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言言,别走那么快,等等我嘛!”林希言头也没回的走出学生会办公室,花宫徵(音同止)一脸衰怨的跟着他身后。该死的花花公子,在学校里面就喜欢沾花惹草,但看自己的样子不知道哪点招惹他啦。林希言有点气愤的抬了抬架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早就听说他是个标准的花花公子,而且是那种只喜欢美少年的那种,而自己这个样子相信绝对不会引起他的兴趣,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老是喜欢拿自己开心。在林希言冷漠的外表下,其实心中早已暗潮凶涌。以为出了学校门就能够摆脱花宫徵的纠缠,可事与愿违,花宫徵紧紧跟在身一个大步从后面紧紧抓住林希言的手臂。“小言言,干嘛走这么快,害得人家心都一直砰砰直跳的。“花宫徵一副东施捧心的样子,令得林希言差点吐出来。花宫徵对林希言一副恶心的模样视而不见,他最喜欢看的是林希言冷漠外表下的真面反应,那样子非常好玩。而且林希言一向不爱说话,能够让他说两句话不管他是说什么、说些什么都非...
上续之章仙界,金顶山·梓蕊宫。抱着自己的宝贝儿子,龙王敖君泽将所有随行人员都留在了花园的大门外,然后在守园侍卫畏敬的目光中,缓缓地踏入这个座落在梓蕊宫中,整个仙界最大、最美、也是最神秘的灵脉花园的大门,雕梁画栋的花园大门上那威力十足的符咒和笼罩着整个花园的防御罩,都没有办法阻碍龙王的前进脚步。沿着用碎石铺就的长长行廊,穿过郁郁葱葱的树林,敖巽宝宝在龙王的怀中睁着好奇的双眸,四下环视着这个全然陌生的地方,尽管入目之处尽是翠绿颜色,但是身为龙族中最具有天赋力量的金龙来说,哪怕仅仅只是幼年之身,对于四周无形的力量波动还是比其他人要敏感的多。敖巽虽然无法用正确的语言向龙王叙说自己的感受,但是出于本能,他还是努力的眨动着双眼,向力量散发的源头探望着。...
洛阳城万人空巷。一支乐队吹吹打打随着盛大的队伍簇拥着八抬大轿穿行过街,长街上铺着红绸,长长的从街的一边逶迤着,牵连着轿子落到了一座雄伟的建筑前。轿子甫一落地,便有震天的鞭炮响起。今日这般热闹却是,连云钱庄大少戚少商娶亲。连云钱庄乃洛阳第一钱庄,那新娘更是来历不凡,是七十二水路的总舵主之女息红泪,素有北方第一美女之称。强强连手,锦上添花,这婚礼自然更是办得热热闹闹,高朋满座,蓬荜生辉。有一个瘦小的身子游鱼般滑过拥挤的人群,潜进里间,神色大异于常人,眉眼间更带了几分急切与惶然。“什么事?”戚少商周旋于一群来宾中,见那人悄无声息的冒出来揪着他的衣角,心里微一凛,便随意找了个借口脱身而出,拉了那人来到一处角落。...
少年湿淋淋的身体被扶了起来,乌黑油亮的长发瀑布般披散在身后,一直垂到地面。这是今日第三次沐浴了,当然也是最后一次。时值早春,水池中还漂浮着些许细碎的冰凌,在少年沐浴时随着水波晃动,相互撞击着,发出清澈的声音。少年被浸泡得略略有些发白的身躯在风中微微颤抖着,嘴唇也泛出浅浅的紫色,显然是被冻着了。然而他清秀纤美的面孔却因为内心的兴奋,而染上了一层朦胧的胭脂。早春的水池边,赤裸的少年宛如一朵粉嫩嫩的小花,微微绽放着,吐露出迷人的芬芳。今日的第一次沐浴是在清晨第一缕阳光穿透云层,升起在海平面上的时候开始的。水温既不高也不低,恰到好处得仿佛母亲的怀抱,温柔地包裹着少年的躯体。手脚敏捷轻快的侍女们仔细地清洗着少年的每一寸肌肤,就像在擦拭上好的瓷器。而少年的肌肤,也正如瓷器般白皙。...
作者:夏日《随风倒》(第一部) 《随风倒》第一章我很会说谎。 记得一个心理学家曾说过:每个人都有心理暗示。比如说,一个人在用匕首杀人后逃跑了。他总会在以后的逃亡生活中添加一个以前他从没有过的习惯——搓手。因为心里暗示告诉他,他的双手曾沾满被害人的鲜血。所以他无时无刻不在下意识地毁灭“证据”。 可是所谓的心理暗示对我并不适用。 有的人说谎时会结巴;有的人会脸红眼睛不敢看对方;有的道行高点的虽表面上看不出他说谎,但是……你看!为什么他的手在1分钟之内连续摸了两次袖口?哼,当然是想用这种人人都以为正常的动作来掩饰因说谎而充满浮躁的内心。 而我,在说谎时眼睛会直视对方且心如止水。说话的语气真诚而自然,使被欺骗的对象没有半分怀疑。因为在说谎的一瞬间我是不会把它当成假话的。...
逆袭王妃作者:轻尘如风第1章 穿越炮灰当赵瑞云醒过来的时候,她清晰地认识到,她穿了!为什么她会这般肯定呢?当时,她还说过,若是她是书中的赵瑞云,就绝不会将自己弄得那么卑微而去祈求那么一份压根不属于她的情感,若是她的话,她定然会过得恣意潇洒,会让自己活得很好很好。难道?就因为她说过那么一番话,所以被穿越大神给看中了,如此这般地将她打包过来穿了?要知道,她堂堂一个金牌特工不过是睡了一个晚上,忽然之间就莫名其妙地穿成了悲催的炮灰角色,这要说她没有半点情绪波澜,那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人,醒来之时忽然发现自己被转换了时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哪怕是经历了残酷训练,可以做到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的她,这个时候难免心里也会有些不安。...
无罪之都勤奋的擦着桌面,黄佳霖这名年轻女孩欣喜的哼着歌,虽然只是在咖啡店里打工,但是努力了几年下来,她终于转够头期款,在她梦想中的泰旺市,她只知道当周遭的朋友们纷纷远离家乡,到这个好称天堂般的都市内工作时,也来到这里跟着打拼,她泰旺市就像它形容得这么美好,安定,繁华,光明,整洁,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全都井然有序,市民全都富裕,有礼。她在泰旺市里工作了这么久,从没见到有哪个人大声喧哗过,更别说是在公共场合里争执了,一切都是如此美好,美好的像梦境般虚假,若不是黄佳霖真正在这里工作过,生活着,她绝不而相信这个世界会有个像天堂的地方。"佳霖,房子的事弄得怎么样了?"同样也是咖啡店的员工,赵乔莲因为较为资深,一直都像个大姐姐般的关心孤身来泰旺市工作的黄佳霖。...
纠之缠卫缠是个弯的,他知道,因为他打小儿就喜欢他哥,他亲哥。为什么?他哥优秀呗!头脑一等一的好,全校尖子生,卫缠本身自己也是个优等生,考个班里前十名跟喝凉水似的,可是跟他哥比,就差出一个档次;长相么,你说他哥长得跟他一样帅或说他长得跟他哥一样帅,那都是一个意思,出生就差10分钟的双胞胎哥俩,长得不是一般的像。其实你要说这哥俩中非要有一个弯的,一般人指定认为那个该是卫盘,卫缠他哥,因为小时侯大人们就说卫盘文静得跟小姑娘似的,听话,乖巧。而卫缠呢,皮小子一个,人嫌狗不待见的,有什么闯祸捣蛋的事一准跑不了他。可是就是怪呵,那弯弯的偏偏是这个活泼好动的弟弟,那哥哥是个直的,卫缠知道。要是他哥有一点儿那么弯的意思,卫缠不能放过他哥,可是天天朝夕相处下来,卫缠死心了,也就光屁股妞能让他哥两眼放光。...
作者:昕语 序 不过这本倒是一个意外。百里世家首先跃进我这颗钝脑里,随即百里剑玄和百里剑商就跟着跳出来了,真是让我感动得差点捧着我的字典痛哭--呃!被你们发现其实我的名字都是狂翻字典凑来的…… 是的!这是有关于这两家伙……抱歉,两兄弟的爱情故事。之所以会选择先拿弟弟开刀,原因其实再简单不过--……哥哥好难写哦(哇咧!够了!)不过当我老姊帮我校对完之后,毫不客气地给了我一个残忍的评语:我比较喜欢沉稳内敛的哥哥! 真是把我少女纯情(?)的心灵刺伤得淋漓尽致。听语含泪,只好如此解释:果然年纪大的欧巴桑对血气方刚的美少年兴趣短缺!(昕姊:你给我解释一下这句话!)不过在我老姊的威胁恐吓之下,既然给了弟弟一个完美的结局,怎么可以让哥哥孤家寡人度过余生?况且他的年纪实在是不小了(某玄:这不是重点!)所以喽!这本以百里剑商为主的轻松故事是希望带给大家一点快乐--老听承认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