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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重生在台湾-第79部分

小说: 重生在台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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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剧本的编剧,导演外加现场指导的赵文凯,在临进入徐家大门之前最后一次的千叮咛万嘱咐,毕竟成功希望很大的事情,要是弄失败了,到时候自己能不能完整的出门都是一个问题呢。
    很可惜赵文凯同样忘记了,现实世界事情的发展往往都不会和剧本中所安排的桥段一样。一切都有可能也不是说说而已。凡是都有例外,都会出乎自己的想象。
    等到了事情真正的发生的时候,赵文凯心中忍不住都想大叫一声:“你怎么不按套路来啊!”
    就见鼻口喷血的陈川卿又一次头扎在地摊上,把好好的一块十分昂贵的波斯地摊弄脏了一片。然后不等陈川卿喘上几口气来,又被几个黑衣大汉拎了起来,两下重拳,就听“嘎巴”一声,前段时间刚刚才接好的肋骨,再一次被打断。
    赵文凯看着有些血肉模糊的陈川卿,实在是有些看不下去了。也不管旁的,连忙上前求情道:“徐老先生,既然陈川卿知道错了,你就饶过他这一次吧。而且。。。”不等赵文凯说完,就见徐一清目光中散发出一丝寒光。
    “赵先生,这是我们徐家自己的家事。对于今天的事情,我老头子只能说声抱歉,如果有所得罪的地方,日后自会登门道歉。既然赵先生看不下去了,那么就请先行一步。来人啊!替老头子我送客人离开!”
    说话地时候。徐一清连看都不看赵文凯一眼,然后还不待赵文凯反应过来,就又有几名黑超特警一样的大汉。恭恭敬敬的硬把赵文凯送出门去。
    临离开地时候,赵文凯似乎都感觉到身后陈川卿那一丝绝望的神情。
    赵文凯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中的。刚才地一幕实在是出乎自己地意料之外。之前地所有假设似乎都成了笑话。
    最后故事的结果,是又搭上了陈川卿的一条性命。
    赵文凯一进房门。第一个出现在眼前的就是琳倩。然后不等琳倩开口说话。就被身后的来人一把推在一旁,然后就见纳兰蓉蓉满面春风的对赵文凯道,“你回来了?快进来。”
    只可惜赵文凯满腹心事,好似没有看见面前两人一样,径直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这段时间纳兰蓉蓉整天的像是守护自己的宝藏一样,全天候地守在赵家的客厅内,只要赵文凯一回来。必定一副贤良淑德的乖乖女的模样。
    赵文凯对纳兰蓉蓉半点办法也没有,好在最近回台湾后公司的事情忙起个没完,有的是借口,说自己累了。然后躲开纳兰小姐的热情攻势。
    琳倩好在有心理准备,而且作为赵文凯的私人秘书,白天还会经常的和赵文凯一起,因此很是满足。而林伊晨则因为一心想要进演艺圈发展,现在学习的课程排到周末。跳芭蕾跳的忘情的林妹妹到是一进家门,回到房间,脑袋一沾枕头就能睡着。这段时间和赵文凯见面的次数也只局限于早餐或者是晚餐时间。
    看到赵文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两个女孩子的反应大不相同。
    琳倩则是又想陪在赵文凯身边,又担心这样会遭到赵文凯的讨厌,最后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的回到自己的房间,而纳兰蓉蓉则不然。快速的为赵文凯冲上一杯速溶咖啡,然后叮叮当当的冲上二楼,就是一顿砸门,很是热情的请赵文凯喝。
    赵文凯现在担心陈川卿的死活,哪里有现心思喝咖啡,再说了现在都几点了,一会还吃不吃晚饭了?
    不过为了把这位大小姐应付走,无奈之下还是象征性的喝了几口。
    “究竟是我漏掉了什么呢?”赵文凯心中暗道。可惜一无所获。总觉得事情不可能如此发展。
    正当赵文凯为陈川卿提心吊胆的时候,楼下的纳兰蓉蓉又叮叮当当的跑了上来,直接推门而入,大声叫道:“文凯,有电话。”
    “你接好了。”赵文凯不耐烦的随口说道。
    “可是对方指名叫你听。”纳兰蓉蓉听到赵文凯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讲话,小脾气一上来,这位大小姐的语调也变了起来:“他说他叫陈川卿。”
    最后的那个字刚讲出口。纳兰蓉蓉就见眼前人影一晃动。然后带起一阵风声过去,连自己的裙子都掀动了起来。
    很少见到赵文凯为了一个电话会紧张成这样。就是这段时间,赵文凯对身边另外两个女孩子都没有这样紧张过。
    发呆了许久,纳兰蓉蓉气的眼圈发红,像是想到了什么。于是就见这位小姐,带着哭腔的跺足气道:“竟然是为了一个男人!”
    觉得难以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纳兰蓉蓉带着无限的幽怨,万分委屈的心情跑出了赵家。
    临出门的时候,正巧遇见了放学回来的林伊晨。林伊晨见到眼圈泛红的讨厌小姐离开赵家,很是奇怪的自言自语道:“咦?难道这次又是赵雪发威了?”
    赵雪发威没发威,赵文凯不不知道。但是此刻接完电话心情欢愉的赵文凯,当见到林伊晨回来的时候,更是觉得全身上下难得轻松。还不等林伊晨问刚才发生了什么,赵文凯上前几步,一把抱起体重实在是不轻的林妹妹,狠狠的在林伊晨的小脸蛋上香了一口后,然后大声的说道:“走,叫上琳倩,晚上我请你们吃大餐,鲍鱼熊掌随便点!想吃什么吃什么!”
    林伊晨先是娇颠的怒视了赵文凯一眼,小手连忙擦去脸上留下的口水,可一听到有好吃的可以点,立刻战斗力十足,飞快的离开了赵文凯的怀抱,跑上楼去叫琳倩去了。
    看着林伊晨上楼去的背影,赵文凯不由得哈哈大笑道:“我就说嘛,我赵文凯预测的事情怎么可能会失败!这一次你陈川卿还不高兴死了?”
    陈川卿竟然来了电话,赵文凯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事有转机。
    临跑下楼的一刹那,赵文凯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明白了自己漏掉了什么。
    首先,就是徐一清对陈川卿的态度,从头到尾也只是拳脚相加而已。挨几下拳脚,最多也只是皮外伤,最重也只是断几根骨头而已,如此一来,徐一清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叫陈川卿死。
    其次,就是徐一清请赵文凯离开时所说的那句话:这是我们徐家自己的家事。
    什么意思?那就是说,陈川卿厚着脸皮想要娶徐薇的事,这位老头子在心中已经默许了。毕竟“未婚生子”和“奉子成亲”是两个概念。
    最起码徐一清还要为自己女儿的未来着想。
    最后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从头到尾赵文凯都没有见到徐薇的出现。
    而在当时的情况下,本来一肚子怨气的徐薇必定会在徐一清的要求下在某处观看,美其名曰是为女儿出气。实际上是想看女儿的反应。
    可惜的很,本来就脸皮薄的徐薇,当看到陈川卿半死不活的时候就已经心软了。可偏偏当时还有个赵文凯这样的外人在场,你叫一个女孩子怎么当着外人的面向自己的父亲替陈川卿开口求情?
    徐一清想必也是想到这点,才会下决定把赵文凯赶走。
    这样一来,一切都变的顺理成章 了。
    徐家的小小姐替自己肚子中孩子的父亲求情,而陈川卿更是在徐薇面前不断的哭述忏悔。徐一清毕竟身份在那里,需要个台阶。既然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而且又给了徐一清台阶。自然不能真的叫自己的女儿未婚生子让外人看了笑话,也就不能叫陈川卿白白的死了。
    于是乎,陈川卿就嘴里漏风(牙不知道被打掉了几颗)的在电话里千恩万谢,然后赞叹赵文凯神机妙算。不但让自己娶了一个情深义重的太太,更是额外赠送了一个儿子(女儿)。
    最后陈川卿代未来的岳父徐一清向赵文凯说声抱歉,然后再约定时间大家出去吃饭云云。
    赵文凯第一次做媒人,结局也算是皆大欢喜,大功告成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接踵而至
     更新时间:2009…5…17 15:58:02 本章字数:4479
    自台湾立法院颁布《有线电视法》以来,各式各样,规模大小不一的有线电视台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台湾民众眼中。很多受到台湾新闻局管制的“第四台”纷纷上交申请以及“运营企划计划书”,以期望实现电视台的合法化。
    这一次如同暴风骤雨般的冲击,对台湾传媒市场传统势力的冲击之大,难以预计。不过对刚刚起步的“东森电视台”可谓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最起码看着收视率有逐步下降的趋势后,陈旭第一个就坐不住,前往赵家希望小老板能够指点迷津。
    立法院之所以如此快速的通过了《有线电视法》的法案,其实还是受到了各大势力角逐的压力和美国“301条款“的推波助澜。
    (备注: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第301条款的简称,其主旨在于保护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根据这项条款,美国可以对它认为是“不公平”的其他国家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可与有关国家政府协商,最后由总统决定是否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
    不过即使是这样,报纸和电视中更是有论调显示说,这是台湾公众信息传播民主时代的体现,而且确保了信息传媒领域不会被大财团和大家族势力所垄断。总之,目前的大环境下。只会赞成地人多,反对的人少。
    赵文凯又不是神仙,对于陈旭的求助只能报以苦笑。送走了垂头丧气地陈总经理离开后。赵文凯也感觉到这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
    在台湾,一直以来公众传媒都是以“老三台”为主导地位产生的,而有“有线电视”的“地下电台”地出现。使得台湾地电视出现了多频道的形态。虽然在官方台湾当局对此多次警告和查禁。但是台湾大部分学者认为这使公众的“媒介接近使用权“得以有可能实现。因为频道资源不再缺乏。
    赵文凯也同意这样的说法。而且新出台的修订案,并不能说是“一无是处”,其中《台湾有线电视法》中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是:所有地媒体经营业主“必须免费提供十分之一以上的频道作为公益性、艺文性、社教性节目之用”,就是为这个“权利”做法律上的保证的。
    这些公用频道应该向社区民众、学校机关、艺文团体、公益团体开放,不向订户收费,也不得向频道使用者收费。也不得播广告,公益广告除外。
    台湾地这一法案是以美国1984年通过的《有线电视传播政策法》为蓝本的,该法案规定,系统频道数超过36个。必须必须开放十分之一的“社区近用频道”,给民众、教育机构和政府使用。
    其实,早在70年代初,美国的联邦传播委员会就提出了开放免费频道的法案,即《有线电视公告与法规》但是在1979年的一次案例判决中,该法案没有得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支持,最高法院认为有线电视所有的媒体经营业主也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从而判定法案无效。所以到了80年代,鉴于最高法院的否决,美国通过的这个“有线电视传播政策法”是由各地方政府监督实行的,并没有全国性的统一执行标准,所以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而以台湾目前的情况看,虽然表面上有法可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问题很多。除了法规本身不够严密,主要问题是所有的媒体经营业主并不乐意去做。而一般民众对这项可以利用的权利毫无所知,因为没有人告诉他们。电视媒体更是出于自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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