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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远古之不要追我 作者:沈暮归-第51部分

小说: 远古之不要追我 作者:沈暮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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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两个女儿的名字,大伙儿争论得如火如荼,差一点由口头辩论上升为全武行。

沈陌则凉凉地坐在一边喝茶、吃东西、看戏。

等到戏看得差不多时,霸气地拍案一声吼:

“都别吵了!大的就叫‘大宝’,小的就叫‘小宝’,抗议无效!”

于是两个还在襁褓之中的女娃娃就这样悲催地被她们无良的母上大人冠上了恶俗无比的名字……

大宝和小宝刚出生的时候,翮可谓满面春风,一副有女万事足的模样,笑得比谁都开心。

不过,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发现——女儿比儿子还要粘母亲!

大宝和小宝简直就是一对小恶魔,她们不仅总是选在“恰到好处”的时候哇哇大哭,每次哭的时候还只有沈陌能够哄住,其他人来哄——包括他这个爸爸在内——一概不给面子。

等到她们稍微长大了一点后,她们开始频频挤掉他的位子,和沈陌一起睡觉,白天也时常粘着妈妈,惹得他十分怨念。

在经历了上述种种不堪回首的血泪史之后,翮终于明白一个道理:

无论生儿子还是生女儿都是一样的,要想改变他的悲催生活,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生!

可是,不生就等于不能XXOO,这一点对他而言实在是很有难度。

翮在不生和XXOO之间,无限纠结……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2982980的一颗地雷~




☆、儿女情事(大结局)

孩子们渐渐长大;性格各有千秋。

大儿子沉稳,话少。

二儿子生得十分俊朗;善于言辞和交际,尤其擅长同异性的交际,一双天空般湛蓝的眼眸迷倒万千雌性。

大女儿性情外向,活泼好动,从小和部落里的其他小兽人们打成一片,培养了一大批死忠的护花使者。这些护花使者中有一个叫做“阿千”的小雄性对她尤为用心;沈陌观之,颇有养成的味道在里面。

小女儿性格内向,从小到大一直喜欢粘在妈妈身边——翮对她最有意见。

至于三儿子……三儿子很爱护妹妹们,这原本是一件好事。

但是有一天;他忽然语不惊人死不休地蹦出了一句:“妈妈,妹妹们好可爱,我要和她们在一起一辈子!”

ORZ,一道惊雷从沈陌的头顶上劈下。

这可是乱伦啊乱伦!

而且还是娥皇女英版本的!

沈陌惊呼:“这不行!”

“为什么不行?”凡不解地问。

“因为她们是你的亲妹妹,哥哥是不可以和妹妹在一起的,这是乱伦!”

“什么叫做‘乱伦’?”凡眨巴着眼睛,一脸茫然。

沈陌一滞。

她怎么忘了,兽人的世界里根本就没有“乱伦”这一说法。

“呃,就是——”她的眼珠一转,计上心来,“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和你的妹妹们在一起,你们生出来的孩子就会很弱,很弱很弱。”

她特意强调了“弱”这个字,因为她知道兽人们对于后代的实力十分的重视。

果然,凡皱着眉,认真思考了一阵后,很是艰难地作出决定:“好吧,我不和妹妹们在一起了。”

沈陌悄悄地松了一口气,养孩子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又过了几年,孩子们陆陆续续地成年。

一日,凡突然对沈陌和翮说,他决定出门闯荡世界,寻找其他的人形雌性,因为他只想和人形雌□/配。

沈陌闻言,心里很是难过。

孩子长大了,终是要离开家了啊……

翮见她伤心,顿时就恼了。他怒吼一声化作狮形朝凡扑去,打算好好地教训一顿这个不乖的儿子,让他再也不敢生出离家的念头。

沈陌见状,急忙阻止翮。

“让他去吧,”她调试了一下心情,尽可能平静地开口道,“这是他的生活,我们应该支持他的决定。”

“妈妈……”凡的眼睛湿润了,“我不会离开很久的,我一定会定期回来看你们的!”

就这样,三儿子离开了。

沈陌黯然了一阵,也就渐渐地习惯了。

反正,儿子又不是不回来了!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还能给她个儿媳妇回来,虽然她很怀疑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其他的人形雌性存在……

三儿子的事情让沈陌意识到儿女的情感问题是一件大事,必须严肃对待,正好孩子们都已经达到适合谈恋爱的年龄。

于是乎,这一日,她挨个把剩下的几个孩子叫过来,询问他们有关择偶的问题。

首先是二儿子。

听了她的问题后,他潇洒地一甩长发,表示很喜欢“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恋爱+婚姻方式。

对此,沈陌很不解:她和翮都是崇尚情感专一之人,为什么会生出一个花心大萝卜?

其实是大女儿。

大宝握紧拳头,信誓旦旦地表示:她一定要在有生之年得到紫羽叔叔的心!

尼玛!居然是紫羽?!

沈陌绝倒。

她一直以为大女儿会看上那个叫阿千的竹马,即便不是阿千,也会是其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雄性。

没想到,大宝居然是个——大!叔!控!

ORZ,太累爱了……

接下来是大儿子。

琥珀沉默了一会儿,淡淡地吐出一句话:

“我喜欢木离。”

沈陌瞬间风中凌乱了……

这是要创造出兽人历史上第一对BLCP吗?是吗是吗?

她到底应该阻止,还是放任他们相爱相杀呢?

太累爱了……

最后闪亮登场的是向来乖巧可爱的小女儿,沈陌觉得这个女儿一定能够安抚她那颗频频受创的心。

她以最温柔最慈爱的声音问道:“宝贝儿,告诉妈妈,你希望以后和谁在一起呀?”

小宝可爱地眨了眨眼睛,软软糯糯地回答:“妈妈我爱你,我要一直和妈妈在一起!”

“乖~”沈陌顿时心花怒放,狠狠地亲了小宝一大口。

一旁的翮却黑了脸,一副天塌下来的表情。

这一定是世界末日的节奏……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到这里就正式完结啦~撒花~
完结必做三件事:
1、求大家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吧~传送门:
2、新文预计七月开坑,暂定为暮光之城BG同人,希望感兴趣的亲可以继续关注~
3、感谢所有支持本书的亲~爱你们~




☆、番外—安婧

快要入冬了;凌冽的寒风呼呼地刮着,犹如地狱的协奏曲;听得人心没拧�

这里是奴隶住的地方,破旧的帐篷,简陋的条件。

屋子里很冷,冷风不断从帐篷的裂缝里灌进来,尽管生了火,还是冻得人瑟瑟发抖。

当然;只是冻“人”而已,兽人们天生体温高,又有一身厚厚的皮毛,足够抵御这种程度的寒冷。

不知有多少时间没清洗过的兽皮毯子散发出阵阵难闻的味道;狼藉的地面上,两个身材高大的雄性刚刚发泄好他们的欲望,心满意足地离开,留下一个赤身luo体女子神色萎顿地躺着,下/身缓缓流出混合着红、黄、白三色的zhuo液。

这是这名女子今夜所服侍的第六和第七个奴隶。

每一天每一夜,这女子都需要服侍很多个雄性,他们都是奴隶,实力不怎么样,力气却大得很,在床/上总是显得格外兴奋,丝毫不会顾及她能不能承受。

当然,他们也不需要顾及这女子的感受,因为她是首领送给他们可以任意玩弄的礼物,她在部落中的地位,比奴隶还不如。

而这个女子,就是我。

我是安婧,原是二十一世纪一名光鲜的白领,在这里,却只是一个低贱的玩物,奴隶们的玩物。

其实我原本可以过得很好。

成为玩物后的这些日子里,我的神智大多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偶尔清醒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同一个问题:如果当初,我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没有对沈陌动不好的心思,那么现在的我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想来想去,答案都只有一个:其实我原本可以过得很好。

一直以为,身为女子,嫉妒是最理所当然的情绪,所以我从不为自己的嫉妒心感到羞耻。然而现在想来却觉得,嫉妒,真是这世间最没道理的东西。

其实,我原本拥有的并不比沈陌差,只是我一直都没有看清这一点,一直以为别人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尤其当那个别人是沈陌的时候。

这份攀比之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初中的时候,我很胆小、很腼腆,害怕众人的目光,却又渴望众人的目光。那时的我真的是很羡慕沈陌,只是纯粹的羡慕,没有掺杂任何不善的情绪。

彼时,她是聚光灯下的花朵,我是路边一株不起眼的草。

我想,她大概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她看上去总是漫不经心的样子,除了对她身边的那些人。

她身边有一个家境十分富裕的女孩子,当时,她俩算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但是我可以肯定,她们的这段友谊长不了。

因为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很有些公主脾气,而沈陌骨子里也是骄傲的。她们两个之所以会暂时凑到一块儿,不过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或者说,还没有找到更好的选择。

成双成对,是这个班里的女生日常活动的习惯。

如我所料,她们很快就发生了一次严重的口角,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厉害。我知道沈陌对于那个女孩子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而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我在一次午间休息的时候找上了沈陌,装作随意地同她谈论她所喜爱的文学、音乐和美食,在她忍不住抱怨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的公主脾气时,恰好好处地点头应和,不会显得谄媚,却能让她感到心里舒服。

我如愿地看到,她注视我的眼神越来越明亮,那是一种见到知己才会生出的、欣喜的神色。

那日之后,我替代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成了沈陌身边形影不离的朋友。

其实我原本是有同伴的,但那个同伴和我一样不是什么出色的学生,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就舍弃了她。她看上去倒不是很在意的样子,这是一个很懂得自娱自乐的女生。

而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因为性格实在不够讨喜,后来一直没有找到别的伙伴。我觉得她很可怜,也很可笑。一个女孩子,在家里可以是公主,在集体生活中却绝对不可以把自己当成公主。这个女孩子在人际交往方面的意识单纯得令人无奈。

一切看似在计划的轨道上运行,我却渐渐地感到了计划之外的某些东西。

我发现,一株野草,如果它只是静静地生长在路边,虽然不会有人注意,却可以将它的平凡隐藏。而当它和花朵生长在同一个地方时,纵然可以借助花朵收获人们的关注,但它和花朵之间的差距也会因此而暴露出来,在阳光之下被无限地放大,再放大。

而我现在就是那株站在聚光灯下的野草,虽然位置变了,本质却仍只是一株野草。我的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衬得沈陌这朵花越发的光彩出众。

我想,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对沈陌生出了嫉妒的情绪。

其实我是喜欢沈陌的,还有一点点感激她,如果没有她和我一起穿越到这个世界,没有她的镇定和冷静,我大概只会傻傻地呆在原地不知所措,直到天黑的时候被野兽吃掉。

但是我没有办法控制对她的嫉妒,她好像总是能够轻松地得到我费尽心思也得不到的东西。

友谊和嫉妒就像是握住同一根绳子两端的拔河运动员,绳子中间的那条红丝带一会儿向右移动,一会儿向左移动……

直到最后,我已然分不清,我所厌恶的到底是沈陌、还是自己内心这种疲惫争斗的心情。

说到底,我只是虚荣,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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