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光明甲 (网络版)-第3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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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厉害?”十三姨惊得吸气:“那后来呢?”
“后来好象是现在的庆阳城隍张品生张大人请人立下血符,冤气冲天,惊动天帝,天帝没了办法,要糊天下悠悠之口啊!只好把摇光王给废了,然后召于大人上了天界,做了清肃郎,掌管清肃司,你猜这位大人在清肃司做了些什么?”
“做了什么?”十三姨歪着脑袋猜了一下:“他不会又闯祸了吧!”
“何止是又闯祸?”许一诺摇着头,也不知是叹气还是欣赏:“小的不说了,说两桩大的,第一桩,他把天后娘娘的亲弟弟给砍了。”
“什么?”十三姨虽然事前已做好了心里准备,听到这话,仍是不自禁地尖叫了一声:“他斩了国舅。”
“没错。”许一诺点头:“就是国舅,他说抓就抓,说斩就斩。”
“他不怕天后娘娘反砍了他的头?”十三姨叫:“那可是天后娘娘啊!”
“这位大人,就不知道一个怕字是怎么写的。”许一诺再次摇头。
“那天帝不管吗?”十三姨很奇怪。
“说来也真是怪事。”这里面的内幕,不是许一诺这种只能听到小道消息的人所能知道的,眉头皱起来:“于大人大违天规,虽然因为血愿灵符的原因,天帝不得不提升他,但心里肯定是不太会好过的,应该是看于大人不顺眼的,可事实上,于大人上任后,天帝对他的支持竟是异乎寻常的大,于大人抓了天后娘娘的亲弟弟,他的小舅子,可天后娘娘到天帝面前告状,你猜怎么着,天帝不但不听,两人吵起来后,天帝竟起心要废后了。”
“怎么会这样?”十三姨捂住嘴巴:“这位于大人不会是天帝的——?”
后面的话她没说下去,但许一诺能猜到她的意思,道:“还真有人猜,这件事传出去后,真有人说于大人可能是天帝留在下界的私生子,哈哈?”
“不会是真的吧?”十三姨眼晴放起光来,女人对这些消息,从来都是特别感兴趣的。
“怎么可能?”许一诺摇头:“如果只这一件,还真难说,但这位大人不久又闯了个大祸,你知道他做了什么?这位大人居然假冒圣旨,要去抓天界九州之一苗州的兵马大都督郁重秋。”
“假冒圣指抓兵马大都督。”十三姨眼珠子瞪得和天上的月亮一般圆:“他这个,真的是天胆了。”
“别人是天包着胆,这位大人,那就是胆包着天。”许一诺摇头,他这个摇头,却不是叹息,而是赞赏,或者说是两者的混合物,估计他自己也无法确定心里到底是种什么感觉。
“后来呢?”虽然明知于异现在做了九州总巡检,但十三姨还是情不自禁的担心:“莫非这次天帝还支持他?”
第402章 福贵铜钱(上)
“那怎么可能?”许一诺断然否认:“假冒圣旨,而且居然是假冒了圣旨去抓一个正二品的高官,这个事要还支持,天庭还不乱了套了。”
“天帝要抓于大人?那后来他是怎么又做了九州总巡检这样的大官的。”十三姨这全儿是真想不清楚了。
“你猜这位大人怎么着。”许一诺想着传说中的于异的事迹,眼晴也情不自禁的发起光来:“天帝下令通缉他,这位大人就跑了,束手就缚这种事情,对于他这种胆大包天的人来说,肯定是不会干的,然后呢,那位苗州兵马大都督还真个给他逼反了,那位郁大都督也是个厉害角色,不但起兵造反,而且率兵马打进了铁瓦关,那是天界第一雄关了,且打败了斗神大阵。”
“这么厉害。”十三姨叹。
“是。”许一诺点头:“但后来的事你绝对猜不到。”说了这话,他自己却叹息了一口:“不是你猜不到,天上天下所有的人,只怕没有一个人猜得到。”
这个故事,起伏实在太大,十三姨完全不敢猜了,只瞪着大眼晴看着许一诺,等着他往下说。
“你猜怎么着。”许一诺叹息了两声,仿佛在自己心底又消化了一遍,才接着往下说:“这位大人,居然赤手空拳征服了黑白双苗,哦!黑白双苗你不知道,天界和下界一样,也不安宁,下界有魔界不法,蛮夷作乱,天界也有七方为祸,苗方就是其中的一个大祸害,而黑白双苗是九苗之一,这位大人赤手空拳,居然就征服了黑白双苗,然后指挥黑白双苗在背后攻打郁重秋的老窝苗州。”
“呀!郁重秋那就是腹背受敌了。”十三姨赞叹:“原来于大人打仗也这么厉害。”
“那到不是打仗厉害,是苗方就在苗州的后面。”许一诺摇头:“郁重秋本来打下了铁瓦关的,一看老窝给包围,不得已,好回兵,结果给于大人一仗打得大败,郁重秋自己也给于大人亲手活捉了。”
“真厉害。”十三姨叫:“那后来呢,于大人一定捉了郁重秋回京领赏了,不过是他假冒的圣旨啊!而且郁重秋也是他逼反的啊!照道理来说——”
她没有再说下去,因为许一诺已经在长叹了:“照道理来说,这位大人是一切祸事之源,天帝即便不罚他,也不可能赏他,可结果你看,九州总巡检。”许一诺说着又重重地重复了一遍:“九州总巡检啊!虽然只是三品,可这权力,大得没边了啊!而且我听说,这个九州总巡检的衙门是于大人自己去组建,一切官吏也由他安排,只要报上去就行,这个,这个。”他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了,好半天才道:“真的是大违常规啊!莫说是天规森严的天界,就是在人界,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难怪于大人开口就许给你一个分巡检,原来这些官他可以自己安排啊!那真是不得了。”十三姨跟着感叹。
“这位大人,是个奇迹。”许一诺眼望于异消失的方向,似乎还能看到于异似的,眼中放出光来:“尤其是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居然就创造了这样的奇迹,太不可思议了,所以我先前一看到是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一定要拜在他座下。”说到这里,他握紧了拳头:“这位大人是绝不会甘于平庸的,九州总巡检有着巨大的权力,这位大人一定会创下不可思议的奇迹,我要跟着他,见证这份奇迹。”
看到他意兴飞扬的样子,十三姨脸上地露出祟拜的光来,但又有些担心:“就只怕这位大人又闯下天祸来。”
“那又如何?”许一诺毫不在乎的挥手:“我细细思量过这位大人的事迹,行事虽然偏激了一点,但走的却是正道,跟着他,即便身死,名亦不坠。”看到十三姨有些担心,又安慰她:“而且你也见识过这位大人的本事了,他闯祸的本事大,平祸的本事更大啊!怕什么?”他这个心思,到与吴承书如出一辙了。
“那到也是。”十三姨点头,是啊!杀了天帝小舅子然后又假冒圣旨天上天下通缉了,居然还能翻过身来,不但能翻身,而且还能连续升官,这份本事,想不服都不行:“大哥你跟着于大人,必然前途远大。”
许一诺满脸红光,牵了她的手,道:“你跟着我,自也会有一份风光诰命。”
“嗯!”十三姨甜甜的点头。
“走,我先送你躲起来,待得报了仇,我再尽心替于大人做事,跟着于大人,我许一诺也必将名扬千古。”许一诺信心满筹,牵了十三姨,飞了起来。
于异真个走了吗?没有,这样的好戏他不看,怎么可能,之所以说走了,归根对底,还是先前对许一诺的印象差了,连带着对许一诺说的话,也有几分难以尽信了,所以故意说走了,其实化一只夜鹰,浮在二十里外的半空中,盯着这边呢,许一诺说的是真是假,看着就知道了,眼见许一诺带十三姨飞开,他也没有再跟上去,反正许一诺说要报仇,还会回来的。
这时下面来了一队马车,可能是赶远途来祝寿的,本来于异不在意,但中间几辆车子上,一溜儿坛子,贴着老大的酒字,于异一看,高兴了,暗叫:“这么黑天半夜的送过来,莫非是哪个地方的名酒,嘿嘿!我先给你尝尝。”
闪身螺壳中,轻轻飘将下去,就粘在了一个酒坛上,酒坛是有泥封的,他到也有趣,就化一只蝉,把一根吸管伸出来,强行刺破泥封,到里面狠狠地吸了一口,不由大赞:“果然是好酒。”就那么趴在酒坛口,一管接一管,不停的猛吸着,上了福贵山。
福贵山形如一张太师椅,福贵门就座落在太师椅的中间,房屋之多,规模之宏大,那就不必说了,于异醉眼蒙蒙地看着,虽然已经夜深,仍然灯火通明,到处是人,来祝寿的,大抵都是江湖汉子,不说有什么翻天覆地的本事吧!多少练有点儿玄功,个个精力充沛,三五一群,七八一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邀三喝六,喧闹不绝,当真是好不热闹。
“今夜许一诺是不会来了。”于异想着,也懒得动,直接就附在酒坛子上,跟着进了厨房,一坛酒喝完,他也醉了,闪进螺壳里,倒头一觉。
“张老跟我说,事要做大,首在用人,许一诺为人阴了点儿,但若真是为了服仇,到也可以一用,也不怕他翻了天去。”于异并不知道许一诺心中的热切,迷迷糊糊地想着,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醒来,于异才算真正见识了福贵门的豪富和人气,福贵门本就极大,几乎要算得一座小城,东侧一个大广场,估计还不是花园,可能是平日操练弟子的地方,方圆足有几里,这时候摆满了一桌桌的酒席,于异粗略估算了一下,至少有上千桌,可能还不止,每桌酒席前,有两个女子服侍,然后上菜的又专有一帮人手,这些人衣分五色,等于把广场分为了五个地段,各负责一段,绝不相混,而在广场的中间,还搭着一个巨大的戏台,一大清早地,下面开了席,上面则在呀呀呀的开唱。
吃席的人,至少有上万,加上送菜服侍的福贵门弟子,这一个广场上,有差不多将近两万人,那份儿喧哗,那份儿热闹,看得于异足足呆了有小半刻钟,然后才给惊醒,因为他看到了富子义。
福子义陪在一个老者边上,于异一眼就可以认定,这老者必是福贵门门主福文武,福文武身材高大,满面红光,一部白须,根根如银,眼如虹炬,声若洪钟,虽已年及七旬,却是威风凛凛。
“好个福贵门主,果然是虎老不倒威。”于异暗暗点头。
厨房中虽有好酒,但于异是个好热闹的,喝酒就是要人多啊!他也懒得变成别人的样子,就自身本像,反正也没几个人认得他,施施然走出去,随便找个空位坐了,也不可能有人来查问他的来历门派,现成的酒菜,吃就是了。
一是凑份热闹,二是等着看戏,不过他没看到许一诺,却也不必着急,有酒先喝着罗。
福贵门这席一开,就再没断过,随走随撤,随来随吃,只要你坐在桌前,就随时会有新的酒菜上来,而戏台子上也一直在咿咿呀呀的唱,戏班子换了一个又一个,戏却始终不断。
什么叫豪富,这就叫豪富,于异以前跟狼屠子吃过东海金百万的一场酒席,当时已经惊得目瞪口呆了,但今日与福贵门这场酒席相比,却又要逊色三分,规模虽然差不多,但很多细节上却还要差一些,象福贵门把酒席分为五个小区,送菜服侍的弟子衣分五色,绝不相混这一点,金百万那边就没想到,其它地方还有,而且客人也不相同,金百万纯为显富,客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而福贵门的客人,基本上都是江湖汉子,别的不说,嗓门就要大得多。
很明显,金百万那样的暴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