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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部分

慈禧前传-第289部分

小说: 慈禧前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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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最后自道:“那惜微名登白简,故留韵事记红裙”,又说:“本来钟鼎若浮云,未必裙钗皆祸水”。隐然有“祸兮福所倚”之意,就大可玩味了。 
  于是有人参悟出其中的深意,认为宝廷是“自污”。清流已如明末的“东林”,涉于意气,到处树敌,而且搏击不留余地,结怨既多且深,祸在不远,所以见机而作,仿佛唐伯虎佯狂避世似的,及早脱出是非的漩涡,免得大风浪一来,惨遭灭顶。此所以“故留”韵事,“不惜”微名,而裙钗亦“未必”都是“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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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大正月里又一件为人引作谈助的“怪事”是,军机忌满六人的传说,“不可不信”。有人指出:从同治以来,军机两满两汉,加上恭王,一直是五个人。光绪二年三月,景廉入值,不久就出事:文祥病殁。光绪五年年底,李鸿藻丁忧服满,即将复起,预定仍旧入值军机,等于又是六个人,而除夕那天,沈桂芬突然下世。以后左宗棠进军机,幸亏不久就外放到两江,得以无事。年前王文韶罢官,翁同和、潘祖荫翩入枢廷,当时便有人担心要出事。果不其然,潘祖荫迎养在京的老父潘曾绶,好端端地忽然一病不起,潘祖荫只当了三十多天的军机大臣。 
  这一下,刑部尚书的底缺,亦得开掉。汉侍郎之中,没有资望恩眷都可以升为尚书的人,而慈禧太后很想用彭玉麟作兵部尚书,因而将张之万调到刑部,新补兵部尚书彭玉麟未到任前,派户部尚书阎敬铭兼署。 
  潘祖荫闭门“读礼”,自然也要思过。回想任内两件大案,一件云南报销案,倒是每一步都站得住,另一件王树汶的冤狱,就不同了。从头想起,先办得不错,中途走了歧路,几乎铸成大错。 
  这一案的变化,起于涂宗瀛的调任湖南巡抚,河南巡抚由河东河道总督李鹤年继任。任恺跟李鹤年的关系很深,便抓住机会,想靠巡抚的支援,维持原案。李鹤年本来倒也没有什么成见,只因河南的京官,为这一案不平,议论不免过分,指责他偏袒任恺,反激出李鹤年的意气,真的偏袒任恺了。 
  但是王树汶不是胡体安,已是通国皆知之事,这一案要想维持原谳,很不容易。因此、任恺为了卸责,又造作一番理由,说王树汶虽非胡体安,但接赃把风,亦是从犯。依大清律:强盗不分首从,都是立斩的罪名,所以原来审问的官吏,都没有过失。 
  一件冒名顶替、诬良为盗的大案,移花接木,避重就轻,变成只问王树汶该不该判死罪?正犯何在,何以误王为胡?都摆在一边不问,言官大为不满,纷纷上奏抗争。于是朝命新任河东河道总督梅启照复审。 
  梅启照衰病侵寻,预备辞官告老了,当然不愿意再得罪人,而且所派审问的属员,亦都是李鹤年在河督任内的旧人,因而复审结果,维持原案。复奏发交刑部,秋审处总办赵舒翘认为前后招供,疑窦极多,建议由刑部提审。奉到上谕:“即着李鹤年将全案人证卷宗,派员妥速解京,交刑部悉心研鞠,务期水落石出,毋稍枉纵。” 
  这一下李鹤年和梅启照都不免着慌。杨乃武一案是前车之鉴,浙江巡抚杨昌浚和奉派复审的学政胡瑞澜,所得的严谴,他们当然不会忘记。于是商量决定,特为委托一个候补道,进京游说。此人是潘祖荫的得意门生,居然说动了老师,维持原谳。 
  但赵舒翘不肯,以去留力争,公然表示:赵某一天不离秋审处,此案一天不可动。潘祖荫劝说再三,毫无用处,而就在这相持不下之际,潘祖荫报了丁忧。 
  办完丧事,预备扶柩回苏州安葬,此去要两年以后才能回京,在京多年的未了之事,要作个结束。细细思量,只有这一案耿耿于怀,因而亲笔写了一封信给张之万,坦然引咎,说为门下士所误,赵舒翘审理此案,毫无错误,请张之万格外支持。 
  就为了有这样一封信,赵舒翘才能不受干扰,尽心推问,全案在二月底审问确实,王树汶得以不死,而承审的官员,几于无不获罪。镇平知县马翥革职充军,李鹤年和梅启照“以特旨交审要案,于王树汶冤抑不能平反,徒以回获属员处分,蒙混奏结。迨提京讯问,李鹤年复以毫无根据之词,晓晓置辩,始终固执,实属有负委任,均着即行革职。” 
  冤狱虽平,但这一案并不如杨乃武那一案来得轰动,因为一则案内没有小白菜那样的风流人物,再则云南报销案峰回路转,又是一番境界了。 
  被革了职的潘英章,由云南的督抚,派人解送进京,一到就被收押,不准任何人跟他见面。但一关好几天,并未提堂审问。这因为张之万不如潘祖荫那样有魄力。期望分担责任的人,越多越好,要求加派大员查办。军机处问了惇王的意思,奏请加派户部尚书阎敬铭,刑部左侍郎薛允升会同办理,因而耽误了下来。 
  当然,审问潘英章,并不需他们亲自到堂,各派亲信司官,连同赵舒翘,一共是五个人会审。 
  “潘英章!”赵舒翘问道:“你跟崔尊彝等人,是何关系,先说一说。我可告诉你,你是革了职的,不说实话,就会自讨苦吃。” 
  在用刑的威胁之下,潘英章非常知趣,“我一定说实话。崔尊彝是云南善后局总办,同官一省,向来交好,周瑞清是世交。”他说,“龙继栋原是我当知县的时候的幕友,知县交代,亏空了一笔公款,是龙继栋拿他的住屋借了给我抵债的。” 
  “李郁华呢?” 
  “李郁华到云南做过考官,因为是同乡,彼此有过往来。” 
  “你跟崔尊彝是怎么起意,进京来游说云南报销案的?” 
  “崔尊彝为报销案很着急,急于了结以后,预备辞官回家。去年我补了永昌府,奉旨进京引见,崔尊彝亦要进京,当时便托我替他帮忙,找周瑞清托户部司员代办,较为省事。这完全是因为怕户部书办有意刁难的缘故。” 
  问到这里,赵舒翘先看一看由顺天祥、百川通两家查出来的帐目,记明崔尊彝由云南汇到京里的银子是十八万五千两,另外借用顺天祥两万八千两,总数二十一万三千两。这笔巨款的来路去向,一直不明,此刻弄清楚了潘英章的人事关系,便得从这里入手,查问究竟,案情就容易清楚了。 
  于是他问:“汇到顺天祥的银两总数,你知道不知道?” 
  “当然知道,共计十八万五千两,公款只有十万七千六百两… 。” 
  这笔公款是预备办报销津贴部里用的,此外有崔尊彝、潘英章私人的款子,以及代云南官员汇到京里的私款,总计十八万五千两。编列三个字号:福、恒、裕。如果是公款开支,便用“福记”名下的存款,而这个户头,最初只支用了五万两。 
  “到京以后,我就找周瑞清谈报销的事,周瑞清不愿意管,再三恳求,他才答应… 。”潘英章仿佛有些碍口似的,停了下来。 
  “答应了怎么样?” 
  潘英章想了一会,终于老实招供,“周瑞清到户部去打听,这个案子归云南司主稿孙家穆承办。正好龙继栋跟孙家穆同司,所以托他跟孙家穆去商量,讲定津贴八万两,先付五万。 
  后来在周家付了孙家穆四万五,余款… 。” 
  “慢点!”会审的沈家本打断他的话问:“说定五万,怎么又变了四万五?” 
  “是这样的,”潘英章很吃力地说,“我请周瑞清扣下五千两,等到兵、工两部议准,手续都清楚了以后再付。” 
  “那么,其余的三万两呢?” 
  “其余三万两,等崔尊彝到京,结案以后自己付。” 
  “既然这样,扣下五千两在情理上就不通了。如果你认为孙家穆没有办妥,兵、工两部未曾议准,可以扣住那三万两不给,为什么先扣五千两?”沈家本问道,“你想想看,是不是情理不通?” 
  他问得含蓄,赵舒翘却是直揭其隐,“这五千两,”他问,“是不是给周瑞清的酬劳?” 
  潘英章早就在路上便接到警告了,千万不能牵涉到周瑞清跟他以上的人物,所以用斩钉截铁的声音答道:“决不是!” 
  “然则所为何来?好了,这话暂且也不问你。”赵舒翘说: 
  “你再往下讲。” 
  “到后来我就不大问到这件事了,一来要忙着引见,二来,水土不服、身子不爽,一直在龙家养病。” 
  “龙继栋也用过百川通的银票,是你送他不是?” 
  “不是!”潘英章说,“我自己有一万银子,划出五千给龙继栋,是还他的房价。另外送了四百两银子,是津贴他的饭食,送他老太太的寿礼。” 
  “李郁华呢?有没有帮着你游说?” 
  李郁华是个不能“共事”的人,潘英章一到京,跟周瑞清和龙继栋谈起云南报销案时,就受到过警告。此时老实答供,同时又说:“李郁华曾经一再问起,我也不敢冷落他,所以拿崔尊彝托买东西这件事,转托李郁华去办。” 
  “这是什么意思呢?” 
  潘英章苦笑不答。其实这是无须问得的,当然是借此“调剂”之意,要问的是,李郁华得了多少“好处”? 
  “托李郁华买的什么东西?” 
  “是人参、鹿茸这些珍贵药材。” 
  “交给他多少钱?” 
  “是……,”潘英章想了想说,“两千五百多两银子,细数记不得了,是开了单子买的。” 
  “李郁华是不是照单子买了?”沈家本问。 
  “大致照单子的。”潘英章说,“有些东西买不到,或者货色不好没有买。一共买了两千一百多两银子。” 
  “这就是说,多下四百两银子,可曾缴回?” 
  潘英章迟疑了一会才答:“送给他了。” 
  问官相视而笑,又彼此小声商量了一下,由刚毅问道: 
  “你将你替崔尊彝经手的帐目,说一遍看。” 
  “是!”潘英章眨着眼思索了好一会,很谨慎地答说:“备用报销银一共十万七千六百两,我代崔尊彝买东西,花了九千四百多两,余下一万五千八百多,交给他本人了。” 
  “那十万七千六百两,是云南的公款?” 
  “是的。” 
  “这一说,除掉部费八万两,余下的两万七千六百两,是崔尊彝挪用了?” 
  沈家本的这一问,分清了眉目,略有倦意的问官,无不精神一振,凝视着潘英章,要看他怎么说? 
  潘英章有些紧张,结结巴巴地回答:“这,这也可以这么说。” 
  “什么叫‘也可以这么说’?事实俱在!现在我们替崔尊彝算笔帐看,他自己私项是三万二千两,借用顺天祥两万八千两。就是六万,再挪用公款两万七千六百两,总共八万七千六!”沈家本提高声音问道:“一个道员进京引见,何致于用到这么多钱?” 
  翻来覆去的盘问,问到这一句上,才是击中要害。但问官的想法不同,有人求水落石出,有人讲“就事论事”,赵舒翘感念潘祖荫在王树汶这一案上的自悔鲁莽,歉然谢过,因而对他在云南报销案上所持的“完赃减罪”,不事苟求的宗旨,觉得应该做到“不为已甚”这句话。而此时正是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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