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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部分

文献通考1-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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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之制,下则无後於汉、唐生员学舍之盛。”乃诏尽以锡庆院及朝集院西庑建讲
书堂四。诸生斋舍、官掌事者直庐略具,而太学栋宇始仅足用。自主判官外,益
至直讲,总而为十员,率二员共讲一经,委中书选差,或主判官奏。生员为三
等:初入学为外舍,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上舍员以百,内舍二百,外舍不
限员。各以其经从所讲官受学,月考试举业,优等上中书。其正、录、学谕,以
上舍生为之,经各二员;学行卓异者,主判、直讲复保上中书审察,奏除官。先
有职掌者,己受官,仍与旧职,俟直讲、教授有阙,次第选用。
    议学校贡举(见《举士门》)
    初,苏颂子嘉在太学,颜复尝策问王莽、後周变法事,嘉极论为非,在优等。
苏液密写以示曾布曰:“此辈唱和,非毁时政。”布大怒,责张琥曰:“君为谏
官判监,岂容学官与生徒非毁时政而不弹劾。”遂以告安石。安石大怒,遂逐诸
学官,以李定、常秩同判监,选用学官,非执政所喜者不与。陆佃、黎宗孟、叶
涛、曾肇、沈季良与选,季良,安石妹婿;涛,其侄婿;佃,门人;肇,布弟也。
佃等夜在安石斋授口义,旦至学讲之,无一语出己。其设三舍,皆欲引用其党耳。
    八年,颁王安石《诗》、《书》、《周礼义》於学。(详见《举士门》)
    太学安等已升上舍,皆特免解。其自发解者,即免礼部试。时三舍未有推
恩定法,故特降命也。
    仁宗时尝置武学,既而中辍,至是复置,寻诏生员以百人为额。又置律学,
置教授四员。
    公试,习律令生员义三道,习断案生员一道,刑名五事至七事。私试,义二
道,案一道,刑名五事至三事。
    元丰二年,颁《学令》:太学置八十斋,斋容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内舍
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总二千四百。月一私试,岁一公试,补内舍生;岁一
舍试,补上舍生。封弥、誊录如贡举法。而上舍试则学官不与考校。公试,外舍
生入第一、第二等,参以所书行艺与籍者,升内舍;内舍试入优、平二等,参以
行艺,升上舍。上舍分三等:俱优为上,一优一平为中,俱平若一优一否为下。
上等命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学正增为五人,学录增为十人,学录参
以学生为之。
    太学生虞蕃讼学官升舍偏曲,下御史台核实,何正臣请置狱,辞所及虽非蕃
所尝言者,皆得究治。於是追逮遍四方,逾年狱始成。判监李季长坐受学生竹簟、
陶器,削职停官。判监黄履失察,陈襄受请,皆降罚。直讲王氵允之削籍,太常
丞余中贬秩,皆有赇也。
    又诏岁赐缗钱至二万五千。又益郡县田租、屋课、息钱之类,以为学费。
    学制所言,国子监以国子名,而实未尝教养国子。乃诏许清要官亲戚入监为
国子生听读,额二百人。仍尽以开封府解额归诸太学,其国子生解额,以太学分
数取之,毋过四十人。
    七年,用司业朱服言,四方来试礼部者,虽不籍於太学,或有显过,若造飞
语谤朝政,许监官以闻,用学规殿罚。
    按:子产不以郑人议执政之然否而毁乡校,盖以学校所以来公论也。今熙宁
之建太学,苏嘉言变法事忤介甫,则学官并坐其罪,而改用李定、常秩之徒,试
文则宗新经,策时务则夸新法。今又立飞语谤朝政者以学规殿罚之条。则太学之
设,乃箝制罗织之具耳,以是为一道德,可乎?
    哲宗元六年,岑象求等言:“国学设师生而禁其谒见,无从叩问。”礼部
详度,许从长贰请益,仍立讲训考课之式。私试既不锁宿,则是日讲说亦不废。
    七年,置广文馆解额。先是,开封解额稍优,四方士子多冒畿县户以试。又
有隶太学不及一年,不该解试者,亦往往冒户。礼部案旧制,凡试国子监者,先
补中广文馆生,乃得以牒求试。遂依效其法,立广文馆生二千四百员。除开封府
元解百人则许自试,其尝拨取诸科二百、国子额四十,通二百四十人者,今皆取
诸开封府以为本馆解额。遇科场年试补馆生,中者执牒诣国子监验试。凡试者十
人取一,开封考取亦如其数。试者不及千人,即以率减取,仍严禁重试。礼部言:
“国子生应解己有定额在法,试者满百人,即如额取二十人,若不满百,与国子
混试通取,以元五年计之,凡五人有奇而解一人。”诏:“自今太学及国子生
发解,并以是年分数准取。”帝既亲政,群臣多言元所更学校科举制度非是。
帝念宣仁保功久,不许改。至是议者益多。监察御史郭知章言:“先帝立三舍
法,以岁月稽其行实,故入上舍而中上等者,得不经礼部试,特命以官。责备而
持久,故其得也难,自元丰以来,应格特命官者,林自一人而己。诱进激劝,莫
善於此。元新令,遂罢推恩之制。宜复元丰法,以广乐育之德。”知章又请三
学补外舍生,依元丰令一岁四试。皆从之。罢五路经历通礼科。太学生中上舍者,
悉用元丰制推恩,上等即该注官者,岁毋过二人;免礼部试者,每举五人而止;
免解试者二十人而止。仍计数对除省试发解额,其元法勿用。诸三舍升补等法,
悉推行旧制。苟合增损,即条具以闻。
    绍圣元年,国子监奏罢广文馆发解,其额本取之开封府、诸科及国子,悉复
还之。凡学生自外路参假及新补中未该拨填入学者,权附国子监别号试,取一次。
    诏五路礼部奏名额,以十分之三与府、监,诸路进士通取二分,合五路通取,
馀五分监自取。罢《春秋》科。
    元符元年,诏以命官人许为国子生,毋过四十人。凡试,优取《二礼》,两
经许占全额之半,而以其半及他经。复置《春秋》博士,崇宁复罢之。
    徽宗崇宁元年,命将作少监李诫,即城南门外相地营建外学,是为辟ń。蔡
京又奏:“古者国内外皆有学,周成均盖在邦中,而党庠、遂序则在国外。臣亲
承圣诏,天下皆兴学贡士,即国南建外学以受之,俟其行艺中率,然後升诸太学。
凡此圣意,悉与古合。今上其所当行者:太学专处上舍、内舍生,而外学则处外
舍生。太学上舍本额一百人,内舍二百人,今贡士盛集,欲增上舍至二百人,内
舍六百人,外舍三千人。外学为四讲堂、百斋,斋列五楹,一斋可容三十人。士
初贡至,皆入外学,经试补入上、内舍,始得进处太学。太学外舍,亦令出居外
学。俟学成奏行之。其敕、令、格、式,悉用太学见制。国子祭酒总治学事。外
学官属,司业、丞各一人,稍减太学博士、正、录员归外学,仍增博士为十员,
正、录为五员,学士充学谕者十人,直学二人。俟贡士至为之。”置诸王宫大、
小学教授,立考选法。
    诏取士皆从学校、三舍,废科举法(见《举士门》)。
    内侍刘公度、郑禄肄业国庠,文粗可采,特减磨勘以旌之。
    令学生实非资问辄见师长,因而干请,用学规极等罚之。凡奉祠及仕而解官
或待次,悉许入内、外学。任子不系州土,随所寓入学,仍别斋居处,别号试考。
曾升补三舍生,後从献助得官,其入学视任子法。
    大观三年,提举淮东常平徐畈言:“荫补入官人须隶学及一年,不犯上三等
罚,方许就铨试;尝再入等,即免铨试。公、私试尝为第一人,比铨试推恩。”
从之。
    政和七年,臣僚言:“进士之中铨格者,每一百人而得占注优恩不过五七人,
去年中、上二等皆阙不取。今取隶学国子试格,用之铨法,五年而得上二等优恩
者二百四十人,免试者尚在其外。是荫补隶学者,优於累试得第之人。”诏在学
尝魁一试者,许如旧恩,馀止令免试注官。
    钦宗靖康元年,右谏议大夫杨时言:“王安石著为邪说,以涂学者耳目,使
蔡京之徒,得以轻费妄用,极侈靡以奉上,几危宗社。乞追夺安石王爵,毁去配
飨之像,使邪说淫乱不能为学者惑。”诏:“王安石从祀孔子庙廷,礼部其改位
置在郑康成以下。”
    御史中丞陈过庭言:“《五经》义微,诸家因而异见,所不能免也。以所是
者为正,所否者为邪,此乃一偏之大失也。顷者指苏轼为邪学而加禁切,己弛其
禁,许采其长而用之,实为通论。祭酒杨时矫枉太过,复诋王氏以为邪说,此又
非也。诸生习用王学,率众见时而诋詈之,时引避不出,乃得散退。斋生又自互
党王、苏,至相追击,附从者纷纷。凡为此者,足以明时之不能服众也。”诏时
罢兼祭酒。
    正言崔言:“近诏谏臣直论得失,以求实是,陛下求治切矣。然数千年
来,王公卿相及居要路者,皆自蔡京出,则安有实是闻於陛下乎?且举冯所上
之言曰:‘士无异论,太学之盛也。’此奸言也。昔王安石斥除异己,名臣如韩
琦、司马光辈既以异论逐,而其所著《三经》之说,士子宗之者得官,不用者黜
落,则天下靡然,无一人敢可否矣。陵夷以至大乱,则无异论之祸也,尚敢为此
荧惑也乎?其言曰:‘崇宁以来,博士各徇其党,而言皆偏异,附王学则诋元
之文,附元则诮王氏之说。’此犹欺罔也。此时士夫岂有敢学元百诋王氏者
乎?自京贼用事,借学法以钳士人,如用军法以胁卒伍,大小相制,内外相辖,
一有异论,则学官亦皆黜废矣。此非徒劫持学校也,疑有异论则己过且暴闻焉尔。
而何博士先生稍敢诮诋王氏乎?前日博士讲解具在,取而覆视,则之诞信见矣。
至如苏轼、黄庭坚之文集,范镇、沈括之杂说,或记祖宗典故,或载名臣谈论,
虑其鉴照己罪,一切禁锢,严刑重赏,使不敢藏,则其禁异亦已极矣,而元能
与王氏两立乎?其欺罔亦已甚矣。”
    律学 熙宁六年,置教授四员,凡命官学人皆得自占入学,举人须命官二员
任其平素。先入学听读而後试补。习断案,人试案一道;习律令,人试大义五道。
月一公试,三私试。
    需用古今刑书,许於所属索取。凡朝廷新颁条令,刑部画日关送。
    算学 崇宁三年立。其业以《九章》、《周髀》及假设疑数为算问,仍兼
《海岛》、《孙子》、《五曹》、《张邱建》、《夏侯阳》算法,并历算、三式、
天文书为本科。本科外,人占一小经,愿占大经者听。公私试、三舍法略如太学。
上舍三等推恩,以通仕、登仕、将仕郎为次。
    容斋洪氏《随笔》曰:“大观中,置算学如庠序之制。三年三月,诏以文宣
王为先师,兖、邹、荆三国公配飨,十哲从祀,而列自昔著名算数之人绘像於两
廊,加赐五等之爵。於是中书舍人张邦昌定其名:风后、大桡、隶首、容成、箕
子、商高、常仆、鬼臾区、巫咸九人封公,史苏、卜徒父、卜偃、梓贞、卜楚邱、
史赵、史墨、礻卑灶、荣方、甘德、石申、鲜于妄人、耿寿昌、夏侯胜、京房、
翼奉、李寻、张衡、周兴、单、樊英、郭璞、何承天、宋景业、萧吉、临孝恭、
张胄玄、王朴二十八人封伯,邓平、刘洪、管辂、赵达、祖冲之、殷绍、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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