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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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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国家赔偿法
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一、概念 
1.民法:民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组成部分,它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说明: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存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平等主体’’指当事人在民法上都具有独立活动的人格,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在意志上是独立的,一方不受他方意志的支配;民法调整的对象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密切相联系而无直接内容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它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公民主体资格的集中表现。 
说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后天获得。 
4.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它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义务的能力,包括从事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对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 
说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的,是以其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的一种资格。 
5.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说明:法人与公民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社会组织。 
6,民事法律行为:它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说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行为;它是一种合法行为;这一行为可导致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终止。 
7.代理: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本概念的重点是:在代理权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8.物权 :物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其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说明:本概念的重点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9.财产所有权: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0。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说明: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其享有的权利称 
债权;负有义务的一方为债务人,其负担的义务是债务。 ’ 
11。合同:它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说明:民法上,合同这一概念在不同的场合使用时有不同的含义;有时指发生债权债务的一种法律事实;有时指当事人之间因合同产生的债;有时指用以固定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文书等。 
12,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包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 
注意:这个概念中的“创造性”、“成果”都是关键文字。因为,智力活动没有成果,知识很丰富,智力活动很辛苦,也享受不到知识产权。同样,智力活动没有创造性,也享受不到知识产权。 
13.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说明:本概念中“与人身不可分离,没有财产内容”是重点。 
14。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15。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由民法规定的对民事违法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以恢复被损害人的权利为目的并与一定的民事制裁措施相联系的国家强制形式,它是民事违法人依法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6.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制度。
常识判断法律部分练习题
1.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    )。
A.个人所有财产                      B.依法规定享有的财产 
C.个人合法财产                      D.公民收入和储蓄
2、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在法学上,称为(    )。 
A.法律体系                          B.法的历史类型 
C.法系                              D.法律制度 
3.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都属于(    )。 
A.规范性法律文件                    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司法机关公文                      D.证据 
4.法系的分类标准是(    )。 
A.法的历史类型                      B.法的历史传统 
C.法律体系                          D.法律部门 
5. 以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有(    )。 
A.罗马法系                           B.社会主义法系 
C.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                 D.普通法系 
6.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    )。 
A.基本法律                           B.行政法规 
C.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D.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7.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    )。 
A.自然法                             B.习惯性 
C.不成文法                           D.习惯 
8.大陆法系在法的形式主要采用(    )。 
A.判例法                             B.习惯法 
C.法典                               D.不成文法 
9.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纪律检查委员会 
10.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    )。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11.司法解释是指(    )。 
A.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法所作的解释 
B.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C.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法律的解释 
D.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12.划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标准为(    )。 
A.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 
B.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不同 
C.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 
D.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 
13.违法客体是指法律所保护的而为违法行为所侵害的(    )。 
A.人和物                              B.违法对象 
C.社会关系                            D.社会秩序 
14.法律事实包括:一法律事件,二(    )。 
A.法律后果                            B.法律制裁 
C.法律行为                            D.法律责任 
15.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是(    )。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最初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 
16.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    )。 
A.调整范围相同                        B.规范内容相同 
C.要求相同                             D.历史使命相同 
17.法典编纂是指(    )。 。 
A.是对原有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
B.是在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加工 
C.是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制成新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因而是一种立法活动 
D.不是一种立法活动 
18.根据法律效力的强弱程度,可将法律规范分为(    )。 
A.确定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B.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19.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属于(    )。 
A.法律解释                            B.法律事件 
C.法律行为                            D.法律部门 
20.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之一的国际条约是指(    )。 
A.国际宣言 
B.国际公约 
C.国际协定 
D.我国同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规范性法律文件
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属于(    )。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审判解释                            D.行政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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