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言情浪漫电子书 > 中国黄河调查 >

第38部分

中国黄河调查-第38部分

小说: 中国黄河调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虽然民营投资者试图通过各种途径来保护自己投资石油的权利,但在他们维护自己权益的道路上充满了艰辛。2003年6月15日到北京反映投资者的油井被强行关闭,又得不到合理补偿情况的投资者代表冯秉先,被当地政府列为主要抓捕对象。
    榆林市政府一名副市长亲自带队来到北京,7月22日晚上他们到冯秉先住在北京的贵宾楼饭店,以“榆林市某市长想请你聊聊”为由,将冯秉先带到他们的住地。第二天上午又以“上街吃饭”为由引诱冯秉先上车而将冯秘密押解回榆林。
    7月24日下午4时,冯秉先被押解到榆林市靖边县公安局刑警队,25日和26日两名受冯秉先之子委托的律师,多次要求靖边县公安局告知冯秉先被羁押的理由,并要求会见冯秉先时,始终得不到正式答复,只是被告知“我们并没有对冯秉先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不是羁押他,只是找他谈话,其他无可奉告”。
    律师感到莫名其妙,不是羁押,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只是谈话,为什么限制冯秉先人身自由长达90个小时?律师当即反问:“既然公安局没有对冯秉先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不是羁押,那我们是否可以把冯秉先领走,或至少让我们会见他”,他们的回答非常干脆:“不能。”
    在冯秉先强烈要求“给个说法”和律师的催促下,7月26日下午5时左右,靖边县公安局给冯秉先正式开出一张“涉嫌偷税”的刑事拘留证。但在此之前,当地税务机关并没有对冯秉先及其所在的公司做出过任何相关处分。
    律师为此询问公安局,回答是:“我们推断冯秉先肯定有偷税行为,现在正要求税务机关落实。”虽然冯秉先在拘留证送达书上签字后声明:“从现在起除偷税以外的审问我拒绝回答”,但一直到8月16日,税务机关首次介入前,公安局一直审问的都是有关“上访”之事。
    税务机关审查了大约一周后,做出了不能认定有偷税行为的结论。最后,冯秉先以“取保候审”释放。释放前,让冯秉先写下了“出去后:不再上访,主动领取补偿款,做其他投资人的兑现工作”的三条保证,并让担保人“保证冯秉先出去不再上访”。
    事后,据冯秉先走访的一位主要办案负责人透露,“你的案子由省里主要领导过问,指示‘这个人能不放尽量不要放,当然要有法律根据。’”
    冯秉先被拘押35天后,于8月26日被释放。其时,榆林市三县民营石油企业投资人,经不住政府的“制裁和打击”,在收回油井的“强大震撼力下”,私营石油投资者不得不接受当地政府提出的补偿款条件。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修宪案》的公布,重新唤起了陕北民营石油企业家的觉悟和信心。冯秉先和其他投资者通过对《宪法》和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的学习,总结了过去“维权斗争”的经验和教训,他们向北京经济界、法学界专家请教。
    因为投资者觉得当地政府对他们的补偿很不公平,陕北两市收井总补偿资金13。78亿元,而政府从民营企业所夺走的资产现值在70亿之上,补偿率不足20%。油井的实际价值和任何产品的价值一样,并不等于它的投资额,而是根据产油量、生产成本以及社会的平均利润率决定的。对于油井的估价,政府应按国际通行标准给一个经得起检验的说法。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尊严不受侵害,2004年8月,一些投资者还在北京召开了有经济、法学等专家参加维护投资权益的研讨会。会上有关专家指出,这是一起侵犯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和侵犯农民利益的一个严重事件。有哪个法律规定,可以由一级政府来决定回收一个私人的财产,去收购一个私人财产,或者去接管一个私人财产?因为宪法规定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投资和收入应当得到保护。
    还有的学者认为,现在这些投资者,他们参与开采石油这个活动,是得到了政府的批准的,那么政府就应当遵守自己的这种许可,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此外,冯秉先和其他投资者决心通过法律程序,用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他们委托北京一家律师所,组成一个律师团对靖边县民营油井被当地政府收回的相关事实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
    冯秉先指出,我们之所以派律师团调查,开始法律行动,是我们希望维护民营企业家的权益,不希望民营经济被无理伤害。
    律师团在对当地100位投资者调查后发现,农民在石油投资中占到大多数。由于原有的耕地部分用于石油开发,另一部分被退耕还林,所以在油井被收回后,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维持生存的土地资源。
    更为严重的是,那些向银行或个人借贷投资油井的农民,由于油井被收回而无法还贷款,沉重的负担压在了他们身上,有些人为了躲债不得不流落在外。即使是面对这样不幸的遭遇,冯秉先和其他民营投资者还是渴望通过法律,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
    经过了这次石油投资维权的风波与考验,冯秉先认为权利不是靠谁赐予,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要有清醒的权利意识,依法不断主张,不断抗争。因为前途是光明的,我们怀着必胜的信心;道路是曲折的,我们将坚持到底,作好了长期斗争的准备!但这样的正义对他们来说还要等待多久才能实现呢?
    如果不是矿产,陕北除了茫茫的黄土高原以外,还能看到什么样的文明的种子在这里萌芽?难道农民沉重地敲着腰鼓发出悲愤的呐喊声还要响彻天际?难道祖祖辈辈承受的饥寒交迫的命运还要一代一代繁衍下去?
    事实上,农业的萎缩在陕北已经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退出恶劣的农业耕种让农民从山沟里融入到城市。让工业文明来激发他们潜在的能量并点燃他们寻求财富的梦想,给他们以创造财富的机会,这是改变陕北农民命运的一个现实选择。
    令人悲哀的是,随着山西煤炭开采量不断上升,它的经济增长实力却在中国各省市的排名中逐年下降。实力下降和矿产枯竭后留下的失业工人、毁损的矿山、集聚着大量产业队伍的矿区,已经成为以煤炭为主的山西难以解决的问题并对社会构成不稳定的影响。
    损耗与补偿极不均衡,使山西以煤炭为单一产业的经济结构,在市场的竞争中开始一步步显示它的恶化。为实现经济增长又不得不超量开采资源,最终演化为损耗得不到补偿的衰竭性矛盾。
    煤炭价值转移、利润流失这种严重失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带来的后果是,为什么开采煤炭最多,向外输出最多的山西,却在经济增长与人均收入中远远落后于不产煤炭的一些发达地区。
    第十三章掩盖在煤炭中的利润流失无可奈何地承受利润流失(1)      除了煤炭以外,山西几乎没有一个优势产业能向中国其他市场扩张,而需要指出的是,拥了丰富煤炭的山西是在政府强力支配下,走了一条以自然资源来换取当地经济发展并以对资源的消耗来形成产业的道路,这与市场竞争来配置资源和以私人资本来实现独立的所有权正好相反。
    靠煤炭开采支撑就业、财政收入、与城市建设的山西,使当地政府官员视煤炭为当地最大的资本,他们的创新力淹没在矿产中,资源优越没有为他们带来新的产业。一旦失去了矿产的优越,他们不会拥有适应市场竞争的任何优势。
    政府掌握着煤炭的供给并用计划体制的手段来控制对煤炭资源的开采,使背负着旧体制的煤矿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选择,而且这种以旧体制控制煤炭经营的阴影还笼罩着山西其他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
    它带来的不利影响是,煤炭没有成为山西的核心竞争力,工人也没有得到最大化的财富。高投入、高污染、低效率和粗放型的煤炭增长,没有形成山西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
    相反,煤炭利润低下,使政府既不可能有雄厚的财力投入公共建设,也妨碍了企业的资本积累,山西的整体表现是财政补贴困境、企业走向破产,失业增加、农民陷入贫困,人们并没有从这种资源优势中分享到多少利益。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有财政投入,而以煤炭为主的山西释放出来的财富增长渠道极其狭窄,面对不断增加的教育、医疗、交通以及环境治理的投入,它显得是那样的疲惫无力。
    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产业集中了山西大批工人,他们的素质和水平被固定在这个行业上。他们不会像高科技行业那样,随着技术的变化而提高自己的能力。一旦他们失去了煤炭的依托,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他们原来被固定在煤炭中的技能在市场的博弈中几乎为零。
    另一方面,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产业,使山西对这种产业的运转注入了很高的行政成本。可煤炭利润不由市场来决定,又使他们的行政资源配置得不到预期的收益。
    体制的束缚使山西省内的电厂长期享受省里的优惠政策,煤炭价格背离为此付出了代价。2002年山西煤炭企业供省内发电的煤价格与出省煤价格平均相差每吨30元以上,这种省内煤价比出省价格的差距2003年继续扩大。
    靠煤炭发电的山西自己却不能充分利用电能。发电集团将电输到外地后,山西人还要饱受停电之苦。由煤生产的电同样受到政府控制,发电也不能使山西人得到更多利润。而水资源被这些发电集团消耗后,进一步加剧了山西用水的紧张,最后,山西人还要承受由火力发电带来的污染。
    自然资源优势与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有时并不相关联,单一的资源输出难以成为当地的经济优势,也使人均占有的财富难以提高。
    占有中国半个市场的山西煤炭,如果减产就会导致其他地区煤炭供应短缺。由于电力行业是煤炭消费的第一大户,2002年国内新投产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2003年又陆续投产1000万千瓦,火电投资的增加必然带动煤炭需求量的急剧上升,需求又带动了煤炭价格迅猛上涨。
    同电力消费大户相比,经济的快速增长强有力地推动了国内钢铁产品需求的增加,而钢铁行业是煤炭消费的第二大户,它进一步刺激煤炭市场出现热销的景象。
    尤其是那些靠煤发电的地区,他们对煤炭的需求依赖强烈,价格的上涨会触及到他们的敏感神经,甚至会给他们的经济发展带来沉重打击。
    这种恐慌心理使山西对出省的煤炭供应必须保持一个相应的数量,关闭后又重新启动的小煤矿就在这种利害关系中沉浮。
    不对数量多产量低的煤矿进行整合,山西的煤炭优势就难以真正转换成产业优势和经济增长。打破地区封锁引进大集团的资本、技术和现代化的开采设备,结束散乱不正当开采的格局,是山西煤炭走向资本经营煤炭的一个选择。
    以煤炭为依托形成的炼焦、火力发电为主的能源产业结构,是建立在以山西污染为代价的基础上。这种污染随着煤炭、电力等集团为寻求利润进一步扩大开发规模,还将在经济增长缓慢,水供应短缺,人们的生活质量下降,社会不安定中进一步加剧。
    以严重缺水的劣势去支撑利益集团对煤炭资源大规模开采的山西,将进一步加剧自己水资源供给的紧张。按每挖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