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GL 作者:弦断有谁听 第一章 初见 --> 上官婉儿怀揣着万般不安,下一刻她便要见到那个株连她九族的人了。手中握着的手帕已被拧成一团。 “春至由来发,秋还未肯输。借问桃将李,相乱欲何如。” 美妇婉转低吟,脸上满是喜悦,微转凤眸:“这是你写的?” 上官婉儿上前两步,不敢抬头看眼前指点大唐江山的天后。 “正是奴婢的拙作。” “抬起头来。”武曌手中还拿着刚刚自己抄写的这首五言诗,一边望着眼前白衣及地的少女,细语柔声。 传闻在掖庭宫十四岁的少女,就已经出落得妖冶艳丽,秀美轻盈。一颦一笑,自成风度,且又天生聪秀,过目成诵,文采过人,下笔千言。如今看来,果真如此,武曌抿唇不语。复又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少女,怪不得贤儿,显儿都常往掖庭宫跑,原来不是去看义阳和宣城,倒是去看眼前的人了。...
作者:写梦小岛生活 第一章 ‘狗血’穿越 得神功这是哪里?在我恢复知觉睁开眼时看到的是树木,而一抬手看到的是一只胖嫩的小手。怎么我变成小孩了?这时我动了动身子就觉得浑身疼得不得了,望了望四周,自己怎么到荒山野岭来了?我叫陈川元,(陈川元:都是名字的错,好好的叫什么‘穿越’呜)还是一个大学生,一天晚上我好像是在网吧上网到了很晚,而回家时外面竟下起雨来了,见距离家也没多少路便冒着雨往家跑,跑到小区门口看见大门已关了,刚想叫保安开门,没想到这时天空一声响雷,我不经抬头去瞧,刚抬头便失去知觉了。这一想完我就不经想到了网上常说的好事——穿越!现在看来还真是的,只是不知道我到了什么地方,看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就知道是到了古代了,只是不知道到了什么时代了。...
作者:一米六三的爱正文卖去夜总会一朝穿越貌倾天下,手拈绿叶朱唇轻含,侧身一吹余音绕梁,纤手未挥众人皆倒,方才识得夺命魂曲——叶倾城!**********某女子一边啪啪嗒嗒的摆着算盘,一边细数着手里的银两,“叶无双!你今天的房租钱呢?”“娘亲!我是您亲儿子,我住您我自己的房子,还要交房租啊?”见过爱钱的女人,没见过这么爱钱的!他真怀疑自己当初还在娘胎里的时候,母亲就开始算计着要如何利用他去赚钱了。“叶无双,父母对孩子只有五年的义务教育,今天是你五岁的生日,你应该自力更生了!二十两房租,就当是你生日,送给娘亲的礼物吧!”别人家的孩子生日都收礼物的,只有他叶无双生日的时候才会被老娘逼着交房租吧……...
作者:三生烟火【,】第1卷 第1节:今晚要不要去我那里?“煜,今晚要不要去我那里嗳?”百货大厦里,一长相美艳,打扮时尚的女人,亲昵地挽着身穿HugoBoss西装的挺拔男子,一边走,一边嗲声邀请:“你刚送我那件裙子,我想穿给你看——”司马昭之心人皆可见。现在的女人就这么欠男人滋润?这么迫不及待么?真是够贱够骚得可以,司徒煜勾唇,漆黑的眼眸斜斜睨过去,打趣道:“刚不是看过了?”他的嗓音低沉,略透道不明的蛊惑。女人听了,顿时娇羞无限,送他一记粉拳,“你很讨厌耶,人家暗示这么明显了,你还明知故问,你只看过我穿它的样子,人家怎样脱……的你还没看到呢!”女人说话百无禁忌,虽然压低了声音说话,但是娇羞模样加上清凉惹目的打扮,引来无数人额外留神,她的话便听进了七八分了。...
[综英美]贝克街的女巫 作者:顾琴川文案:从霍格沃兹毕业之后的莫涵居住在贝克街221B,虽然她不想承认但是又不得不承认,那个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是她的哥哥,那个掌控瘾超大的政府小职员也是她哥哥。作为福尔摩斯家的华裔养女,莫涵很苦恼。本来只是在咖啡馆打个工而已,但是却意外的卷入了一场场危险重重的是非中。神盾局派遣特工克林特巴顿作为保护者,尾随进驻贝克街。从此,一桩又一桩离奇的事情发生了。看强硬神射手如何一步步沦陷,看随性女巫如何在麻瓜界笑傲江湖~观看须知:1 本文涉及三部剧:《哈利波特》《神探夏洛克》《复仇者联盟》,以后也许还会加点什么进来(已确定再添加《神秘博士》与《火炬木小组》)。皆参考影视版本,与原著无关。至于时间的BUG,咱们就暂且按文中的时间线来。...
爸爸你是我的全部 。 我十岁那年,妈妈抛弃了蹬人力车的父亲和我,沓无踪影,尽管我当时才上三年级,但已经懂了些大人的事,看见爸爸每天心事重重,日见憔悴的样子,我心里难过极了,恨妈妈为什么这么心狠,爸爸在我心目中是座山,是世界上最疼我爱我的人,从这点来说,我和爸爸的心情是一样的,从那时起,我不再在爸爸面前撒娇,不再要零花钱,还和邻居阿姨学着缝补衣服和做饭,每当爸爸回来能吃上一顿他女儿准备的饭菜时,久违的笑容重新回来的时候,我开心极了,我对爸爸说,爸,你放心吧,没有妈妈我们一样能生活的幸福,说的爸爸眼圈里含着泪花。 我在学校学习成绩很好,这点从不让爸爸操心,放学后,我还学着作手工活赚些零钱,给家里补贴,这样我就认识了一些阿姨姐姐,和她们做手工活的时候,常听她们说些荤话,我听半懂不懂的,但隐约也有为爸爸的一点担心,因为男人总是需要女人的。我有一个好姐妹,我管她...
作者:怀古居士【由.(. )整理提供,。】第一章 初涉一中男儿傲行千里,驻步望断天涯。登巅峰,问鼎天下,不知何人主沉浮?头顶万顷苍穹,脚踏千里江山,我辈此生非等闲。渐绝恩仇,回眸亦是神伤,雄心壮志,不知谓谁话沧桑?男儿傲行千里,驻步望断天涯!!!自盘古开天辟地,女娲炼石补天至今,神州大地豪杰四起,华夏英才辈出。随着日升月落,斗转星移,时间的步伐犹如一条永无休止的长河,静静地流淌,指向天际,在这条长河中,曾记载着如夜空繁星之多丰功伟绩,声名显赫的英才;当然,被冲刷的无影无踪的还是那些庸庸碌碌,普普通通的庸才。在这个世界上庸才占着绝对多的比例,正所谓“人这辈子也许是条静静的河,真正能溅起的浪花有几朵?”...
变身药水!!!!就读高中二年。我幼年时父母就离婚了﹐初时是和妈妈同住的﹐后来妈妈要再婚﹐我就和叔叔同住了。我这个叔叔是当科学家的﹐平日就是在厨房后的实验室工作﹐都没看到他有甚么娱乐的。每日除了晚饭时﹐他会和我聊一下我的学业﹐或钱是否够用之外﹐他不是在大学的实验室﹐就是在家中的实验室。想来我这个叔叔﹐真的有够孤僻的。除了一些像呆子的研究生﹐会来帮他做研究﹐我从来都没有看过他带朋友﹐或者女孩回家的﹐想必他还是处男吧。都已三十岁了﹐真是有够可怜的………今天下课回到家后﹐我就拿着刚买来的菜﹐进厨房要煮晚饭﹔家中只有我和叔叔﹐晚饭当然是我煮了﹔回想起刚来叔叔家﹐差不多每餐都只是吃杯面的可怕日子……所以我十岁已学会煮饭了………正当我要将菜放进冰箱时﹐看到有一杯果汁在冰箱里﹐我因为口渴﹐就将它喝了﹐不过总觉得味道怪怪的………突然我觉得混身乏力﹐天旋地转的﹐接着我就不醒人事了。当我...
本系列文章均为转载,原作者不详。 脚之恋系列之一足球脚事有些事情需要交代在整个足球队里,雷蒙和许军是最棒的。 他们在场上是黄金搭档,一个前卫,一个前锋。在场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许军十七岁,虽然出身农家,却长的英俊挺拔,更有一副魁梧的身材。同学们经常开玩笑说:“许军,你踢什么足球呀,干脆去当模特好了。” 许军剑眉一轩说:“那个脂粉味太重,不是我干的。我就喜欢这个。”说着,很熟练的颠着足球。 雷蒙比许军大一岁,却长的更清秀可爱。 而且他的技术,速度在全队都是一流的。他熟练的脚法得到大家的一致称赞。但是因为他是家里的宝贝,并且经济条件也不错,所以脾气难免有点骄横,使得大家对他很不满意,还有一点那就是,他的脚太臭。尽管他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但是却有一双谁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会那么臭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