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境传奇-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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窕嵘模徊钜桓瞿瞎习诓怀銎卟悖椭荒苡�91个南瓜摆成六层塔,无论规模还是气势都差了一大截。
毛姆有意无意地暗示我,由于砸碎长老南瓜这件事我也有份,现在屯子里部分居民对我很有意见,但是,“爱惜粮食”与“热情好客”是半身人的祖训,所以,只要我还在餐桌上,并不会有人来直接与我为难;当然,如果我毫不隐瞒地把一切事实都坦诚相告,他会在居民们面前替我多担待的。
我反正是第一次来灵境,便坦荡荡地承认自己来自人境,是一个学生,意外被卷进气旋落到胖普屯以南的草原上,顺着河流找到这里。我自觉这些话里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但毛姆听了只是不动声色地继续喝着他的苹果酒,似乎并不完全相信。
我联想起之前跟豌豆花的对话,她也是疑心重重的样子,不禁认真地考虑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说的也不算谎话,只是略去了一些关于谜原的情节,为什么不能取信于沃特金爷孙俩呢?莫非,漏洞在于皮克西?
但是,豌豆花方才警告过我,不要在别人面前提起绿精,从她的表现来看,我认为她那句话中帮我的成分居多;特别是,绿精虽然是半身人的一种,但我已经注意到,来到胖普屯之后,我还未曾见到过任何一个绿精的身影,再联系豌豆花的那个警告……莫非,这个屯子与绿精有什么过节?
若果真如此,倒很好解释为什么毛姆等一众居民会对我的人类身份如此戒备——他们或许认识皮克西,得知他曾在草原上与一个人类有过“交情”,毕竟这是三个月前的事了,中间发生了什么实在不好说;比方说,要是皮克西把他的绿帽子送给了胖普屯的某位绅士,那么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传说中与那个绿精打过交道的人类一定也不怎么受欢迎。
但是,这一猜想仍然有几个不合情理的地方。首先,如果他们只是因为皮克西才这么介意我的人类身份,应该不需要拐弯抹角这么久才对——直接问就是了,或者旁敲侧击也可以,有什么好顾忌的呢?除非皮克西曾在这儿犯下了不可原谅的大错,跟胖普屯结下了严重的梁子,但这种可能性并不太大;其次,灵境的草原上应该并不常见孤身上路的人类,如果问题真出在皮克西身上,“我是不是他所结识的那个人类”这件事应当是很好确认的,那么豌豆花的提醒就成了无意义的,而她看上去不像是个爱说废话或脑筋不清楚的姑娘。
不管怎么样,我决定主动出击,试探一下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有三件事需要验证:第一,胖普屯是否与绿精有过节?第二,他们是否认识皮克西?第三,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介意我的人类身份?这三件事,只要能获得任意两个答案,第三个答案也就**不离十了。
于是我随口说道:“为什么有人要偷长老南瓜呢?”
“这还用问?”一个鬓须和头发连成一片的中年半身人不屑地说,“肯定是麦隆屯干的,怕在庆典上输给我们,他们就不能蝉联桂冠了。”
众人纷纷附和。
“为什么肯定是麦隆屯?不是还有一个曲康波屯吗?”我好奇地问。
“这你就不懂了,”一个半身人抿了一口酒,意味深长地说,“只有麦隆屯有办法打听到咱们种了长老南瓜的消息。”
我不解地看看他,又看看毛姆,转脸时发现豌豆花脸色有些发白。
毛姆点点头,说:“长老南瓜是敝屯的秘密,只有绿精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钻进我们的地界,还不被我们发现。”
“绿精……嘶。”我刚一开口,感觉到豌豆花在桌子下面掐了一把我的大腿,于是一脸无辜地望向她,她若无其事地松开了。
“肯定是这样!”一个带着几分醉意的半身人拍着桌子站起来愤慨地嚷嚷,又被旁边的人摁了下去,“绿精最滑头了,向来谁赢他们就帮谁!麦隆屯年年胜出,年年霸着湖区,他们哪来那么大本事?”
“没错没错!”这个话题引起了众人的强烈共鸣,越来越多酒足饭饱的半身人加入到了声讨绿精的阵营当中,纷纷回忆起从前被某个绿精坑害过的经历。
我从篮子里取过一串葡萄,漫不经心地剥起来,一边享受甜美多汁的果肉,一边津津有味地倾听绿精们的斑斑劣迹。比如绿精是不吃兔子肉的,但是其他的半身人吃啊!在大多数半身人看来,食物都是神圣的,吃与不吃纯属个人自由,但是绿精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会专门针对那些门口晒了兔子肉的半身人家庭搞恶作剧,把外面晾晒的男主人的衣服领口弄上胭脂印啦,悄悄挂上陌生的女人内衣裤啦,都是些防不胜防又难以辩解的花样儿,蓄意制造家庭不睦;而绿精最令(男性)半身人讨厌的地方,是他们个个都是“小白脸儿”,金发碧眼擅长勾搭,甜言蜜语满口谎话,而女性半身人们最吃这一套——几乎每个男性半身人在青少年时代都曾遭遇过被某个绿精横刀夺爱的惨痛经历,唉,说多了都是泪啊!
我想起皮克西那副桃花眼乱飞的模样儿,又瞟了瞟身边屁股在椅子上动来动去的豌豆花,不禁深以为然。同时,一边听着他们七嘴八舌,一边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胖普屯的(男性)半身人们的确对绿精没什么好感(对此我表示诚挚的理解和遗憾);另外,看上去他们并不知道我曾结识过一个绿精。
这意味着两件事:第一,豌豆花的提醒确实是对我的维护,尽管原因尚不清楚;第二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胖普屯的半身人们对“人类”的戒备从何而来?
第三十一章 我被德加尔家通缉了?!()
筵席终于结束了,每个人都吃下了一堆小山似的食物,连我也食量大增,不知不觉中塞进了比平时多一倍的东西。但是没有一个人散去,都慵懒地坐在椅子上剔牙,彼此窃窃私语。毛姆清了清嗓子,看向我,我知道,重头戏来了。
“席拉小姐,”他十分客气地说,“伟大的酒神在上。虽然你来到胖普屯的时间并不长,但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位友好而且善解人意的女士,相信在座各位也是这么认为的。”
“在座各位”都看着我们,微微点头并不说话。
“贵屯是我见过最热情好客的地方,”我回答,“各位给了我很大的帮助,特别是毛姆爷爷和豌豆花小姐,还有那位为我澄清的乔匹先生,虽然我能力有限,但是只要有机会,一定会报答各位,到时还请不要嫌弃。”
“咳咳,招待客人是我们分内的事,不用客气,”毛姆没有直视我,伸手掩在嘴巴前咳了两声,说,“是这样的,实在很不巧,后天晚上就是神圣的酒神庆典,所有人都要去湖区集会。所有人。”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听他的语气,不像是邀请。我想了想说:“毛姆爷爷,我路过此地,不愿给各位添麻烦,也不想耽误行程,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尽快上路,再说我也不是本地人,就不打扰庆典了。”
毛姆干笑了一声,说:“可是啊,你也听说了,绿精都能探出我们的长老南瓜,难保不会发现我们招待了你,所以,席拉小姐,即使你不在集会上露面,你的行踪也已经暴露了……”
他的说法让我有些搞不清状况,什么叫“暴露行踪”,难道我需要躲躲藏藏吗?为避免自曝其短,我决定暂时不发一言。
毛姆见我闷声不响,停了一会儿便继续开口,说的却是与方才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近三百年来,这片‘翠微之原’一直是我们半身人的聚居地,但其实,不管我们承不承认,就势力范围来说,是属于德加尔家的。”
我心中怦然一跳,也不接话,只等他说下去,同时注意到周围不少半身人脸上浮现出一丝愤恨的神色。看来,正如皮克西之前透露过的那样,德加尔家,或者说掌权的精灵族,在这些草原居民中间的风评并不太好。
“德加尔家的命令,我们一般不大愿意理会,就算被迫接受,也向来都不会很积极,”毛姆小心翼翼地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几乎带着一种近似讨好的味道,“所以,你跟德加尔家对着干,其实,我们内心都是很佩服的……”
我以为我听错了,不由得机械地重复了一句:“……我跟德加尔家对着干?”
毛姆叹息了一声,摇摇头说:“你不必否认了,当然,席拉小姐,你甚至没有用假名来糊弄我们,说明你完全无所畏惧,对于你的大胆和坦荡,我们也是很佩服的……”
我想,我的脸部表情应该已经充分表达出了我内心的凌乱——显然有什么地方不对,也想要辩解,可是,不知是因为太震惊还是太混乱,我似乎失去了诉说的能力,一句话也蹦不出来。
“实话跟你说吧,”毛姆又重重地叹气,“早在一个月前,德加尔家就向‘翠微之原’的所有城镇村落发出了通缉令,缉拿一个像你这么高、年纪也像你这般大的人类女性。”
说着,他从衣襟里摸出了一张滑溜溜的纸或布,慢慢抖开呈在我面前,而我竟然没有力气抬手接过,顿时心中警铃大作。
那是一幅画像,很有些像我,但是比现在的我丰腴不少,而且蓬头垢面,眼神十分彪悍,的确抓住了我作为一名凶徒的神韵。
第三十二章 我被半身人下药了()
我瞪视着画像,内心更加凌乱——德加尔家怎么会知道我的长相?……莫不是维兰·德加尔画的吧?他也来灵境了?在他眼里我就是这副尊容?德加尔啊德加尔,当初我咬了你一口,其实你还是记仇的吧。
……又或者是本尼母子俩已经先行进入“夜莺之森”,然后阴错阳差地整了这么一出?
“他们专门派了一个暗夜精灵来‘翠微之原’,给每个屯子都发了这张画像,”毛姆观察着我的反应,慢吞吞地说,“画中人名叫席拉·塔拉,德加尔家指名要捉活的,悬赏一公斤秘银……如果作为屯子集体揭榜,还有额外的一项报酬……就是今年或明年酒神庆典的桂冠。”
原来如此。看来德加尔家是下了本钱在通缉我,虽然不明觉厉,我还是有点飘飘然。
我艰难地转动眼珠,只见许多半身人脸上都是一副“虽然很抱歉但是你就从了吧”的表情,开始更加真切地意识到全身都麻木了。
我挪回眼珠,死死盯住毛姆,他陪笑着说:“实在对不起,席拉小姐,德加尔家提醒我们,你非常危险,不宜发生正面冲突,所以……我不得已,在你的玉米粥里掺了一点麻醉药,但是请放心,这是我们的医疗常用药,副作用不大,过个把钟头你就能恢复正常了,我这么做,只是为了让你能安静地听我把话说完。”
毛姆指天为誓说他们原本打死都不愿意出卖我,但是,由于绿精们显然已经掌握了胖普屯的秘密,那么我的身份暴露就只是时间问题。一旦他们向“夜莺之森”打小报告,胖普屯全屯的人都会遭殃。言下之意是,要怪就去怪绿精吧。
毛姆痛心疾首地说,自己身为胖普屯最年长的居民兼议会召集人,虽然不情愿,也不得不出面做这个恶人。但他不会自作主张,而是让大家通过举手来决定我的去留。
需要说明的是,此时我全身僵硬一动不能动,话也说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