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暴君他娘-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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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秀章不肯喊人,但是却打量着廖世善,很是好奇的样子。
廖世善小心的用袖子擦了擦手背上的血迹,弯下腰抱起廖秀章,道,“爹,带你回去。”
余青只好跟在后面,夜色降临,柔和的月光散落在地面上,廖世善身形高大,轻而易举的单手抱着廖秀章,侧脸柔和,如同这温暖的月色。
余青想起刚才廖世善毫无保留的庇护,心里忍不住翻滚着陌生的情绪,只是因为喜欢孩子吧?
如同史记记载廖世善只有廖秀章一个儿子,从小带在身旁教导,廖秀章骁勇善战除了过于残暴但是难掩其锋锐,只可惜不久廖世善不幸战死。
乱世之后虽出了许多枭雄,但是真正走到最后的却是杨九怀和辽王,两个人一南一北的分割了领地,各自称帝,此后北有辽王,南有杨九怀。
廖秀章就带着残余势力投靠了辽王,被辽王认为义子,跟着辽王南征北战,最后打败了杨九怀统一这天下,辽王也是很看中这孩子,居然把帝位传给了这个义子,这才是后世著名暴君。
余青想到这里只觉得心口沉甸甸的,她抬头去看,廖世善抱着孩子稳稳当当的走在前面,如同磐石一般,莫名就让人觉得十分的可靠,不自觉的就跟了过去。
等余青等人走后,就有兵士手脚利落的抬着那尸首离去,显然还有气,忍不住踹了一脚那尸首,道,“当真以为我们怕你了你不成,呵呵,一个土匪还敢上门来抢人!”
旁边的兵士道,“还是咱们校尉大人威武,一刀就给做掉了。”
还有兵士拿了水桶过来擦洗。
至于那些跟随而来的土匪,本就是乌合之众,见头目都死了,自然就如鸟兽散了。
***
屋内点了一盏油灯,桌椅皆是脱了漆的旧货,显得很是寒酸,廖世善却显得很从容,只是这会儿他腿上坐着廖秀章,就没放开过。
宋志武认了余青当主人,自然不会说话,刘义坚虽然是余青的哥哥,但是两个人毕竟生疏,这夫妻俩之间也轮不到他说话,又见廖世善居然是这般说砍人就不拖泥带水的性子,也不敢说什么了,两个人就找了借口出去了。
如今只剩下这一家三口。
来之前余青想了很多,到底要如何开口,之前原主和廖世善成亲的时候,满心的不愿意,除了第一天洞房,后面就没让廖世善入室,廖世善家境贫寒,身上又有胡人的血统,一直遭人排挤,同意娶了余青也是为了完成母亲希望他成亲的遗愿。
后见余青这般狗眼看人低,索性收拾了包袱去参了军,再后来等着知道余青八个月诞下儿子,外人都说是野种,原主也没有任何的解释,唯一的希望破灭,气的干脆就不回去了。
说起来廖世善和原主就相处了一个月,却几乎跟陌生人一般,没有深入了解过,平时不仅分房睡,就是吃饭也是各自隔开,这也是余青敢来找廖世善的原因。
再说,毕竟过去了七年的时候,人总是在变。
“以前……”余青的话还没说完就听门外李猛的大嗓子,“大人,这都什么时辰了,别是饿着客人了,正好火夫那边做好了饭菜,我给你们端过来了。”
余青,“……”
李猛拿着一个食盒,里面两碗菜,没错,是用大海碗盛的,野鸡炖土豆,余青似乎在里面看到了一根鸡毛……,另一碗是根本看不出颜色的糊糊。
另外拿了几个小碗,分了糊糊。
“今天知道有客人来,特意的做了只山鸡,还是校尉大人上次捉到的。”李猛对着那山鸡猛吞口水,却是极力的忍着。
“我哥和宋哥呢?”余青比宋志武小,就直接喊他宋哥。
“跟着狗蛋去外面吃饭了,你放心,都是客人一样会尽心招待的。”李猛自认为做了很妥当的事情,暧昧的看着廖世善,道,“校尉大人,我还给您烧了热水,一会儿就抗到耳房去,呸呸,那边今天死了人,不吉利,那就侧间吧。”
余青,“……”
等着李猛走后,余青从那碗山鸡土豆里拉出一根锦鸡毛,别说,颜色还听鲜亮,只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下筷子吃了。
廖世善突然靠了过来,他身形高大,那手也跟蒲扇一般,压着余青的手,顿时把余青葱嫩的手映衬的就跟小孩子的手一般。
肌肤相贴,滚烫的像是着了火,余青只觉得脸一红,马上就挪开来。
廖世善拿走余青手中的筷子,道,“你肯定吃不惯这些,我去给你做吧。”
原来只是为了拿走筷子,余青松了一口气,只不过马上被后面的话惊道,“你会做饭?”
廖世善抬了抬嘴唇,冷冷的扫了眼余青,似乎带着些讥讽,道,“像我这种穷人的家的小子,要是不会做饭,早就饿死了。”
余青有些讪讪的,毕竟原主对廖世善很苛刻过。
廖世善显然也不是要跟余青算陈年旧账,不过这么一说,等着看着怀中的廖秀章,眉眼都变的柔和了起来,道,“章儿,你跟娘在这里等着我,爹给你做好吃的。”
廖秀章难得点了下头,乖的不行。
廖世善忍不住摸了摸孩子的头,叮嘱了两句就要出门,余青却不放心,道,“要不,我去帮你吧?”
“不敢劳动余小姐大驾。”
余青,“……”
余青发现自己对着廖世善是一点底气都没有,其实也没办法,主要还是以前原主太作了。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廖世善去而复返,重新拿了一个食盒过来,一碟香油凉拌土豆丝,鸡蛋羹,锦鸡蘑菇汤,干辣椒腊肉炒白菜。
碗碟虽然是最便宜的陶碗,但是擦的锃亮,土豆丝细如发丝,却一根都没有断开,上面还洒了小葱,黄色配绿色,实在是好看,至于鸡蛋羹就不用说了,一个气泡都没有,显然也是做的很老道,就是那个蘑菇锦鸡汤看着有些寡淡。
廖世善把鸡汤推到余青的前面,说道,“今天时间赶得急,没有熬好,好在肉已经入味了,你尝尝看。”
111。第 111 章()
此为防盗章 刘春花向来都是以余开为首是瞻; 自然是听从余开的话。
刘忠庆失望的不行; 不敢置信的看着刘春花半响,最后摇了摇头,甩袖而去; 道; “糊涂鬼,你早晚会后悔的!”
刘忠庆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就觉得余青不是寻常女儿家,那眼界和果决的手段; 堪比男儿; 听刘义坚说,那个廖世善为了维护余青毫不犹豫的杀了两个虎头赛的匪首,十分的强悍,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以后还能不好了?
说不定他们刘家以后都能沾了这个外甥女的光。
等着刘忠庆走后; 刘春花呆呆的坐了半响,虽觉得自己没错; 但总是不安; 好像心口漏了个洞,空空落落的; 怎么也填不满,好一会儿丫鬟来喊她; 这才起身出去。
刘忠庆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了; 把买了玲珑阁的事情跟父母禀了; 然后把刘春花为了讨好继女,居然要他把玲珑阁让出的话都说了。
等着刘忠庆说完,刘老头重重的叹气,老太太则是止不住红了眼圈,道,“她怎么成这样了?”当初余青说的时候,虽然震惊,但是还是带着些许侥幸的心里,这会儿听了刘忠庆的话,算是彻底的死了心。
他们一直被本家压着,想着出头不是一天二天了,好容易家里这几年的势头越来越好,结果这个自家女儿的胳膊肘却是拐到外头去。
刘老头是个干脆的,说道,“她是傻的,咱们不能糊涂,以后没我的话,谁也不许放她进门!”
刘忠庆觉得他爹这话白说了,刘春花那模样,显然是更不愿意回娘家,不然这几年也没说回家一趟?不过这也至少是一个态度。
刘忠庆准备了不少东西,喊了刘义坚送到哨所去。“你表妹是个可怜的,总要咱们多担待些。”
刘义坚知道余青早就和余府决裂了,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内情,但是他和余青接触最多,比起那个嫁人之后就毫无音讯的姑姑,更是喜欢余青,心里的天平早就倾斜到余青这边。
“三叔,事不宜迟,哨所那边什么都没有,我这就给他们送过去吧。”
“可是这都晚上了?”
刘忠庆做事儿是个稳妥的,道,“赶夜路太过危险了,这附近劫匪众多,不可冒进。”
刘义坚只好忍着,只是晚上吃饭都不香了,想着廖世善做菜的手艺,越发心痒难耐,一晚上睡了个囫囵觉,一大早就出发了。
刘老头点了旱烟,吸了一口,道,“这兄妹俩,感情倒是好。”
马氏想起儿子半夜三更,嘴里嘀咕着什么红烧肉,都不好意思跟自家公爹说,她这儿子是迷上人家的做菜的手艺了。
刘义坚去了哨所就腆着脸住了两天,吃足了廖世善做的菜,这才依依不舍的走了,那之后就是隔三差五的过来一趟。
不过半个月就跟哨所的人都混熟了。
***
廖世善办事倒是很快,不过二天就给廖秀章找了个私塾,就在山脚下的村子里,每天早上送过去,下午接回来。
教书先生是个落魄的秀才,据说原本是小富之家,考了四十年的科举,硬是变成了贫户,最后没得办法就在村里开个私塾,也算是混口饭吃。
余青去见过一次,觉得这老秀才虽然住着茅庐,穿着带补丁的衣裳,但是那读书人高人一等的架势一点没少,看人用鼻孔,傲慢的不行,但是这附近又没有合适的人家,远一点需要住宿的书院她又舍不得送过去,还不能耽误孩子读书,想着先将就一下,后面慢慢找个合适的先生。
这一天中午,因着廖世善不在哨所里,余青吃了江三娘做的饭,同样的食材,却差许多,江三娘过惯了苦日子,每次做饭都很节俭,炒菜的时候只用筷子挑指甲盖一点点的猪油,那菜自然就不香了,不止油,盐也舍不得放,倒是放了半勺的酱油。
古代的酱油都是自家酿造的,很多买不起盐的人都会拿酱油代替盐,毕竟比官府把持的盐要便宜许多。
余青这几天早上,天天喝廖世善做的花样粥,吃的满口留香,这嘴已经养叼了,在吃这个黑乎乎,如同水煮一般的菜,顿时没什么胃口。
只囫囵填饱了肚子就放下了筷子。
如果廖世善不在,江三娘就会帮着做饭,顺道一起吃,见余青吃了半碗就不吃了,心里很是纠结,饭也不吃了,战战兢兢的起身,说道,“夫人,是不是做的菜不好吃 ?”
余青不忍苛责江三娘,但是想了想总不能一直就这么将就着,索性摊开了讲,说道,“你太节省了,这菜吃起来全无味道。”
江三娘怕很害怕丢了这个活计,如今什么世道呀?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而且余青这个夫人一点架子都没有,不仅然让她同吃,廖世善还会给她工钱。
原本她还想着儿子王狗蛋这辈子恐怕都讨不到媳妇了,这次却看到了希望,想着如今有了活儿能领工钱,积少成多,总是有希望。
余青把自己的想法跟江三娘说了,江三娘却是瞪大了眼睛,道,“夫人,一次就放两勺子猪油?这也太…… 哎,奴婢记住了。”
然后余青就看到每次江三娘做菜的时候,都带着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