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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征服史-第2部分

小说: 大宋帝国征服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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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风景、民俗风情画之大成。其中《舟山山谷》描绘了临海建筑的有6英里逶迤城墙的定海城,城外是港口、船帆和一座座悬水的岛屿。

    第二次:嘉庆十八年(1813);因城池年久失修,多处坍毁,知县沈泰筹划重修,于二十一年正式动工,至二十二年八月告竣,耗银4000余两。

    第三次:此后又经多次战乱,城墙毁损严重。道光二十年、二十一年(1840、1841)英军两次攻占定海,城毁。南京条约签署,鸦片战争结束,定海城光复,钦差大臣裕谦在二十七年(1847)奏请朝廷批准后,又一次对定海古城进行全面重修。新任的定海知县受命叫匠人专门烧制城砖,修葺城身及东、南、北3门。砖长28。5厘米,宽19厘米,厚9。5厘米,每块砖上刻有“定海城砖”、“丁未年置”字样。

    第四次:定海城墙第四次修建在清同治十年(1871)四月。厅同知左征向当地绅民募银1。4万两,4月开工,修城垣210余丈,重修城垛1206个,登城石阶2处,加高北城3尺及窝铺、盘诘厅、瞭望楼,新置北喉水门,十一月竣工。志书载:“厅同知左征具详绅民,捐修城身210余丈,城垛1260个,左右石梯2处,加高北城3尺,及窝铺、盘诘厅、瞭望楼,并开北喉。工料费用了1400多,是年四月初一日兴工,至十一月十五日完竣。”

    第五次:定海古城的最后一次修建。定海城墙第五次修建在光绪年间,当时定海修城烧制城墙专用砖“丙子年”城砖,边上有“定海县”款,系清光绪二年(1876)烧制,砖体较小。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官府烧制“光绪城砖”,以修葺西、南城墙所用。砖上印刻有“定海县二十一年”字样,砖体小巧,平滑整洁,特别是字款细腻清爽,当时烧制数量不多。东南西北四城城墙经修葺后,城墙内处两侧皆砌城砖。

    六、城外之城墙——衜头土城

    衜头土城,又名泥城,是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4月所筑。系钦差大臣裕谦因”厅城三面皆环山;南道头独滨海无藩蔽”奏请朝廷批准;由善后局所建。当初由葛云飞、郑国鸿、王锡朋三总兵具体主持修筑,东自青垒山西至竹山;总长1436丈;高1丈及丈余不等;土城设2门;东门曰”久安”;西门曰”长治”;城上设有炮位;后在道光二十六年(1846);巡抚梁宝常奏清朝廷批准,加高培宽土城;并作土垛72堵;中留垛口71个;安置炮位;由定海镇标右营官兵把守。定海道头土城在1841年9月26日英军复攻定海时,土城毁。二十六年巡抚梁宝常加高增宽,筑土垛72堵,安设炮位。

    七、造城不易拆城易

    从民国二十一年(1932)开始拆除南门月城,道路成直。翌年,又拆东西北月城。三十一年(1943),侵华日军掘东、西城墙以通军车,毁部分城垣。三十八年(1949)五月,国民党军挖城墙砖石筑工事,除南城墙外,东、西、北城墙均成残壁。1955年冬,学校组织学生跟机关干部一起参加义务劳动,拆除西门一带的城墙。1956年,南城墙被拆改筑为解放路,至1959年完竣。到上个世纪50年代末,定海城墙陆续拆除完毕,拆除后的城墙墙址成了环城东路、解放路、环城西路和环城北路的一段。

    八、一座仿制的定海古城墙

    “定海城”是一座仿制的定海古城墙,位于桃花岛鹁鸪门后门沙滩上,是电影《鸦片战争》舟山摄制地主要景点之一,整个城墙长230米,宽12米,最高处12米,设城楼、古炮位、箭垛、旗杆等设施,飞檐翘角,黑瓦红墙,整座城墙古朴典雅,雄伟壮丽。

 宋代户数探研

    宋代户数问题是解开宋代人口数量之谜的关键环节。/关于宋代户数,传世有大量的统计数据;我们所要考证研究的是,这些数据是否客观或比较客观地反映着真实情况?哪些数据是不全面、不可靠的?澄清这一问题的意义之重大,是不言而喻的。对此,已有一些学者做了有价值的研究,并取得了新成果,以葛剑雄教授《宋代人口新证》(载《历史研究》1993年第6期)及何忠礼教授《宋代户部人口统计考察》(载《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为代表。本文再做探讨,以为新证,并有重要问题揭示。

    一、户数在宋代社会中的作用

    一个政府存在的基础和规模,决定于人口,人口生存和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家庭数量还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母奶---赋役的征调,因为赋役主要是以户为单位征调的。宋朝各级政府对户数的掌握十分重视,对地方政府、地方官员而言,户数的多少更与切身利益密切关联。

    1.定诸县等级。

    自唐代以来,为便于管理,将各州县制定了等级。县一级大体为7等,依次为:赤、畿、望、紧、上、中、下。其中赤、畿两等,通常是京师、大都会及附近的县,属特殊的政治地位,其余5等,均按户数确定。宋太祖刚登基的建隆元年冬,为适应新形势和户口变化,即诏天下除赤、畿外,重新制定诸县等级:4000户以上为望县,3000户以上为紧县,2000户以上为上县,1000户以上为中县,1000户以下为中下县。并自此每3年升降一次。'1'(卷1建隆元年十月壬申);'2'(《职官》11之58)以此可知县的大小及地位,不在于疆域,而在于户数。林駉指出:“建隆之元年也,版籍来上,严定升降;至明年也,户口增耗,申严殿最。夫开基立极,岂无急政?一则曰定版籍之升降,二则曰严户口之殿最者,深知本固邦宁之意欤!”'3'(卷10《户口》)由此急迫性可知各县户数多少及变化,对于稳定局势、加强统治的重要性。

    2.定州县官编制。

    地方官员的编制,各地并不统一,而是根据户数确定的。如州一级的通判,只设于万户以上的州郡。宋真宗景德三年,“复置解州通判一员。旧制:州不及万户者省其通判,此时(解)州户盈万数”'1'(卷64景德三年十月庚寅)。解州原来曾有通判,由于户数减少丧失了资格,至此又按制度重设。可见这一制度是切实执行的。400户以下的小县则不设县令,由主簿兼知县事。宋神宗时,令20000户以上的县增设县丞一员,宋徽宗崇宁时各县均设,但至大观三年,除万户以上县或虽不足万户但有山泽、坑冶之利的县之外,其余皆罢去。主簿之设遵循同样原则,开宝三年规定千户以下、400户以上县不设主簿。'4'(卷167)当然,地方官品位的高低,也与所出任的地方户数相适应。如宋真宗天禧元年规定,江南诸县5000户以上者,派京朝官担任长官。'1'(卷90天禧元年十一月乙未)

    3.定州县官俸禄。

    宋代州县官的俸禄,主要由朝廷格式司“用《十道图》较郡县上下紧望,以定俸给”'1'(卷81大中祥符六年十月丁亥)。例如:50000户以上的州录事参军20千(即贯),30000户以上的州录事18千,10000户以上的州录事15千,5000户以上的州录事12千,不满5000户的州录事10千。又如:10000户以上的县令20千,主簿、县尉12千;7000户以上的县令18千,主簿、县尉10千;5000户以上的县令15千,主簿、县尉8千;3000户以上的县令12千,主簿、县尉7千;不满3000户的县令10千,主簿、县尉6千。'4'(卷171)俸钱之外的职田也是如此。如县令职田:10000户以上者6顷,5000户以上者5顷,不满5000户者4顷。主簿、县尉的职田是:10000户以上者3顷,5000户以上者2.5顷,不满5000户者2顷。'4'(卷172)户数的多少,与地方官的收入多少直接挂钩。

    4.定州县赋役。

    赋役来自人户,主要是按户等高下为标准征调的,其前提当然是官府对户数的掌握,勿需多言。在此主要介绍州县的差役数量。直接为地方官府服务的州县吏人、弓手等,朝廷并不允许地方随意抽调、招募,而是有定额限制,定额的标准仍是户数。如州郡吏人,开宝六年确定为30000户以上州80人;散从官,咸平年间确定为30000户以上州100人。诸县吏人数额规定的更详细。如诸县曹司吏人,20000户以上县30人,10000户以上县25人,7000户以上县20人,5000户以上县17人,3000户以上县15人,1000户以上县12人,不满1000户县10人。'5'(卷12)建隆年间用法令形式规定的还有弓手数额:10000户以上县50人,7000户以上县40人,5000户以上县30人,3000户以上县25人,2000户以上县20人,1000户以上县15人,不满1000户县10人。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又依次递增20至10人。'6'(卷13《州县役人》)显然,户数决定着统治的力度和工作量。

    此外,地方常平、广惠等仓的设置规模,也因户数多少而不同。如宋仁宗嘉右二年在全国设广惠仓,规定10000户以下州留田租1000石,10000户以上州2000石,20000户以上州3000石,30000户以上州4000石,40000户以上州5000石,50000户以上州6000石,70000户以上州8000石。100000户以上州10000石。'4'(卷176)

    5.考核地方官。

    宋政府把户数的增减列为考核地方官政绩的主要指标。地方官在任期内若户数增加,会受到提前升迁、加俸等奖励,反之则会受到延缓升迁等责罚。宋代初年“初著令:州县户口准见户十分增一,刺史、县令进考;若耗一分,降一等。”建隆三年又规定:“凡千户以下(县)能增百户,(主要官员)减一选。减及三选以上,令赐章服,主簿升秩进阶。”'4'(卷160)宋仁宗皇祐元年,三司制定了考课转运使、副的5项指标,第l项即“户口之登耗”,规定考核等级为6等,考入上上第1等者,“与转官升陟差遣”,考入下下最低等者,“与展磨勘及降差遣”'1'(卷166皇祐元年二月戊辰)。NeT在整个两宋时代,屡屡有专以户数或户口增减为唯一考核指标的规定,灾荒及战乱年代尤为重视。

    以上事实表明,户数对于各级政府、各地方官是极为重要的。口数固然也至关紧要,但口一般不是赋役征收单位,而且“口尤难计”'7'(卷上《户口》),所以相比而言,宋代的户数统计更规范认真。宋太宗至道元年重造版籍时颁于天下的格式,主要即“凡一县管几户夏秋二税”'1'(卷38至道元年六月己卯),而不计口数。宋孝宗时衢州司户赵希言曾“合郡民以计,表其里,标其户数,为图以献于守,守才之”'4'(卷247《赵希言传》)。所计也是户数。因此我们认为,研究宋代的人口数量,最宜于从户数而不是从口数统计资料入手

    二、宋代户数统计评估

    众所周知,宋代户数统计也存在许多问题。以下几个方面,就是其突出的表现。

    其一,官方问题。一些地方官吏不能按时清查统计,或统计时敷衍塞责,还有的地方官吏为升迁加俸,虚报户数,导致户数不准确和不能反映增减变化。再者即多系统户口统计,目的不一,导致同一地方、同一时期的户数差异较大。一些数据不做考证辩别难以适从。

    其二,诡名户问题。形势户尤其是官户,为逃避赋役,用种种手段弄虚作假,使宋代出现严重的诡名户现象。影响户数的主要是诡名子户,即一户分作数户、十余户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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