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封疆(修改版) BY: 殿前欢 序 剑寒九洲不如一受封疆。别跟吾说礼义廉耻,吾乃一万年总受,名曰殿前欢。 京城有一位名人,名叫华容。此人爱穿浅青色长衫,拿把墨绿色折扇,又拿翠玉做扣,一年四季打扮得象棵嫩葱。他有句三二一名言。凡官居三品之上,家有良田两顷,能够一夜长举的官人,他都不介意一见。一见之后如果合缘,他也不介意人家叫他“小容容”又或者“小亲亲”,一概甘之如饴。合缘之后被压上床,他也绝对好相与,要前便前要后便后,耍花样绝不喊疼,如果非要边抽边笑,也只需加银百两。这样一只绝世好受,又怎能不名扬京师。要说缺点,此君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叫床,能听不能说,是个哑巴。和官人们交流他一般打手语,如果对方看不懂,他还能写字。字是绝顶好字,颜体行书,和他人一般潇洒风流。用这手好字他在自己的扇上题词,词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词牌名好。殿前欢,这个词牌名他总是写得很显眼,...
孔雀他一直往竹林深处走去,想著这极北之地,还能有这样的翠竹,怕真是爹爹口中所言的妖孽在作祟了。他在石窖入口前犹豫了片刻,但还是下去了。出行之前,他曾随著阿婆去山上求了一签,但看签的僧人瞧了瞧签,又瞧著他,问他,你问什麽?他说,我只问成不成。那小僧摇摇头,只说,小施主,你不如在家歇半年。他长到十七岁,庄里的事情也不是没做过的,但爹爹亲口吩咐下来的,这是第一件,他又怎麽肯为了这样不明不白的一句话,就违了爹爹的意思呢?所以他还是上路了。他记得他爹的嘱咐,但是真真瞧见了那个石窖,他心底不知为何升起了些寒意。石窖里有两个烛台燃著,都用白纸遮住了。他瞧见的,不是什麽青面獠牙的妖怪,倒是象他一样年纪的人,生得无比好看,只是静静的坐在石桌旁。但细细一看,那男子手上画著蜿蜒曲折的咒符,身旁的一个烛台下也压著一张纸符。...
1 救人,救人……写到后来时,再回头来看前边的,还真不是一个乱字可以说得通的!呵呵,让大家看这么辛苦的文,对不住了,我再回头整理一下,要大改可能还不行,等我全写完了,再大修吧…下面,故事开始了——我,竟然死了呢,不是车祸,不是事故,不是生老病死……我才19岁呀,竟然是没天理的自杀!呃……说是自杀可能也有点不大对……可是明明不会游泳却死命的栽进河里,不是自杀又是什么呢?救人!救人!救人啊!再次更正一下!唉!代价大条了,业还在河里……要怎么办……我还真不是普通的笨呢!刚刚那么好的风景,我都不表白。非要等业游泳时才想说,可是当我再一抬头,业已经在水里叫救命了……我,我忘记游泳不是天生的了,这也不行吗?!我头脑一热没多想就跳下河来!人没救成反赔上自己一条命……我无限懊恼地看着水面,只见我一个猛子从水里钻出,看似一愣,又飞快去救起了业游向岸边……...
文案: 港大建筑系二年级在读,身材高大,擅长运动,喜欢打架,性格粗鲁,一天五餐吃掉三人份的范家伟,虽然顶着一张让女生们同样会为之尖叫的阳光帅脸,可毕竟是四千金之一,是怎么样将来也要嫁人的小雌一只。 只可惜……运动兼打架高手的他,自懂事以来便无人敢追,就连自家老妈也放弃地准备靠「相亲」的老土手段把儿子「嫁」祸于人。可一路跟着食物味道走的范家伟,好命又好运,误打误撞的碰上了做饭好吃又体贴的杨亦文。 不过不过,对方是因为妻子去世而带上一个拖油瓶、年龄又比自己父亲小不掉几岁的「老男人」啊!难道要家伟嫁过去做人家的「后妈」?!都说孩子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可这只小拖油瓶却是两个人感情升温的添加剂啊!...
第一章 回到家里只看到满室的昏暗,今天夜翼没有过来吗?看来只好吃方便面了。 郭铮凯把公事包随意一抛,一边向厨房走去时手也没有歇着,只三两下就把身上的西装皮鞋全部脱开,不再让这身外之物拘束着自己的身心。赤脚走进一尘不染的厨房内从壁柜中拿出方便面迅速地倒进热水盖好,再小心地把它端出放在客厅的矮桌上。望着手表算着还有多少时间就能吃上这一顿晚餐,郭铮凯不由得轻叹了一口气。 这几天他差点忙坏了,几天几夜都窝在律师行里找线索找漏洞为当事人开罪,好不容易才打了个胜仗,为自己的不败战绩又添上一笔,但竟无人愿意跟他分享喜悦,个个伙伴情愿回家睡上一个大觉,也不愿意跟他去大吃一顿鱼翅大餐镐赏被自己虐待了好几天的肠胃。不过也怪不得他们,如果他不是在开庭前小睡了一会,恐怕连他也会屈服于睡意当中,直接在车上补充睡眠,哪还有力气回到家里吃这毫无营养的泡面!...
作者:东方零非正文(上)第一章 我姓管,名云月。名字好听是好听,但是父亲听到别人赞扬时,总是会按着我的头,一边说什么:「惭愧惭愧,犬子顽劣,配不起这个名字。」 有这种父亲真是丢脸死了,一天到晚叫我犬子,那他不就是狗了?他想当狗是他的自由,偏他老爱拖我下水。谁叫我倒霉,生在这个家,只好当个狗儿子了。 话说我从小好吃懒做贪睡兼爱玩,好吃懒做也就算了,偏偏我这个人的个性倔得像块石头,人家叫我点头,我就摇头,要我磕头,就得吃一顿拳头。老实说,当米虫当到这么嚣张,我心里也是很愧疚的,但是我还是坚持己见,坚强地活下去。 父亲见我好歹是他的儿子,深知儿子个性的他,为了减少我被仇家狂砍之后曝尸荒野的可能性,故从小开始,就特别对我『照顾』。...
第一章某城的冬天,气温直线下降!稍微的呵出一口气,简直就可以结成一层薄薄的冰霜。方天结束完一天的工作,看了看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做为某城的检察官,他一向是以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的工作狂而存在的。今天是周末,也应该偶尔让底下那些被虐待了一个星期的家伙们稍稍的休息一下吧!想到这儿,方天拍了拍手,“行了,我说兄弟们,今天就到这儿吧?这么晚了,我请大家吃个宵夜。上哪儿随便你们挑!”“哎呀,太好了。”“我简直是不相信我的耳朵!”“方检请客,那我们可真的得大斩一刀了。”底下的人,你一言我一语,除却了工作的面具,大家的气氛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好了,好了,别闹了?”方天拍了拍手,“时间也不早了,去哪儿,早点决定吧!”...
(一)我一见他在交友网上发表的照片,我就知道我一定能搞定这个帅哥。从照片上看,他有185以上的个头,有75公斤左右重,他半蹲着,好象随时会跳动起来,一只胳膊举起来分别挡住上额,露出的眼睛睁大着,充满好奇和天真,嘴巴微张,另一只手去抻直被抬起胳膊带上去的衬衫下摆,但还是露出了平坦的腹肌,薄薄的肚皮上还可以看到刚挤出来的两条细细皱纹,长长的大腿靠大脚趾有力地抓在地上。整张照片充满了青春和活力,这个帅哥就是我的马子的样子。据我的经验,征服这样的帅哥需要一点功夫,但肯定能成功,我当时就想:他一定是我的了。在这个圈子里,我可是个年轻的老同志了。我是山西一个小县城里出生的,初二的时候在电影院认识了比我大六岁的第一任男朋友,当天晚上我就跟他上了床,后来他工作调动回北京,我就跟他去了北京生活了好几年,去的时候我才18岁,我从一个公关公司的剪报员做起,后来成为北京最大公关公司的总监。因为...
话说自古相传每逢人间有贤明天子诞世,上天就会派下他最宠爱的定晨星到人间转生,辅佐明君成就一代霸业。她有着乌黑的长发,弹指可破的肌肤,可以穿透人心的美目,她的美不属于尘世。为了让天子可以在茫茫人海辨认出他的定晨星,自定晨星在人世出生的那一刻起在她的左腕上有一串透明的琉璃珠,每颗珠子里都映射着只有上天可以读懂得天书,除非死亡,终生不能取下。当佩带它的定晨星出现,人间亦会有明主登基迎来清明盛世,所以百姓以企盼的心情称她为神之子。自神之子的踪迹首次见于上古时代的古卷史书中,到庆王朝建立之初,神之子共十八次现于人间,其中十七次都是以女子的身份嫁于君侧,成就了十七世的太平盛世。只有一次,1200多年前唯一的一次,生为男身的神之子易非凡三易其主,最后更自立为王,揭杆起事,竟揭开了连绵100多年的动荡不安的战乱年代,直到耀皇朝开朝之帝重新统一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