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鹰凌..自序写文章是为了什么呢?我常常在想这个问题。以前,我感觉写文章是为了附庸风雅,吟诗作赋的这些人嘛,才气横溢,指点江山,多么嚣张啊!当年在高中时,我也着实憋出些诗词来,每每得意扬扬,逢人便赠,当然多半那张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都会被叠成飞机。不过我的确很欣赏那些不朽的篇章,例如《岳阳楼记》、《醉翁亭记》,乖乖那个精致呀,读后犹如在大热天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曾痴想如果我也能屙出一篇,岂不要仰天狂笑而死?时过境迁,现在看来,写文章的好像都有点跑调,不单纯为了风雅以及好泡小美眉吧?在我看来,白花花的现大洋也很重要。当然,有人号称一年可写两百万字,我也只能高山仰止了。想学,却真的是没那个本钱哪。...
作者:风凉话【,】01章坐着火箭到古代梦初晓睁开眼睛,模糊一片,一股干草的涩味冲进鼻孔。“就在这扔吧!”“扔吧,主子那一针早就要了她的命了。”这是再世为人听到同类的第一次交谈。她还在品味这种新鲜的感觉,身子开始悬空,晃了几晃就被抛出去了。他们是在说我吗?要把我扔了?扔哪儿?梦初晓疑惑的同时,身子不停地下坠,速度越来越快,耳边有风的声音,渐渐地又听到海浪的声音。不会吧?把我扔到大海里吗?再死一次?梦初晓本能地挣扎起来,双脚还算自由,双手却被困在什么里面,定定神看看,原来头上套着个草编的袋子。还好,袋子是从头上套下来的,没有扎口。梦初晓双手齐出,揪扯着草袋,撕撕罗罗的,终于把它从头上拿开了,再看周围,茫茫一片,全是水,没等她思考,“扑腾!”一声,人就没进了水里。我的小命啊,这一世比上一世还短啊!...
作者:一念长空第1章 坠落幽林小筑天朝XX大学医学院一位学生正在自习室里研习着功课,摆在桌上的是一本图文结合的书,旁边还放着《本草纲目》《吴普本草》等中医药书籍,这位学生叫做颜白,正是医学院的高材生,看别人都在玩耍的时候,他还在自习就知道了,颜白是一个非常努力的学生,不过这个所谓的高材生却也只是理论高手,从没有实践过,因为一般的医学院都是4+1的学制,4年在学校学习,最后一年才出去医院实习,故而颜白还从没有给一个病人治过病,而且颜白在学校专攻的还是中医,而不是现在流行的西医,大家都知道,医院里那些中医的都是老师傅,病人们都觉得一个年轻人是不可能把中医学好的,所以就算是去了医院,颜白可能短时间也很难有作为,最多在旁边看看那些老医师是怎么看病开药的,学习点经验罢了。...
作者:张云【,】第一章 吴中陆生苏州人不喜欢朱元璋。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张士诚。不过那个时候苏州还不叫苏州,它叫平江。苏州人不喜欢朱元璋有多种理由,但是最大的一条,就是朱元璋做过和尚,还是个农民。宋朝范成大著《吴郡志》序中道:“吴郡在阖闾以霸,更前数百年,号成虽数易,常为东南大都会。当中兴、其地视汉扶、冯,人物魁倬,井赋藩溢,谈者至与杭等,盖益胜矣。”又云:“然数郡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故商贾并凑。其人君子尚礼,庸庶淳庞,故风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风气所尚也。”说得通俗点,就是苏州这地方,是个重礼尚文谈诗书的地方,苏州人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对文化人极为看重,唱的是昆山腔(那个时候还不叫昆曲),观的是白苎舞,吃的是红菱白藕,赏的是梅兰菊竹,当然不会喜欢那个一脸麻子张口就是凤阳腔的土包子朱重八,张士诚则不然,身修体长,读得经典,做得诗词,容貌俊美,苏...
作者:fellowmemm第00章 前言貂蝉绝世之美女,策略之舞姬,善于歌舞,原本被司徒王允当成女儿一般扶养长大,为了忧虑董卓专政的王允而接近董卓吕布实行美人计,最后更成功造成两人之间的分裂。在她楚楚可怜的外貌之下,有着坚强的意志与觉悟,并以不逊各路英杰的热情在乱世中活跃发热。甄宓倾国的美女,肌肤似玉,美貌如花。原为袁绍次子袁熙之妻,曹操攻陷冀州后,被其子曹丕发现并据为己妻。喜爱歌与音乐的风雅,美丽和气场令他人凛然向往。蔡文姬后汉议郎蔡邕之女,被誉为才女,通晓音律的美人。乱世混乱中被马上民族匈奴所掳,曹操怜其遭遇相助所救。大乔小乔孙尚香东汉末年,先有冀州巨鹿(今河北宁晋西南)人张角,画符行医十余载,聚众数十万,号大贤良师,中平元年春二月(184年)发动黄巾大起义,自称「天公将军」,东汉朝廷无力围剿,放任地方,一时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诸侯割据,开启了三国时代的序幕。...
《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正文0001-0010明朝那些事儿明朝那些事儿朱元璋篇第一章章节字数:4480更新时间:07-02-2215:42[1]好了,今天晚上开始工作吧。说起来,我也写了不少东西了,主要心理和历史方面的,偶尔也写点经济,本来只是娱乐下自己,没有想到发表后居然还有人捧场,于是便轻飘飘起来,客观来说,我的写作态度很不认真,每次都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有些历史史料记录也凑合着用,记得多少写多少,直到有一天,终于因为我这不严谨的写作态度与人发生了矛盾。我写文章有个习惯,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很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我希望自己也能做到。望大家能给予评价。...
作者:高月【,】卷一 卷进大案 第一章 重回大明洪武二十二年九月,深秋的寒意笼罩在淮南大地上,在淮南各城中,最有名的就是中都凤阳了,这里是龙兴之地,在朱元璋登基后的洪武二年在濠州西南凤凰山南麓建中都,因为新都在凤凰山之阳,故名凤阳,朱元璋广封王侯,并迁江南十四万富户于此,使得原本贫瘠的小城立刻变得繁华昌盛。临淮县在中都凤阳以东约二十里,原名中立县,因紧靠淮河而改名临淮县,这一带土地丰腴、水源充沛,自古就是粮食高产区,再加上这里紧邻龙兴之地,各种朝廷优待沾光不少,故而这里百姓普遍富裕,生活过得倒也滋润。在临淮县的东面有一座酷似元宝的小山丘,当地人都称之为元宝山,山脚有一片村落,叫做李家村,顾名思义,村子里的人家大多姓李,这一天,李家村的地主李员外家发生了一件大事,李家少爷跳井自杀了。...
作者:是非由心【,】第一章 苏醒“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果然,……哼!”孙绍倒在地上,发出不成语调的声音。今天本来运气不错,从一个看上去不入流的古董商处淘得一块古玉,质地也算得上中上,玉上的一个隶书“符”字却是十分精致,看上去是有些年头了,据卖者说是有上千年历史的的东西,虽说只是青白玉,但也值不少。他本是外行人,只觉的精致,便花了大价钱买下,随身戴上。不想归途中却遇着了一伙无赖,硬说他一介平民哪有钱买得起这价值连城的古玉,此必然不是偷来即是抢来的,立时一言不合动了手。孙绍一人不能敌,被打翻在地,却仍死死地攥着玉。“别怪我们,不属于自己资格的东西你不配拥有,以后要怨就怨廖恢大哥吧!”无赖们冷笑道。“廖恢!……哼!”这个名字不知激起了孙绍多少的愤怒,这人是他后母的弟弟,在**上小有势力。他自小母亲去世,后母待他虽不能说虐待,但也没有什么好脸色。这个“舅舅”待自己更糟,二人...
作者:赤雪第一章 白莲宗二公子怒啸的狂风,发出尖锐的呼吸之声,吹的草木摇动,六月的天孩子的脸。之前还是星光闪烁,此刻便是乌云密布。黑漆漆的乌云,笼罩在青石山上空,同时也笼罩在青石山每一个白莲宗的弟子心中。夜色冰凉如水。这风声仿佛呜咽一般,如同伤心的女子独自哭泣,在密林中轻轻飘荡,掠过树梢,拂过枝叶。不时的撩拨着人的心弦。白莲宗驻地后园已经被数以百计的弟子围了起来,他们个个站得标志,衣服的领口绣着颜色各异的莲花,有红色、有橙色还有黄色…….后园的东厢房里亮着一丝灯光,淡黄的灯光,在这暗夜凄风之中,不时的闪烁着。房间里人影闪动,似乎在忙碌着什么。这是一间极为精致干净的屋子,房间里烛光摇摆,宽大的卧床上,一个看似十七八岁的少年紧闭着双目,眉宇之间一股黑气隐现。嘴唇一片青紫,脸上一片苍白,如同死人一般。显然他是中了剧毒。不过他并没有死,尚有气息。而且体内的毒素已经被清除,...
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作者:于默楠《(卷一)一半是火焰》致命邂逅1949年,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已经是摇摇欲坠,危在旦夕。年初,在华北战场上,毛泽东率领下的共产党军队,以摧古拉朽之势,横扫国民党军队,“国军”被打得狼狈不堪,不得已,后退至长江以南,苟且残喘,试图重振旗鼓,以便等待时机,力图再战。但历史的车轮是向前转的,国民党政权种种的倒行逆施,累累罪行,是不能被人民所容忍的,虽然还有半个中国还在国民政府的统治下的,但是革命的浪潮已经席卷了整个中国,“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历史的变革是不可能避免了,新旧社会更替的时刻,就要来临。福城,这座紧邻大海的“鱼米之乡隔海相望就是宝岛台湾,此时此刻,这里的居民也感受到了眼下这紧迫的时局,一些有钱的富商,绅士,慌忙的打好行囊,准备追随者他们的蒋总裁,撤离台湾,当然,这毕竟是少数人,大多数的老百姓还是按部就班的各守其职...
作者:昨夜小楼东风【,】序章有道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史书演义在隋唐,荒淫无道说杨广。征尽妇孺服劳役,开通运河游苏杭。垂柳暮云五千里,营建东都兴洛阳。民怨沸腾无宁日,田园荒芜月荒凉。官逼民反实无奈,朝廷昏聩起祸殃。山东王薄举义旗,自命长白知世郎。江湖英雄揭竿起,绿林豪杰露锋芒。李渊起兵太原府,横扫千军自称皇。**************************杨广,是历史上有名的骄奢淫逸的皇帝。他在位期间,百役繁兴,民脂榨尽。仅建筑东都洛阳,每月役使200万人,半数以上死在工地。他在西郊建造了一个大花园,周围100公里。从江南采得大木柱,运往东都,每根大柱须2000人往返递送,沿途络绎不绝。据记载,西苑“堂殿楼观,穷极华丽”,不知搜刮和浪费了人民多少财富!...
作者:二两白糖【,】第一章 第一节 穿越重生(修改)在烈日照射下的草地上,一名身穿着老旧皮甲的高大骑士站在那里发呆,在他的脚边是一具男人的尸体,尸体身上穿着件发出恶臭的绣着圣杯图案的布衫,布衫上缀着一些铁片作为护甲,尸体侧卧在骑士的脚下,周围的狼藉看得出来双方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搏斗,尸体的一只胳膊奇异的扭曲到自己背后,而脸上露出惊讶僵硬的表情。骑士张了张口喘了口气,这是一名年轻的骑士金色的头发,高挺笔直的鼻梁,下巴很宽布满青色的胡渣,一双如同蓝天的眼睛困惑的望着四周,忽然他发出了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单词:“草泥马的,老子穿了。”主角叫陈俊,当然是俊美的俊拉,是个刚毕业的中国大学生,但是由于社会所逼他居然落魄到要去摆地摊的地步,哎,更悲惨的是第一天上岗就遇上了城管,在与城管的追逐中他不幸被车撞了,被撞了以后,陈俊便眼前一黑,仿佛置身于虚无之后,突然一道亮光打在身上,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