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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

凰权之天命帝妃-第89部分

小说: 凰权之天命帝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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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话起步就走,听到南宫凌在背后发出闷闷的笑声,阮烟罗又气又无奈。
  她好歹也是活了两世的人了,怎么还能被这种美男计给摞倒?
  可是想想南宫凌那张妖孽似的脸,她又觉得认命了。
  无论前世今生,南宫凌都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
  其实卫流也好看,只是清淡的气质多了几分疏离,便没有南宫凌这么妖孽的勾引人。
  而此时大殿内侧特意僻出来的静室中,南宫瑾冷冷说道:“女皇有什么要说的就说吧,说完了,本王好去回绝。”
  哈雅被南宫瑾激的生气,可是想着自己此来的目的,硬是按下去,说道:“我只对瑾王说三句话。”
  “第一、今日瑾王只要答应成为我西凉的王夫即可,虽然瑾王需要跟我回西凉完婚,但并不需瑾王从此长驻西凉,瑾王真正去西凉的日子,可以定在皇帝百年之后。”
  哈雅说出的第一句话就石破天惊,她是在告诉南宫瑾,他在天曜原来是什么样子,现在就还是什么样子,与西凉联姻,不会影响到半分他争夺天曜帝位的行动。
  南宫瑾眯了眯眼睛,没说话。
  有了第一条,第二条也就顺理成章。
  “第二,只要瑾王同意成为西凉的皇夫,西凉,就是瑾王的西凉。瑾王败,西凉固然会是瑾王最稳妥的退路;而若是瑾王成,西凉愿从此归顺天曜,成为天曜属国。”
  这一条的诱惑力,比第一条还要大。
  南宫瑾是天生的人王,马踏各国,一统天下,是他自幼就立下的志向,而现在哈雅的承诺,等于把全天下最难攻打的西凉国,拱手送到了他的面前。
  南宫瑾紧抿着嘴唇,仍是不说话。
  他眼前浮现出阮烟罗挺直的腰身,还有凛然的神彩。
  哈雅的条件固然诱人,可是凭他自己,不是拿不到,可他若一旦答应了,就意味着要彻底放弃阮烟罗。
  那个女人背叛他,抛弃他,把他的感情视为敝履。
  可是偏偏,他就是放不下她。
  她像一株挺拔的植物,扎根在他的心里,种下去的时候不曾察觉,真要拔出来的时候,才鲜血淋漓的疼。
  他真的能放弃她?
  他甘心放弃她?
  “第三……”哈雅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带了丝丝的凉意。
  “如果瑾王答应为我西凉王夫,哈雅立誓,愿不惜一切代价,帮瑾王得到阮烟罗!”

☆、167 山雨欲来

  南宫瑾的眼睛倏然眯起,阴鸷地望着哈雅。
  哈雅抬着下巴,高傲,笃定。
  她是女人,更是女皇。
  她知道政治是什么,也知道怎么开出最让人心动的砝码。
  虽然她如今能跟南宫瑾谈判都是阮烟罗的功劳,甚至如何说服南宫瑾的方法也是阮烟罗提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会为了自己的目的,转手卖掉阮烟罗。
  因为不论际烟罗说的几点多么有理有力有节,可是始终都欠缺了一点力度,可能阮烟罗自己也不会想到,打动南宫瑾最关键的部分,正是阮烟罗自己。
  “若本皇观察不错,凌王似乎也很喜欢阮烟罗。”
  那日宴会上她鞭子抽向阮烟罗时,南宫凌袖底的动作和脸上的神色,她都看的一清二楚。
  一个人人谓之为杀神的人,不可能对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如此动容。
  “凌王和瑾王,都是皇帝属意的继位人选,可是凌王手中有十万大军,瑾王有什么?那些政绩,当大军逼到城下的时候,顶什么用?”
  “自古得江山者得美人,阮烟罗退了婚,又得皇帝亲口许诺婚姻自主,除非登基为王,这天曜,谁能逼迫得了她?”
  “要想得到阮烟罗,就得先得到天曜的江山。可是没有军队,瑾王拿什么去和凌王争江山?可若是瑾王同意为我西凉王夫,那么西凉数十万大军,就全部……是瑾王的。”
  南宫瑾眼中阴鸷一片,前两个条件,虽然诱人,虽然也是他想要的,可要打动他,终究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可是最一个条件,却像蛊虫一样,一股脑扎进他的心底。
  他要阮烟罗!
  那个女子本就是他的,他不允许她属于其他任何人。
  他眯了眯眼睛问道:“女皇开出这么好的条件,想要什么?”
  “我要的很简单,也是三样。”哈雅知道自己说动南宫瑾了,微松一口气说道。
  “第一,瑾王要视我西凉子民如自己子民。”
  南宫瑾神色不动,这条不难。
  “第二,瑾王要保证我西凉现今的国体原封不动,就是归顺了天曜,也是以属国之名,而不是天曜郡县。”
  这条也是理所应当,刚得到一个地方,本来就该徐徐图之,如果操之过急,反而容易引起祸患。
  “第三……”哈雅紧盯着南宫瑾说道:“如果瑾王真的成为天下之主,我要瑾王答应,只有我,才能成瑾王的后!”
  南宫瑾眼睛倏的紧缩,阴沉的盯着哈雅。
  “本皇要的,只是一个后位。至于其他的位置,瑾王喜欢谁,想要谁,本皇全都不管。而且瑾王应该记得,本皇说过,本皇会竭力帮助瑾王,得到阮烟罗!”
  西凉以女子为王,向来都是一妻一夫,哈雅能说出这句话,不知是下了多大的决心。
  但真要做到这点,也必须是南宫瑾能拿下天曜的皇位才行,否则的话,他这一生也就只能遵守西凉的规矩,只有哈雅一个女人。
  南宫瑾又紧紧看了哈雅好一会儿,从齿缝中吐出几个字:“记住你今天说过的话!”
  一转身,大步往前殿走去。
  哈雅长舒一口气,背后都湿了一片。
  跟南宫瑾谈判,就像在跟一只狮子争领地,稍有不小心,就是粉身碎骨。
  精神极度疲惫,可是哈雅脸上却现出一抹笑。
  她得到南宫瑾了,她也为西凉谋到了生存下去的前途。
  她为这些事而开心,但好像又不全是,那些开心还要更多一点,为了某些她现在还未曾察觉到的事情。
  阮烟罗进了殿,刚坐下,南宫瑾和哈雅就一前一后从后殿里转出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身上,南宫瑾面色沉郁,不看任何人,走到皇帝跟前朗声说道:“承蒙哈雅女皇厚爱,儿臣愿意成为西凉皇夫。”
  皇帝的手猛然一抖,酒都洒了半杯。
  他把事情推给南宫瑾,是笃定了南宫瑾不会答应,可是现在南宫瑾竟然说他愿意去。
  天曜的大位,南宫瑾也有一半的机会,难道他为了一时的利益,竟要放弃这个位置?
  “你想好了?”皇帝问道,语气平平静静的,但有种无言的压迫。
  “儿臣想好了。”南宫瑾沉声说道:“具体详情,容儿臣稍后再与父皇禀告。”
  南宫瑾自己亲口答应了,皇帝就是再不愿意,也不可能当着这么多使节的面阻止。
  他略有些阴沉的看着南宫瑾,却并没有说什么。
  这个儿子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深知他的脾性,南宫瑾会答应,必然有足够让他答应的理由。
  宴会仍在继续,各个国家的使节轮流向皇帝敬酒,不大一会儿,几乎所有的使节都向皇帝敬了酒,只有南楚除外。
  当年皇帝攻打南楚的时候,遭到了南楚军民的猛烈抗击,在沈红颜的运筹帷幄之下,好不容易打下来,可是天曜国内却恰在此时出了一场大动乱,导致皇帝不得不匆匆回师,根本没有时间去彻底收服南楚。
  也因此,南楚虽败,却只是称臣进贡,并没有像其他被天曜打下来的国家一样,被纳入天曜版图。
  甚至南楚本身的国力也没有太大损耗,而成为仅次于天曜,与戎国并立的强国。
  国家宴席,只以强弱排坐席,南楚向来都是被排在前列的,可是这一次,却被排在了最后。
  因为整个南楚使轩团,只有卫流一个人。
  不知为何,南楚使团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来。
  阮烟罗皱起了眉,这一点都不合常理,南楚有皇子在这里,他们怎么会这么怠慢。
  空气中隐隐飘着一股不安定的气息,山雨欲来。
  卫流一袭白衣,坐在殿中很不起眼的角落,当所有使节都敬完酒,卫流站起身,不露一丝惊慌,举起酒杯说道:“南楚卫流,恭祝皇上千秋万世,寿与天齐。使团路上遇到耽搁,未能及时到此向皇上贺寿,卫流代使团向皇上请罪,请皇上不要见怪。”
  周围人都露出了看好戏的神态,天曜皇帝向来以天下之主自诩,怎么可能忍受这么明显的怠慢,这个南楚皇子,这下怕是要倒霉了。
  可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皇帝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摆了摆手,笑着说道:“卫流皇子说哪里的话?其实南楚使团今日下午就到了,只是他们说为卫流皇子准备了一份惊喜,一定要当场拿出来才好,所以朕特许他们临时入场。”

☆、168 血色大礼

  皇帝说着话吩咐身边的小太监:“去请南楚使团。”
  “是!”小太监一溜烟的去了。
  南楚使团早就来了,却不去见卫流,而要在这种场合临时出场。
  他们想做什么?
  阮烟罗猛的往门口看过去,巨大的不安如阴云一般笼罩在她的心头,让她的眉头紧紧皱在一起。
  卫流身体挺直的站着,虽然仍是没有什么表情,然而阮烟罗却看得出,他每一寸肌肉都是绷紧的,他握着酒杯的手几乎要控制不住力道,生生把酒杯捏碎。
  满殿的灯火都摇曳起来,明明是明亮的,却像不知为何带了晦暗,像是被从九幽来的阴气席卷了,那么不祥。
  “南楚使节到!”殿外传来太监拉长了声音的唱诺。
  一列十余个人在司礼太监的指引下鱼贯进入大殿,在大殿内面对皇帝排成横向的一排,齐齐行了礼。
  为首的上前说道:“南楚使者恭贺陛下生辰,为庆祝陛下生辰,我楚皇特地准备了一些特别的礼物,故此迟了些,请陛下见谅。”
  “哦,朕倒要看看是什么新奇物件。”皇帝含笑说道,眼睛里含着鲜明的算计。
  南楚使节恭声说道:“陛下看了就知道。”
  一挥手,后面的人同时上前一步,这些人手中每人托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金匣子,扣着精巧的金锁。
  卫流的嘴唇微微哆嗦,死死盯着那些匣子。
  “开匣,献礼!”
  “啪!”第一个匣子打开,卫流身体一震,手中的杯子猛然摔碎在地上,淡红色的酒液飞溅一地,便如淡淡的鲜血。
  “请容下臣为陛下介绍。”南楚使节大声说道。
  “贺世南,十五年前任南楚兵马大将军,阻击天曜大军于泌河源,杀天曜军七万六千,击杀于凤城贺家官邸。”
  “贺世勋,贺世南之弟,十五年前任南楚西路军统领,阻击天曜大军于长松里,杀天曜军五万三千,击杀于凤城贺家官邸。”
  “贺飞霆,贺世南长子,击杀于凤城贺家官邸。”
  “贺红英,贺世勋长女,击杀于凤城贺家官邸。”
  ……
  每一个匣子打开,便有一颗人头血淋淋的露于众人眼前。
  卫流死死的咬着唇,殷红的血色一点一点渗出来。
  他认得的,他认得这些人。
  他的舅舅,那么英武,抱着小小的他扔上高头大马,豪迈说道:“男儿当征战沙场,莫叫宫里养的脂粉气。”
  他的表哥,自幼与他一道念书玩耍,只比他大两三岁,可已然使得一手好枪法。
  还有红英,总嫌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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