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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日光微澜-第3部分

小说: 日光微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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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停留在每月的新片上映时间表,背包里不是文艺理论而是一本本乐谱。
  第10节:莱比锡 初秋(5)
  终于有一次,Clement打电话给我,说有两个在法国的朋友约他去德法边境的斯特拉斯堡旅行,问我要不要一起
  去,我几乎没有犹豫就谢绝了。他很失望,在电话里问我:“为什么不管我做什么,都无法让你感兴趣?”我迟疑了片
  刻,只说:“很抱歉。”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什么能让我感兴趣。从此以后Clement跟我就没有了联络,偶尔
  在校园遇见,只是礼貌地打个招呼。
  他就像是一首快节奏的插曲,播放过一遍之后就沉寂下来,不曾对我的生活产生任何影响。我也曾经想过,这究竟
  算不算是一次恋爱?没有特殊的感觉,没有深入的接触,仅仅只是跟对方平淡地交往了一段时间而已。
  米澜从小到大都很引人注目,却也一直没有过恋爱。她会参加同学聚会和大学社团活动,会与朋友一起过周末,会
  同意跟新认识的男生交换电话……但从来不与任何人有超出友谊范围的交往。
  因为时差,我跟她聊天的时间基本都是在下午或凌晨。某一天,在MSN我向她说起Clement,她发过来一串感叹:
  “你不喜欢他,也不讨厌他;既没有拒绝他,也不算是接受了他。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会觉得很有挫败感。”
  “我知道啊,可是我的确就是不讨厌他也不喜欢他……”
  “原榛,我们认识六七年了,你好像从来就没有讨厌过什么,也没有特别喜欢过什么吧?你真是一个大挑战,如果
  我是男人,我一定要搞定你!”这句话末尾,她发来一个歪着嘴坏笑的表情。
  “得了吧,你一会儿说很有挫败感,一会儿说想搞定我,男人哪有那么矛盾?应该是我这个人比较无趣吧。”
  “男人就是这样,得不到的非要想尽办法攻克下来,攻克不下来的话顶多垂头丧气一阵子,马上又有了新目标,他
  们的挫败感只能通过新的战绩来洗刷。男人比你无趣多了,好胜又幼稚,至少我长这么大还没见到过吸引我的男人。”
  “哇,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对男人有研究的?”
  “还需要研究?当年十二岁的同班男生和现在二十岁的学长都有同样的特征,你没发现吗?”
  “真期待,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会吸引你。”
  “我也很期待,可惜总不让我碰上高质量的男人。”
  “看来,你才是男人最大的挑战……”
  “不会啊,濒临灭绝的合格男人才是我们女人最大的挑战!”
  ……
  在十九岁的米澜看来,爱情是势均力敌的博弈,没有好对手根本不愿意开始。而当年的我,以为爱情不过就是从一
  个人变成两个人,如果无法彼此适应,就再由两个人变回一个人。
  第二部分
  第11节:奥克兰 雨水(1)
  Chapter 3 奥克兰 雨水
  观光电梯以十八公里的时速载着他们从天空落回地面,城市的灯火从他们脚底慢慢升上来。
  米澜对人生中即将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都有清晰的定义,她有一种超越年龄的笃定,对待任何一件事物都抱有期
  待﹑幻想﹑质疑﹑否定,最终依然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投入进去。她一直都是这样坦诚无惧。                                                                            。
  米澜第一次见到路懿,是在奥克兰的一家Woolworths超市里。
  水果架上整齐地码满了厄瓜多尔大香蕉,在番茄土豆蔬菜等等颜色各异的新鲜食物中间分外显眼。米澜看到这一大
  片黄香蕉就乐了,扔下装满零食和水的购物篮掏出手机给它们拍照。
  那时她刚刚穿上学士服拍过毕业照,又一次做了个出人意料的决定,跑到南半球申请到第一份工作,在新西兰一家
  纯植物护肤品牌做研发助理。她雅思考了6。5,本科的成绩单也很好看,于是Offer拿得很轻松。备考的时候所有同学都
  以为她要去国外读Master,没想到却是漂洋过海找了第一份工作。
  我假期回国时,只跟她见了短短的一面。我们在宜家楼下排队买甜筒,她身高已经差不多170公分,短发留长后自
  然卷更大了,被阳光覆盖上一层金棕色的光泽。
  握着甜筒背靠着栏杆,她侧过头打量我:“真让我失望,你皮肤还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就算为了我,你也来两个粉
  刺吧?”
  “你就快要去新西兰当绵羊油小姐了,还有空替我消灭粉刺?”
  “绵羊油?还羊脂球呢!我可是听了你的话才觉悟的,我又没有叔叔是化学家,要做Est                                                                                 ée Lauder      太难了,至少得
  比她多奋斗几十年吧!想来想去不如先去外面看看,不看看怎么知道给自己选的未来对不对?”
  第12节:奥克兰 雨水(2)
  “为什么你老是改变计划,还总能那么快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想到就做,不会计划太远,兴趣也不长久。你羡慕我?”
  “我妒忌你。我的一个目标要用一辈子来实现,感觉一直走得很慢。”
  “不要这样嘛,你可是未来的大师啊,以后我听音乐会不买门票就全靠你了!”
  ……
  她刚到新西兰,兴奋得见什么都拍照传给我看,我的邮箱接收过她传来的彩虹、街道、斜顶小屋、帆船、咖啡厅、
  甚至包括南半球最高的建筑Sky Tower和City的红灯区……当然,还有超市里的大香蕉们。
  就在拍大香蕉的那一天,米澜第一次见到路懿。
  站在收银台后的男生也是个亚洲人,用“好看”来形容他估计没有任何人会反对——宽大的超市制服在他身上丝毫
  不显得笨重,短发细碎又干净,鼻梁很高,下巴的轮廓像雕塑。当米澜走到他面前,他只迟疑了不到一秒,礼貌地用英
  文告诉她账单总额,询问她是否需要购物袋。
  米澜递给他信用卡。刷完卡看到她用中文字签名,他忽然笑了,说出一句中文:“我刚才还以为你是韩国人。”
  “为什么?”她睁大眼睛看着他。
  “我没有见过出门买菜还化妆这么精致的中国女孩子,一个步骤都不差。”
  米澜把他从头到脚瞄了一遍,眼神充满喜剧感:“别告诉我你其实是个彩妆师!”他的样子看起来那么像课余打工
  的大学生。
  “不是,我的志愿是回国开包子铺。”他说冷笑话的时候面不改色,将购物袋递给她。
  “谢谢。”米澜已经接过袋子往出口走去,听见旁边收银台有人在叫“Louis”。接着她听见刚才跟她说话的中国
  男生在回答,是同事跑到他所在的台前来换零钱。
  米澜饶有兴味地回过头看着他们换好零钱,那个叫Louis的男生也回过头看她。
  她并没有退回收银台前,而是隔着几步距离偏着头问:“你叫Louis?”
  男生点头,眼睛很好看地眨了眨。
  她又接着问:“那谁是Vuitton?”(Louis Vuitton,著名奢侈品牌,缩写为LV)
  男生终于摇头了,笑得睫毛微微颤抖。她心满意足地拎着购物袋走出门去。
  第13节:奥克兰 雨水(3)
  那天下午她发给我超市里拍到的大香蕉照片,约我晚上上线聊天。
  晚上,在MSN,她说:“今天我见到一个很有趣的男生。”
  “然后?”
  “我赢了。他说冷笑话,我没笑,但我说的笑话把他逗笑了。”她似乎是第一次因为这样的小事而充满成就感。
  而我的关心比较实在,发过去两个问号:“是什么人?哪里人?”
  “当然是中国人,老外才不会跟你在说冷笑话上这么有默契!”
  “他是干什么的,以后要不要回国?”
  “要啊,他回国开包子铺!哈哈……”此时此刻,米澜的开心就像抽奖被抽中,并不是多大的惊喜,但那种从天而
  降的幸运感觉能将人笼罩很久很久。
  奥克兰的天气非常规律,晴完了下雨,雨过必然是晴天。想看彩虹根本不需要运气,雨后抬起头就能看到一深一浅
  两条彩虹,里一层外一层地圈在一起。抬头举起相机拍彩虹的不是游客就是刚来不久的留学生,任何在这里停留超过一
  个月的人都会对此见怪不怪。
  米澜是个例外。她热衷于收集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彩虹,在她已经拍完两百二十一张彩虹的照片后,她第二次遇见
  路懿。
  那是北岸某条街的转角,路边遮雨棚银白色棚顶和红色路灯杆站在棕榈树之间。刚刚下过雨,米澜从Glenfield 
  Mall出来,正在抬着头拍彩虹。
  有人在身后叫她:“米澜!”
  她没有听见,继续调整相机的角度透过棕榈树叶捕捉外圈颜色很淡的彩虹。
  叫她的声音比刚才大了一些:“米澜!”
  她回过头,耳朵被相机绳刮疼了,看到眼前站着曾经在超市见过的Louis。距离第一次看见他已经有接近六个月
  了,从那以后她每次去那家Woolworths都没有再见到他。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她与其说是吃惊,不如说惊喜。
  “你忘了,我看见过你签信用卡!”那已经是六个月前的事了,原来他也还记得这么清楚。
  米澜装作忽然想起他是谁的样子:“哦……Louis Vuitton!”其实她一眼就认出了他,逆着光,在彩虹的正下
  方,细碎干净的短发和笑起来会微微抖动的睫毛。
  第14节:奥克兰 雨水(4)
  他对她伸出手:“路懿。公路的路,左边壹,右边恣的懿。”
  “路懿……路易十六跟你有关系吗?”
  “法国一共有十八个国王叫路易,为什么偏偏是路易十六?”
  她聊得兴奋起来:“路易十六刚好赶上法国大革命啊!”那种兴奋就像逛街时试穿到一双合脚的鞋子,疲惫时抓到
  一个舒服的枕头。
  他对这个理由表示抗议:“你对被砍头的国王感兴趣!”
  “不对,我对最温柔又最倒霉的国王感兴趣。”
  “那我跟他一定没有关系,我是很幸运的。”
  “你为什么觉得自己幸运?”
  “哇,你知不知道奥克兰有多大,有多少人?在一百三十多万人口里,我居然能够毫无预谋地遇见你两次,我还不
  够幸运?”
  “你还想过预谋?”
  “当然没有。要偶遇才幸运,预谋了就不算了。”他看看天,又看看她,“一起去喝点东西?”
  “好啊。”她愉快地答应。
  他们并没有去喝东西,而是去吃了晚餐。如果说上次见面路懿给人的感觉是个有趣的男生,那么这一次他表现得很
  像一个年轻却成熟的男人。
  路懿带她去了市中心,Sky Tower附近一家中餐厅。他熟练地点菜,不时侧过头征询她的意见。
  “这里的虾饺很好吃,差不多能比得上国内。”他双手交叠在桌前,身体微微前倾跟她说话。
  “你喜欢广东菜?你是哪里人?”她问。
  “你猜。”
  她摇摇头:“听你说话完全听不出来,提示太少了,猜不到。”
  “其实你是想说,我带你来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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