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空梦 《花花公子霍公子》001 新文前言:此文名定为让作者本人自己都觉得狗血想吐的名儿《花花公子霍公子》。 本文绝对不坑,每天至少都有一更。 又新挖坑了,本人案前名言:生命不息,挖坑不止。 以飨看客。 《花花公子霍公子》001 霍怀策,好友方大伟曾这样评价过他:是个英俊迷人的男人,就是有点管不住下半身,想好好过日子,但就是耐不住诱惑与新鲜感,成为种马,情有可原。 孟国成,此人为一名严谨的科学家,对於人体骨骼非常有研究,偶尔充当法医,经他手的案子如果他说是和奸死那绝对不是奸杀的,业内名声冲天,一般人客气地叫他孟博士。 这两个三竿子都打不到一耙的人第一次相遇是在霍怀策失恋那阵子,在一个狂欢晚会上,舞池里群魔乱舞,霍怀策跳著跳著胃里的酒气冲天直顶四经八脉,想著爱著的前恋人不可再相拥了,悲从中来,眼泪止也止不住,狼狈地冲过人群,真奔洗手间。...
林笑影认识许杰的时候是十四岁,后来推算起来那个时候许杰应该是十三岁,而那个顶顶讨厌的楚优也是十四岁。他记得很清楚,那一次其实并不真的算认识,只是见到,很匆忙的见了一面,不知道名字不知道一切,只知道是跟在大少爷楚优身后的一个沉默的保镖。 但是他美丽,美的根本不像一个保镖,竟是一个水做的娃娃,肌肤水嫩,面孔无限的精致秀丽,身材还没长成,但长手长脚,想来今后必然也是挺拔俊秀的,所以林笑影立刻注意到了这个影子般的人物,虽然许杰在楚优身后低眉敛首,几乎不言不动,林笑影还是注意到他了,而且印象深刻。 那一次见面是一次很普通的见面,只是在学校里碰到大家停下来打个招呼而已。如果不是因为那次第一次见到许杰,相信这次会面会让林笑影在三天之内就忘个干干净净,后来他知道那是许杰跟着楚优的开始,在今后漫长的十五年里,他将一直跟着这个让林笑影看到就牙痒的人物,当然,不完全是因为讨厌...
清风扬 第一部 BY 小黑仔楔子夜深风冽,漆黑的空中偶尔传来几声枭声,森冷地回荡在林间,替这月夜添增一丝诡异与恐怖。理应是众人酩酊香睡之刻,却有一名穿著简易的瘦弱男子,小心翼翼的提着灯笼走入处于林间的一处小仓屋内。他左右盼顾了下,确认无人尾随于后时,才安心地将灯笼吹灭、关上门窗,拿出屋内摆置在桌上的烛台点燃。微弱的烛光,立即照亮了昏暗的仓屋,这里算不上是个舒适的地方,反而显得肮脏凌乱,地上洒满了干草,与被弃置的断脚桌椅,唯一还算得上干净的地方,只有角落那处铺好草席的窄小位置,而那儿…躺了一名被绳子绑缚住双手的男子。「清郎…」瘦弱男子转过身凝视了被他唤做清郎的男子好一会儿,这才缓步走至他身旁坐下,抬手抚开覆盖在他脸上的黑发。...
你的位置:西陆->社区->文学->自由自在录入库 [blwk.bbs.]《错乱!少爷刑事出动》(零度倾斜之一)——录入:xiaozhutony作者:自由录入 发表时间: 2006/01/07 21:36 点击:265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魈-零度倾斜之一-错乱!少爷刑事出动*文案*「孽子——我不記得有生過像你這麼沒用的兒子!」為了鍛鍊嬌生慣養的富家少爺,使之能繼承自己的衣缽,進而踏上首相之路,宮村家的掌權者費盡心思。無奈不成材的宮村御行到哪兒似乎都是闖禍的料,不狠下心來好好讓他磨鍊一番不行!「既然你只有四肢還算發達,那麼,你就去警視廳去吧!……嗯,警視廳長出身的首相,似乎蠻親民的樣子……你只要去做點文書工作就可以了,至少這樣你還做得到吧?!」...
第一章 雪山之颠天山。天山的雪峰永远闪耀着银光,寒气逼人。由于缺乏绿树和青草,平常连一只飞鸟也很难看到,厚厚云层下面的天山显得如此阴暗,云层缝隙撒下一缕缕的阳光,使天山显得时阴时晴。这个地方终年白雪皑皑,但是在天山的第二高峰博格达雪峰的山腰,有一个天然的高山湖泊,它就是享有“天山明珠”盛誉的天山天池。在银装素裹的天池湖畔,洁白的雪花挂满了青青的松树枝头,碧绿的湖水拍打着湖岸,有时会溅起很大的浪花。一个人负手站在湖边。他一身白衣如雪,和背后博格达雪峰融成一体,他的身形修长,一头长发随意缚住,衬着高山淡云,宛若神仙中人。他身后默默站着一个黑衣人,敛容肃立着,显然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呼吸的气凝结在这人眉毛上,结成了细碎的冰柱。...
作者:昕语 第一章 盛夏的南台湾,饶宇麒的显赫大名就像高雄盛名的大太阳一般威赫霸气。想到高雄,就联想到炙热的烈阳;想到烈阳,就联想到港都驷名的钢铁巨船;想到巨船,就没有人不知道船运界的巨子——饶宇麒! 他拥有南台湾规模最大的造船厂,海上运输的庞大企业操之在手。他皱眉,风便不敢放肆;他瞪眼,浪便不敢翻腾。 饶宇麒的魄力是出了名的,饶宇麒的强悍是与生俱来的,饶宇麒的成就是男人羡慕追求的,饶宇麒的外貌更是女人争相倾慕的。 但这些,饶宇麒统统不放在眼里,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工作狂,他的人生就是分秒必争的行程表,不容许浪费,不随便拖延,更注论放弃。 基本上,若不是他的外型太出色,若不是他的成就太非凡,他实在是个无趣、古板、乏味的男人。...
文案:他是风流倜傥、快意恩仇的江湖浪子,他是逍遥物外、离世出尘的蓬莱岛主。李烟澜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会酒后乱性地抱了一个男人?这不要紧,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还是高高在上、武功高强、无人敢惹的蓬莱岛主——楚逍!当下为了保全性命,他也只能很没种地选择落跑了!但是更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从来不曾离开岛上的楚逍,竟然会只身踏入这滚滚红尘,却只是为了寻他回岛一生厮守?──罢了,今生有此良伴,纵是江湖浪起又有何惧?即使抛却了十丈软红,依然选择伴君细数水花拍岸,漫看云卷云舒……桔子碎碎念……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太适合出去玩了,桔子我却一头栽进漫画里,攻读复攻读,研究复研究,导致每天都在泡网路、玩游戏、看漫画、还是打字之间纠结,文债成山,见了小编就想挖地三尺……...
当我们向青春说再见当我们向青春说再见高伏槿,男,汉族,1973年生,中共党员。1999年结婚,2004年丧偶,单身至今。我们这一代人,在文革最凶猛的那几年出生,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长大;上大学时碰上89动乱,工作没几年碰上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大规模下岗,一路磕磕绊绊走来,生命里全是政治的痕迹。我父亲是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党员,把前半生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党,等到要考虑个人问题时已过不惑之年。所以当我母亲肯嫁给他,并且生下我时,父亲竟已是一位年近半百的老人了。父亲老来得子时,乌纱帽已经沉得压顶;他一生清廉俭朴,却舍得在我身上大搞资产阶级作派,恨不能将天上的星星也摘下来塞进我手里。父亲视我若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珍宝,希望能守护我平安长大直至成家立业。但无奈我出生前已与他错过了太多的岁月,就在我参加工作的第二年,父亲带着深深的遗憾离去了。那时我没能赶上和父亲见最后一面,双眼哭成核桃的母亲给我捎了父亲...
十三号星期五,从后半夜就开始细雨绵绵,到早晨还没有放晴的迹象。 闹钟响了好久,苏凌曦在被窝里哼哼唧唧、要死要活地挣扎了半天,才撑着一身懒骨头爬起来。 如果不是今天有重要的面试,他一定会抱着枕头棉被继续在床上挺尸。 呵欠连天地揉着眼睛晃进卫生间,把自己从头到脚打理得清清爽爽,力求以无可挑剔的完美状态出场。 半个小时以后,苏凌曦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挑了挑大拇指,俊美的面容在咖啡色西装的映衬下更显得白净端正,浑身上下纹丝不乱,帅气得马上可以去拍平面广告。 不是他臭屁,死党都说过他苏凌曦有让人一见钟情的本钱,只是本性闷骚兼迟钝,总是接收不到那些人示爱的电波,所以活到二十五岁,连半个女朋友都没交过,人生经历干净清白得像早晨的露水,没半点儿杂质。...
一 既然是写自己的故事呢,当然是要介绍下自己。 我的大名就不想提了,也不是说来丢人,只不过最近爹妈在我的谆谆教诲之下已经学会了上网看新闻,想当然耳,以我父母那堂堂正正的为人,光明磊落的行事,断不可能看到我码的这些字──除非,那根本是连除非都不可能的! 但是,做人不能太铁齿,这也是我近日才领悟到的宇宙真谛,其间也是付出了血的代价啊。什麽代价?容我慢慢道来就是。 所以,我不说我的中文名啦,这堆字里那麽多我的糗事,别人不说,父母是肯定瞒不过的。所幸当今社会,西风渐盛,我好歹也赶了这个潮流,多了个英文名不是,Arlen,都叫我Arlen。 话说鄙人在下不才我,打大学毕业後,到处混吃混喝了一段惨淡时光,终於在26岁那年宣告脱离公职,开始了从小就梦想的专业码字之路。...
能到大城市上大学是陈素有生以来最大的理想,陈素也为此努力学习着.从苏北乡镇小学毕生后,当家的陈妈妈毅然作出了当时在农村里妇女很少作的决定,让孩子们到县城里读初中,那可是很花钱的事,背着几十斤的粮食住十六个男生合住的宿舍,陈素在县城的第二中学一住就是初中高中六年,陈素上面有大一岁的哥哥陈浩和他同班,下面是小他俩岁的大弟陈凯低一年级.陈素很少回家,三兄弟轮流回去拿过季的衣服和粮食,在初中高中的六年,他们就是在这十六个男生为一个宿舍中度过的,属于自己的空间也无非是那狭窄的上下床的一半.陈素排行第二,不是头胎子也不是好撒娇的么子,陈素懂事起就不起眼,和爽快仗义的陈浩及极好表现自我的陈凯相比只能用不起眼来形容,为人不起眼,个性不起眼,成绩不起眼,戴着深度的厚厚的眼镜成天埋在学习资料中,资质一般的陈素读书一向以勤补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