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裹紧大衣顶着鹅毛大雪回到家,草草收拾了行李,告诉我妈我明天回学校,今天晚上朋友那儿过一晚,然后把行李找了个寄存处放下,扭头就去了酒吧。我对这二十多年循规蹈矩的生活已经烦透了。标志就是我去找我暗恋了几年的朋友告白了。理所当然被拒绝了,因为我们是同性。海波的话说得很艺术,完全符合他一向与人交往的分寸。我当即就走了。没想象中伤心,让我觉得是不是我根本没想象中爱他。我们的关系也没有我一直以为的那么暧昧。外面冷得要命,酒吧里暖和得要死。我随便点了个酒,找了个角落打手机游戏。幼稚,可笑,无聊。现在这三个词一定适合我得要命。我妈不许我抽烟,这几天把我憋的,我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打游戏。出于公德,我还按了静音。所以,可能在别人眼中我更加无聊。而事实恐怕是,根本没人会注意我,这些想法不过是我自做多情。不过我现在就是想打手机游戏,再过一分钟不让我玩这个,我一准死掉。...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女孩害羞地拉着男孩的手把一些东西塞进他的手里,然后倾身上前,献上那神圣的一吻。男孩很明显被女孩子的大胆吓着,有些反应不过来。「可郑?」我微微一笑,并没有回头望向声音的主人,应道:「在看一场免费的青春校园纯情男女之爱的告白剧。」「什么?」卫旭越过我的头望向校园内那一对,嗤笑道:「原来是学生会会长魏中宁!这有什么好看呢?差不多天天也在上演,看也看厌了。」卫旭坐上我趴着下巴的窗台上,用着他那好听的男低音说着酸意的话,「真是不明白那些女生怎么想的,明明已经有上百个触暗礁的例子,为什么仍然不死心的向他告白?」暗礁?真有趣的形容词。「为什么?」我不禁微笑,眼睛仍然盯着那精彩的一幕:女孩子现在正低着头说话,想来一定是一张羞红艳丽的脸。「因为魏中宁聪明,美丽,幽雅,大方,多金,自然受欢迎啰!」...
作者:韧子 序 随梦移魂 (一)平凡好人 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靠坐在沙发上,连指尖都懒得动。 我,一个普通的办公室职员,按月领工资养家糊口。 这两天,丈夫出差,一个人拎着四个从熟食店买来的肘子,娘家送两个,婆家送两个,然后双手空空的回家,繁华的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穿流的人群车群,想想自己今天满里忙外的生活,竟然如此的索然无味。 从小就是如此: 父母眼中的好孩子,乖巧听话。 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勤奋好学。 朋友眼中的好伙伴,宽厚随和。 领导眼中的好员工,爱岗敬业。 丈夫眼中的好妻子,温婉贤惠。 公婆眼中的好儿媳,勤俭孝顺。 我抬头看着白色的天花板,我做人做得还真是“完美”,但这种“完美”令我讨厌令我厌烦,而我却无能也不想去打破这种既定的平衡。...
圆梦今世情 契子 深蓝色的海,深蓝色的天空,在这午夜时分,一切都显得柔和而宁谧。 停留于海面上的一艘华丽的皇家轮船刚刚进入甜蜜的梦境之中,所有的人都睡了,为王子盛大的婚礼忙碌了整整一个月,有什么理由不在这一切都完成了的夜晚让自己轻轻松松地作一个好梦呢。 而王子本人,也一定和他那美丽的新娇娘在仆人们精心准备的新房中喃喃蜜语,倾吐数月以来的相思。是啊,这么美丽的夜晚是该有美丽的事来庆贺。 夜渐渐深了,空无一人的甲板上只有银色的月光和清爽的海风,一个人影悄无声息地出现了,她轻轻地走着,象一只梦幻的肥皂泡,似乎怕惊醒了沉睡中的人们。她停在栏杆边,望向那泛着点点银光的海面,美丽的脸庞上留露出哀伤的表情,今夜,将是她生命的最后一夜,明天早晨,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就会化为千千万万个小小的泡沫,永远成为大海的一员。也许,人类是永远不会爱上海里的人鱼的。假如当初她没...
写在前面的话:一开始是打算写个两三千字,扔个坑在这里的,只是因为是冬天的生日,风觉得扔个坑在这里太对不起她了,于是才想到填完,可是时间太紧了,一个星期七万字,说不赶是骗人的,再加上是第一次写现代架空文,有诸多的毛病是在所难免的。不过,送生日贺礼讲究是诚意。风只是想借这篇文表达跟冬天之间的情谊,没有虐,很亲妈。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别的情节设定的合情性,人物走没走形,都没在考虑之列了。再容风啰嗦最后一句:没有冬天,倦倚西风这个ID在北冥也就只是一超级潜水员。很感谢冬天把风在这个舞台上留了这么久。冬天,生日快乐!也祝你永远快乐!(上)红颜薄命。不仅在于生命终止在本不该终止的时候,也在于死后也得不到想要的那种清净,所有一切,事无巨细地都被端到了台面上。掀开顾忌的面纱,每个人都可以做观众,谁都可以来来评上几句,、或幸灾乐祸,或同情怜悯。...
如果爱上一个人,是去猛烈地追求他好呢,还是等着他来追自己好呢?爱情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要去追求那个人,有时候也不需要等着他来追你。你可以在他必经的路上放一种名为诱惑的饵料,以及一个兽夹,等你所希望的那只小兽落入陷阱的时候,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现,抓住他,关在笼子里面……第一章韩漳把老鼠夹子放在屋角,机关上放了一小块蛋糕。“这种破玩意真能抓住老鼠?”“你放心,我家这只老鼠很笨,这种陷阱它一定会上钩的。”越立发誓自己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倒霉过。早晨挤车的时候被色狼摸屁股,把那家伙拖到车下狠揍一顿后才知道那家伙本来是想摸他旁边那女孩的屁股的,真是大失面子;中午的时候吃饭请了一个漂亮姑娘共同进餐,却发现钱没带够,幸亏美女比较大方,给两人付了钱才没让他被扣留在那里洗碗;下午的时候上班,由于心情沮丧而把稿件中几个重要地方打串了行,被主编骂得连出去的门都找不到了。...
我小的时候,就对钱相当敏感,说好听些就是特有经济头脑,说得不好听就是见钱眼开。记得在我三岁的时候,我就特喜欢跟着隔壁的阿姨转。为啥?因为她有前呗!每当她发现身后有个可爱的小孩子——我时,她总会蹲下来捏上一把小脸蛋儿,然后跑去买两根棒棒糖来给我,要是她忙,也会丢两毛钱给我自己去买。现在想起来,为了区区两毛钱我就让她捏我粉嫩粉嫩的小脸好象有点不值,至少也得五毛!但我还是为我为金钱不惜“出卖色相”的“崇高品质”而骄傲。(众:……-_-b)我上幼儿园后,已经练就了一门“独门神功”,真可谓“大遍天下无敌手”。是虾米挖糕?嘿嘿,那就是“超级无敌霹雳闪亮放电神功”。不过你放心,我的“电流”与人体绝缘,仅对幼儿园里的阿姨及小朋友具有“杀伤力”。一旦发现“猎物”,我就会穷追不舍,死缠烂打到底,对着“猎物”狂眨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到“猎物”满脸黑线的被我“真挚的眼神”所“打动”,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