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耽美百合电子书 > 异域传说(gl) >

第68部分

异域传说(gl)-第68部分

小说: 异域传说(gl)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黑暗祭司”四字加上了重音,我再笨也猜得出来澈绯的意图,明显是告诉我何谓“一根绳上的蚂蚱”,当下苦了脸。不过还好,我脑袋里面还有以前在那啥啥家族打杂的记忆,做起来应该不会太难。
  艾斯冷眼旁观我和澈绯之间算不上打情骂俏的互动,也不再插话,只顾不停释放冷气。
  因为答应了菲尔,再加上自己的心思,怎样也不能让艾斯落入天神之手。以艾斯的身手,我们一个不注意他就可能挟持了火域中的谁谁跑出去。这次澈绯不能出手,她的封印魔法一出,艾斯得变植物人不可。根据澈绯的解释来看,艾斯和菲尔的情况完全不一样:菲尔整个都是纯粹的元素之力的产物,维持身体构成和生命特征的部分力量是隐而不发的,澈绯即使封印,也只不过让他不能使用魔法而已(除非他动用自己生存的根基力量),不会影响菲尔的生活本能;艾斯比较惨,他拥有实实在在的身体,因此力量却并没有分成两部分,封印的下场就是一锅端,后果想也知道。于是,让艾斯乖乖的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就交到了我手上。
  我也没干啥,只是用黑暗魔法将我们所在的房间围了个严实,来人进出都要锁门。艾斯想用魔法,没问题,只是魔法打在墙上门上都无效而已,他哪怕把这个房间里面的东西毁干净也出不了这个门,除非他修炼出徒手破壁或者专业开锁的技能。
  所谓法师,一旦魔法不能用或用了没效果,下场只有一个惨字了得。艾斯尝试了好几次未果,只得坐在一边瞪着眼散发冷气。
  真好,免费空调。
  吃饱喝足也有好长时间,我要维持房间周围的黑暗魔法也不能出门,坐着发呆又实在不符合我的个性。我转转眼睛,看向澈绯,心中盘算起来。
  说起不能使用魔法的法师……也不知道,如果不用任何超自然能力,我和澈绯,谁更厉害一点呢?澈绯的力道比我大这一点没错,谁让目前这具身体在发育的过程中受了虐待营养不良,但是技巧方面我应该不会输才对,要不然我从五岁开始练了足足有十年的空手道白练了。毕竟澈绯以前是养尊处优的少主人,打架之类的事,没干过吧?
  我其实只是好奇而已,再加上等消息等得实在太无聊,于是头脑发热就把自己心中盘算的事情说出来了。
  澈绯看着我,笑得格外诡异,“要不要比比看?”
  其实看见她笑的瞬间,我就后悔了。但是,毕竟是自己提出来的,再加上那要命的好奇心,我犹豫了没几分钟,就点了点头。
  艾斯跟看疯子一样看我,连释放冷气都忘了,翻了翻白眼,很主动地退开腾场子。如果我没有看错,那一瞬间他的眼神好像是在说“自作孽不可活”……
  至于这么小看我嘛?
  我有些不服气,想当年白渺依因为家教原因没混成什么校园一霸,但也没人敢轻易惹我呀,比赛什么的也拿过很多奖项来着。
  但事实上,十分钟不到,我就很狼狈地被制住,动弹不得。而且动作还蛮熟悉,这不就是很久以前雨把我制在桌子上的那一招么?
  我还没反应过来,澈绯一收手臂,就把我拉入她的怀里,松开了捏着我手腕的力道,改成搂住我的腰。
  “呵呵,你输了哦,小幽。”澈绯笑得十分灿烂。
  我倒也不介意输赢,只是很诧异而已。有没有搞错啊?魔法比不过我认,毕竟有背景原因,但是,打架也打不过又是为啥啊?想到自己貌似除了头发比她长点,皮肤比她白点——前提还要她不变成艾瑞丝的模样——没有任何长处哎,而且头发长和皮肤白也没啥太大的意义,顿时觉得很沮丧。
  注定只能被欺压啊,真悲剧。
  “其实输了也很正常啦,小幽,我经历的人生比你想象的要多很多。”澈绯低声安慰我道,“杀手佣兵之类的我也做过,所以招式什么的还记得一点。”
  我愣了愣,反应过来才骂自己白痴,怎么忘了这茬。我拿自己两世的经历和她比个鬼啊,完全没有可比性嘛。
  听到她说起自己以前的事,我也放下了自己的郁闷,拉拉她的衣袖,准备多听一点。没办法,我的事她基本上都知道,我也很想了解她嘛。
  没等她开口继续说,门锁传来了动静,我抬头和澈绯对看一眼,心里有了底,大概是找人的事情有结果了。
  果不其然,来人是曼莉莲,她很不耐烦地哼哼道,“你们要找的人找到了,地点是离国都不远的一个镇子,我们的人已经下了埋伏,因为考虑到对方的身份,怕打草惊蛇,还没动。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传送阵,你们随时可以过去。”
  澈绯点点头,转头看向艾斯,“淩和你妹妹很快会来这里,就算你很不满,也请考虑一下不要让莉莉亚担心,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艾斯早就担心莉莉亚,不过因为莉莉亚受了惊吓,一直哭闹着要见她艾斯哥哥,后来乏了睡了,淩也不忍心惊醒她(据说传送阵启动时动静很大),所以一直等到她醒了才带她来火域。
  艾斯正常情况下还是很明事理的,皱了皱眉,倒也没有再反对。我相信他不会丢下莉莉亚不管,也不可能随便带着她冒险。现在局势未明,不管是圣大陆还是其他国度,就连其他界,都有一定势力牵涉其中,问题不断,真让人头疼。
  没等淩来,澈绯留了个纸条给她,估计是还有点不放心,让她看着艾斯点,便带着我跟着一脸忿忿的曼莉莲去向了传送阵。
  结果等我们赶到的时候,一群人已经上演起了全武装,曼莉莲一看脸色都青了,破口大骂。
  围着罗洛拉的人已经倒了一片儿,不知道是死是活,还立着的人都是大气不敢出,只是谨慎地围着蓝发女人绕圈圈。就连那个火系法师都受了伤,长袍下摆一滩血色。
  “小雅!你没事吧?不是叫你们监视么?”曼莉莲掏出法杖对准罗洛拉,紫眸快要喷出火来。
  罗洛拉神色冷沉,负手而立,长袍被魔法波动带着直往后飘。
  澈绯施施然地走上前去,红眸一利,冷声喝道:“土之祭司,你也要背叛神殿么?”说话间,上位者的威压感四散开来,就连从来不对我们有什么好脸色的曼莉莲也是一惊,握着法杖的手不自主地抖了抖。
  罗洛拉苦笑一声,喃喃道:“澈绯大人,属下也是逼不得已。”转头看我,眼神冷得刺骨,“为什么?你我同属魔族,你却能留在澈绯大人身边,还是高贵的黑暗祭司!?”
  等一下,这是什么奇怪的东西乱入了?我有些转不过弯儿来,什么叫“你我同属魔族”?我跟你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拉住澈绯想要动作的手,我淡定地往前走了一步,指了指澈绯,“她是谁?”
  在场的人也许是被我给弄蒙了,一时间没有人答话。
  “绯是魔物么?”我好脾气地换了种说法。
  “不准你侮辱光明祭司!”罗洛拉嘶声吼道。
  果然是情敌啊。我嘴角抽了抽,继续道:“我们长得像不像?”
  没人答话,但都一副看白痴的眼神看我,澈绯都忍不住想说什么,硬生生地被我阻止了。
  我闭眼,深呼吸一口气,然后瞪眼,“澈绯不是魔物,澈绯的亲生妹妹不是魔物,我是澈绯的双胞胎妹妹,因此我不是魔物——基本的三段论你不会啊我擦!就算是基因有变异的可能性,我也不会变物种了呀白痴!‘你我同属魔族’?你是我什么人呀,你是魔族和我有关系么?你是我三代内旁系血亲还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啊?”
  我冷静了一下,说实在的,罗洛拉看起来并不像魔物,难不成还真是我那个猜想?
  “……更何况,你是混血种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网速真心逆天了=口=
这是我第十次尝试发表,是jj抽还是我家网络抽啊?




☆、番外·双子(一)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告诉我写不出正文就拿番外抵= =、嘛,不要介意就是了~这番外绝对不会坑,因为基本上写完了,我会日更放上来的,每章大概还是以前的规律,4000~5000字吧。。。【幽先闪了,mina晚安~
还有,这是以小澈绯第一人称哦~【尼玛吾辈写小幽都写抽搐了,换口味= =、
                    
  (一)
  我叫澈绯·爱卡米丽。澈绯,清澈的绯红色,是我眼睛的颜色;而我的头发,是天生的银白,璀璨光华,每每让看见我的人惊叹,继而,恭敬。
  银色在这片土地,自古,都是被称作神的颜色。而在这里,神权高于一切。我的家族,世世代代侍奉神侧,是最尊贵的司祭一族。
  圣洁永爱的司祭呵,因为从来不会去关心他人的疾苦,永远不沾染世间的污色,所以圣洁?永爱?永远爱着神罢,爱着一个不管怎么祈祷都不会有所回应的幻影?——真真虚伪透了。
  也许我是最没资格这样说的,毕竟,我是这个家族最尊贵的继承人。
  继承人么?呵——
  心下嘲讽,我冷冽地扯起嘴角。淡然路过被我笑容震到而惶惶跪了一地的下人,他们脸上的憧憬以及痴迷在我眼中,完全是一个笑话。什么神之子,什么继承人,我只不过是一个连母亲都嫌弃的孩子罢了。
  我的母亲原本是一位相当优秀的司祭,但为了诞下我,生生弃了司祭的身份,再也没有资格伺奉在她最爱的神的身边,她该是恨我的。司祭,从来只能是纯洁的少女。这样说来,在我的家族里,男子的地位是相当的低,甚至没有资格在族中生活,就连姓氏都没资格拥有。有些早早地被逐出了家族,有些留下来也不过是下人的身份。
  也许现在跪着的人中就有我的表兄堂弟呢,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说是继承人,也不过是活在一堆族规当中,身不由己。
  当然,我也没心思在意他们。
  不远处,喧哗声隐隐约约,间杂几声凄厉的尖啸。我看向声源方向,略略皱了眉,“怎么回事?”
  “回禀大人,应该是前些日子抓住的负黑之人上刑台了罢。”跟随我多年的侍女淩雨往那方向瞥了一眼,敛眉垂首,语气还是一如既往地恭敬,挑不出一丝毛病。
  “哦。”我应道,收回视线。如果说银白代表神,黑色就是恶魔之色。负黑之人的下场从来只有火刑。还记得幼时见过的一个生着黑眸的少年,他被生生挖去了眼睛,火刑柱上满脸血的戚容,我到现在还记得几分。只不过这些年看得多了,也没有太深的感触了。
  如果有来世,投个好人家罢。
  冷漠如我,连叹息也是奢侈了。
  (二)
  注意到那个身影已经很久了。
  那个身影,小小的,全身覆盖在一件黑色的斗篷下,静静地跪在那里。我从没去过那个地方,只不过我的居所地势够高,透过窗户能略略看到。那是一棵已逾百年的梧桐,而那个孩子就跪在树下,双手握起,是我熟悉的祈祷式。在这片神权高于一切的土地上,随处可见祈祷的人,应该是习惯了,但看她做来,却让我有些移不开视线。之所以用“她”,不只是因为斗篷下的身形太过纤细,还有一分直觉,我总感觉她应该是个女孩子,可爱的女孩子。
  在意她的原因是她的行为太过诡异吧?黑斗篷?现在这天气可是还嫌热的。当然,我也不过是略略有些好奇罢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5) 踩(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