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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你们的恶-青涩青春-第14部分

小说: 你们的恶-青涩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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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水一样流逝时,我总是会恐惧得心惊肉跳,我怕我的生命就这么水一样迅速流干了。 
  我激灵灵地张开眼睛,突然看见潘正背着书包从教学楼里出来了。他穿了件茧色夹克,下身是紧绷的牛仔裤。他身材瘦长,这么穿很合适。他径直朝校门口走,并没有转身去车棚里推自行车,看来今天是走路来的。他和冯小秋谈恋爱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不会再与我有什么心灵感应了。我断定他不会转脸看我,因此没有躲闪。 
  就在我这么想着时,潘正的脚步开始迟疑,赌博似的向我转过了身。他赢了,定定地站住了,绛红色的夕阳给他的身体涂上了一层金边——《优秀作文选》里总有许多这类比喻,用在潘正身上竟这么土气。他是一个优美的少年,如果他和我毫无关系,足以给我丰富的灵感和想像。 
  此刻,除了新长出的杨树叶被风吹动的沙沙声,我的耳朵屏蔽了任何噪音。这种沙沙声就是天音,我和潘正神圣地对视。他的手缓慢地抬起来,向我招了招,又放下了。如果他不向我走来,这个时段会在我的记忆里成为神圣的永恒。但他走来了,走到了我面前。 
  “跟我去我家,就现在!”他的急不可待,将神圣的东西撕破了。 
  “咱俩还有关系吗?”我忧伤地问。 
  “有!我心里装的是你,你怎么就是不信?” 
  “你手上拉着冯小秋,心里装着我?” 
  “我喜欢……爱你……”他的话断成了两截。 
  “可能吗?”我鄙夷地望着他。 
  “你跟我去我家,我叫你看看我是怎么喜欢你的!” 
  “用你的那东西证明?” 
  “对,它最真实,绝对不会撒谎。” 
  我的目光不由得落在他的下身。被牛仔裤紧绷的三角区部位出现了一条凸痕,它在蠢蠢欲动。我不明白,他身上为什么要长这么个东西,总是在不该出场的时候出场,总是叫神圣流俗。对于我来说,对于我的爱情来说,他长一颗心已经足够了。可偏偏这个东西总是喧宾夺主,叫我分不清是他的心在爱我,还是这个东西在爱我。事实上,我并不恨它在我面前的蠢蠢欲动,而是恨它不止在我一个人面前蠢蠢欲动,起码还有一个冯小秋。 
  “我恨它,和恨你一样恨它!”我又开始词不达意了。在他面前,我总会这样。 
  “你爱它,和爱我一样爱它!”他应道。 
  “你是我的第一个,就这么忍心叫我当……”我一下子控制不住,哭了。 
  “跟我走吧,咱俩都死一回。”他求告着,“在冯小秋身上,它是个木头,我也是木头。” 
  “不——”我的头脑变得一片空白。我不能原谅他那个东西,它脏了他,但我不能再叫它弄脏我。 
  我转身朝厕所跑去。他跟在后面追我。他那被夕阳投在地上的影子告诉我,他想伸手抓住我,却没有成功。我跑得真跟飞的一样,就是在短跑比赛时,我也从没发挥得这么好。 
  我跑进了女厕所,是想断了潘正的想望,但厕所里还是有人的,我又不能傻站着,就走到最尾的一格,蹲下,历经了两次自动定时冲水,起码有二十分钟了,才起身出去。   
  它总在不该出场时出场(2)   
  双杠区没了人影。刚才的少男少女,刚才的爱与忧伤,已经梦一样消失在春日渐暗的夕阳里,再也不会回来了。风吹着杨树的嫩叶,它们在欢快地舞蹈。树叶是幸福的,它们的情人是风,风一来,带给它们必定是非要舞蹈起来才能表达的欢愉。 
  厕所旁的小平房里,住着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孤寡老人,年轻时在本校教过美术。我经过他的窗口时,看见他正在包饺子。他的房间很脏,他的手也很脏,包的饺子又大又黑。我很难想像这种饺子怎么吃,可这么不干不净的食物,也养着他活到了70多岁。 
  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和太多的活法,品尝过水深火热的也许不止我一个。 
  “漂亮姑娘,来看看我的画啊!”他操着南方口音,放下手中的活计,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瘪脚的碳笔画,画的是人物素描,一个少女的头像。 
  我走近窗户,接过画看了看,还是微笑着称赞一番。 
  “漂亮姑娘,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吧!”他笑得孩子般羞涩。 
  我不想要这张画,但老人痴纯的面孔,使我接纳了它。 
  “漂亮姑娘,多笑笑啊。你一直笑,这太阳就一直落不下去呢。”他说着,眼睛里装满了明亮的向往。 
  他说的这句话乍一听不正常,但我却觉得他的精神一点问题也没有。他的世界绝对不容易被外界认同,所以他被认为精神不正常。   
  冯小秋的官爸爸遭难了(1)   
  我回宿舍拿了碗,去食堂打饭。太晚了,学生们都吃过饭了,食堂里空荡荡的。班主任的老婆今天值班,正准备打扫大厅的卫生。 
  “你这孩子,今天咋晚了?别光知道学习忘了肚子啊。”她拿着个大扫帚,和气地说。 
  “嗯——”我心里一阵温暖,却不好意思和她那笑弯弯的眼睛对视。 
  “菜卖完了,你买俩馍吧,去校门口商店里买包榨菜就着吃。” 
  “嗯,我买俩馍。” 
  “这闺女长得花样的,你妈咋不好好打扮打扮你呢?我要是有个这样的闺女,保准叫她穿得跟花蝴蝶样的……”她用夹子夹了两个馍,放在我碗里,笑眯眯地盯着我看。 
  我低头看看我的衣裳,确实太寒碜了。一件白色印紫花的棉布罩衫,小得盖不住里面的棉毛衣。袖子实在太短了,我妈就用缝纫机在袖口接上了两截儿布,不论质地还是颜色,都和原来的不一样。时髦的同学这个季节都穿起了夹克、运动衫或者大格子外套。我红着脸对班主任的老婆笑了笑,快步出了食堂,朝学校大门口走。 
  过了马路,我去商店买榨菜。商店旁边的小饭馆里坐着王斌。他看见我,箭一样地冲了出来,站在我面前,瞟了一眼我碗里的馍。 
  “这干馍你能咽下去?我爸妈都出差了,我请你在饭馆吃顿好的吧?”他说。 
  “不。” 
  “怕啥?怕人看见咱就去远一点的馆子。” 
  “不去。” 
  “烦我是吧……想知道冯小秋的事儿吗?” 
  听了他的这句话,我的心很快被揪紧了。冯小秋会有什么事?一定是和潘正谈恋爱谈出什么花样了。王斌不会告诉我冯小秋身上有什么记号吧?难道潘正也把冯小秋出卖了?可转念一想,冯小秋的事儿和我还有什么关系呢?我凭什么要去关心她?我不能答应王斌,不能在王斌面前暴露自己,我要装得不在乎冯小秋,也不在乎潘正。这么想着,我对王斌摇了摇头。 
  “走吧,咱俩去前面的饭馆吃。”他说,“冯小秋遭难了!” 
  遭难?冯小秋这么命好的女孩怎么会遭难?我根本不相信王斌的话,王斌可能是在拿冯小秋当诱饵,引我和他接近吧? 
  “我要是骗你,我就是小狗!”王斌把右手小指伸了出来。 
  我这才相信了他,跟着他来到离学校远点儿的一个饭馆里。王斌叫了一个辣椒炒牛肉,一个白菜豆腐汤。他用筷子夹了一片牛肉,放在我碗里,我尝了尝,实在是美味。接着,他又给我舀了一勺汤,我也尝了尝,一样非常美味。这一会儿,我觉得王斌不是坏蛋,就把我碗里的馍分给他一个。 
  “冯小秋是上等人,住的是小白楼,水磨石地板,用的是抽水马桶……”他边嚼边说。 
  “抽水马桶是什么?”我确实不知道。 
  “就是解手用的。可以坐着解手。” 
  “坐着?坐着怎么解手?” 
  “下等人坐着解不出来,上等人蹲着解不出来。” 
  我的脸一阵躁热——我是下等人,我不敢想像坐着怎么解手。 
  “张蔷薇,你的心眼儿咋不活点呢?潘正不喜欢冯小秋,他就想利用冯小秋她爸。你也学学潘正,和我好了,以后大学工作都不发愁。我保证叫你比冯小秋穿得时髦,我可以托香港的亲戚给你买衣裳。你看你身上这件衣裳,简直是出土文物……” 
  “别说了!”我的声音有气无力。 
  “好好好,赶紧趁热吃。我是为你抱屈,我情愿叫你拿我报复潘正还不行?” 
  “不可能!” 
  “那就算了,等你头破血流再找我诉苦吧。反正我也有个女生牵着,二高的,不漂亮,但我的小弟弟总算有个旅馆住住了。” 
  听了他的最后一句话,我的胃里开始泛堵,可惜了这么好的菜和汤。放下筷子,我谢了王斌,叫他等我走进校门再出饭馆,以免被人看见误会。 
  我端着碗,任凭夜风刺着湿漉漉的眼睛。冯小秋变成了扎进我心里的一根刺,我嫉妒她有个有本事的爸,恨我自己没那个命。怎么会这样呢?我看过太多富家公子痴爱漂亮贫家女的故事,为什么20世纪80年代了,我还得受这早已被人们摒弃的“门第”之累呢?没有答案!太多没有答案的问题,串就了我忧伤的日日夜夜。 
  走到校门口附近,“花裤衩”拿着个饭盆从后面跟了来,饭盆没有洗,看来刚在对面饭馆吃过肉丝面,他最喜欢吃那家饭馆的肉丝面。 
  “刚才你跟王斌干什么去了?你也想学潘正,利用王斌他爸的官位?”路灯下,他恨铁不成钢地盯着我。 
  我已经习惯了他的任何口气,我把目光怯怯地放在他脸上。 
  “张蔷薇,你就听我一回吧!把心用在学习上,考上个好大学,谁也毁不了你!”   
  冯小秋的官爸爸遭难了(2)   
  “我知道了……”我勉强说了几个字。 
  “你不知道!”他说,“你还想着潘正那个没出息的!” 
  “没有。” 
  他越来越莫名其妙了。我不能再说话了,反正说什么都不对。我丢下他,朝大门口走去。他竟挡在我面前,忘了这是在学校门口,不厌其烦地絮叨起来:“大学里等你的是另一番天地。到时候你回过头看,会发现中学很平凡,潘正很平凡,我也很平凡……”   
  汪小兰得了精神分裂症(1)   
  高三的每个任课老师似乎都是手执皮鞭的监工,学校考核他们,用的是“升学率”这个硬指标;他们加薪升职,凭的也是“升学率”这个硬指标。 
  每一次的班会上,吴老师都要点名表扬和批评学生,大小考均排名次,并在全班宣读,这对于自尊心特强的高中生来说非常残酷。可吴老师明明白白放话出来了:高三学生就是需要魔鬼训练,谁受不了可以回家!升学率是个硬指标,你们要用它上大学,学校要用它争先进,教师要拿它挣奖金! 
  汪小兰是个重读生,要不是眼睛生得太细,还算得上可爱。她家境不好,爸是个普通工人,一月几百块钱,妈在建筑工地上给工人做饭,挣点小钱贴补家用。汪小兰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加上心理压力又比应届生大,总显得心事重重。她属于“死学”一类,一天到晚泡在教室里,好像玩儿上一会儿,就对不起爸妈给她交的重读费。她这么玩儿命地苦读,成绩反而比去年退步了。 
  这天上午的第一节和第二节是数学课,吴老师又抱着一捆卷子出现在教室门口。他照例穿着白大褂,蓝绿色的秋衣领子露出来,显得很土气。他伸出舌头,习惯性地舔了舔嘴唇,接着嘴角一歪,挑战地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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