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穿越架空电子书 > 全能小厮养成记 >

第23部分

全能小厮养成记-第23部分

小说: 全能小厮养成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初秋时分,一潭残荷,成色不如全胜那般清丽。我想了想画了一朵盛开的荷花,咳,没有名师教导,鄙人画工有限,所幸,勉勉强强能看出,那是一朵粉红色的荷花。咳,但是鄙人自我感觉良好,俺的画肯定是开了当时抽象画艺术的先河。
  
  我红着脸,观赏了一番自己的大作,纸张有点大,于是,我挥笔写下一首《沙扬娜拉》,又诗又画,也算是附庸风雅一把。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虽是拙作,但是还是要裱起来滴,嘿嘿,我对着自己的杰作傻笑。
  
  “秦玉……”我手一哆嗦,差点把刚刚诞生的大作撕了,我紧张兮兮地将画作放好,转过头,回道:“干嘛?”干嘛靠那么近?好有压迫感的!难道你练武的终极目的是当背后灵的咩?!
  
  同骏吟将我困在他的两臂间,一双桃花眼死死地盯着我,他沉痛地控诉:“秦玉,你好残忍,好残忍。”
  
  我哭笑不得,残忍个屁,莫名其妙的,你脑子被驴踩了么?
  
  我回忆了下自己最近的“劣行”,除了踩死了一只蟑螂,除了画丑了一幅荷花以外,好吧,还有比较少去看他以外,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是“残忍”的吧?我才不信他千里迢迢而来,是为了一只默默无闻的蟑螂寻仇的,或者是为了一朵花讨公道的。
  
  冤枉呐,大人!
  
  他陷入自己的独角戏中,喃喃低语道:“好残忍……就在我决定之后……”
  
  难道古人喜欢吊人胃口,遮遮掩掩的,来表现自己说话的深度么?可是,你一点点提示都不给,我猜个鬼。
  
  这样的同骏吟陌生得很,我心里有点发毛,在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之前,我不敢轻易打扰他一个人的对白。
  
  “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是……竟是我错了……”他继续保持灰白的语调,说的话落寞至极。
  
  我吞了吞口水,没病吧?某人一大早来我这,就是为了知道本人情归何处,咋的?您想转行当娱记啊?
  
  他的呼吸突然急促开来,胸口一起一伏,很是明显,这么近的距离,我突然有种被猛兽盯住了的感觉。
  
  我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点点,整个人跌靠在桌沿上,我伸手抓住自己的衣襟,以此来给自己更多的安全感——某人的眼睛,都绿了!有必要把自己弄得跟一个被戴了绿帽的妒夫么?我都没未伸出俺的安禄山之爪呢!
  
  我的手指还没抓紧自己的衣襟,同骏吟的手就先一步掐住我的脖子,我大惊失色,他的表情告诉我,他是真的想杀了我!
  
  我犯了什么错?我每天像狗一样活着,凭什么杀我?凭什么?
  
  他不管我悲愤的神色,疯癫似的收紧手,一点点剥夺我的呼吸……可是我一点也不想反抗,反抗做什么,哪里都不是我的家……
  
  我哀恸地看着疯癫了的同骏吟,窒息的感觉,我的肺像是要从中炸开一般,血脉沸腾着,像是无头苍蝇,急需寻找一个突破口。
  
  我看着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男人,残忍地看着他一点点收紧手掌,看他一步步将我逼进死路。他的神色依旧疯狂,我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一阵冷一阵热,脸发红发青发紫,意识也渐渐开始模糊。
  
  我闭上眼睛,决定不再看这个陌生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三求君嫁到,求评求收藏求推荐嘞~~(*^^*) 嘻嘻
小同,你误会了什么呢?
今天,晋江貌似又抽风了,阿糖登陆不了。。。




37

37、同无赖撒泼 。。。 
 
 
作者有话要说:嗯,阿糖解惑来了~~不知道会不会不会被锁章节也,晋大爷开恩呐╰(‵□′)╯~~~

 
  
  可是,就在我存了必死之心的时候,他却松了手,一把将我推开,红着眼,愣愣地看着他自己的手。
  
  失而复得的氧气,甜丝丝的,我恨不得将整个肺逃出来灌满空气。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撕心裂肺地咳嗽,像是要把自己的心脏咳出来似的。
  
  妈的,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我气还没顺,同骏吟又一把将我拉起,不由分说,用嘴堵住我的最大的空气来源。
  
  我气得差点背气过去,丫的,你个神经病,发明了新的方法来折腾人吗?小爷我不伺候了!
  
  他像畜生一样,对着我又啃又咬,跟温柔一点也沾不上边,弄得我嘴巴又痛又麻,一嘴铁锈的味道。
  
  火冒三丈,我死命挣扎,我揍死你个混蛋王八蛋,滔天怒火之下,我的力气出奇的大。
  
  缺氧状态下,不容我情绪激动,很快地,我就感到一阵晕眩。可酷刑却远远没有结束,他的手扶着我的背,源源不断地输送内力果然,将我发散的意识又集中开来。
  
  他一把扫开桌子上的笔墨纸砚,将我推倒在桌子上,不顾我的挣扎,粗暴地撕我的衣服,立即又扑上来乱啃一通。
  
  我又羞又气,却无可奈何,看他身形瘦弱,可是那肉却结实得很,估计我的拳头对他来说,不啻于一次特别的按摩。俗话说,熟人不输阵,但是,我手脚发软,只得任由那只疯狗在我的身上肆虐,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蝼蚁撼树?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他一边啃咬我的身子,一边歇斯底里地责问着。
  
  我转过头,不去看那个恶人先告状的淫棍,只想尽快结束这场酷刑。真的很痛,有的地方都流了血,火辣辣的疼!
  
  啃咬了一通,他的怒气发泄得八八九九了,勉强恢复了一丝理智,整个脑袋埋着我的胸口上。我张嘴想来几句三字经,可是却被胸口的湿热打败了。
  
  我叹了口气,伸手轻轻地拍着他的背,有的人,我想是一辈子都无法对他冷酷的。我任由他将我抱起,放到床上,对于他,我总是不自觉地纵容,再纵容一点。
  
  我红着脸任由他给我的伤口……消炎。口水能消炎的,这是常识,你们懂的。
  
  “嘶……”我支起身子,毫无客气地送了我身上的这只大型宠物犬一对大大的白眼球。尼玛,我这是百分百真皮,不是外面那些杂七杂八的仿真皮好不,就不能轻点呐?!!
  
  “很痛?”同骏吟问道,那神情无辜得好似本人无中生有一样。
  
  买一送一,本人毫不吝啬,又送给他一对白眼球,道:“要不你自己试试?”
  
  某人明显有意曲解俺的意思,立即埋头苦干……
  
  于是乎,很没有节气的秦小爷就这么被人吃干抹净嘞,外加奉上无数口头保证。
  
  我绞尽脑汁也没想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貌似是俺吃亏受委屈被欺负吧?怎么到头来我就稀里糊涂地成了祸害底层劳动人民杨白劳的地主恶霸黄世仁了,并且外加被同骏吟饰演的杨白劳同志打击报复,弄得一身都是见不得人的伤呢?
  
  这次,我是真的没想明白,不是假的不明白。
  
  我又瞪了眼胡搅蛮缠,死活不走的同骏吟,老子自己洗就行了,不要你猫哭耗子假慈悲来着!
  
  看看看,看屁呐!我是猪么?给你动手,那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呐?
  
  看,还看,委屈?委屈有个屁用,老子绝对不妥协!俺也是有原则的人!
  
  哎哟,算俺求你了还不成么?别再闹木可怜兮兮地瞅着我了!
  
  好好好,别委屈了哈,我我我听你的不就成了?
  
  坐在大大的浴桶里,俺继续思考之前的问题,俺怎么就糊里糊涂地上了贼船了呢?俺怎么就那么轻易答应某人明显动机不良的学雷锋行为呢?俺怎么就那么没节操那么没原则呢?
  
  我扶着浴桶边缘,恨声咒骂自己,我眼观鼻,鼻观心,努力忽略在俺体内肆虐的某人,可是急促的喘息声,向前涌动的水流,偶尔溅起的水波,近在耳畔的水滴声,无时无刻在提醒装鸵鸟的俺,what is happening。
  
  体温渐渐升高,水温相对降低,我身后的那个心情耕耘的某人,艰苦奋斗,毫不懈怠。我手脚脱力,全靠那个勤快的家伙扶住我才能达到平衡……
  
  他强行转过我的头,与他唇舌相缠,津液相合,他湿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脸上,又是一波升温的开始……
  
  最后,我很没出息了晕死了过去,内流满面,实在是太丢人了,我将脑袋埋在被子里,擂得床板咚咚直响。无辜的秦小爷,吃了大亏,却只能闷被窝里默数眼泪,这世道天理都被狗吃了去!
  
  事后,俺有先见之明,再三威胁同骏吟不得将俺晕死过去的这件事外传。尽得金管事真传的同骏吟,反而抓住俺的把柄,逼迫苦逼的我再次签下众多不平等条约。
  
  后来,他抱紧我,恶狠狠说道:“不许喜欢别的男人,女人更不行!”真是个霸道的暴君。
  
  大丈夫能屈能伸,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同骏吟,你最好烧香拜佛,祈祷自己不要有落在我手中的一天,不然什么满清十大酷刑,不在话下,嗯哼!
  
  嘿嘿,我在脑海中无数遍幻想自己拿着小皮鞭子,抽打同骏吟,让他伏低做小,苦苦求饶的画面,真是大快人心!
  
  过量运动的我,又被打乱了生活节奏。腰酸背痛腿……差点抽筋的,木有神马追风膏显神威,无奈之下,俺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同骏吟狗腿似的,使唤人替我向倪念心同志请假去了。
  
  我现在是一点烦躁的心思都没有,同骏吟在我耳边呱噪得像三百只鸭子,吵得我差点灵魂出窍,一命呜呼。
  
  我不是不知道同骏吟嘴巴子利索,但是从来没想到能利索到这个地步,简直就是一个话痨!我有时候气起来,恨不得抽他几嘴巴子,他能安生闭嘴一会儿,那就真是阿弥陀佛,佛祖显灵了!
  




38

38、见义怎么为 。。。 
 
 
作者有话要说:晋江又抽风嘞,阿糖的小说页面非常古怪,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诸位看文,阿糖囧死嘞~~~
大家看文若是有感想,不妨和阿糖互动交流下,阿糖在此先行谢过( ^_^ )/~~
欢迎新书友,离浅殇、声明、飞来横福,还有潜水的诸君~~~
 
  为了即将到来的陆鹏大侠的寿宴,陆家上上下下忙得人仰马翻的,陆展亭估计觉得冷落我们多时,有些过意不去,便拉来几辆马车,带我们几个土包子进城见世面去嘞。
  
  嗯,这里的科学技术比较落后,没有可录音可复读的呱噪小喇叭,一切只能靠纯天然的祖传大嗓门,所以,街上的吆喝声不绝于耳,对于我这个习惯在超市买菜的现代人来说,很是新鲜。
  
  毕竟是跟着大人物一起去的,所以我也不至于东张西望,只是偷偷地用余光打量着四周,并且注意与几个领头羊的距离,人来人往的,以免走失。
  
  太阳为了表示自己宝刀未老,因此即使是在初秋,依旧是艳阳高照,折磨人的热。我们一行人高温作业,走走停停,将城里的商业街走了个底朝天。男人对于逛街的耐力从古至今都是有限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