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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两个人一回事-第2部分

小说: 两个人一回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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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我面对面的站着,眼睛特别黑特别亮。视线落在我脸上时,仿佛有两道被放大镜聚集的光柱投射过来。灼热。 

我突然变成一个死要面子的人,不假思索的拒绝他的好意。 

当天晚上,我用行动证明了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真理。我从上铺摔了下来。 

没什么强烈的感觉,前一秒钟还睡得正香,身体一震,已经躺在地上,棉被垫在身下。 

我摸着身体两侧的地面纳闷:怎么床的两边都是墙? 

同寝室的三个人齐刷刷的坐起来,搞清状况后开始哄笑。 

“有护栏也能摔下来?梦里练空翻啊?”声音传自另一张上铺。 

我转动头颅想回嘴,却从卓越的眼睛里捕捉到关心。我决定放弃面子。 

听了我换床的要求,他面无表情的盯着我。我以为他会损我两句,没想到他什么也没说,抓住我的手臂拉我起来,眼睁睁看着我大咧咧的爬上他的下铺。 

身体接触到床褥时,我意识到疼,不自禁的哎哟出声。为了掩饰尴尬,我指着地上的被子示意他:“帮人帮到底。” 

他拎起地上的棉被,抖了抖,放在我身上,尿急似的走进浴室。 

我用脚勾起他的被子,抛向上铺。得意的想,如果我不吵醒他,他会不会尿床? 

后来住在一起,说起这件事,他死不承认有起夜的习惯。 

习惯,可以养成,也可以改掉。 

比如我偶尔回父母家住,无论晚上怎么努力把自己摆在床中央,早上醒来,身体还是贴在一侧,把另一侧空出来。 


 

卓越 

********** 

2003年12月25日 圣诞 

今天早上醒来,秦霜枕头上的水迹已经干了,感冒冲剂还在原处,旁边多了一把钥匙,贮藏室少了一只158型旅行箱。 

我意识到什么,惊惶失措地满屋乱窜,却找不到他半个影子。家中成对的事物只剩下一半,一只漱口杯,一支牙刷,一把剃须刀,一个人。 

我呆愣愣的站在屋中央,攥着那把钥匙。攥到手心出汗,钥匙发粘。 

“滚吧,永远别回来!”我咒骂着,把钥匙从窗口抛了出去。 

从17层飞下的钥匙,不等落地便脱离了视线。 

7点30分,我冲出了家门。否则定要被指挥的口水淹死。 

没吃早饭,排练时肚子偶尔咕咕叫两声,奇怪的是居然一点都不觉得饿。 

我整天都在想,他会不会真的一气之下再不回来。突然的心慌气短,就像高原反应。 

我试图安慰自己:他会回来,他收拾东西离开只是一时之气。 

甚至回想起许多他好脾气的事例来说服自己不要慌。 

有一次,在家里和他一起练《霍拉舞曲》。 

他用连顿弓在第七把位走句时,连续几次在同一个音符打磕绊。 

我绕到他身后,去抓他摆弓的右臂,却碰翻了谱架。他弯腰去扶,很平常的动作,却是不一般的诱惑。 

我吸气,忍住笑,贴上他的后背,猛然把他压倒。他很尖锐的叫,挣扎着说等等,我不理会。我有的是办法让他安静下来。 

事后才知道,压在他身下的铁质谱架把他硌伤了。一条细长的压痕横贯左胸,直角处渗出了血。 

上药的时候,两个人低头相对,四只眼睛都盯着我手里沾了双氧水的棉签。刚碰触到伤口,他“嘶”的吸冷气,我拿着棉签的手听到号令般迅速举到半空。 

他抬头看我,骂了一声“禽兽”,就此笑开。 

他的脾气,真的很好。这次,但愿不会例外。 

这样想,我似乎有些放心,却多了内疚。为什么要猜忌他? 

也许,因为我曾经偷偷的喜欢他将近四年,等到真的在一起了,反倒有种做梦般的不真实感。于是,就怀疑来怀疑去。 

居然暗恋了他四年,有时自己都不敢相信,大学时光,竟会这样渡过。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我承认,第一次见到他,好感就油然而生。 

那是我搬进学生公寓的第一天,9月10日,教师节。 

我看寝室没人,想起那把新配的苏木弓还没开,就随便拉了一首曲子。拉到尾声时,他推门进来。似乎对我不去琴房练琴感到有些诧异,就一直盯着我的琴看,听了我的解释,他粲然一笑,开始找自己的铺位。 

“上铺?”他很小声的嘟囔,手指划过贴在上铺床栏的秦霜两个字。他的手很漂亮,手指白皙修长,手背隐隐透出蓝色的血管。 

我觉出他对铺位不满意,问他要不要和我换。他微笑着道谢,轻巧的攀到上铺。 

印象最深的,是他有一张与冰冷的名字截然相反的灿烂笑脸。 

第一把火是他点起来的。 

半夜,我被重物坠地的声音惊醒,睁眼就看到他仰躺在我床前的地板上,仅着一条线条毕露的白色内裤,被子压在身下,裸露的皮肤在月光下闪着银光。 

我愣了几秒钟,很快明白是怎么回事,猛的坐起来,想查看他有没有受伤。听说有人曾这样摔断过脖子。 

他却先笑了,坦然的提出要和我换床。 

我拉他起来,他迅速爬到我的床上。可能有轻微的跌伤,躺下时他低低的呻吟了一声,随即不好意思的一笑。我呆立在床边,仿佛被电击到一样从头顶麻到脚跟。 

他无所谓的笑着,手臂伸向地面的棉被,对我说着什么。 

我什么也听不见了,就像暂时性失聪。各种Se情画面几乎在一秒钟之内充斥我的大脑。 

理智告诉我,我必须,马上,逃离他的视线。 

我拎起地上的棉被,故作镇定的抖了抖,放在他身上。然后,匆忙转身走进浴室。有一滴汗,从鬓角悄悄滑落。 

黑暗中,我靠着浴室的墙壁,随着手上的动作急促的喘息。白色的瓷砖,冰凉,光滑,吸附着我的后背。 

之后,我仔细的洗手,心里很平静。 

紧张,慌乱,无措,在初二那年的游泳课上,已经都经历过了。当年那个在英东游泳馆的厕格里瑟瑟发抖的少年已经重生。 

用一年的时间,我了解自己,也重新认识身边的世界,迅速的成熟。发誓要永远保守那个秘密,要做优秀的小提琴手,一个在台上台下都无可指责的男人。 

我依然开朗,依然笑闹,偶尔打架,偶尔说脏话,与以往的卓越没什么不同,只是练琴更加玩命。每首小提琴练习曲后面的记录数字,都在飞速增加。从两位数到三位数,再到四位数。我也从初中到高中,再到音乐学院。一切都沿着既定的轨道运行。 

也有生理需要,我的解决途径与洁身自好并不矛盾。 

现在的我,对同性产生好感或是欲望,已经能冷静的处理。 

秘密,还是秘密,一直都是。 

每当他勾着我的脖子说:“走啊!上琴房‘杀鸡’去”;或是塞给我一张歌剧《唐璜》的唱片,得意的说:“斯德哥尔摩宫廷乐团的录音,绝对珍藏版,传男不传女,”我就忍不住要做白日梦。 

直到看着他像个面首一样在女孩子堆里打转,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我不再对现实中的秦霜抱有任何幻想,却在幻想中对他为所欲为。 

他的第一任女朋友是在开学第二周的新生汇演时认识的。钢琴系的同级生,小巧玲珑的乖乖女。 

他仍旧拉我一起去琴房,只是路程缩短。两个人说笑着,走到女生公寓门口,那个钢琴系女生迎上来,挽起他的手臂。我就变成空气,走在他们身后。 

那段时间,对他后脑勺的发型变化特别清楚。有时候发现他的头发长了,过了发界,有几绺伸进衣领里。周末回来已经打理清爽。然后,再看着它一点点变长,渐渐又长到发界。 

他们相处了半年左右,第二年5月中分手。 

当时学校在搞一个慈善义演义卖活动,所有演出费和小商品销售的收入会在六一那天捐给儿童福利院。也许是希望小学。具体哪一个我忘了。 

那个钢琴系的乖乖女穿着一件印有红色桃心的纯棉圆领衫,把手上的另一件塞给秦霜。 

“捐钱就是了,干嘛非要穿情侣装?”秦霜把钱放在衣服上,又推回给她。红色的百元钞票映衬着透明塑料袋里的鲜红桃心。 

我坐在附近的桌子上,喝着一杯义卖的橙汁,看着他们拉锯。他们头顶的横幅迎风招展,红色的大字鲜艳如血:One Love One World。 

女孩儿扭头跑开,没开封的衣服丢在地上。秦霜走到我身边,夺走我手里的纸杯。 

“怎么样了?”我问。 

他说:“分手了。” 

“就因为那件情侣衫?” 

“无聊!幼稚!”他大口喝我的橙汁。 

“没这么严重吧?不觉得自己小题大作?”我说的是真心话。 

他直愣愣的看着我,忽然捏住我的下巴:“张嘴!让我看看!” 

我打开他的手:“有病!” 

他笑着吐了吐舌头:“是不是变成桔黄|色了?你也一样!” 

义卖的橙汁,水和色素调出来的假象。 

“她喜欢时不时撒个娇,任性一下。我偏偏最不会哄人。我们并不合适。”后来他这样跟我说,“那件情侣衫也许只是个分手的契机。” 

之后,他又交过几个女朋友,分手的原因各异,有时是他提出来的,有时是对方。分手后他也很看得开,没怎么表示遗憾。只有一次,他承认他失恋了,那个女孩儿去了维也纳。他喝了点酒,但没喝醉,烟倒抽了不少。 


秦霜 

********** 

2003年12月27日 

正式加入大马管弦乐团的第二天。一切还好。白天排练,晚上是音乐会,跟在北京时没什么两样。 

只是天气很热,室内空调很劲。总是感到口渴,一休息就拼命喝水。肚子就那么大,灌个水饱后根本吃不下东西。基本上一天只吃一顿饭。 

如果不是排练结束后要和团里人一起去餐厅,这唯一的一顿也可以省。 

今天在KLCC尝试了Nasi Lemak。不难吃,但也算不上美味。 

指挥是华人,会说英文和马来文,闽南话和粤语,就是不会讲普通话。这里叫华文。 

为了照顾团里的外国乐手,他大多数时候说英文。 

我的英语水平有限,要借助一部好易通电子辞典。 

那玩意儿是我大一时买的,因为一位用英文讲课的演奏老师。 

他是印尼归侨。70年代初,家人全部死于印尼反华风暴。据说他目睹了父母兄妹惨死的全过程。 

中国政府无条件接收印尼华人时,他来到北京,又被公费送到前苏联和英国留学,主修小提琴。才华横溢。 

他在我们管弦系以折磨人著称。满意了要继续,不满意要重来。无休止的拖堂,加课,错过吃饭时间。 

我们猜测,童年那段可怕记忆一定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不然他不会那么没人性。有人说他收集了很多印尼人杀害华人的资料,闲来无事就要重温。 

小提琴专业的人私下里叫他变态杀手。因为我们把拉小提琴叫杀鸡。 

3月中,暖气刚停,倒春寒,教室里冷得象冰窖。 

应该5点钟结束的演奏课拖延到7点,“变态杀手”还在喋喋不休的用英文讲述着如何把32个快节奏的16分音符一弓拉完。 

我摆弄着新买的好易通,偶尔查几个单词。饥寒交迫的境况,估计和卖火柴的小女孩有一拼。 

眼角扫向右手边的卓越,他正用铅笔在乐谱的空白处勾勒着一把小提琴。 

我一把抢过来,三下两下把小提琴改成一个细腰丰臀的抽象派裸女。 

卓越看了一眼我的杰作,皱着眉拿走我桌上的电子辞典。 

“这个键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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