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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帝王攻:后宫三千是美男-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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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让你去道歉,皇上早就想让我这个权利过大的大臣离开了,这次,你闯那么大的祸,倒时候有人趁机煽风点火,传到皇上耳朵里,就算我们没有罪,也要给我们一个莫须有的罪。这次的道歉,不过是推迟我们的死期,要想真正的掌握自己的命就要先下手为强,晚了,我们父子都要死。”
    “爹,不可能吧,我们刘家,为皇上卖命那么久,皇上不会杀我们吧?”刘少不可相信的盯着老爹,难道老爹被鬼附身了?
    刘丞相平静的说:“那个人自从16年前回来,性情大变,为了皇位,杀兄弑父都干了,杀我,不过时欠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爹爹是说,要自立为王!!!”李丞相马上捂住了自家儿子的嘴:“小心隔墙有耳。”
     

第二十五章:樱花雪

    “龙武,出来吧!”一个黑衣男子飞落在地上,软榻上的中年男子接过那张小小的纸片,神情轻松了很多。懒散把纸条扔进了那个香炉中,纸片很快就被火淹没了,成了灰烬。瞧着一旁的我,眼神中戾气一闪,想杀人吗?就听他说:“你不是陆三少吧?你到底是谁?不要挑战我的耐心”
    
    我一笑:“我的确不是什么三少,我的真名叫穆伊尘。”“你那么爽快的告诉我,不怕我杀了你。”安皇抬头微笑,那种笑里藏刀,让人发寒的独特的笑,多一份不自然,少一分没有威慑力。
    
    “穆伊尘吗?很奇怪,你十六年的经历是无,没有任何有关你的信息。”南宫磷翻看着资料。我道:“你不用知道我是谁,至少我不会害你不是吗?”“恩,这倒是,不过游戏要开始好玩了,你玩不玩?”“玩或不玩,是能选择的吗?”我泰然自若的走到门口到了拉了拉了说。“当然······不能。”他又躺在了软榻上补眠了。
    有时候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人要活着,总是要身不由己的。
    “四殿下,明天还有重要的事做呢?休息吧?”李世杰就是当初那个南宫瑾所救的那个男孩,到了安国就一直是南宫瑾的仆人。
    
    李世杰静静的看着男子美好的脸,他喜欢他父皇,那个人也知道,可是两个人就是心照不宣,闷着,容易有内伤。犹记得那时他的血是冰凉凉的,一个人血都冷了,他就像个行尸走肉。
    
    瑾披上了斗篷,说道:“你先睡吧,我想独自一个人走走。”接过李世杰的灯笼,李世杰知道他要做的事没有人拦得住,十一年了,依然如此。记得,来安国的途中,他说过:“就算我死,也要保你毫发无损。”他就是被这样一个男子深深的吸引,甘愿为奴为仆。
    
    今天,是瑾母亲的祭日,他永远也不会忘了,那个撒了一地樱花的日子,记得,是自己亲自把她埋在了深深的樱花树下。而杀她的人也是他,只有在这个晚上他的心才最平静。只是今年的樱花为什么那么的灿烂,让他想起了那个晚上。血溅蓝衣,落花满地······
    
    “樱花的花语在某个地方是丑陋的美丽。”
    “是吗?。”瑾笑了,从没有看见他笑的那么的欢快,仿佛全世界都围着他转。
    “樱花——略有芳香,十分美丽,而果实球形,黑色,丑陋.所以,樱花的花语就是:丑陋的美丽.不过我不喜欢这个,我喜欢的花语是一种即将消失的美丽短暂的。一个梦!”
    “梦,呵呵,就像做梦二十多年的年华一场梦。南宫瑾!!!,你到底在做什么!!?你不过是个外表美丽,内心却肮脏不堪‘人’,你是人吗?”
    (你要明白,像我们这种人永远抬不起头做人的,就算抬起来,也不是人了。)
    那句话一次一次的从心底响起,本以为早就忘了,可是就像刻在了心上,那般的撕心裂肺。在夜与高墙的遮挡下,瑾的喊声没有引起太大的动静,他好像要把这些年的苦闷都吼出来一样,疯疯癫癫的大喊大叫的,这才是真正的瑾。
    
    我帮不了他什么,他很痛苦。瑾,你知道吗?你变成什么样子————依旧是我心目中最纯洁的存在,那一次,雪地邂逅,我忘不了,这张如玉的脸,只是我一直在自欺欺人骗了自己,也骗了他人。
    
    
    瑾,你是否也在骗自己,也骗了全世界······
    
    
    “瑾!〃我上前扶住突然倒地的瑾,谁不想做个好人,无忧无虑,可是偏偏这曲折的命运害的我们不纯洁,甚至要因为这个原因毁灭我们,为什么??我不懂瑾,他生活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但我知道他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这么荒芜的地方,瑾怎么来这了?
    
    睡着的他有一分难得的柔弱面容,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是最容易让人接近的。长长的睫毛,朱红的唇色,挺拔的鼻梁,柔顺的黑发,如柳的剑眉。
    
    樱花代表永不放弃,爱你一生一世,不管你是男是女,我都爱你。尽管你不爱我。
    …………………………………………………………………………………
    暮雪时节落舞漫天旋
    一曲绝弦断筑音易水萧萧远
    碧泪长天血染秦宫殿
    残渊泣英雄衣冢前谁言
    
    经流年水寒独啸满月天
    孤鸣岂有青衫持剑乾坤裂
    繁华谢几樽清酒空对夜
    谁惜谁叹这满腔哀怨
    
    那月时年亭外双影斜
    与君见共奏阳春白雪笑世间
    垂柳拂烟侠影萍踪现
    清辉敛气贯长虹傲苍天
    
    离恨剑依旧悬门萧瑟夜
    悲欢愁入心田思绪万重结
    青史简千古哀叹悲断剑
    舞终曲散萧沉易水边
    
    太忧伤的词,这么清耳悦心,扣人心弦调子,如泣如诉,空灵婉转歌声。这是个被最爱的人送给他人的女子所作,但是,我唱起来,总感觉再说自己的故事。不由自主望向瑾,瑾看着雪微微翘起了嘴角,如第一次所见美丽脱俗。一场百年未下的雪落了······瑾,雪能洗净你身上的污垢和伤疤吗?
     

第二十六章:跑路

    一曲唱完,漫天飞雪,黑云密布。我与瑾站在凌乱的人群风雪中直直望着。尽管台下那么多人,可是,只要有他的地方,我只用一眼,就能人山人海准确的认出,那个对什么都有间隔的冰冷男人。
    
    一位是倾城倾国的白衣男子;一个是风姿卓越的蓝衣男子,两人要是一起站着赏景,那该多么的绝世无双。
    
    瑾,如果让你放弃这一切,你可否愿意?有雪,是安国从没有见过,应该说是一场未经人间千年的雪又谱了起来。还是原来一模一样的调子,只是物是人非,那唱的人已经不是赵王后。那调子是我为瑾唱的,你可否听的出来?
    
    曲罢人亡······
    
    “陛下,刘丞相的二十万兵马已经进城了。”传令兵匆匆忙忙的进门。一路飞奔终于将那个情报送到了皇帝的手里。皇帝不急不忙的说:“尔等可随我冲出去!”开玩笑,那些大臣你看我,我看你。
    
    这些大臣平时嘴巴叽里呱啦,现在到关键时刻倒是一个屁都不放,半天犹豫不决。他们这里也就几个将领,其他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让他们杀出去,这里才一百多人,对上外面二十万人,怎么打啊?分明是找死吗?这时情报又传来:“报,李丞相称着清君侧的旗号过来了。”不知是谁先跪下道:“妖孽陆无忧蛊惑吾王,唤来妖雪,令安国生灵涂炭,请皇上赐死陆无忧。”然后就是一道群跟红顶白的人跪下了:“皇上,陆无忧,祸国殃民,蛊惑君王,妖言惑众,理应处死。”
    
    皇帝抿了抿嘴唇有点不愿下旨,偏偏,到了最后没有人替我求情,皇帝没有,我名义上的亲爹没有,二哥没有,还有瑾也没有。我抬头望天,我活着为了什么?我仰头苦笑,:“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我笑你们傻,笑,你们蠢,你以为,真的是什么清君侧,刘丞相想做就是皇帝吧?”但是这件事的确是我提早让他发生的,说起来,也有一点罪。
    
    就算全部人投降了,皇帝不能投降,他是这个帝国的中心,一山不容二虎,他要是不夺回皇帝之位,迎接他的就是死,所以做了皇帝,就一辈子是皇帝了,除非,你死了。否则你就该背负着这个名号到很久。是谁说皇帝好,其实皇帝一点不好。
    古往今来,只有后宫女子覆了天下,男宠覆了天下,我怕是历史第一人,虽然是遗臭万年,我们以后也可以是有名人物。
    
    “皇上,随臣来。”陆将军,集合了陆家的人和皇室里就只有瑾和皇帝。”其他人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刘老爹摸索了一下,刚打开机关,大家高兴时,外面的刘军已经和冲了进来了。大家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都下到了坑里,眼前一片黑暗。
    不久外面传来厮杀声,我点着了火折子,洞里终于亮了起来。这么一看,陆老爹人呢?
    难道,我们都朝上看了看,陆二少有点冲动的想冲上去,但是还是被我拦住了:“你想死吗?还是你上去,想大家都陪你死。”陆二少冷静下来想的也对,倒是还是有点不甘心。
    陆二少无力的一拳轰到石壁上。不能说这些军人的抗打击能力强,刚死了老爹还能那么泰然自若的像没事发生一样,走在最前面,他爹教他一生要爱国忠君,没想到陆老爹来了个以死报国,何其忠烈。虽然陆老爹骗我,可是还是对我很好的,他走了我还是有点惆怅,那像二少没心没肺的样子。的。我们在洞里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看见了亮光。仔细一看,陆家的表小姐就是刚才那个配和我唱歌的女子,还有那个自称是陆家亲戚的陆晓也在。他们什么时候跟来的?为了安全的躲避追杀,我们决定分成两路去边疆避难,而且七王子在边疆统帅着不少的军队,有利于皇帝他们东山再起。
    就这样我和瑾还带着陆晓和表小姐,皇上那边就是李世杰,陆二少,大柱子。这下柱子和李世杰非要跟着我和瑾,最后还是被必回去的。就这样混世要开始了······
     

第二十七章:情敌

    八个人在一起太醒目了,也太危险了,四个人比较安全一点。
    瑾看起来还是那副棺材脸,仿佛什么事都不关他的事,我们这些人里,瑾的功夫是最好的,那是不用质疑到底。至于那两个(陆小姐和陆晓)怕是那种出去都离不开马车,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家子弟。
    那个陆晓,是个男人,在这种生死存亡上,倒也没有那么的矫情。快一步,慢一步的跟着我和瑾。我就更没有问题了,虽然以前我住在城市,但是,现在我可是在山上住了将近十二年,走个山路还是绰绰有余。
    陆小姐就不行了,那么一双玲珑小巧的脚,就是走走草坪都会被野草划破,又何况是曲折不堪,陡峭的山地。像她这种人天生是享福的命,要不是这次的事,这样的女子应该待在闺房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到了适当的年龄就嫁给个富贵人家,做少奶奶,何必陪着我们这群大老爷们走山路呢?
    说起来也奇怪,陆小姐非要跟着我们,强硬的态度下,也就只能带上她了,总不好把她扔在这不管。我怀疑他看上了瑾,因为,我每次盯着她看的时候,她总会红着脸回望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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