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后花园 续番外(1) 秋意渐浓,住一起也习惯了,冉伶熟悉立曙一切的喜好,立曙很安分地守着这个跟宝宝共有的家,搬家之后的几个月,相安无事,光是每天早上吃到那顿早餐,立曙就感动地想痛哭! 冉伶把衣橱里地衣服换上冬衣时,已经接近十一月底了。这晚,同新一通电话,扰乱了他们得平静生活。立曙跟同新讲了很久的电话,放下话筒,冉伶等在一旁,望着立曙。 立曙开始哈哈大笑,冉伶皱眉。“怎么了?不是尹学长吗?” 立曙倒在沙发上笑得停不了,抽口气,努力解释。“同新要结婚了!…今年度最佳乌龙奖要颁给小柔!上个月小柔以为怀孕了,赶紧跟同新狐狸坦白,然后那只狐狸也有失策得时候,想也不想,一通电话回老家就说要结婚,两家忙了起来,隔一阵子小柔才发现是误会,现在那两个骑虎难下…这辈子我今天笑得最惨!”...
「确定!」发色偏红,穿着休闲服饰,比身边的人矮一个头的清秀男子,他挥手用力拍着对方紧绷的背部,乐观的安慰,「哎呀,阿则你不要怕,今天一切都包在我身上,你只要跟着我,看我的眼神再行动,我保证一定会说服我的家人,让他们接受你。」「真的?你不是在唬我?」对方越自信,男人越犹疑。红发男嘲笑身旁的人个儿大却胆小,立刻从口袋掏出大甲镇澜宫掷杯求来的上上签,外加平安符,信心满满的说道:「连妈祖娘娘都答应耶!我唬你干嘛?」他要对方也拿出平安符和诗签,这是他们从英国飞回来台湾,就急忙赶到台中的庙里,跪在地上,诚心诚意拜来的……两个红符,就有神明双倍的保佑。他握住他的手,喊出,「加油,加油,加油!」然后他吸一口气,伸手按门铃……...
我是宝宝,今年五岁。我家里有爸爸、妈妈、念高中的哥哥,还有我最喜爱的大黄,哥哥说他是黄金猎犬所以叫大黄。大黄真的很大,站起来比哥哥还要高,可是很听话都不会乱叫乱咬人,我最喜欢和大黄去散步,然後散步之後跟大黄一起洗澡。今天是礼拜天,哥哥带我和大黄去公园散步,回来後我就带大黄一起洗澡。「大黄来!站这里!」大黄很乖的站在浴室地上让我用莲蓬头把他冲湿湿,接著我用好多洗毛精把大黄揉出好多泡泡。大黄好大,我的手手好小,光用手揉得好累。「有了!」我想到好办法,马上把衣服脱光光,用全身去揉,弄得我和大黄身上全都是泡泡。头头和脸脸要先揉泡泡,哥哥说这样跳蚤就没地方跑,不过要小心泡泡不要弄到大黄眼睛里。之後揉大黄的背部和脚脚,要洗的地方好大,我把洗毛精倒在我自己胸口和肚子上,用我的身体去揉大黄,这样好快喔。...
1「喂,明天放假,一起去看棒球赛!」无视于我瞪过去的冷淡眼神,隆一用一向自信的口吻对我这么说。明明是邀我去看,用的去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一副认定我一定会跟他去的态度,叫人生气。为什么好好一个放假天,我非得跟他一起去看棒球赛不可?「抱歉,我明天可能……」o我开口正想拒绝,隆一已经抢过我要说的话,「你在说什么呀,明天是星期六,你会有什么事?反正你待在家也无聊吧,倒不如跟我一起去比较有趣。」我看他说得斩钉截铁,让我毫无反驳的余地,连拒绝的理由也不被接受,我知道明天我是去定了,就算躲在家里来个相应不理,那家伙也一定会到家里来找我,把我强拉去。因为他家就在我家隔壁,更惨的是,双方父母不但彼此熟识,还是相交数十年的老友,装成不在家,成功的机率根本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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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缘 By 烟雨江南第一章大明洪武年间,中原大旱,灾民络绎于途,路上时见倒毙死尸,只是人们早已麻木,填饱肚子才是头等大事,一块馒头,一碗饭就能让人活命,争不到就是死,等到身边能吃的都被吃掉以后,人也是可以吃的。“求求你们,不要吃我,我一点也不好吃”。小男孩两眼含泪,拼命往墙角缩。他面前是几个瘦骨麟峋的汉子,个个面呈菜色,为头一个,手拿菜刀,正步步向小男孩逼近。“能吃就行,小兄弟,你乖乖地,不要怕,有了你我们就不会饿死了,你等于是救了我们的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到时我们给你供长生牌位,日日念经超度你,来,小兄弟……”,说到这里,菜刀汉子已是上气不接下气,鸡爪般的瘦手颤颤伸过去,眼看就要抓到小男孩脖子了,小男孩终于忍不住满心的恐惧,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尖利哭叫。...
“ 怎会发生这种事 ?! 那麽原本的那个孩子呢 ? ““ 抱 , 抱歉 . 我也不知道 . ““ 苯蛋 !!! 你知不知道你扼杀了一个天才的人生 ?!!! “我心中暗暗反驳了他 , 是两个 .“ 抱歉 , 抱歉 . “ 这个中年人只懂得重覆这一句话 . 我一直有数著 , 已经是第一百七十九次了 .他的上司望著两份报告 , 愈看愈生气 . “ 真的有没有再过份的事 ?! 竟将一个白痴和一个天才的报告弄错 !!!!! “ 他继续咆哮 .我又忍不住反驳他 , 不是一个白痴 ... 只是一个正常人 .“ 抱歉 , 真是抱歉 . “一百八十一次 .“ 再多的抱歉也换不回那孩子的人生吧 ?!!! “道理像是很对 . 可是我不认同 , 如果那孩子真是那麽天才 , 即使不在这里 , 也能闯出他的一片天吧 ....
(1)小叔番外我喜欢我的小叔。小叔年长我十岁,是个温文尔雅的人。记忆中,小叔常常是一个人的,一个人立在庭院里,不知思索些什么。我爱粘着这位小叔,常常拉拉他的衣角,他会稍低头,温和的一笑。听我的父母说,我出生后睁开的第一眼看到的人便是小叔。也听说,每一个易家的么子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的第一个人便是他的小叔。小叔才情横溢,诗、书、琴、画样样精通。在这四样之中,以画为最。小叔的画技是上一代的小叔所教,小叔说,他的小叔以及小叔的小叔都会画画。画得是精妙绝伦。所以,没有意外的,我的画技也是我的小叔所教。我五岁的时候,小叔十五岁,偶尔会露出轻愁的他有一天意外的露出了美丽的笑容。是的,美丽!我的小叔很美丽,美丽得使我常常呆呆地望着他,望着望着,便不知今昔是何年了。每每见我看着他发呆,小叔便以修长的指轻轻点点我的额头,煞是宠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