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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部分

唐砖(1-21卷)-第212部分

小说: 唐砖(1-21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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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喜欢干活。有时一天不干点活,浑身就不舒服,一间教室里就数他的年纪最大,一群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对他崇拜的不行,单鹰有力的保护了他们,不但把那些高年级的学霸揍得屁滚尿流。还总是抢着干活,这种人不做老大,谁做。

  所以单鹰的书包里从来都不缺少各种糕点。这都是低年级学生回家时特意给他带来的,一个个像是在做贼,书院不允许学生从家带吃的。往往会被搜走,执行这一条例的就是高年级的那些纨绔,很是铁面无私,至于搜到的糕点,美食去了哪里,书院从不过问。

  单鹰的书包没人敢搜,上回搜出糕点的家伙在被门板把手夹了之后,就再也没人搜他的书包,所以整个书院只有他可以把家里的食物带到书院,小弟们自然纷纷求他。哪怕要损失一半,单鹰把这种事视为理所当然,他老子,老子的老子就是坐地分赃的大盗,自己又何能例外?

  李泰在吃了大亏以后学得很乖巧。专门邀请单鹰去闯迷阵,作为自己笑话他人的赔罪,每七天就会邀请一次,每次邀请完毕后,还会奉送大瓶的伤药,还找孟不同专门给他上药。是孙先生特制的药酒,想要把药力散发开来,就需要大力的搓,孟不同非常的卖力气,有时候还咬着牙搓,虽然知道这两个人不怀好意,单鹰还是很情愿接受邀请。

  这一切都落在了云烨眼中,他并不去阻止,单鹰需要集体生活,这小子的三观有严重的偏差,矫正起来会很难,只有时间或许会慢慢抚平他曾经受到过的伤害。

    …

  云烨现在没时间考虑单鹰的教育问题,他有一个人物要接待,很重要的人物,云家庄子三十一户人家联名推荐的一位高人,据说仁孝才学一样不缺,是难得的可造之材。

  云家的庄户现在全是把眼睛长在脑门上的人物,遇到外乡人都懒得打招呼,偏偏有这样一位居然取得他们的一致好感,还找家里人专门请托到老奶奶面前,面子不可谓不大。

  庄户们的情面不好不给,只要云家不想落个看不起庄户人的名声,这个家伙云烨必须得见,还不能失礼。为了进入书院读书,有长跪门前的,有撒泼打诨的,至于走人情托关系的都算是正规渠道走庄户门路的,这位是第一位。

  斯斯文文的少年人,蓝色的麻衣已经被水洗的发白,袖口早就变毛了,脚下穿着一双草鞋,虽然简陋,上面的花式却比别人的草鞋好看,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用一片麻布扎着,看样子是从衣服上临时撕下来的,假如云烨现在把他的衣服撩起,一定会看到某个部位少了一大块。

  最引起云烨注意的就是那双眼睛,在眼眶里滴溜溜的乱转,很少停在某一个固定的位置,这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云烨的水杯已经被这家伙起身添了八次水,基本上只要喝一口,他就会添一次。

  期间云烨一句话都没说,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从何说起,书院用来考校新生的答卷,至今还是一片空白,也就是说,这家伙什么都不会,为什么拒绝的话就如此的难以出口呢?

  卷子最下方,只写了一句箴言: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

  “你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么?”斟酌再三,云烨开口说话。

  “晚生知道一些,说的就是,天干了下作事,我们应当认为这是在放屁,当然应该捂住口鼻,不呼吸,忍一段时间,就过去了。先生以为晚生回答的如何?”少年人期待的看着云烨。

  云烨的脸色有些发绿,看看那一行颇有几分章法的书法,再看看少年人那一张期盼的面孔,强忍着性子再问:“你进过学?先生是哪一位,我想见见这个人。”

  “晚生从未进过学,这句话,是晚生从张家少爷口中听来的,觉得很有气势,就记住了,不明白其中含义,就去问张家少爷,张家少爷就是这么给晚生讲解的,晚生铭记在心,不敢忘记。”说着话,还朝门外面拱手,似乎在向张家的混账东西致谢。

  “你不是良家子?”云烨再次问他,大唐的良家子还不至于被人糊弄到如此地步,张家少爷敢如此的侮辱学问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少年人身在贱籍。

  没料到少年却从怀里掏出一张户籍文书,脸涨得通红,大声说:“晚生是良家子,从一个月前就是,我娘也是,从一个月前就是,这是长安县衙给的文书。”

  云烨从他的话里听出了端倪,没言语,接过文书,展开一看,果不其然,这是一张放良文书,是一个月前才生效的,但是上面的条文却让云烨大吃一惊。

  为了一个身价只有八百文的瘸腿的奴婢老娘,少年人曲卓,整整在米商张家做工十年有余,不知道曲卓当初为什么要签订这样的合约,从合约上看,八岁的他当时因该是良家子,而不是奴婢。

  他的身世很值得人同情,但是他的学识却远远达不到书院的收录标准,如果一时心软把他收下来,是对其他考试进门的学子最大的不公平。

  “曲卓,你的学问差的太远,书院没有办法收录你,而且你也错过了考试的时间,所以你回去吧,把自己的学问基础打好再来。”

  云烨有些不忍心看曲卓失望的样子,特意低下了头,他的遭遇和坚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让云烨对他生出了一些好感。

  他没有听到失望的叹息,也没有听到哭泣,只有一声欢呼,云烨惊诧的抬起头,发现曲卓幸福的在笑,没有沮丧,只是单纯的在欢呼,在笑。

  或许发现了云烨奇怪的表情,曲卓大声说:“先生,玉山书院是大唐最好的书院,是皇家书院,您说我被拒绝的原因是学问不够是也不是?”

  “的确如此,就是你的学问不够标准,不是因为其他原因。”云烨忽然发现自己明白了他为何欢呼,也不由得笑了出来。

  “不怕先生笑话,我认识的字不多,写字也是从石碑上描来的,我知道我的学问不够,所以晚生就不是来做学生的,我想在书院做杂役,先生以为如何?”

  这话说得云烨想吐血,自己被一个狗屁不通的家伙彻底绕进去了,一口一个晚生,让云烨彻彻底底的认为这家伙就是想来当学生的,谁知他只想做杂役,学生没资格,杂役难道也没资格?

  拒绝人一次,就不好拒绝第二次,尤其这家伙把后世职场的求职经验都弄出来,云烨实在是想看看这样的妖孽在书院里到底会走到哪一步。

  反正书院现在全是妖孽,刚刚拎着水桶过去了一个,瀑布下面还有一个在摆弄铁家伙,图书馆里也有一个除了吃饭睡觉上课就不离开的家伙,沙子地里总有两个蠢货在厮杀,孙思邈那里还有一个总喜欢把铁呀、铜啊,甚至从尉迟那里借来的银子往硫酸里扔的人,就是为了看有什么变化。

  孟不同整天在看天,幻想自己有一天会飞起来,整天揪着黄鼠到处找古墓的金竹,坐在龙骨头房间想过去和未来的离石,整天用秤秤水的赵延龄,用柴火棍造小宫殿的公输一家子。

  至于背着降落伞从悬崖上往下跳,在自己身上扎针的疯子,对着大树滔滔不绝演讲的,在书院已经是不算什么了。

  曲卓弓腰塌背缩脖子一派奴仆像,眼睛却贪婪的盯着书架看,云烨莞尔一笑,妖孽已经不少了,再多一个又如何?






    *第二十四节 南风渐起

    俗话说得好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李纲安然的渡过了他七十三岁的难关,明日就要准备过大寿,由于不是整寿,他自己准备召集众老友宴饮一场即可,儿子,女婿都宦游在外,家中只有老妻与一个远房的侄儿守在身边,很是孤寂。

  云烨有时候非常内疚,自认为把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家捆在书院不得与儿女团圆,是一种很残忍的行为,想请他休息一段时间,至少回来家看看才好,孰料李纲闻言却开怀大笑,说自己一生碌碌无为,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可以名垂千古的机会,如果因为儿女私情白白错过,那才是千古憾事。

  云烨是个粗心思的,既然老李不在乎,他当然更不在乎,后世见多了空巢老人,老李有老伴侄子陪伴已经好了很多,侄子是个木纳的汉子,妻子也是小户人家的闺女,两口子只知道把老李夫妇伺候好,自己这辈子就可以衣食无忧,所以到也尽心,老李很满意,只是每个月的月初之时,老李都会一个人枯坐在自己的小楼里,谁也不见,脾气也不好,侄儿老妻都躲得远远地,不敢招惹他。

  把蛋糕送进烤炉之后,云烨就扛着锄头去了花园,临去草原的时候,把一坛子黄酒埋在了那株梅花树下,想沾染一些文人的雅气,也不知道沾上了没有,刨出来看看,明天老李大寿,总得有一样拿得出手的礼物,免得被他们笑话。

  见了鬼了,刨了半天,酒坛子不见了,地上挖了好大一个坑也不见踪影。“谁把我的酒偷走了?”

  见侯爷在花园里大喊大叫,仆役丫鬟都战战兢兢地,丢东西这种事情在云家还是第一回,辛月扶着奶奶从屋子里出来,看见气急败坏的云烨揪着仆役挨个问,很不成样子。

  “烨儿,什么东西不见了。值得发这么大的脾气?既然不见了。就算了,奶奶赔你,”奶奶笑着安抚云烨,还把当成小孩子哄,辛月在一边笑都要抽了。

  “我前年走的时候在树底下埋了一坛子酒,现在没了。是我准备为李老先生祝寿用的。”云烨不依不饶,今天把事情不问清楚誓不罢休。

  “哎哟哟,乖孙啊。那你可找错人啦,不关仆役们的事情,你该找奶奶才是。你就没发现园子里和你走的时候不一样了么?你挖的那颗梅树是开春才新栽的,那里会有酒坛子埋在那哟。”

  四周打量一下,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多了好多的花树,光梅树就有好几颗。以前似乎满院子也就一颗,还换了位置,这下子糟了,除非把这一大片全挖开,否则是找不出来的。

  算了,不找了,这片花树是奶奶特意找来的稀奇东西,全挖了有些得不偿失,还是另外找代替的东西吧,想想,葡萄酿也不错,程家的商队常年和西域打交道,找一些极品因该不成问题。

  生气中差点忘记了炉子里的蛋糕,约莫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把烤好的蛋糕取了出来,不错,还行,一共烤了一大两小三个,把外面烤干的外皮切掉,不用担心会浪费,几个妹子早就张大了嘴巴在等候,她们最喜欢吃外面的焦皮,把小蛋糕摞在大蛋糕上,中间抹上一层薄薄的蜂蜜,就牢牢的被黏在上面,三层的大蛋糕就做好了,果酱现在还不能放,要不然就不新鲜了,等明日要送之前再抹上,放炉子里回一下,味道绝对让人喜欢。

  用沾了水的湿纱帐把蛋糕盖上,警告了几个贪嘴的妹子不许偷吃,就准备给旺财套上车,准备去程家打劫。

    旺财越发的胖了,圆鼓鼓的肚子也不知一天吃了多少东西,别人家的公马早到了发情季节,就他还是一独自悠哉悠哉的到处吃东西,难道是离开马群太早,失去了这一功能?俯下身子看看旺财的私处,没问题啊,发育的很好,除了胖一些,没有其它的问题,昨天还看见它没羞没臊的耷拉着那东西满集市晃荡,怎么就对母马不感兴趣?为了他的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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