆黑的前方,不无感慨的说道。
“跟你一样!”沃尔什回了一句。
萧羽没听清,询问的看向他,后者耸了耸肩,不作声推着萧羽就进了酒吧。
…………
…………
在曼彻斯特市区有两支俱乐部强队,一支就是曼联,一支则是曼城,前者号称红魔,颜色以红色为主,后者则是以蓝色为主,所以曼彻斯特市区绝大部分的酒吧都是以这两种颜色来作为主色装饰。
位于乔治街的红骑士酒吧,顾名思义,取这个名字肯定也跟曼联有关,所以这里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红魔球迷的聚集地。
曼彻斯特城市历史悠久,但长年作为工业城市,使得整座城市的建筑就好像是一根根生硬冰冷的钢筋,没有生气,搭配的是,曼彻斯特的酒吧也都喜欢播一些劲爆的摇滚歌曲,气氛十分的狂热。
但却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疯狂,所以酒吧里也开设了几间包厢,门一关,外面那疯狂的音乐劲浪就跟包厢里的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虽说英格兰联赛还要两个月才开打,可法国世界杯已经快到了,所以酒吧里的球迷也比前些时候多,大家都聚在一起,听着劲爆的音乐,放浪形骸的喝酒。
英格兰球迷的夜晚总是离不开啤酒和花生!
“嘿,等等,马克,你给他喝什么?”萧羽一走进酒吧,当即就看到坐在吧台边的马克·戴维和柯蒂斯·戴维斯,两人年纪差十来岁,可个头却差不多一样。
“没什么,不就是喝点酒吗?你们去见布鲁斯,干么不带我去?”戴维想要解释,但却被柯蒂斯给抢先了,这小子语气很很差劲,搞得好像萧羽亏待了他似的。
“喝酒?你才13岁,而且你不是要当职业球员的吗?”萧羽一把拉开柯蒂斯。
虽然仅仅只是让这个小子在自己的家里借住几天,但萧羽觉得自己有义务好好照料他。
“谁让你不带我一起去?”柯蒂斯一脸无所谓。
马克·戴维这时候才找到个机会插嘴。
“呃,其实,萧羽,这是麦茶饮料,不是啤酒,颜色看起来像而已。”
萧羽一愣,抓起吧台上的啤酒杯,凑到鼻子旁闻了闻,真没有酒精的味道。
“你小子骗我?”萧羽瞪了柯蒂斯一眼。
恶作剧的小鬼呵呵直笑,“谁让你不带我去见布鲁斯的?活该!”
说完,他就自己跑到一旁玩去了。
“其实你大可不必担心,这小子很自律,刚才有人故意激他,这小子始终滴酒不沾,只是叫了一杯饮料。”戴维盯着柯蒂斯的背影笑道。
萧羽放心的点了点头,看向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吧台里面去调酒的沃尔什,“对了,安迪,照我看,柯蒂斯绝对是一个人才,我想组建青年队,你怎么看?”
“青年队?那也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啊,而且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训练场以及主教练,我觉得青年队的事情还是不能操之过急。”沃尔什给出自己的想法。
“是啊,那些职业俱乐部之所以建制完善,那都是经过几十年乃至过百年,不断的完善最终才有现在的规模,我们现在甚至连俱乐部都算不上,搞青年队太浪费钱了。”戴维也支持沃尔什的看法。
现在所有人的心里都很清楚,新曼联最大的麻烦是钱!
“钱这方面我有办法,青年队应该尽快组建,甚至于只要时机合适,青训的各个梯队都应该逐步完善,因为青训系统将是我们的后备队,是未来俱乐部发展的基础!”萧羽严肃的说。
后来欧足联甚至对欧冠报名名额进行过非常详细的细分,要求必须要有青训球员和本土球员的份额,更何况萧羽始终认为,一支俱乐部除了引进外来球星之外,青训培养出来的球员也同样重要。
看看欧洲豪门,哪家俱乐部的青训差了?
就算是被批得一无是处的皇马青训,那并不是因为皇马青训糟糕,而是因为皇马一线队没采用青训球员,使得很多有潜力的青训球员外流,例如离开皇马却在瓦伦西亚踢进国家队,并入选2010西班牙南非世界杯阵容的马塔。
还有,再想想阿布入主切尔西之后,为什么要花大力气挖来阿内森?就是为了给切尔西带来一套完整而有成效的青训体系。
虽说现在新曼联还只是在第十级联赛,但萧羽有信心,肯定不会待久的,到时候要升级,而联赛级别越高,升级除了必须要具备成绩之外,同时对俱乐部硬件和软件设施的考核要求也就越高。
萧羽现在组建青年队,说到底也不过是未雨绸缪罢了。
“好吧,不过肯定要等我们找到主教练才行!”沃尔什说不过萧羽,只能答应。
萧羽也觉得头疼,布鲁斯那里碰壁,主教练的位子又成了一大麻烦。
其实,如果萧羽不是眼光过高的话,低级别的主教练并不难找,可是他要的并不仅仅是一个只能够带队打比赛的主教练。
还记得后世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叫【亮剑】,里面的男主角李云龙曾经说过。
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强大,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
这就是亮剑精神!
事实证明,一支具有优良传统的部队,往往具有培养英雄的土壤。英雄,或是优秀军人的出现,往往是由集体的形式出现,而不是由个体的形式出现,理由很简单,他们受到同样传统的影响,养成了同样的性格和气质。
任何一支部队都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部队组建时,首任军事首长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部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部队灵魂永在!
这番话可以同样作用在一支足球俱乐部的身上。
皇马、巴萨、AC米兰、拜仁、曼联等欧洲传统豪门为什么能成为豪门?就因为他们的传统。
所谓的传统实际上是很复杂的统称,它包括了一支球队悠久的历史底蕴,也包括一支球队一脉相承的技战术风格,更包括这支球队的豪门气质以及球队性格。
现在只要一提到曼联就想起弗格森,就想起不怒自威的霸气;只要一提到皇马,就想起那优雅的球风,想起那水银泻地般的传切配合;而只要一提到拜仁,立即就想到德意志战车那种坚忍不拔的战斗意志……
这些种种,都是一支豪门球队的风格和气质,也是一支球队的性格。
比赛可以输,但球队的性格不能输。
前世的萧羽很喜欢皇马,但他不得不承认,随着弗洛伦蒂诺入主之后,皇马的传统就开始分崩离析了,这也是为什么,哪怕弗洛伦蒂诺为皇马带来了一个又一个的球星,可到头来却依然还是无法带来冠军的悲哀。
如今要组建一支新的球队,萧羽对第一任主教练候选人非常重视,因为这将是一个影响球队性格的关键,丝毫大意不得。
本来史蒂夫·布鲁斯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主教练,他有一个绰号叫做钢铁中卫,就是形容他那坚忍不拔的性格,同时他的气质很威势,一旦到了足球场上,就能够带给人相当大的压力和震撼。
这样一个人如果成为新曼联的第一任主教练,那简直是再理想不过了。
对于一家低级别的业余球队,在挑选主教练的时候,肯定不可能要求战术风格,因为就算是温格或者是瓜迪奥拉来了,在德罗伊斯登那样的烂菜地主场里,你能够要求他踢出后世巴萨或者是阿森纳那种赏心悦目的漂亮足球?
就算给他齐达内、梅西、C罗、罗纳尔多等超豪华的主力阵容都不行!
低级别的球队永远都只能采用那种最简练最直接的方式来击败对手,而主教练在战术之外,所能够赋予球队也就是性格和气质!
越想,萧羽就越觉得不能放过布鲁斯,他简直就是年轻版的弗格森,肯定能够给新曼联带来很多受用无穷的东西!
“我一定还要再找机会去争取一下!”萧羽觉得如果多碰几次壁能够换来一个强力主帅,那碰壁也碰得值!
PS:关于豪门的定义,各有各的看法,争论也已经不再是一天半天了,老陈在这里只是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我觉得成绩和气质很重要,前者是前提,后者是门槛,阿森纳还缺一座冠军杯,尽管他们曾经是G14!
8 左脚将
接下来的几天,萧羽一直忙得不可开交。
在穿越过来的第二天,萧羽就当场拍板将俱乐部取名为曼彻斯特联合足球俱乐部【FCUnitedofManchester】,简称为FC曼联,但俱乐部内部的人都喜欢直呼新曼联,昵称红叛军。
由于英格兰西北区乙级联赛还有四个空缺,所以英足总让新曼联直接加入西北区乙级联赛,但这还要等到英足总知会了西北区乙级联赛的其他几家俱乐部,只有得到大部分俱乐部同意之后,新曼联才能够加入。
当然,一般来说,只要英足总答应了,那其他俱乐部是不会反对的。
由于大卫·佩斯之前就已经说好了,要把屠夫刀球场免费借给新曼联,所以新曼联至少在一年内是没必要再找新球场,反倒是训练场,最后还是沃尔什通过关系,在纽顿希斯一带找到了一块临时训练场地。
纽顿希斯在曼联球迷的心目中可是很神圣的,它是曼联俱乐部的发源地。
正是因为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