驸马传-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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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还是个地道的清倌人儿,那几个破落的家伙与我争这女子,定下拼酒的赌约……哈哈……”
李二愕然,苏轼的风流疏狂他是知道的,没有想道竟然到了如此的地步,连十四岁的小女孩也看在心上。
苏轼笑道:“你是驸马,也不怕你和我争,走,随我去看看那美人。”
李二被苏轼拉着进了酒楼。
说是酒楼,其实应该算是大一点的酒馆儿,上到楼上的雅阁,果然有一满面风尘之色的妇人,领一十几岁的青涩女孩。
那小女孩云鬓勉强的乱堆,玉容未洗分毫尘淄。樱唇全无气血,腰肢屈屈偎偎。愁蹙蹙的蛾眉淡淡,瘦怯怯蹲身福一福,语声低低的请李苏二人的安好:“奴奴见过两位太爷。”
真真的便是一片兰心依旧,十分娇态倾颓。
苏轼大是喜欢,取出一锭官银放在桌上:“你这妇人,这小美人深得我心,便多付你一倍的价钱,你莫在这里碍眼了,下去吧。”
那妇人看小女孩一眼,低着头把银子拢在袖中:“女儿年纪幼小,太爷怜惜则个。”
苏轼哈哈大笑:“你看我似那摧花的粗鄙之人么?”
妇人又嘱咐那小女孩:“太爷是大户人家,你要好生侍奉了,也可少些皮肉之苦。
小女孩低低的应了,那妇人最后看她一眼,转身离去。李二看那妇人神色凄苦,不由的自己也是黯然,毕竟把自己的骨肉卖于他人为人间之大不幸。
苏轼本就已有几分醉意,也没有注意李二的神色,径直问那女孩:“美人唤做甚么名字?”
女孩又是一福,怯生生的说道:“奴奴出身卑微,无有名字。”
古时女子大多无名,出嫁之后在自己的姓氏前加上夫姓就算是自己的名字。
“无名甚好!为美人取名乃一大乐事。”苏轼果然是有真才学的,略一沉吟便道:“倾城倾城莫相疑,巫水巫晕梦亦痴。红粉情多销骏骨,金兰谊薄惜蛾眉。不如就唤作惜眉吧。”
女孩盈盈拜谢。
李二取笑道:“好个苏东坡,见了蛾眉竟然薄了金兰,果然是见色忘义的风流人物。”
苏轼道:“李公子是故意曲解我的诗句,陷我不义,合该饮上三碗。惜眉,能歌否?”
女孩惜眉低头轻声:“奴奴昨日里才学的一首《踏莎行》,这便于太爷唱来”
《踏莎行》本是青楼勾栏间最为淫荡低俗的调子,李二想不出这样的女孩子唱那曲调会是怎么个模样,本欲阻止,苏轼却笑道:“唱来。”
“黄昏人未掩朱扉,潜身撞入纱厨内。
款傍香肌,轻怜玉体。
嘴到处,胭脂记。
耳边厢造就百般声,夜深不肯教人睡。
……”
惜眉唱完,脸色还是娇怯的模样,显然她也不明白这曲调的真正意思。李二忍不住对苏轼说道:“苏学士红颜良多,妻妾也不在少数,这惜眉幼小,不如……不如认为义女……”
苏轼哈哈大笑:“李公子这便差了,艳色出于朱门,娇妆必须小户。想那旧妇色衰,怎似这闺雏小艾?狎妓么,还是要这闺雏才有味道。我妻妾也不少,然家鸡味淡不如野鹜新鲜呐。”
李二:“青楼之中也每多年纪幼小的官娼,何必要买这孩子,人家母女失散终究是心下难安。”
苏东坡是欢场上的积年,花丛中的都头,笑道:“若是彼等妇人,必眠思梦想,务求必得,只要初以情挑,继将物相赠,便可得手,即便是上了床去也没了味道。怎及得养一闺雏,日久生情,精神血脉彼此相交,方才会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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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聚会
狎妓蓄娼之风在宋时极为盛行,尤其是年纪幼小的清秀女童更为富贵风流人士所喜爱,诗会酒会时候,带一伶俐家妓斟杯把盏狎弄亵玩,是极风流的勾当。苏轼自命风流,当然也有此喜好。
又胡乱的吃了几盏酒,苏轼醉意更甚,将惜眉揽到腿上亵玩,不时的探手入到惜眉的胸前揉搓,李二看不入眼,遂找个由头告辞而去。
“我的爷爷,”刚才被李二饶火的菜户太监见李二回来,万分的恭敬:“公主殿下火大的很,正发脾气,爷爷说话莫惹了殿下。”
李二笑笑:“知道了。”
“王獾郎,你个作死的奴才,杀千刀的贼囚……”长平公主果然是在摔杯砸碗的叫骂,看李二进来,骂的更甚:“驸马,这个王安石算个什么东西,他去做辽使也就罢了,偏偏拉扯我的心肝也去辽国,这不是生生的拆散我们夫妻么?我去找圣上,再贬这王贼的官职,最好贬到九品,叫他去守城门,省的每日青蝇一般的打搅我睡觉……”
李二看公主撒泼,心中暗笑,知道公主是贪恋男女间的鱼水之欢,不愿意让自己随王安石北上。不过这是既定的国策,就算他是公主也难改变。
果然,接下来的几日里,长平公主每日都去宫里哭闹,搅的后宫亦是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大宋皇帝甚至严厉斥责她几回,终于把公主的“嚣张气焰”打压下去。
分别在即,公主更加的变本加厉,便是白日里常常的和李二行夫妻之事,只几天的功夫,李二就感觉腰膝酸软,通体无力。
好在这种情况不过持续了几天,到了初六,终于可以逃脱公主的魔爪。
李二甚至已经暗自的盘算好了,到了辽国就找机会把母亲也接过去,再也不回大宋便是。让长平公主守一辈子的活寡,虽然以她的秉性不大可能缺少男女欢爱。
王安石的亲朋好友并门生故吏百十人,在醉佛楼排开宴席送行。
李二跨上御赐的乌骓踏雪,穿了新作的犀皮软甲,欣然而往。
因王安石和李二分别是正副“北使”,自然是同坐正席。苏轼司马光、沈括、韩岐、蒋运之等朝中大员做陪,更有几十名的汴梁名妓前来助兴,场面煞是热闹。
李二屠牛救驾的事迹经过迅速的传播发酵,已经流传出五花八门的好几个版本,无一不是“大战三百回合”“力敌牛怪”等等说辞。
那些姿色绝艳的妓户原以为这样的人物必然是顶天立地的壮汉,没成想眼前的这位文质彬彬的小相公就是擎天保驾的传奇人物——驸马李二。
莺莺燕燕的纷纷上前,还有几个胆大泼辣的女子趁着乱在李二屁股上拧了两把,“小相公的身子柔柔软软,真是喜人”
“大宋公主的相公自是喜人的,只是我们姐妹无福消受罢了。”
“……”
种种叫人面红心跳的言语从这些女子口中出来,李二甚是窘迫。
“李公子放开些,莫叫人笑话。”一低低的女声传来,李二侧目,见是霸王楼的罗芊芊罗大家,微微招手示意。
早有眼尖的女子见到,“哟,小相公原是罗家姊姊的相好,想是早就消受过相公的身子了吧!”
“小相公原也是个风流人物,实实的看不出来……”
狎妓在当时被视为很正常的风流勾当,所以众人落坐之时身侧都有美女陪伴,便是一向不苟欢笑的王安石身旁也有个俏丽的女子。
罗芊芊似无意又似有心的坐在李二身旁,浅浅一笑。
由于是要出使辽国,照例王安石是要吟诗写作,留为纪念的。
沈括早几年曾经做过“辽国大使”,笑道:“王獾郎久在中原,这便是要北上苦寒之地,说不好就成了汉时的苏武,十九年才看回转。还是留下你的新作吧,我等见不到獾郎之时,也可睹物思人。”
众人大笑,蒋运之戏言道:“沈大人执掌钦天监,对于天时气数最为精通,莫非已然算准王獾郎一去不返?如此更要留下墨宝解我等相思之苦。”
王安石笑骂:“你俩这龌龊的泼才,便知会有破落户来发难的,昨日里我便作了新诗,今日便录于你们。”
早有机灵的女子取过笔墨字架,王安石取笔在手,饱蘸了墨。逆锋起、中锋行、回锋收干净利落的书七律绝句一篇:涿州沙上饮盘桓,看舞春风小契丹。
塞雨巧催燕泪落,蒙蒙吹湿汉衣冠。
宋时盛行长短的词句,而王安石偏爱严谨的七言之诗,又用工整的颜体正楷书写,这和其公正的性格也有莫大的干系。无论是诗词还是书法都透出浓重匠心,显非一日之功。
“好个看舞春风小契丹,”沈括击掌而赞:“只是这等热闹快活的场面偏偏落出你王獾郎忧国忧民的架势来,落了下乘,罚酒三斛。”
王安石的诗严谨是足够的严谨,滞重端凝有余未免有些灵动不足,和苏轼洒脱的风格完全不同。
韩琦道:“苏大学士莫看了,獾郎和你走的不是一个文路。你若是挑出毛病来只怕獾郎心中不服。”
“老大人差亦,我非是在看诗,而是在瞧字。”
宋时书法有相当的高度,为后人称颂的宋朝四大书法家“苏、黄、米、蔡”当中,苏轼位列第一,可见他在书法领域的造诣之高。
“王师兄的字结构端正匀称,章法整饬沉稳,工是工了,却多出几分隋碑刀凿斧削的迹象,点画顿挫之间少了温雅灵动……”
王安石大笑:“要说弄文写字,我自是不及你的,我承袭的还是隋唐时的字体,不似你能自成一脉。反正你再说我也不会羞愧的,哈哈。”
苏东坡看看李二:“李大才子,王獾郎算是勉强过关了,你也来录诗一首吧。李才子的才学我是知道的,又是大宋驸马,力毙牛怪,真个是文武双全,就叫我等来见识见识你的墨宝,如何?”
李二闻听,脑袋立时大了三圈,额头上汗珠如雨。
罗芊芊距他最近,急忙关切的问到:“李公子,你怎的了。”
“我……我不会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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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重剑无锋
罗芊芊当即一愣,旋即笑道:“我不会吃饭!”
“李大才子,和罗大家嘀咕甚么?莫非是在说男女之事?”
看有人取笑,罗芊芊大大方方的起身道:“李公子方才对我说他不会写字,各位信否?”
众人立时大笑:“驸马爷果是趣人!”
“公输班不会用斧,关云长不会拿刀,李才子不会写字,当世奇闻呐!”
王安石当然不会认为李二便是真的不会写字,笑道:“李都尉便作首诗词,不然这帮子泼才不会放你的。”
李二对繁体字勉强认识,连毛笔也不会拿,如何书写?不免急的满头大汗!
罗芊芊道:“公子才学如海,随便作诗一篇也是惊世之文,便出手一回,叫小女子也开开眼界……”
李二咬牙道:“如此就献丑了,咱们丑话先说在头里,我写的不好诸位莫笑。”
众人只当是李二说的客套话,“过谦了,过谦了,速速写来。”
“各位盛情,李二不敢推却,取笔来。”反正自己也是真的不会写,硬了头皮操持一回也就是了。
早有一人递过一管毛笔,李二取在手上,也不蘸墨,在纸上试了试,“这笔太软,换个硬的。”
苏轼大笑:“这种聊城兔毫笔确实是软了些,写起字来柔软圆润,适合女子来用。李公子原是书法大家,对于笔墨也是十分的挑剔。”
李二说笔软是自己根本就不会用毛笔书写,想找个钢笔或者圆珠笔那样的;苏轼说的却是毛笔里的软毫。
二人所言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
又换一支,李二再试:“还是软。”
苏轼也是肃然起敬:“李公子真是行家,这甘州的不律笔是野黄羊的尾毛所制,弹性极强,写出的字锐利刚劲,我用的便是此种笔,难道公子写的字也是极其刚劲?”
罗芊芊猛然想起李二那天的“刚舞”,脱口道:“我知道了,公子定是要如那日的刚舞之舞一般,书出至刚至强的字来,当然是要用最硬的笔。”
苏轼上前,亲自为李二挑选出一支:“李公子,这是最坚的硬毫,乃是极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