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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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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秋冬,阴也。《书》、《礼》者事,事亦阴也。互言之者,皆以其术相成。”
又《文王世子》云:“春诵,夏弦,秋学礼,冬读书。”郑玄云:“诵谓歌乐也。
弦谓以丝播。时阳用事则学之以声,阴用事则学之以事,因时顺气,於功易也。”
三,日中时。《学记》云:“故君子之於学也,藏焉,焉,息焉,游焉。”是
日日所习也。言学者以此时诵习所学篇简之文,及礼乐之容,日知其所亡,月无
忘其所能,所以为说怿也。谯周云:“悦深而乐浅也。”一曰:“在内曰说,在
外曰乐。”言“亦”者,凡外境心,则人心说乐。可说可乐之事,其类非一,
此“学而时习”、“有朋自远方来”,亦说乐之事耳,故云“亦”。犹《易》云:
“亦可丑也,亦可喜也。”○注“包曰:同门曰朋”。○正义曰:郑玄注《大司
徒》云:“同师曰朋,同志曰友。”然则同门者,同在师门以授学者也。朋即群
党之谓。故子夏曰:“吾离群而索居。”郑玄注云:“群谓同门朋友也。”此言
“有朋自远方来”者,即《学记》云:“三年视敬业乐群也。”同志谓同其心意
所趣乡也。朋疏而友亲,朋来既乐,友即可知,故略不言也。○注“愠怒”至
“不怒”。○正义曰:云:“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者,其说有二:一云古
之学者为己,己得先王之道,含章内映,而他人不见不知,而我不怒也。一云君
子易事,不求备於一人,故为教诲之道,若有人钝根不能知解者,君子恕之而不
愠怒也。
    有子曰:(孔子弟子有若。)“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鲜,
少也。上,谓凡在已上者。言孝弟之人必恭顺,好欲犯其上者少也。)不好犯上,
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本,基也。基立而後可大成。)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先能事父兄,然後仁道可大成。)
    '疏'“有子曰”至“本与”。○正义曰:此章言孝弟之行也。弟子有若曰:
“其为人也,孝於父母,顺於兄长,而好陵犯凡在已上者,少矣。”言孝弟之人,
性必恭顺,故好欲犯其上者少也。既不好犯上,而好欲作乱为悖逆之行者,必无,
故云“未之有”也。是故君子务修孝弟,以为道之基本。基本既立,而後道德生
焉。恐人未知其本何谓,故又言:“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礼尚谦退,不
敢质言,故云“与”也。○注“孔子弟子有若”。○正义曰:《史记·弟子传》
云:“有若少孔子四十三岁。”郑玄曰:“鲁人。”○注“鲜,少也”。○正义
曰:《释诂》云:“鲜,罕也。”故得为少。皇氏、熊氏以为,上谓君亲,犯谓
犯颜谏争。今案注云:“上,谓凡在已上者”,则皇氏、熊氏违背注意,其义恐
非也。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包曰:“巧言,好其言语。令色,善其颜
色。皆欲令人说之,少能有仁也。”)
    '疏'“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正义曰:此章论仁者必直言正色。其
若巧好其言语,令善其颜色,欲令人说爱之者,少能有仁也。
    曾子曰:(马曰:“弟子曾参。”)“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
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言凡所传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传之。)
    '疏'“曾子曰”至“习乎”。○正义曰:此章论曾子省身慎行之事。弟子曾
参尝曰:“吾每日三自省察已身:为人谋事而得无不尽忠心乎?与朋友结交而得
无不诚信乎?凡所传授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妄传乎?”以谋贵尽忠,朋友主信,
传恶穿凿,故曾子省慎之。○注“马曰:弟子曾参。”○正义曰:《史记·弟子
传》云:“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
授之业,作《孝经》。死於鲁。”
    子曰:“道千乘之国,(马曰:“道,谓为之政教。《司马法》:‘六尺为
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出革
车一乘。’然则千乘之赋,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唯公侯之封乃
能容之,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包曰:“道,治也。千乘之国者,百里之
国也。古者井田,方里为井。十井为乘,百里之国,千乘也。”融依《周礼》,
包依《王制》、《孟子》,义疑,故两存焉。)敬事而信,(包曰:“为国者,
举事必敬慎,与民必诚信。”)节用而爱人,(包曰:“节用,不奢侈。国以民
为本,故爱养之。”)使民以时。”(包曰:“作事使民,必以其时,不妨夺农
务。”)
    '疏'“子曰道”至“以时”。○正义曰:此章论治大国之法也。马融以为,
道谓为之政教。千乘之国谓公侯之国,方五百里、四百里者也。言为政教以治公
侯之国者,举事必敬慎,与民必诚信,省节财用,不奢侈,而爱养人民,以为国
本,作事使民,必以其时,不妨夺农务。此其为政治国之要也。包氏以为,道,
治也。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夏即公侯,殷、周惟上公也。馀同。○注“马曰
道”至“过焉”。○正义曰:以下篇“子曰:道之以政”,故云“道,谓为之政
教。”《史记》齐景公时有司马田穰苴善用兵。《周礼》司马掌征伐。六国时,
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兵法,附穰苴於其中,凡一百五十篇,号曰《司马法》。
此“六尺曰步”,至“成出革车一乘”,皆彼文也。引之者以证千乘之国为公侯
之大国也。云“然则千乘之赋,其地千成”者,以成出一乘,千乘故千成。云
“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者,以方百里者一,为方十里者百。方三百里者,
三三而九,则为方百里者九,合成方十里者九百,得九百乘也。计千乘犹少百乘
方百里者一也。又以此方百里者一,六分破之,每分得广十六里,长百里,引而
接之,则长六百里,广十六里也。半折之,各长三百里,将埤前三百里南西两边,
是方三百一十六里也。然西南角犹缺方十六里者一也。方十六里者一,为方一里
者二百五十六,然割方百里者为六分,馀方一里者四百,今以方一里者二百五
十六埤西南角,犹馀方一里者一百四十四,又复破而埤三百一十六里两边,则每
边不复得半里,故云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也。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者,案
《周礼·大司徒》云:“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
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
此千乘之国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伯、子、男自方三百而下则莫能容之,故
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云“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者,《坊记》云:
“制国不过千乘。”然则地虽广大,以千乘为限,故云“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
《司马法》“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计千乘有七万五千人,则
是六军矣。《周礼·大司马序官》:“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
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鲁颂·宫》云“公车千乘”,《明堂位》
云“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及《坊记》与此文,皆与《周礼》
不合者,礼:天子六军,出自六乡。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地官·小司徒》云:“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是家出一人,乡为一军,此
则出军之常也。天子六军,既出六乡,则诸侯三军,出自三乡。《宫》云“公
徒三万”者,谓乡之所出,非千乘之众也。千乘者,自谓计地出兵,非彼三军之
车也。二者不同,故数不相合。所以必有二法者,圣王治国,安不忘危,故今所
在皆有出军之制。若从王伯之命,则依国之大小,出三军、二军、一军也。若其
前敌不服,用兵未已,则尽其境内皆使从军,故复有此计地出军之法。但乡之出
军是正,故家出一人;计地所出则非常,故成出一车。以其非常,故优之也。”
包曰:道,治也”者,以治国之法,不惟政教而已。下云“道之以德”,谓道德,
故易之,但云“道,治也”。云“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者,谓夏之公侯,殷、
周上公之国也。云“古者井田,方里为井”者,《孟子》云“方里而井,井九百
亩”是也。云“十井为乘,百里之国千乘也”者,此包以古之大国不过百里,
以百里赋千乘,故计之每十井为一乘,是方一里者十为一乘,则方一里者百为十
乘,开方之法,方百里者一为方十里者百。每方十里者一为方一里者百,其赋十
乘。方十里者百,则其赋千乘。地与乘数相当,故曰:千乘也。云:“融依
《周礼》,包依《王制》、《孟子》”者,马融依《周礼·大司徒》文,以为诸
公之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以下也。包氏依《王制》,云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
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
也。又《孟子》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之制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
男五十里。”包氏据此以为大国不过百里,不信《周礼》有方五百里、四百里之
封也。马氏言名,包氏不言名者,包氏避其父名也。云“义疑,故两存焉”者,
以《周礼》者,周公致太平之书,为一代大典;《王制》者,汉文帝令博士所作,
“孟子”者,邹人也,名轲,师孔子之孙子思,治儒术之道,著书七篇,亦命世
亚圣之大才也。今马氏、包氏各以为据,难以质其是非,莫敢去取,於义有疑,
故两存其说也。○注“包曰作事使”至“农务”。○正义曰:云“作使民,必以
其时”者,谓筑都邑城郭也。以都邑者,人之聚也,国家之藩卫,百姓之保障,
不固则败,不则坏,故虽不临寇,必於农隙备其守御,无妨农务。《春秋》庄
二十九年《左氏传》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也。”注云:“谓今九月,
周十一月。龙星角亢,晨见东方,三务始毕,戒民以土功事。”“火见而致用”,
注云:“大火,心星,次角、亢,见者致筑作之物。”“水昏正而栽”,注云:
“谓今十月,定星昏而中,於是树板而兴作。”“日至而毕”,注云:“日南
至,微阳始动,故土功息。”若其门户道桥城郭墙堑有所损坏,则特随坏时修之,
故僖二十年《左传》曰“凡启塞从时”是也。《王制》云:“用民之力,岁不过
三日。”《周礼·均人职》云:“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
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是皆重民之力而不妨夺农务也。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
文。”(马曰:“文者,古之遗文。”)
    '疏'“子曰弟子”至“学文”。○正义曰:此章明人以德为本,学为末。男
子後生为弟。言为人弟与子者,入事父兄则当孝与弟也,出事公卿则当忠与顺也。
弟,顺也。入不言弟,出不言忠者,互文可知也。下孔子云:“出则事公卿,入
则事父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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