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世界列国国情习俗丛书-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起大落,今天在印度信佛教的人已廖廖无几,而耆那教却不断稳步发展。
到了近代,耆那教不断向外传播,今天在斯里兰卡、波斯、阿富汗、阿拉伯
等地均有一定的影响。
六、基督教
六、基督教
基督教很早以前就传入印度。目前全印度基督教徒人数有。。 1960多万
(1991年),据传,公元1世纪时,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之一——圣托马斯就
曾来到印度南方的喀拉拉邦传播基督教,他的遗体至今还保存在蒙格拉布拉
摩的教堂里。
公元。。 4世纪时,基督教徒从巴格达、耶路撒冷等地来到南印度的喀拉拉
邦传教,并在该地不断发展。后来又有葡萄牙的传教士也来印度进行传教活
动。延自15世纪以来,基督教会一直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这对基督教
在印度的传播起到很大地推动作用。1541年葡萄牙的传教士在果阿成立了耶
稣会。从。。 1580~1595年间,耶稣会曾先后派3个布道团进驻当时的莫卧儿帝
国阿克巴王朝。后来又有英国圣公会的传教士随着东印度公司也来到印度,
他们先后在苏拉特、马德拉斯和孟买成立宣教会,不断宣传教义,修建教堂、
接纳教徒。进入。。 18世纪,丹麦、德国路德教派传教士将新教传入印度南部,
但当时由于东印度公司的阻止,使基督教的发展受到影响。直至 1813年该
公司的禁令取消后,欧美国家大批新教传教士才纷纷来到印度,宣传新教,
并于。。 1914年在那格浦尔成立了“全国基督教委员会”,还出版。。 40多种有关
刊物。到。。 1931年,全印基督教徒多达数百万。基督教的传播也受到葡萄牙、
荷兰、英国商人和士兵以及各国政府的影响。由于印度教存在着森严的种姓
制度,低级种姓倍受歧视,社会地位极其低下,这就迫使不少印度教徒皈依
了基督教。今天,从全国看,喀拉拉的基督教徒比印度任何一个邦都多。他
们在喀拉拉邦开办了许多教会中学和教会学院,组织了青年基督教联盟以及
青年妇女基督教联盟组织,为男女青年基督教徒服务。
印度独立后,南印度的公理教会、联合教会和马德拉斯、特拉凡哥尔、
廷内韦利、多纳卡尔四个圣公会主教管区教会正式联合,成立南印度教会,
统一领导南印度天主教与新教各组织的活动。
基督教在印度有几个分支,例如,叙利亚教会、伦敦教会、丘奇教会、
妇女教会以及兄弟教会等。其中兄弟教会的教规与众不同,它的教徒从来不
进教堂作礼拜,却聚集在某一家,通宵击鼓,集体祈祷。
基督教传入印度后,对印度社会和文化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该教的《圣
经》在印度被译成多种印度的语言文字,如印地语、孟加拉语、泰米尔语、
马拉雅兰语和坚那达语等。与此同时,还出版了有关多种刊物。这样,不仅
促进了印度语言的发展,而且通过对基督教的宣传,也推广了英语,使人们
的思想观念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大约。。 100年来,基督教传教士和有关宗教组
织开办了一些“福利事业”和“服务性行业”,为低级种姓和一些部落民文
化的提高做了大量工作,“不可接触者”种姓受到基督教启迪后,冲击了一
些陈旧的传统观念,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也得到一定的改善。由于西
文东进,使印度教的教规和宗教祭祀受到冲击,消弱了一些人对印度教的虔
诚程度,甚至不少人改信了基督教。正由于此,一些宗教和社会改革者出于
克服印度教弱点的目的,发展了新的宗教团体,拉贾·拉姆·摩罕拉艾在孟
加拉邦建立的《梵社》就是受基督教的影响后建立起来的。“上帝只有一个,
所有人一律平等,彼此都是兄弟”,就是这个组织的主要原则。他反对种姓
制度和偶像崇拜,并且主张:吸收所有宗教的优点。在孟买于
1867年建立的
祈请社领导者为拉纳戴和朋达尔格尔,其目的也是想改革印度教,消除种姓
歧视,在平等原则基础上,克服社会上的陋习。梵社和祈请社的成员公开宣
传妇女应受教育,寡妇应该再婚,不同种姓应该通婚。在基督教的影响下,
印度出现的一些重大改革运动,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起到积极作用。
基督教的影响不只是表现在较先进地区,在部落民地区也有重大影响,
其影响主要是通过基督教传教士来实现的。他们为了传播宗教,开展自己的
事业,到处修路架桥,发展交通,促进了各地的联系、传教士在部落民地区
还开办了不少学校、医院、孤儿院等,但他们在学校对学生进行文化教育的
同时,也对部落民儿童进行了基督教的宣传,使儿童从小就受到基督教的教
育;在医院里,给患者治病的同时,还往往施加压力,以使患者改信基督教,
如此等等。
基督教传教士在部落民地区开展的种种工作,最重要的是传播了基督
教,使他们的社会文化受到影响。宗教的影响不只限于宗教本身,而且还影
响到改变宗教的思想、习俗、传统及生活方式,其结果使人们脱离了自己的
传统文化体系,如那些接受基督教的贡达人、皮尔人等,他们把自己同本部
落民的其他人区别开来,甚至在同一家庭中,基督教徒与非基督教徒彼此也
开始歧视。传教士的活动使部落民从一个无货币的经济制度进入到讲货币的
经济制度中。在货币流通的情况下,活跃了经济,促进了交流,但在部落民
社会中,剥削阶级、高利贷者却出现了。有些人在金钱的引诱下,不道德的
事情也有所发生。总之,随着基督教的传入与流传,使部落民的社会、文化
等各方面都受到了影响。
第四章礼仪与禁忌
第四章礼仪与禁忌
中国有句俗话:“入国问禁,入境问俗。”这就告诉人们:说话、做事
不可贸然,切记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否则会闹出笑话,甚至引起麻烦。
世界各国的见面礼五花八门,并不相同,但归结起来,不外两种。一是
通过语言来表示,二是通过动作来配合。印度也不例外。
印度人见面时说:“纳莫斯迦尔”(nāmaska: r)或说“纳莫斯戴”(n
āmaste),即祝贺、致敬之意。它不分时间,不论男女,见面或分手时皆可
用它,还礼者也说此话,但要重复两次,以表客气。当然也不尽然,有些地
方和城市里,或受西方影响的人则用英语表示,有的地方则用自己的方言来
表示。
两人见面之后,不仅使用上述用语,还有各种举止。或两手合十,或举
手示意,城市里,握手礼也逐渐时兴起来。合掌行礼问候,手位之高低,其
意颇不相同。对长者宜高,两手至少与前额相平,头稍下垂,身子也可跟着
前曲。对平辈一般手位于胸口和下颌之间,或者齐于胸口。若久别重逢,格
外亲热,或作远别,或有大事发生等,则往往拥抱。此外,对于尊长或某人
若表示格外尊敬或恳求时,则行摸脚礼,即屈身用手摸长者的脚尖,然后再
摸一下自己的头,以表示自己的头同长者的脚相接触。对方用手摸一下行礼
者的头顶,以示还礼。有事相求者甚至干脆跪在地上,用双手摸对方的脚,
用头的前额去触对方的脚尖。对于大人物的脚、名望者的脚,摸的人就更多
了。至于仆人对主人也是如此,有时一天要摸几次脚。
我们中国人通常以左为上,以右为下,至今有些农村还有这种习惯。如
有屋三间,长者住在左边的一间,晚辈则住右边的一间。但在印度可不这样。
同他们招手致意往往用右手。因为在他们看来,人身由两部分组成,右半边
是男性的象征,左边是女性的象征,所以左手无力,右手有力,因此不单用
右手致意。此外,印度人便后用水冲洗,使用左手,而绝不用右手,因此,
左手被认为是不干净的。若送人东西,大都用双手捧着,或一手为主,另一
只手稍微接触另一手臂,象征双手。否则认为不礼貌。
吃饭过程中,若给对方(印度人)加饭加菜,不可用还在吃饭的那只手
直接加饭加菜,若是这样,被认为是叫人家吃你剩的东西,因那只手正被用
来吃饭,已接触了食物。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换一双未用过的筷子,给客人
加饭加菜。若对方已经吃饱,不再需要,而你出于客气,仍坚持再给,这时,
你会发现对方可能把双手捧着的碗筷(或吃饭用的盘子)一同伸到桌下,这
表示不要了,见此情景,主人应当明白:不能再给客人加饭加菜。
二、不同宗教的礼仪
二、不同宗教的礼仪
在印度,信仰印度教的人数为最多,印度教的礼仪也名目繁多,而且在
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印度教徒认为,一个人若不经过这些仪式,他们的生
活就不完善,灵魂也不纯洁,生活中的痛苦不会得到解脱。因此,一个印度
教徒从生到死,一生要参加许多宗教仪式。一般在出世之前就已开始。例如
一个妇女怀孕期间,就要为未出世的婴儿参加仪式。印度教流行仪式主要有
以下这些:
1。生男礼。这是一种祝愿生男孩的仪式。按《摩奴法论》规定,在妇女
怀孕的第四个月举行。但是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女子若是生第一胎,可在第
三个月举行。否则孕妇从怀胎后的第二个月至第八个月期间,随时举行均可。
在举行仪式时,妇女需穿上新装宣誓。夜间,别人在妇女右鼻孔上点涂榕树
皮汁液。据说这样做,可以避免孕妇小产。在举行这种仪式时,丈夫把盛满
水的陶罐放在妻子怀里,然后抚摸妻子的胎位,祈祷生个有出息的儿子。
2。分发礼。这是一种梳发仪式,在孕妇怀孕四个月时举行。这一天,先
向女神祈祷,然后丈夫把妻子的头发向上梳起,为她梳装打扮,以求消灾避
邪,母子健康。
3。诞生礼。这种仪式在婴儿降生后断脐之前举行。这是为孩之落地平安
而举行的一种仪式。这时,婴儿的父亲抚摸一下孩子,然后仔细看看,并且
念咒祝愿。最后用金棒蘸点蜂蜜或黄油喂到婴儿的口中。这时,别人乘机把
婴儿的脐带割断,随后分别给婴儿和母亲洗澡。有的地区在这期间还举行另
外一些仪式,特别是在生男孩之后。例如连续生火几天,并且用火的灰烬涂
抹婴儿的眼圈。据说这样可以避邪。有些富贵人家,在生男孩子后,往男孩
的舌头上用金丝写表示吉祥的符号。
4。命名礼。根据《摩奴法论》的有关规定,当婴儿降生后的第十天或第
十二天,选个吉祥时辰,举行起名仪式,也可在一年中随时举行。给婴儿起
的名字,大都同星辰、诸神等有关。若生下的孩子已经死了,夫妇更得向神
祈祷,并且根据神的名字给孩子起名。起名时,先祈祷、祭典,然后祭司给
孩子起名。从前起名受种姓的影响,例如婆罗门种姓的人,名字后面不能加
“辛哈”(狮子),但是刹帝利种姓的人,名字后边一定要加“辛哈”。例
如帕格德·辛哈,巴哈杜尔·辛哈等等。同样,首陀罗种姓的人,名后面一
定要加“达斯”(奴隶),或“杰郎”(脚下),例如波格旺·达斯,罗摩·达
斯,迦里·杰郎等等。但如今并不严格,尤其在城市和知识界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