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手机书 zzmo-我 by 楚云暮1-6I am what I am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快乐是 快乐的方式不止一种最荣幸是 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不用闪躲 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墨 就站在光明的角落。我 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开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多么高兴 在琉璃屋中快乐生活对世界说 什么是光明和磊落浴室里的水声突然停了,一个男人赤裸着上身走出来,晶亮的水珠顺着发梢不住淌下。他看了我一眼,拉开床边的抽屉:"说好的,给你。"我看着他手中的钞票,半响才道:"你给多了。"男人一笑,说不出的嘲讽:"没想到你还真有职业道德。我知道行情的,多的就当小费。"...
强者无敌番外之幼儿园场景:幼儿园门口时间:放学后 “妈妈~~”一个长发及肩的漂亮小男生笑嘻嘻扑向前方的美丽少妇。 “小臻~~”美丽少妇抱起漂亮小男生在他精致粉嫩的脸上亲了下,“今天乖不乖?” “乖~~”使劲磨蹭着往母亲怀里钻。 “背包怎么鼓鼓的?”母亲奇怪地拉开背包拉链,一大堆吃的玩的立即迸了出来。 “哦~是别人送的东西~” “谁送的?” “太多了记不住~还有很多呢~我分批装回来~” “那明天妈妈给你准备个大袋子。对了,别人为什么要送你东西?” “嘿嘿~因为他们说要嫁给我~我说那就先预付嫁妆~分期付到嫁给我的那天为止~” “唉,你小子太没出息了,这哪算嫁妆?空白支票什么的才算嫁妆懂么?”...
天堂鸟是一种极乐鸟,在阿拉伯古代传说中是不死之鸟,相传每隔五、六百年就会自焚成灰,由灰中获得重生。楔子洛杉矶·唐人街在某些人眼里这里是个天堂,他们飘扬过海来这里掏金,来这里寻找希望,这个希望的乐土犹如麦加朝圣地在他们心目中纯洁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个复杂的世界,是个充满了斗争、欺凌、不平的残酷世界。在这里强者统治一切、弱者就要面临着毁灭的一天。在这个黑帮纠集的土地上,无数贪得无厌的黑社会老大们在帮派斗械、收买、暗杀、毁灭中确定自己的地位,瓜分着属于自己管辖的地盘,地盘代表了势力,势力代表无止境的权欲。这是块令人垂涎的馅饼,也是个永远填充不了胃口的聚宝盆。冯达山,一个暴发户,表面上经营着大大小小的中式酒楼,私底下干得却是走私毒品贩卖人口的交易,从中牟取了巨额的暴利。短短几年,他所建立的青云帮就在他的横征暴敛强取豪夺中成为这里三大地下黑帮。而这一切远远不够,他的目标成...
看着床头的相片,展宸脸上不由得牵起一丝苦笑,与房间主人共同生活了七年多,自己仍是微不足道的外人,仍是他心目中的仇恨对象,仍是他……泄欲的玩具!姚岚——这个名字打从第一天见到他时便已经深刻心中,哪怕当时那傲气的青年把他视为仇人,因为他夺走了他深爱依恋的姐姐!他侵入了他以为一世都不会改变的世界!他理所当然地占据了本属于他的守护位置!可是他不知道,当他第一眼看到他女朋友的弟弟时,他便已经为他倾倒,眼底心里只有满满的他,傲气的、赌气的、傻气的,甚至连他敌视自己的模样也是那么的耀眼,耀眼到几乎让他以为从今往后再也看不到其它的风景!当姚兰向他提出结婚的请求时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因为这是唯一能靠近他的理由,唯一能接近他的权利!...
DANNY BOYDANNY BOY by orange第一章 “碰!”的一声,房门突地被撞开,一对约莫十岁,满头红发的双胞胎男孩嘻笑着闯了进来,一面仍旧扭打玩闹着。他们穿着一样的米色毛衣和半旧的牛仔裤,身后跟着一对夫妇,双胞胎很明显地是继承了母亲那头红似火的头发和灰绿色眼睛,和有褐发褐眸的英挺父亲却几乎没有什么相像之处。 “你们两个乖一点!不要再闹了!”父亲皱皱眉对他俩喊着,但双胞胎却好象没听见似地继续玩闹,直到父亲生气地一手揪着一个人的耳朵,才肯稍稍安静下来,嚼着嘴不甘心地待在母亲身边。 “多有礼貌的小孩。”一个讥讽的声音说着,还带着几声冷笑。 一个中年男子牵着一个金色头发的男孩在门口出现,男孩看起来不过七、八岁左右,眉目清秀;年纪小小,身上却穿着整齐合身的高级西装,头发往后梳得整整齐齐,俨然像个小大人,只是脸上的稚气依旧,看起来格格不入。...
第一章春天,真是好日子啊──!休息了一个冬天,好不容易迎来了万物复苏的季节,终於可以再次随风起舞,一展我潇洒姿态了!嗯……就这麽顺著轻风摇一摇……摆一摆……顺便再和停在肩膀上的鸟儿聊聊天……多麽美好的生活~~啥?你说我自恋?喂喂喂,人家我可是绝绝对对全国第三世界第二宇宙第一的玉树临风哦!看,这如柳般纤细的腰肢,如长垂的柳条般柔顺的秀发,如柳叶般弯弯的眉,如柳树皮般……呃,最後一句请忽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人家我就是霹雳无敌超级卡哇一青春活泼魅力无极限的──河边柳树一棵!耶?怎麽觉得似乎听到了呕吐的声音……一定是有人受不住我的美丽而胃部痉挛了吧~没办法,长的太漂亮也是罪过啊……阿弥陀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天生冤家前言这小小的愿望促成了《天生冤家》的诞生,它的情节比较轻松,所以写的时候一直保持着愉快的心情。而在脑海中浮现的画面,情节,基本都顺利地变成了文字。在网路上连载的时候,杜邦云很受大家的喜爱,还因为他性格上的强势,得到了『粉厉害的驯兽师』的称号,笑~!我亦很喜欢黎晨远,虽然他刁蛮任性,常耍手段,但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不过我很喜欢看电影,平日里收集了不少电影光碟,反覆看了好几遍的有《魔戒》和《哈利波特》系列,我也看同志电影,但很少,推荐大家《伦敦故事》(或译作《墨利斯的情人》,风景和人物都很唯美,感情也很细腻,整个故事能让人回味很久。...
作者:发表时间: 2007-06-07 10:17 点击:次[] [] [] [] [] 家猫(出书版) BY 千风 文案: 人长得帅又专情、床上功夫更是绝品的丹尼斯,理应人人抢着要,但他却是不折不扣的「世界第一失恋专家」。对爱情彻底失望的他,决定收养一只名为杰西的「家猫」伴他度一生...... 养宠物有何难?不就是饿了给牛奶喝、困了就唱催眠曲而已嘛!但丹尼斯发现杰西的举止日渐诡异,老是把他当作「美味饲料」巴上来舔吻,还目露企求眼神要他来个「爱的抱抱」......唉,都怪他忘了先把「宠物规则」说清楚。来来来,小猫儿,第一项规定:不可以对饲主动情喔! 丹尼斯的神经比水管还粗!朝夕相处十年,心里明明哈他哈得要命,却偏要找一堆借口拒绝他。没关系,那他就另觅新饲主,让他吃醋吃到饱.........